以西結書第七章
結局與報應(七1∼27)
.結局的宣佈(1∼9)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是人生不變的律。任何人都受這律牽制。一個狂妄自大的人或者一個狂傲不義的國度,終至眾叛親離以致敗亡的惡果,是歷史上不斷湧現的見證。但定立和執行這律的是我們的創造主;祂的眼觀察你所行,並「按你所行的報應你」(4)。至於報應的時刻,也是在祂的掌握中。
屬神的人,不但受因果律的支配,更受神特殊的監管,如父親之監管兒女。神對以色列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三2)這顯示屬神的人,在行事為人上,何等需要謹慎戒懼!
當以西結宣佈「結局來了」的時候,是恩典尚存的時候,要悔改還可以。這正是神差遣先知宣佈信息的主要目的。先知的呼聲一止息,結局就真的來臨了。當你尚有閱讀神話語的機會,悔改吧!
.無效的保障(10∼27)
在接受審判的日子,以色列平日所倚恃為安全保障的財富(10∼13、19)、軍備(14∼15)、宗教(20∼22)都不能救他們。
在神以外,一切安全保障都是無效的。人為自己千方百計地尋找,設立安全保障,卻忽略創造主,真是愚不可及。一切我們以為是安全保障的東西:財富、名譽、地位、權柄、學問、朋友、家庭以至宗教傳統,其實不過增加我們的安全感,不是安全保障。擁有這些是無可厚非的,卻不能引以為傲。萬物皆朽,獨主永存!我們當尋求那永存者。「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見太六33)
思想 神的報應既是必然的,我應該隨時謹慎戒懼。我有甚麼不合神心意的行為嗎?──《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