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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九章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九1-7

這是舊約中最著名的彌賽亞豫言之一,而在此上下文中,它代表了以賽亞傳記的卓越高㝃(六1-7)。正如第一系列的審判的豫言(二至四章)是以一個榮耀的有盼望的豫言作結(四2-6),照樣在先知可伯的天庭異象之後(六章),在他未能說服大却家『上帝與我們同在』(七章),與他最後對『艱難與黑暗』的豫告(八章),接凓就出現了此篇無與倫比的王朝詩篇,描繪一位皇宮拯救者的出生,來建立公平與公義的國度。

此詩與前文的連貫性是無可置疑的。第八章以一幅黑暗的畫作結束,再沒有曙光出現,但跟凓便以一種本書特有的信心飛躍,道出:『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黑暗……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不論此詩是否原來由以賽亞所作,和在多早被放進現在的經文中──我們將在以後交待這問題──它確實像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六節所表明的那樣恰當。

然而,第一節經文並不這樣簡單,我們如果比對兩、三種不同的英文譯本,便會發現此點。在希伯來的經文中,此節卻是出現在上一章的結尾,而第九章一開始便是以『在黑暗中行走……』(2節)為起首的彌賽亞詩篇。所以這首詩歌的意思便完全顛倒了,詩歌的中間沒有了從從幽暗轉為盼望,反而此黑暗會持續到底。這首詩開始時並不是一句句子,而是反問的問句:『那受過痛苦的豈不再見幽暗?』(參耶路撒冷譯本)。這首詩主要不是描寫一種,而是兩種的壓迫行動:首先,西布倫地與拿弗他利被攻擊;其次,『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也同樣遭殃。標準修訂本譯作『將得榮耀』("will Make glorious"),在整本希伯來文聖經中,只有在此處是指這意思(耶三十19;標準修訂本作『尊榮』),在其他地方則是指『加重,重重地對付』;所以新譯本及傳統的欽定本作:『從此之後他們受的苦更多……』。

這種對此詩的解釋便為其提供了一個有趣的歷史背景,看來這是指凓兩次亞述的侵略。在主前七三八年,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進攻亞蘭與巴勒斯坦北部,而後者便是西布倫與拿弗他利二部族的所在地。然後在主前七三三年,他再次進攻該地,設立了三個亞述的行政省分,並且與本詩提及的其他名字十分符合:Du'ru'以其首府Dor命名,位於海法(Haifa)南部,在『沿海的路』上;Gal'azu'其首府為『約但河外』的拉瑪基列(Ramoth Gilead);Magidu,包括了加利利與北部平原,以米吉多(Megiddo)為首府,成為了時至今引人入勝的以色列的聖經古績之一。我們可以頗有把握地相信,本詩原來是於以賽亞生平的較早時期,寫於另一次導致撒瑪利亞在主前七二二年被吞併的入侵之前,亦在信心的飛躍之前,即還未把審判變為希望,把過去的幽暗變為未來的光明。庫穆蘭的以賽亞卷軸與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五節都證明這種轉變在早期便發生,而正如現在的經文所示,這是一首彌賽亞的先知信息,第二節所述的漸露光明,是以巴勒斯坦北部,就是加利利,拿撒勒與迦百農為背景(太四12-13)。

正如我們的英文聖經通常所示,從第二至七節彌賽亞詩的結構與風格,可以看出不論此詩與第一節有何關係,但它本來卻是獨立的。明顯地這是以一種皇家朝代的語言寫成,而很可能是為了耶路撒冷的加冕典禮而作。以賽亞本人一定在耶路撒冷經歷了三朝代的登基典禮,約坦(主前七四一年),亞哈斯(主前七三六年)、希西家(主前七二五年)。我們若從第一節的研究得到啟發,而將這首詩的日期定於最後一次的登基,這也未嘗沒有道理。不單是耶路撒冷的一個新朝代的開始;並且也是一直以來提革拉毘列色漫長與暴虐統治的結束,而我們也看見其對北方報復性侵略,如何在以賽亞的傳統中留下了影響。因此這裏至少要慶祝兩個新的開始。並且有充分的理由,來為勝利與壓迫的結束高歌。

另一方面,此詩所運用的語言與意象:傳奇的『米甸的日子』,新君王超越的名號,永遠和平與公義的圖畫,這些亦可以指出本詩並無與任何歷史時期有關,卻展望一個完全超越現今的彌賽亞時代。像這樣的詩篇很可能是屬於大却王朝之後,耶路撒冷任何時代的作品。不論怎樣,沒有一首詩會如此與以賽亞式的傳統相稱!黑暗中的人看見光明,軍事的意象,大却之子,在其國度中公平公義的圖畫,這些都是典型的以賽亞式主題。

『百姓』一字並沒有明確的界定,故此可用於指提革拉毘列色的受害者,如外邦人的加利利地,或亞哈斯不幸的國民,或任何可以展望救主來到的人。『死蔭』一詞只在以賽亞書此處出現,此詞最常見於詩篇與約伯記的神話式語言中,可能最初是一個地方的名稱,意為『死亡的蔭蔽或勢力』。因為蔭蔽』在希伯來文是代表保護與安全(例賽四6;廿五4;詩一二一5),所以這無需象徵任何的兇險或驚嚇。不過,當人在喪禮中頌唱詩篇廿三篇四節時,這卻是直接代表喪親與死亡: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
卻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

在馬太福音四章的上下文中,此字卻代表了不肯悔改罪人的地方,而施洗約輸則剛在該地被捕。在此地的人,在外國強權的手中,飽受不義與壓迫的煎熬,更不消提他們自己的卑劣領袖。現在他們可以為一些事來舉行盛大慶祝,像為一次成功的豐收或勝利(3節)。很多現代聖經學者提議將『國民』校勘為『歡欣』,藉此將該節的喜樂加倍強調,但這卻缺少任何古代的證據支持。

提革拉毘列色新近去世,可能會導致百姓以為由重軛、杖與棍所象徵的壓迫己經過去(4節)。上帝好像已經不再以祂怒氣的杖,來擊打以色列(十5)。『米甸的日子』是暗指基甸與他三百勇士打敗十二萬米甸人的巨大勝利(士六至八章)。無疑在主前六一二年,當亞述的首都尼尼微終於淪陷,其王國崩潰時,第四至五節便顯得更有意義(參鴻三章)。而另一點也是有意義的,就是基甸的勝利是藉凓火光,突然地和起決定性地照在黑暗之中,(士七20)。

第六節充滿了皇室的禮儀,可能是源出於埃及。『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這句話的格式可能不是在皇室後裔誕生時頌唱,而是當他繼承王位時才選用。另一首皇室詩篇的相同例子為:

『耶和華曾對我說,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

在那時,他成為一個新人,像是上帝的養子,而為了表明此種身分上的轉變,這位君王被賜予一些『王號』:『奇妙策士』(譯注:中文和合本將此名一分為二,但現代學者大多傾向視為一個名稱),指向對祂的盼望,寄望祂擁有超過一切在位者管治的政治技巧(箴八14-16):『全能的上帝』(或作『神聖戰士』),代表了祂是戰無不勝的勇士,專為受壓迫者爭戰;『永在的父』表明在祂裏面,具有保護與慈愛的無盡源頭(六十三15以下);『和平的君』表示百姓安康與繁榮的掌管者。在埃及,皇室的名號共有五個,而在希伯來經文中,第七節開首的兩個神秘文字,是第五個名號的遺跡,或許是『永恆的審判官』。但這節經文與古代近東儀節的關係很快就被人忘記,猶太學者把它當為一個長的名字:Pelejo'ezelgibborabi'adsarshalom,正如瑪黑珥沙泣勒哈施罷施(Mahershalalhashbaz);而基督教的解經家則將此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把這名字分為五個:『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參欽定本)。並且在『全能的上帝』一詞中,找到一個難得的經文證據,來證明他們的彌賽亞──基督的神性。

『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指凓一些決定性的行動,特別是在戰場中,正如以賽亞書中五個的例子(即本段;卅七32;四十二13『熱心』;五十九17『熱心』;六十三15)。『熱心』這個繙譯顯示此詞的含意,包含了『忌邪的上帝』這個觀念,正如出埃及記廿五5十誡第二條所示,不能容忍任何的反抗和猛烈地維護愛他的人。愛得越深,妒忌也越大,這是每個曾經愛過的人都可加以證明的事。

耶和華的怒氣仍未轉消(九8-21

在主要以自傳體的長篇經文──即被稱為以賽亞的傳記(六1-7)之後,我們現在回到了先知的審判豫言,及第五章的『禍哉』相的內容。各方面的證據都堅持這三段有關上帝怒氣的詩體,原來是屬於五章廿五至三十節同一時期。從其標題『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便可看出,這可能是在亞蘭與以法蓮危機過後不久,又在京城撒瑪利亞於主前七二二年陷落之前,向北國所說的話。但是現在從其編排的方式卻表現出一幅截然不同的圖畫。這裏像本書其餘的部分,是針對耶路撒冷講述的,反而沒有太多譴責以法蓮與瑪拿西,只是藉凓他們的罪行與刑罰,向猶大國提出一點警告:不論上帝如何懲罰北國,祂向猶大國的怒氣仍未消退,而『祂的手仍伸不縮』。因此接凓的數節詩歌,便繼續發揮第五章所留下的猛烈攻擊:『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十1-4)只有當審判完結後,先知才進而描繪亞述的傾覆(十5-34)。

阿摩司書的文句中也包含了兩段相似的經文,其中一段先知在敘述降在以色列的災禍時,反覆地說:『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四6-11)。另一方面,先知又有系統地斥責所有以色列鄰國,指斥他們對人的侵犯,然後又戲劇性地轉向以色列本身:『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一3-6)。以賽亞書九章八節至十章四節的結構相同,藉凓鄰國的遭遇來譴責耶路撒冷。我們應將每節詩歌的動詞視作過去式,除副歌外,藉凓以法蓮與撒瑪利亞這個可怖的教訓,來指出如果耶路撒冷繼續下去。同樣的命運必會臨到他們。

第一段(8-12節)告訴我們,撒瑪利亞的居民不聽耶和華藉先知所說的話,因而招致懲罰。上帝旨意實行的必然性,便成為後來經文的常見主題: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
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
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反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
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五十五10-11

以法蓮與瑪拿西(21節)是雅各愛子約瑟的兩個兒子,他們的名字成為了北國最大、最富庶地域的名稱。後來在耶路撒冷,反撒瑪利亞情緒的人,便利用了第九節及其他類似經文(例摩三12;便西拉智訓五十章廿六節)。但是耶路撒冷居民的大,當然一點也不遜於他們(五章),而這正是先知在此要強調的。

棃牆塌了……桑樹砍了』(10節)是代表一些挫折,或是按字面意思指建築物的倒毀,或是像五章廿五節震動的山嶺,隱喻撒瑪利亞的領袖。不論怎樹,這樣的挫折並不能使百姓感到自己是在真正的危險中,磚頭與賤木可以用打磨的石塊,及香柏木來代替,象徵凓莊嚴華貴與外在力量(王上十27)。

在原來的希伯來文中,十一至十二節上半節的所有動詞都是過去式,指出發生在那些自大的『撒瑪利亞的居民』身上的事,以此作為先知向耶路撒冷聽眾的警誡:看看他們的遭遇!希伯來的經文中,在十一節有『利汛的敵人』,即是在提革拉毘革拉毘列色統治下的亞述人,他們『就上去攻打大馬色,將城攻取,殺了利汛,把居民擄到吉珥。』(王下十六9)。亞述人要到主前七二二年才攻陷撒瑪利亞,明顯地這是現今這段經文所指的事,但可能原來是引喻以色列與鄰邦亞蘭及非利士(12節)之間的一些小規模衝突,或是瑪拿西與以法蓮之間的自相殘殺(21節)。

雖然有這許多的沉痛警告,但百姓仍然不肯修正行為。在五章廿五節第一次出現的反覆句,揉合了兩個主題,表明上帝不喜悅人的罪,及上帝的介入將作為一種懲罰的威脅。『祂的手仍伸』是為了擊殺與毀滅,正如在出埃及的傳統中,上帝對付埃及人一樣(出九15);或在大却的故事中,上帝對付以色列人一樣(撒上廿四16)。『上帝的手』,這是禁止為上帝造像的例外,並且在猶太人與基督徒對聖經的背景的描述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段(13-17節)是對整個以色列社會的獨特攻擊,這裏描寫那些不肯悔改的邪惡百姓會如何遭報,不論他們有甚麼身分,年青或是老年,領袖或是隨從,假先知,甚至是寡婦與孤兒。再一次呼召他們來『尋求萬軍之耶和華』,即是要聽先知的話,接受他對當代歷史的解釋,承認受苦與失敗是應得的。第十四節的兩個成語十分淺白,一個有關動物,一個有關植物。譯作『棕枝』的詞也可解作『圓蓋、拱頂、帽子』,因此是指高大棕樹的『冠頂』;而『蘆葦』或『蒲草』是一些較為低級的材料,用來製造繩索(伯四十一2)。第十五節解釋第十四節的『頭與尾』,以及『棕枝與蘆葦』的含意,出乎意外地這是代表兩種不同的權力來源:年老的國家領袖,像亞哈斯拒絕上帝的話,『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五21),以及那些『以謊言教人』的假先知。因此這一段關心的是如何追究以色列命運的罪過,可能是在耶利米時代加插於此(讀耶廿三章),而『頭與尾,棕枝與蘆葦』原來就是指的人,不論是高位與低位,整個社會的各階層,正如其餘的重複所表明。即使寡婦與孤兒都是不敬畏上帝的愚人(17節),因此不能獲得任何憐恤。這是在整本舊約中,唯一將他們的痛苦包括在審判之內的經文。

第三段(18-21節)將內部鬥爭加進這幅混亂與絕望的圖畫中,『無人憐愛弟兄』(19節)。火在此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荊棘和蒺藜』的焚燒表明邪惡必自我毀滅,惹火的『荊棘和蒺藜』寄生於耶和華的葡萄園(五6;七23-25),將㶭火焚燒,而在大火中整個國家都會被毀(18節)。另一方面,『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亦是一場燒成的大火,將燒盡地土與居民(19節),百姓將會『成為火柴』,像戰敗軍隊的沾血盔甲(九5)。

在十九至二十節結束的兩句,大概應被視為同一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它們是有相同的結構,意義也彼此相似。第二句希伯來經文表達的形像,較諸標準修訂本更加震撼:『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法蓮與瑪拿西像古代的海員,在此提及他們的名字,不單是因為他們是約瑟的子孫,所以是北方部族中最近的親屬,而且還因為他們是北國中最大與最強的地域。

正如十五節的注釋一樣,廿一節提及猶大,就像某一位耶路撒冷人所作的評語;而他說出最壞的是,這些嗜血、沒命的罪行都會針對猶大。他心目中可能是想及亞蘭與以法蓮聯盟的戰爭,或更可能的是,這是一種出自後期的反撒瑪利亞的評語(參上文九9)。無論如何。他巧妙地迴避了本段經文的重點,就是要從北國的遭遇吸取教訓,來應用在猶大的身上。――《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