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與窮人
人生事實
廿二章二節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廿九章十三節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第一處的箴言,易於使我們聯想到如下的詩句:
富人居巨第,
窮人住門口,
上帝造他們或尊或卑,
並注定他們的財產。
哲人似乎未必很像所說的那樣遲鈍的。毋寧說,他是說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中、和祂統治的世界上,富人和窮人(以及窮人和壓迫他們的人,廿九13;請比較太五45)都並排可以見到──並沒有藉此暗示造成這種情勢的責任在於上帝,而且有祂親手所作的工作的記號或祂嘉許的印記。但必須承認,廿二章二節確實給予人頗保守的印象;而且確實是給所有論及這主題的箴言所定的主調。有些人富裕,而別的人則貧窮。有些人力足以過極奢華的生活,別的人則要掙扎才能使收支平衡;然而許多人都窮困。這是人生事實。以色列哲人接受這種事實;他們並未嘗試改變這種事實。他們既不是政經家,也不是社會改革家。因此並未嘗試在理論上精細計畫、或設法以實際的措施,使人人能過更好的生活,或使社區能完全根除貧困。先知在古時的以色列是真正的激進分子。甚至哲人為了窮人而論及社會公義這主題時,他缺乏先知那如火的熱誠以及對暴行的深惡痛絕。我們不可對他期望過多。――《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