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尼希米記第十章

 

10

<syncBible ref=10:28-39>物質上的建造與精神上的建造有甚麼關係?孰重孰輕?

10:28-39  城牆竣工,神在摩西時代與以色列人立的約也重新確立(參申8:1-20)。這約的精意對我們十分重要。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應該限於上教會和定期的事奉,還應影響我們的時間(10:31)、財物(10:32-39)和彼此間的關係(10:30)。你既選擇跟從神,就當立志如此事奉祂。可惜以色列人破壞了原先的約。我們不論順逆,都當持守向神所立的約。

<syncBible ref=10:30>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就一定會離棄神嗎?摩西不是也娶了外邦女子嗎?

10:30  神的子民若要向外邦人作見證,便需要一個團結一致敬畏主的大家庭。他們也要遠離拜偶像的人,免受引誘。神禁止以色列人與異族通婚,又不准外邦人居於這地(參申7:3-4),正是基於這個緣故。然而每一個時代,以色列人都犯上與異族通婚的罪,對家庭和國家造成災難性的後果。因為與外邦人通婚,使以色列人跟從配偶膜拜偶像(參王上11:1-11)。國家一旦遠離神,必然衰敗危殆。

<syncBible ref=10:31>星期日一定要去崇拜聚會嗎?有時忙不過來就算了吧……

10:31  神深知人若沉迷於錢財利益,便會忘記休息,所以祂禁止在安息日進行買賣。以色列人也明白,敬拜榮耀神才是最重要的,故此他們拒絕作金錢的奴隸。在現實生活裡,我們常要在神與金錢、利益、安逸中間作抉擇。我們必須省察自己的工作,留意自己的敬拜生活,到底是否將神放在首位?

<syncBible ref=10:31>欠債也不讓討,是否不公平呢?這條律法現今還有意義嗎?

10:31  律法規定每逢第七年,所有債務都要被豁免(參出23:10;申15:1-2)。以色列人在此背誦律法並許願遵行神的律法,謹守與祂所立的約。

<syncBible ref=10:32>向聖殿納丁稅是從何時開始的?

10:32  七十年前,在先知哈該、撒迦利亞的鼓勵以及以斯拉的帶領下,聖殿被重建(參拉6:14-15);百姓也恢復向聖殿納丁稅、獻祭並且守節。

<syncBible ref=10:36>奉獻頭生的給神,這律法的精義何在?對我們有何指導?

10:36  奉獻頭生的人、畜的條例,源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代(參出13:12-14)。尼希米恢復古例,以色列人便要重新學習把頭生的獻與神(參出13:1-2;民3:40-51)。雖然新約時代已取消此例,但它的精神猶在,就是要把最好的時間、財富與才能優先獻給神。你有將最好的獻給主嗎?還是只獻剩餘的部分呢?

<syncBible ref=10:37-39>在今日,誰是“利未人”?誰是“祭司”?我們怎樣支持他們的事奉?

10:37-39  根據神的律法,以色列人要將他們所得出產的十分之一獻給利未人(他們負責管理聖殿和施行宗教儀式),而利未人也要獻出所得的十分之一給祭司。這樣做的本意,是保證支援神的家和神的僕人。我們不可忽視對神僕人應盡的責任。──《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