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廿三章
列王紀下
第廿三章 注釋
23:1-3
約西亞召民立約
約西亞招聚百姓來聽神的律法,並在 面前立志守約。
3 「服從」:原文作「站在上面」:指發誓忠於所立之約。
23:4-14
清除國中異教
約西亞徹底執行宗教改革,包括除掉聖殿裡的偶像和廢去拜偶像的聖職人員(4-7),以及拆毀國中的邱壇(8-9)和為假神而設的祭壇(10-14)。
4 「把門的」:見王下12:9注。
「汲淪溪」:見王上15:13注。
5 「行星」:指星座,是亞述及巴比倫人所敬拜的神只。
7 「孌童」:見王上14:24注。
8 「邱壇」:見王上3:2注。
「迦巴」與「別是巴」:分別代表猶大北面及南面的邊界(參王上15:22注),可見約西亞的改革遍及全國。
9 曾在邱壇燒香的祭司一律不得親近神(參串15),因為他們沒
有按照律法的規定(見申12:5-6, 13-14),
竟在耶路撒冷以外獻祭,所以約西亞把他們在聖殿中獻祭的職務革除了。
10
「欣嫩子穀」:是耶路撒冷城南面之山谷。
「陀斐特」:指獻人祭給摩洛的地方;或指為此而設的祭壇。
「使兒女經火」:見王下16:3注。
11
「馬」與「日車」:都是獻給亞述人所拜的太陽神。
12
「樓頂上所築的壇」:是為拜星象而設的祭壇。
「兩院」:見王下21:5注。
13
「前」:指東面。
「邪僻山」:原作「行毀滅的山」(參耶51:25);有學者認為原文應譯作「受膏的山」(於原文僅一字母之差),指橄欖山。
「右邊」:即南面。此節所提的假神,見王上11:5注。
23:15-20
拆毀北國的邱壇
約西亞的改革不單限於本國,連已落在亞述手中的北國也受到整肅。約西亞主要針對耶羅波安私自在伯特利所立的祭壇和祭司(見王上12:28-32),將人的骨頭燒在壇上面,使它不能再供獻祭之用,又把祭司殺在壇上,應驗了三百年前先知所說的預言(見王上13:2)。
18
「從撒瑪利亞來那先知」:即王上13:11所提到的老先知,他本住在伯特利,在這裡「撒瑪利亞」大概是用來代表北國。
20
約西亞把北國邱壇的祭司殺掉,但卻沒有殺猶大邱壇的祭司(本章9),原因是前者並非利未人(見王上12:31;
13:33;代下13:9),根本不應來到神面前獻祭,律法規定這些人要被治死(見民3:10)。
23:21-23
命百姓守逾越節
這是摩西律法所規定的修例:以色列人每年須守逾越節,紀念神領他們出埃及,與他們立約使他們成為神的子民(見串38),但自從撒母耳之後他們已沒有嚴謹地遵守這例。代下30章提到希西家王曾召集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但當時在時間和潔淨的條例上都沒有完全符合律法的要求(見代下30:2-3,
17-19)。
23:24-27
進行徹底的改革但刑罰仍難避免
約西亞的改革是列王中來得最徹底的一次,但猶大因瑪拿西的罪惡,仍要面臨亡國的命運。
24
「家中的神像」:在聖經裡這些偶像的用途主要與占卜有關(參結21:21;
亞10:2)。
「成就」:或作「履行」,即滿足律法的要求。
23:28-32
約西亞被殺,他兒子約哈斯繼位
29
當時巴比倫已攻陷亞述首都尼尼微,亞述西遷以求作垂死掙扎,向埃及求救。埃及王法老尼哥於是北上去會合亞述王(「攻擊」於原文亦可譯作「幫助」:這樣的譯法與歷史記載較為吻合)。約西亞一向與亞述敵對,自然想阻止埃及王援助亞述,結果被埃及王所殺。
30
約哈斯又名沙龍(見耶22:11),是約西亞的第四子。(見代上3:15)
23:33-37
埃及王另立約雅敬為猶大王
約哈斯作王僅三月,埃及王法老尼哥北征歸來,不許他作猶大王,另立約西亞的次子以利亞敬(即約雅敬)代替他,並且逼使猶大付出罰金作為賠償,由此可見約西亞死後埃及對猶大的控制。
33
「利比拉」:位於哈馬之南約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通常是從北面入侵的軍隊所駐守的地方(參王下25:6)。
「一百他連得」:約重三公噸。
「一他連得」:重三十公斤(六十七磅)。
思想問題(第廿三章)
1 試列出約西亞宗教改革所牽涉的偶像、地點、事物及人物。在改革之前,他先做了些什麽事情?
2 有什麽因素使約西亞的改革在他死後不能持久?見32節。
你對宗教改革有什麽新的體會?
3 雖然約西亞已經進行宗教改革,為什麽耶和華仍不止息怒氣?
你認為這樣是否對以後的猶太人不公平?
你對神的公義和慈愛有什麽認識?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