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九章
列王紀上
第九章 注釋
9:1-9
耶和華再與所羅門立約
所羅門在8:29的祈禱得蒙神應允(3),但神對聖殿的看顧,要視乎以色列人對神是否順服(4-9)。
4 「誠實」:原文作「無可指摘」。
7 「笑談」:即「笑柄」。
8 「雖然甚高」:有古譯本作「必成廢墟」。
9 「親近」:原文作「抓緊」或「依附」。
9:10-14
所羅門給希蘭二十座城
所羅門花了七年時間建聖殿(6:38),另十三年建王宮(7:1),共二十年(10)。他割讓了二十座城給希蘭王,以換取建築所需的材料和黃金(當時一他連得約相等於三十公斤)。
13
「迦步勒」:這名字的發音與希伯來文的「如同無物」相似,但有學者認為這詞來自阿拉伯文,意思是「抵押」。
9:15-25
所羅門的建築工程
所羅門為他龐大的建築工程,徵用了從前以色列人沒有滅盡的迦南人作苦工(20-21)。至於以色列人,除了臨時為建聖殿之外(見王上5:13),都沒有被強逼服役(22)。
15
「米羅」:大概是指在斜坡上所築成之平臺,位於大衛城。(參串17)
「夏瑣、米吉多,並基色」:都是位於地勢險要、具戰略地位的防守城。
18
「巴拉」:位置不詳,屬於猶大
(見書15:29)、或西緬(見書19:3)或但(見書19:44)支派之地。
「達莫」:或作「他瑪」(見結47:19)。
19
「利巴嫩」:可能指利巴嫩山脈的山腳地帶。
23
有關督工之數目,見王上5:16注。
25
「每年三次」:指摩西律法所規定的除酵節、七七節及住棚節。(參串33)
本節末句原文並無「建造」、「工程」等字眼。
「完畢」:原文可作「履行諾言(或義務)」(詩50:14及76:11譯為「還願」:此二處經文皆與獻祭有關)。
此句可譯作「他履行了殿的職事」。
9:26
所羅門的航海事業
所羅門所羅門腓尼基人合作發航海事業,作為商業用途。
26
「以旬迦別」:是南面位於紅海亞卡巴灣的海港。
28
「俄斐」:此地位置不詳,可能指阿拉伯、非洲東部、甚至印度等地。
思想問題(第九章)
1 試把9:3與8:29互相比較。神在那些方面答允了所羅門的要求?
神的答覆和所羅門的請求有否距離?
你由此對神的屬性有何認識?
2 神的應許及人的順從兩者間有什麽關係呢?見4-9節; 參約14:14, 15, 21; 10:7; 約一3:22。
3 所羅門王除了在國內清除異己,大興土木建聖殿及王宮之外,還如何鞏固國家?
在外交上又執行什麽政策?
4 所羅門國勢強大,除了是外交政策得當之外,最主要還是什麽原因?參25節。
這給你什麽提醒?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