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一課
第三十二課 列王紀上 之一
題示:讀列王紀上一遍,再重讀一至八章。
我們以前曾經說過,列王紀上下原是一本書的(參撒母耳記上引言),是主前三世紀之七十士譯本才把它一分為二,以後諸譯本亦照此分法了。書之開頭是所羅門登基作王,書末則是以耶京被毀作結束。開始的時候,我們看見聖殿被建造起來,到書末則聖殿被焚了。二書所包括的時間,約在四百年之譜。至於作者問題,學者們根據「二書之言詞」,及它們的「統一性」,均深信是出自一人之手筆,至於是誰寫的,意見就不一了。按猶太人的傳統,他們認為是耶利米先知所寫的;不過這也未必可以作得定論,但要推翻這一看法,看來也不是容易的一回事,因為證據不夠充份也。而事實上,以耶利米為此二書之作者的看法,是頗有理由的。我們相信耶利米可以使用存在的文獻而編寫本書(參王上十一41,十四29等);在他之後,再經後人補加資料,使之完全。無論怎樣,書之主體仍是出於一人的,而那一人很可能就是年老的耶利米。
——巴斯德
列王紀展示給我們看的,是歷史中至高的榮耀和至深的悲劇。這些記錄也把屬靈最深的教訓和預言的真實向我們開啟。所羅門王升平的統治和建聖殿,都預表到將來基督在地上建立國度的榮耀和敬拜,而以利亞、以利沙的工作亦是滿了屬靈教訓和預表的意義的。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把這些事實寫成幾本專書,但就本書的篇幅及目的來說,我們只能提出重要事實的綱要,作日後詳細研究之用。其益處相信會更大。
南北分國
若要對全聖經有一概略的記憶,我們就要把每本書的中心思想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記。因此,我們只要記著列王紀上是記南北分國的,那就可以了。那意思就是說,本來是一個的,分別經過掃羅、大衛,和所羅門所統治的以色列國,現在分裂成為南北兩國。這兩國就是稱為以色列和猶大,在南面的,是猶大國,是由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所組成;在北面的是北國以色列,由其他十支派所組成。北國以色列以撒瑪利亞作京城,南國猶大以耶路撒冷作京城。這就是列王紀上的主要事件——一國分二,一般稱作南北分裂。
本書分為兩部分,都是明顯得一眼就看得出來的。全書共二十二章,前十一章是記所羅門升平之治,共約四十年。後十一章是記南北國之分,共約八十年。前十一章最後幾節記載所羅門王之死,因此就成了全書之分水嶺。前十一章是統一的國家,然後分裂了。後十一章是平衡地記載南北二王之事情。
列王紀上之中心資訊是叫人不能忘懷的,那就是:不信而引致的中斷。
列 王 紀 上
南北分裂
不 信
而 引 至 的 中 斷
Ⅰ 所羅門四十年升平之治(一~十一)
所羅門登基及早期之治(一~四)
所羅門建聖殿及行宮(五~八)
所羅門旭日之名聲及榮耀(九~十)
所羅門之敗落及構疾(十一1~43)
Ⅱ 南北國之前八十年(十二~廿二)
羅波安登基:國之分裂(十二1~33)
猶大列王——羅波安至約沙法(十三~廿二)
以色列列王——耶羅波安至亞哈謝(十二~廿二)
以利亞在以色列之工作(十七~廿二) |
那是記在十一章十一節的。此節成了悲慘的分界線,亦是引至日後的分裂,下麵的經文要特別留意:
「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寵異族之女及拜異邦之神),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王上十一11~13)
所羅門王
所羅門這個人物,若從三方面去研究他,是十分引人入勝的;那就是——歷史方面,個人方面,和表記方面。從歷史方面來看,他是代表著以色列歷史中最升平繁華的巔峰。他的統治是希伯來史中最豐盛,最璀璨的時代。我們只要稍為讀過九到十章,就知道所羅門及以色列人的財富,是怎樣成了當代列國的美談及驚羨,那情況可說是空前的。時至今日,儘管猶太人掌握了世界財經的牛耳,仍不及那局面的繁華。他因著一切智慧及財富,而成了當代的傳奇人物,列國的王都常帶著厚禮來求見。除此之外,所羅門是最後一個作統一的國度的王,到傳位給羅波安時,國就分裂了。直到將來基督以大衛的苗裔再臨,以色列人不會有人再坐上寶座,作統一的以色列國的王。
從個人一方面來說,無可否認,所羅門是極其特出的。我們不容易正確地評論他的性格,但他那超人的睿智,叫當時的人驚奇得不敢置信,示巴女王因著他的財富及智慧,「就詫異得神不守舍。」(十5)我們從他獻聖殿時的禱詞,就知道他屬靈的經歷是高超而有深度的。他的統治也十分成功,政治修明,民生安定而滿足,這成就絕不是普通的智慧能力可以達到的。但是說到個人之敬虔,他似乎是欠缺了一種堅定之情及斷臂之志,在道德操守而言,他是優柔寡斷的。他父大衛那種對神的熱愛及至誠,他是付之厥如,而掃羅那種公然反叛神的行為,他也沒有。我們可以說,從一方面他是逃過了掃羅的咒詛,但另一方面,又沒有大衛那種祝福。
從表記一方面來說,所羅門是預表著基督的,且是舊約有關基督的表記中最重要的其中一位。像大衛一樣,他是基督在地上統治的預表,但二者最有分別的。大衛是預表基督在千禧年的統治。那就是從基督將要以大衛的苗裔的身份,重新招聚雅各家,並在地上統治一千年。
所羅門則是預表基督在千禧年之後的統治。那也是保羅所說的「時候滿足」的時代,新耶路撒冷城要從天而降,基督要在其中統治,直到永遠。關於這一問題,我們留待本章末再討論。
聖殿(五至八章)
我們已經指出,列王紀上是分成兩半的。前十一章是所羅門王四十年升平之治,而後十一章則記載分裂後南北兩國的歷史。我們要在這裡指出,在南北兩國分治的時候,彼此都有相當重要的事情發生。
(1)南國:建造奇麗無比的聖殿。
(2)北國:以利亞先知的工作。
現在我們先注意建聖殿的幾件重要大事:
第五章
在本章中,是記載建造聖殿的一切統籌工作。所羅門王向推羅王希蘭立約購買利巴嫩山上的香柏木。以色列境內出產的木材只有桑樹(十27),這種木料質地鬆軟,比起堅固粗壯的香柏木,自然差得遠了。在此之前,希蘭王曾運很多香柏木給大衛建造宮殿(代下二3),大衛曾因為自己住香柏木造的房子,而約櫃仍停在帳幕下,心裡非常不安(撒下七2)。這種高級的木材,再加上昂貴的運費,在以色列境內就成了一種奢侈品。用香柏木建造的房子無疑是一種極高級的住宅了。
在歷代志下第二章,所羅門王與希蘭王之間的交往,記載得特別詳細生動。所羅門是「差人去見推羅王希蘭」(代下二3),而推羅王希蘭則是「寫信回答所羅門」(二11)。相方都是極盡情誼的。所羅門是有求于希蘭,他就要派一個特使去到推羅,代表著所羅門來謁見希蘭,用口頭提出要求。希蘭既樂意幫助所羅門,就要用書面答覆,加上皇璽,由所羅門之特使帶回。這一段之歷史,亦顯明古代已經用書信來作交往媒介的了。
在所羅門向希蘭傳遞的資訊中,最特出的是他為耶和華作的見證。我們不要忘記,希蘭王是拜偶像的異教徒,所羅門大可以在商言商,以事論事,只求這宗交易可以作成,但所羅門並不如此,我們且看歷代志下二章四至六節的話:
「我要為耶和華我神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神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我所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麼?不過在他面前燒香而已。」
這見證何等尊貴,把耶和華的至尊至大,表露得一點不含糊,也把一切別神以及偶像的地位,一筆勾消。而更奇怪的,是希蘭王的回答,他不單沒有生氣,反受所羅門的影響,說出下面的一段話:
「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代下二12)
所羅門的要求,記在下面:
「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朱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豫備的巧匠一同作工。又求你從利巴嫩運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這裡來,因我知道你的人善於砍伐利巴嫩的樹木,我的僕人也必與你的僕人同工。」代下二7~8)
因此,所羅門的要求就是建築師、雕刻家,以及各種名貴的木材,而所羅門付出的,則是農產品,像小麥、油和酒等,這些記在同章十節。
這就是有關以色列人與腓尼基人早期貿易的記錄了。腓尼基人居住地中海沿岸一帶的地方,他們是經商的,沒有多大時間,也沒有多少土地可以務農,因此要餵養他們的百姓,就非要從外地輸入糧食不可,而所羅門的國家地處內陸,又是以農立國,其出產不單足夠國人之食用,且有餘剩可以出口,換取所需的物質。
列王紀上第五章最後一段告訴我們,所羅門王動用了三萬工人,每一萬人為一組,輪流工作,一個月上利巴嫩工作,兩個月在以色列境內工作,那就是說每人每年工作四個月——十分體恤民生。此外,他還動用了七萬工人作扛抬,八萬工人在山鑿石頭。這些苦工不是以色列人,是迦南人(參代下二17~18)。又立三千六百督工監管他們,全部工程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人,其工程之浩大由此可見。
第五章結尾時告訴我們:「王下令,人就鑿出又大又寶貴的石頭,用以立殿的根基。」這些又大又寶貴的石頭,至今猶存,且成了奧瑪回教寺(Mosque of
Omar)的根基,這些石頭有的是十七至十九尺長,有的是超過二十四尺長,八尺寬,三到四尺厚,而其中一塊竟超過三十八尺九寸長!最近一專家報告說:「這是全世界最奇特的石頭,它是聖殿中那幅巨牆的房角石。三千年前立在那裡,至今仍穩如泰山」無可否認,這就是所羅門建聖殿的巨石。考古學家證明這些巨石是屬於腓尼基的,正如聖經所載的,那就是所羅門自腓尼基購入,作為建殿用的。我們只要想一想,在當時交通運輸工具貧乏,一切只能靠牛車來裝運的時代,要把如一座大廈般的石頭自腓尼基運至耶路撒冷,這不叫我們瞠目結舌!
第六至八章
第六章是聖殿之尺寸、材料,及結構等記述,那資料使好多學者對殿的輪廓及構造,意見紛歧。但其基層的樣貌倒是清楚的。其大小恰是會幕的兩倍,是六十肘長,二十肘闊。長度一分為二,聖所長四十肘,至聖所長二十肘,聖殿前有一廊子,長二十肘,與聖殿之寬度一樣;深十肘,殿的寬窄一樣。連著廊子計,聖殿之長度就是七十肘(不計牆的厚度)。
靠著殿牆,圍著外殿內殿,有一列旁屋,乃為供祭司用。旁屋的梁木,擱在殿之牆坎上,免得插入聖殿的牆內。這些旁屋連著牆之厚度計,共寬十肘,因此整座聖殿就成了長八十肘,寬四十肘。
由此可見,所羅門之聖殿與今日之標準看,並不是什麼巨型的建築物。每肘約一尺六寸,八十肘長,四十肘寬,就大約只有一百二十尺長,六十尺寬。與今天有些教堂比較起來,它是相當細小的。這事實初看來,好像有點叫人失望,但若明白聖殿與教堂之分別,我們就不會大驚小怪了。
原來今日之教堂是用來容納會友敬拜之用,而聖殿卻是招聚百姓的。當時的百姓從不在聖殿內聚集,他們只是向聖殿獻祭,聖殿是神的居所,是祭司事奉之所在,其他人均不許進入。這跟埃及之廟堂或古代之廟宇有點相同。能明白此點,自然不會驚奇聖殿之大小問題了。就如傑多博士說:
「被譽為古代奇跡之一的聖殿,其特出的地方不在其大小,而在其華美、價值,及內部精巧豪華的裝飾,而它周圍旁屋、小室、殿牆、塔尖的數目、材料,及飾物,也是空前的。事實上,它外型的大小跟價值沒有多大關係,要緊的是聖殿本身及內部之黃金寶石等貴重物品,就足叫我們嘖嘖稱奇的了。」
我們不能一一述說它內部的裝飾,但對於「全殿都貼上金子」這一點,就不得不留意一下了。聖殿不是鍍金,是包著精金。這種古代藝術,至今仍在博物館看得到,且為數不少。聖殿內部,自殿牆至聖物,全包上精金,金子的數量可以想像得到。我們要留意,在所羅門時代,黃金不是交易的媒介,也不是價值的標準,他們是以銀子作交易,作標準的。黃金純是作裝飾用的,所羅門可能是用白銀買來的。因此所羅門聖殿的價值,不能以金錢來衡量。
我們沒有時間細說兩個高達十五尺的金基路伯,二十七尺高的銅柱、銅海、洗濯盆、金燈檯、以及各種器具的細節,我們可以找一本夠水準的解經書來研究。但有三點卻值得提出來:
第一、六章四節告訴我們,聖殿之牆是有「嚴緊的窗櫺」,也許有人會想,殿牆外既有三層旁屋才得十五肘高(六10),但聖殿卻有三十肘高(六2),就算旁屋上有金字式的屋頂,殿牆也有足夠的地方開窗櫺的。當然,這等窗戶不是開來看外面景物的,很可能是作裝飾用,這是當時十分普遍的一種方法。我們中文譯「嚴緊的窗櫺」,英譯是「狹小的窗櫺」,那就更可能了。
第二、七章一節說:「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才造成」,我們不少人就會想:「你看,所羅門多自私,為神建聖殿,七年就完工,為自己建宮室,卻花十三年才完成。」我們若這樣論斷所羅門王,是有欠公允的,理由如下:
(1)六章最後一節與七章第一節之間,是沒有比較性質的。
(2)所羅門的宮殿,是起居飲食之所,自然要比聖殿大。
(3)他可能在聖殿完成之後,就遣散了大部分的工人,只留下部分的人為他造宮室。
(4)聖殿需用之材料,是大衛一早就預備好的,但所羅門建宮室之材料卻沒有,材料搜集也需要一段時間。
(5)無論怎樣,他是先為耶和華建殿,才為自己建宮室,這總可看出他不是懷著自私的心。
第三、我們不要忽視大衛在建聖殿的功勞。神雖然不准他親自建造,甚至他也深知在他離世之前,聖殿是不會動土的,但他仍是竭盡所能地搜集聖殿所需之材料,我們且看下面一段經文,記述他搜集的經過:
「大衛預備許多鐵,作門上的釘子,和鉤子,又預備許多銅,多得無法可稱,又預備無數的香柏木,因為西頓人和推羅人,給大衛運了許多香柏木來。大衛說:我兒所羅門,還年幼嬌嫩,要為耶和華建造的殿宇必須高大輝煌,使名譽榮耀,傳遍萬國,所以我要為殿預備材料。於是大衛在未死之先,預備的材料甚多。」(代上二十二2~4)
言詞是何等的無私,而行動又是何等的偉大!十三節說:「我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
從歷代志上二十八章十至十九節,我們知道大衛不單為聖殿預備了材料,也預備了建殿的計畫和圖則。十二節和十九節說,這個樣式是「被靈感動所得的」。大衛也留下許多他生前的好友,像推羅王希蘭那樣,隨時準備給所羅門各方面幫助。聖經說:「推羅王希蘭平素愛大衛」(王上五1),希蘭就為著大衛的緣故幫助所羅門。
大衛明知自己一生都不會看見聖殿動土,仍然慷慨無私地盡力為聖殿作好各種預備,這是多高貴、多感人的一種性格。願我們對那些會跟著我們走道路的人,都有同樣無私之心,為他們留下道德的材料,好建築他們人生的聖殿,留下從神那裡得來的樣式給我們的下一代,也留下敬虔的好朋友給我們的孩子;有一天,就是我們過去了,也有人可以幫助他們走這條十架窄路。──
巴斯德《列王記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