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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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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3:1-9>“至近親屬”,很難懂吧!可知道其對路得的影響?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有至近親屬呢!

3:1-9  身為寡婦,路得和拿俄米所面臨的只有困苦(關於寡婦的生活,請參1:8-9的註釋)。但當拿俄米聽到有關波阿斯的消息時,立即喚醒了她對未來的希望(2:20)。基於她故有的品德,她首先想到的是激勵路得去了解波阿斯是否仍願承擔她的至近親屬的義務(2:20)。

  至近親屬是指願對家族中的其他成員,承擔一切責任的人。當某女人的丈夫去世,律法(參申25:5-10)規定,她應當嫁給死者的兄弟為妻。但是,拿俄米沒有別的兒子,在這種情況下,與死去的男子最有血緣關係的人,可作為至近親屬與該寡婦結婚。但律法上並沒有說他必須這樣做,如果他不願意,則另一位次等血親可取代前者的位置娶這位寡婦。如若該女子得不到任何親屬的幫助,就只能獨自在困境中度過她的下半輩子了。因為在以色列文化傳統中,遺產只傳給兒子或與之至親的男性親屬,並不傳與妻子。為了解決這些遺留條例帶來的嚴重問題,就有了關於拾麥穗和至近親屬的律法。

  我們都有一位共同的至親救贖主耶穌基督。雖然祂是神,但卻為了拯救我們而以普通人的樣式來到地球上,並通過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我們的罪得到救贖,而成為祂天家的一分子,享有永生的生命(參彼前1:18-19)。這也保證我們可享有天國永恆的家產。

<syncBible ref=3:2>在場上簸大麥,是怎麼一回事?

3:2  打穀場是使收割的麥子脫粒的地方。用手或牛將麥桿碾碎,可食用的麥粒就從穀殼中脫落出來。打穀場通常是泥土地或由岩石塊做成,位於村外的高坡處。當揚起碾碎的麥桿時,風可吹走較輕的穀殼。波阿斯在打穀場邊過夜有兩個原因,一是防賊偷盜,二是要脫粒(因為白天忙於收割,晚上才進行脫粒)。

<syncBible ref=3:4>拿俄米這個建議真是十分奇怪,相信不會是在誘惑波阿斯吧?

3:4  拿俄米的建議似乎相當的離奇,但並非誘惑行為。事實上,她在告訴路得按以色列的習俗和律法行事。那時僕人睡在他主人的腳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通過遵守這項習俗,路得告知波阿斯可以成為她的至近親屬,這樣,波阿斯就可以找另外的親屬,或是他本人娶路得為妻。這是家族的內務,不帶有任何浪漫情調。但在故事的結尾,路得與波阿斯彼此間那種無私而深厚的愛慕之情卻演變成了一部絕妙的浪漫佳作。

<syncBible ref=3:5>建議雖古怪,路得卻不問一聲就去行了,這其中有多少的信任與愛?

3:5  作為一位異鄉人,路得可能會認為拿俄米的建議太古怪。但因為她深知拿俄米善良、可信,且有道義,則毫不猶豫地照著她的吩咐去做。我們都知道長輩、老朋友,或是親屬,總是為了我們最佳的利益而關心我們。因此要樂意聽取長者和賢士的忠告,他們的經驗和知識是十分珍貴的。試想路得如果不聽從她婆婆的勸告,她的生活又將會怎樣呢﹖

<syncBible ref=3:12>“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這是誰?波阿斯也許早就想過要娶路得也說不定……

3:12  路得和拿俄米已認定波阿斯是她們最近的親屬,而從波阿斯的回答中可看出,他已考慮過娶路得為妻這件事。顯然他不可能考慮與拿俄米結婚,因為她已年邁,不能再生育了(1:11-12)。在伯利恆城裡還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的親屬,他具有娶路得的優先權。除非他放棄這個權利,才能輪到波阿斯(3:13)。

<syncBible ref=3:18>從拿俄米的信心,就可看到波阿斯的為人──其實我們都可以、都應該如此表現……

3:18  拿俄米示意路得,波阿斯將會立刻去辦理他所許諾的事。顯然,他是一位被譽為能守諾言、並盡責到底的人。這種可信賴的人在任何時代和文化背景中都是傑出的。你周圍的人也這樣評價你嗎﹖我們都應當把遵守諾言、完成自身的義務擺在議事日程的首位。要樹立一個誠實的形像就要一步一個腳印地去幹。──《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