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七章
約書亞記
第十七章 注釋
1-18
瑪拿西所得之地
包括河東(1-6)及河西(7-13)之地。
2 亞比以謝、希勒、亞斯列、示劍、希弗、示米大:為基列的子孫(參3)。
5 「十分地」:有五分給希弗的五個孫女,另外五分給基列其餘的子孫。
7 「亞設」:在瑪拿西以北,「示劍前的密米他」:為瑪拿西南界,「前」意指「東」。
「北」:原文為「南」。
「隱他普亞」:即他普亞的水泉。
11
「伯善」:在耶斯列與約但谷之介面。
「以伯蓮」:在米吉多之東南約十六公里(十英里)。
「隱多珥」:在他泊山以南六公里(四英里)。
14-18
約瑟子孫要求得到更大的地方
15
約書亞鼓勵他們砍伐法蓮山西北的樹林區來擴張土地。
「利乏音」:在河東(12:4;
13:12),但這名也出現於河西。(15:8)
「比利洗人」:居河西(3:10;
9:1; 11:3等)。
16
「鐵車」:見士1:19注。
思想問題(第17章)
1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為什麽要求與叔伯的子弟一同分得地業呢?參民27:1-11注,36章。
這事有否增添你對神的認識?
2 約瑟的子孫為何埋怨約書亞(14)呢?
從約書亞的回答可見他們本身出了什麽問題呢?
若有信徒表示他的處境使他不作好的見證,或認為他的恩賜太小,以致他不能有效地服事神,你對這些埋怨有何意見?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