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四章
約書亞記
第十四章 注釋
14:1-15
分河西地導言
1-5
說明分地的執行者和解釋計算九支派半沒有包括利未支派的原因。
4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起源見創48:5-6。利未人沒有分得地業一事,參創49:5-7;
民3:45; 35:1-8; 申18:1-2。
6-15
迦勒得希伯侖附近的地方為業,但城和城郊則歸利未人(21:13)。
6-9
詳情見民13:1-14:38。
10
「這四十五年」:包括在曠野飄流及攻取迦南時間。
12
「亞衲族」:見民13:22注。
思想問題(14章)
1 以法蓮及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他們的後人竟與約瑟兄弟的子孫同得地業,這是什麽緣故?參創48:5。
他們得到的祝福與約瑟有何關係?參創49:22-26。
2 當別人都因環境惡劣或困難重重而失卻信心時,如果有一個人仍堅定不移,專心仰望神,你認為這人如何?
你從迦勒這心的表現(7-8)學到什麽功課?
3 從神應許賜迦勒地業那一天起(申1:36),至今迦勒已翹首等待了四十五年,現在他要求得亞衲族人(參民13:28)所住的希伯侖,可見他的信心有何特質?
11節下迦勒的話對你有何提醒?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