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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十四章

 

約書亞記 第十四章 注釋

  

14:1-15  分河西地導言

  

1-5

 

說明分地的執行者和解釋計算九支派半沒有包括利未支派的原因。

  

4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起源見創48:5-6。利未人沒有分得地業一事,參創49:5-7; 3:45; 35:1-8; 18:1-2

  

6-15

 

迦勒得希伯侖附近的地方為業,但城和城郊則歸利未人(21:13)。

  

6-9       詳情見民13:1-14:38

 

10        「這四十五年」:包括在曠野飄流及攻取迦南時間。

 

12        「亞衲族」:見民13:22注。

 

思想問題(14章)

 

1 以法蓮及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他們的後人竟與約瑟兄弟的子孫同得地業,這是什麽緣故?參創48:5

  他們得到的祝福與約瑟有何關係?參創49:22-26

 

2 當別人都因環境惡劣或困難重重而失卻信心時,如果有一個人仍堅定不移,專心仰望神,你認為這人如何?

  你從迦勒這心的表現(7-8)學到什麽功課?

 

3 從神應許賜迦勒地業那一天起(申1:36),至今迦勒已翹首等待了四十五年,現在他要求得亞衲族人(參民13:28)所住的希伯侖,可見他的信心有何特質?

  11節下迦勒的話對你有何提醒?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