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三章
約書亞記
第十三章 注釋
13:1-33
拈鬮分取河東領地
1-7
以色列人仍未佔領地中海沿岸一帶地方
2 「基述」:與12:5及13:11, 13的基述不同,這地方屬南部。
3 「西曷河」:有時指尼羅河盡東的支流(賽23:3),有時指西乃沙漠東北角的埃及小河(書15:4),這裡可能是後者。
「以革倫」:在分地時屬猶大支派(15:11),後轉屬但支派。(19:43)
「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均在地中海岸南部。
「迦特」、「以革倫」:則靠近內陸山麓。非利士人是地中海中部過來的移民,所住這一帶原屬迦南人。
4 「米亞拉」:地點不詳。
5 「迦巴勒」:在腓尼基沿岸西頓以北。
「哈馬」:在利巴嫩山脈裡的山谷奧良河處,是以色列地的最北界限。
8-33
分河東地給二支派半
8-13
二支派半得地的範圍
9 「米底巴的全平原」:實為一高原,在亞嫩河以北和希實本以南。其高度為海拔六百多公尺。
「底本」:在這高原之南部。
15-23
流便支派所得之地在約但河東之南部
這裡所列的城市大概沿亞羅珥至希實本一帶。
17
「巴末巴力」:在米底巴附近。
「伯巴力勉」:又名巴力免(民32:38)或伯米恩(耶48:23)
。比穩(民32:3)可能是同一地方,在米底巴以南六公里(四英里)。
18
「基底莫」:在底本之東北十二公里(七英里半)。
「米法押」:確實地點不詳。
19
「基列亭」:在底本之西北十公里(六英里),後來落在摩押人手上(耶48:1)。
「細列哈沙轄」:可能在約但谷。
21
「亞摩利王西宏的全國」:並非全屬流便(參27),此說乃大概而已。
24-28
迦得支派所得之地在河東山谷
26
「拉抹米斯巴」:在希實本以北十六公里(十英里)。
「比多寧」:在拉抹米斯巴北面。
「底璧」:與10:38之底璧不同。
27
「伯亞蘭」:在約但河口東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伯甯拉」:在耶利哥以東約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疏割」:在雅博河以北三公里(二英里)。
「撒分」:在北部。
29-31
瑪拿西半支派所得之地包括巴珊和基列北部一帶
32-33
結語
思想問題(第13章)
1 神指出以色列民未得之地目的何在?
給他們什麽應許?參6節。
以色列人須怎樣回應神的應許?參7節。
2 本章章首便提出以色列人未得之地,可見他們不能滿足於12章所記載的戰績。
在基督應許信徒的各種福氣中,你是否仍有未得之部分,參提前4:13-16; 彼後1:4-11。
有否祈求神幫助你得到?
3 13節的記錄有何含意?參申3:14注。
你認為以色列民是否不能將基述人及瑪迦人趕出呢?
為什麽?
4 神揀選利未人專職事奉 ,不給他們地業(14),你想原因何在?參民18:24。
今日信徒中有那些如昔日的利未人一樣專職服事神?
其他信徒應如何支持他們?參民18:24; 西4:3。
5 你可記得巴蘭(22)的事蹟?
他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呢?參民22-25; 31:7-16。
你從他身上得到什麽警惕?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