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二至十三章
敬拜的囑咐(十二1~19)
思想 神吩咐以色列人集中一地作為敬拜的地方,與我們今日的敬拜生活有何關係呢?
有人稱十二章至二十六章為「申命法典」,其內容與出埃及記的「約書」(二十章至二十三章)的原則相似,而在應用上則作了修訂與擴充。這一點反映出聖經有一種豐富的「處境色彩」,就是其內容與環境互相吻合;但其基本原則卻是不變的。因此,無論甚麼時代、文化、背景的人,都可以透過聖經中的重要原則,應用在他們的生活與情境當中。
今日這段經文的中心,是申明神將於迦南地揀選一地方作為敬拜之所,百姓當於該地敬拜耶和華。當時迦南地的宗教信仰,是一種分散式的敬拜,即無論哪一處地方,均可進行敬拜的活動(2)。而一種集中式的敬拜,有助宗教信仰的合一,又可避免因分散而受當地宗教的影響,以致偏離正路。今日教會的設立也有類似的意義,沒有人能否定個人作基督徒的可能性,但教會作為信徒的集體名稱,也有維持信仰純正、互助互勉的作用。深願每一位信徒均有其所屬、所愛、所事奉的教會,使他的生命能在當中一同成長。
應當獻為供物的是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舉祭、美祭(11、17),要在神所指定的地方獻上,這些祭牲也不可隨便吃(17~18)。這些命令,有一個十分重要的意義,就是藉此養活那些無分無業的利未人(12、19),因為他們被選立,為特意事奉耶和華。今日我們有否將當納的十分一歸入神的家,有否使神的僕人們得凓供應,以致他們可專心事奉神,引領更多人信主;也牧養弟兄姊妹,使其靈命得以成長呢?
祈禱 求天父幫助我,使我更願意投身教會中,成為其中一個有用的肢體。
何為正事?(十二20~28)
這段經文與前一段十分相似,內容也有重複之處;然而前面筆者曾指出,凡重要的訓令,常會有複述的情況,這裏又是另一例證。可比較20至25節與15至16節;26至28節與6至7節及17至18節。
.吃肉的問題(20~25)。這問題主要分兩方面:
① 凡歸耶和華的牲畜,不可隨意宰吃,必須歸耶和華神為聖,並獻在聖殿當中。表明神的主權,人不得僭奪屬神的物。我們已擁有神所賜的十分,會否吝嗇將其中一分奉回給神呢?
② 吃血受禁止,這例的訂立可參利未記十一章,在這裏,摩西指出一個原因,就是血是生命,故此不能吃。舊約其他地方也有提及禁吃血的問題(參創九4,利十七10~14)。新約也有重申禁吃血的例子(徒十五29);然而,保羅指出凡物潔淨,只要憑信心而吃(林前十23~33),故此,有關吃血仍是一個懸疑未決的問題,仍有不同的學者在討論當中。
.何為正事的問題(26~28)。謹守聽從神所吩咐的話,被稱為行在神眼中看為正、為善的事,百姓的子孫也得以承受永遠的福分。這是申命記的一個重要主題,就是聽從神的話,行神所吩咐的道。今日太多人認識神,卻不認識神的話;認識神的話,卻不認識神所吩咐的道;認識神所吩咐的道,卻不行在其上,以致白白失去神所要賜給我們的福氣。「正」、「善」的意義是建築在神的標準上,而非在乎人的看法;而這標準對以色列人而言,是律法(即立約)下的要求;對我們而言,則是神在整部聖經中的啟示。
思想 若你不明白、不知道神的標準為何,你能遵守祂的吩咐嗎?若你知道卻不去行,那與不知道又有何分別呢?
不為偶像所動(十二29~十三18)
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一役,受挫於巴勒的偶像攻勢,原因是偶像敬拜,迎合人肉身的慾望,因為當時的迦南宗教,常與淫亂連在一起(參民二十五章)。除淫亂外,他們的偶像多與他們的生命、財產及起居生活有關;而今日的一切偶像,大多數也應許人有平安,有物質的豐富,對人的身體慾望,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除此以外,以色列人的最大危機可能也是今日基督徒的重大危機,乃是不以神作為他唯一的事奉對象。從他們的歷史看到,他們並非以偶像取代神,摒棄神,而是將之與神並列,一同敬奉。其危險是否定神為絕對唯一的主,將祂的地位貶與偶像相同。神藉摩西從四方面提醒以色列人:
.不要尋找偶像(十二29~32)。個人的變質是我們最應小心的,可有任何偶像叫我們的心偏離神呢?「偶像」的含意是一切取代神地位的事物。
.不要聽從假先知(十三1~5)。他們或為自己的利益,或受魔鬼的擺佈;但只要他們是宣傳離棄神的信息,那麼即使他們滿有行奇事的能力,也不要跟隨他們。
.不要完全依從你所愛的人(十三6~11)。最親密的人,可能是最易叫你棄掉神的人。
.不與異教者認同(十三12~18)。任何宣傳偶像的人當被拒絕,不可稍給他們留地步,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
思想 倘若任何人、物、事,使你對神的信仰受損,你會毅然將之拒絕嗎?你今日是否正面對這信仰上的挑戰呢?──《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