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十章
第 30 章
信義對我重要嗎?我對神對人承諾的事哪一條還沒兌現?
30:1-2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切記遵守對神及對人的承諾。古人一言為定,不需要簽名立契約。律法從來沒有強迫人起誓許願,但是人一旦許了願以後,就必須履行。違背誓言就意味著破壞雙方的信任與關係,而信任是人與神和人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基礎。今天你若背誓,所得的損害跟摩西時代人破壞了對神的承諾一樣。
這些許願的條例,給我們甚麼啟示?
30:3-8 按照以色列人的律法,為避免年輕人愚昧地許願帶來嚴重後果,父母可以否決兒女所許的願。從這一條律法,看出父母與兒女之間關係的原則。兒女與父母住在一起時,要對事情作出抉擇前,應先徵求父母的意見,並得到他們的幫助。父母有經驗,能使子女免犯嚴重的錯誤。但是作父母的應當慎重善意地行使權柄。在保護兒女免受災禍之時,也要使兒女從錯誤之中學到教訓。──《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