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章
事奉神(上)(三1~51)
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記述數點祭司與利未人的情況,並記載他們的職務。從這裏看見事奉神的原則:
.祭司亞倫的家族(1~4)──亞倫有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他們都是「受膏的祭司」(3);可借拿答和亞比戶因不順服而獻上凡火,致被神處死(參利十1~3),於是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便繼任兄長的祭司職分。在此,我們看見一個事實:事奉會被罪孽所破壞,所以希伯來書作者說,我們必須要藉基督的血洗淨我們的心,除去我們的死行,我們才可以事奉那永生神(來九14)。
.利未人作助手(5~13)──利未人被數點,並交給亞倫與祭司,作他們的僕人和助手(6);利未人是代替所有十二支派中頭生的兒子來專一事奉神的(參出十三2~15)。事奉神的人不一定做領袖,但一定要有謙卑和甘心的態度,願作眾人的「僕人」,這樣的事奉才蒙神喜悅。
.利未人被數點(14~51)──凡年齡一個月以上的利未男嬰都要被數點。利未人是神特別揀選出來事奉祂的人。從今天的觀點看來,神亦從眾多信徒中特別揀選和呼召一班人來全時間事奉祂。倘若神的呼召今天臨到你,你是否願意回應祂的呼召作二十世紀的利未人?假若神沒有呼召你,你是否願意在禱告和經濟上支持那些蒙神選召的人?
祈禱 神啊,無論𣿫是否選召我全時間來服事𣿫,我都樂意在這一生中忠心事奉𣿫到底。──《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