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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廿一章

 

聖潔的事奉者(上)(二十一19

  本章的內容與前幾章的教訓相同之處不少,主要的不同點乃是對象由一般信徒轉到身分特別、代表民眾的祭司。總括來說,神對祭司的要求,基本與其他人沒有大分別,但因凓特殊的身分,神對他們的要求比對其他選民嚴格得多,這正是主耶穌的教導:「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事奉須認真而謹慎──「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1)。死屍或挨了死屍的均為不潔淨(十一3040),必須由祭司觀察檢驗後,施行潔淨之禮才能潔淨。所以祭司經常執行潔淨污穢。為了幫助受苦者,祭司少不了關心同情,但也得謹慎處理,免得自己也因沾染污穢成為不潔,就失去協助更多需要潔淨的人。

 .不可從俗而受沾染──「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這節聖經帶出三點教訓:

   神對祭司要求嚴格,因為祭司是在民中為首,責任與要求成為正比;

   既然祭司是在民中為首,便應該負起領導職責,「從俗」顯示失去了領導功能,艱辭其咎;

   不但不可從俗,甚至令人誤會從俗的事物都應避免,所以,正如神先前吩咐所有以色列人一樣(十九27),祭司亦不可使頭光禿,也不可剃鬍鬚的周圍。

 .注意家庭生活見證──婚姻使夫妻二人成為一體,祭司聖潔的事奉也需要聖潔的妻子輔助,所以祭司只可娶純潔的女子。家庭教養成為牧養會眾的榜樣,因此祭司必須好好教導兒女,免致他們墮落。

思想 祭司的責任是事奉神,故此,神對他有極高的要求。今日我們既是君尊的祭司,也當要有聖潔的身子。我的生活,與惡完全隔絕了嗎?

 

聖潔的事奉者(下)(二十一1024

  本段是寫給大祭司的啟示,如果神對身為選民之首的祭司要求比較對一般選民為嚴格的話,很自然地對作為祭司之首的大祭司也有更高更嚴的要求。

 .祭司預表身分的要求──除了職分與責任相稱外,神對大祭司要求非常嚴格。舊約時代,神使用祭司、君王和先知預表耶穌基督將要完成的全備救恩,其中以祭司最能預表基督的中保代贖工作。而本段亦清楚顯示大祭司的這兩方面預表:

   大祭司是彌賽亞的預表。彌賽亞希伯來文意思是受膏者,希臘文的翻譯就是基督,可見舊約具彌賽亞身分的人,就是新約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之預表。大祭司頭上的「膏油」(1012),原文是「彌賽亞的油」,象徵大祭司有彌賽亞的同在,頭腦思想也專注在為預表彌賽亞而活;

   大祭司「不可出聖所」(12),並非區限大祭司的行動範圍,而是說當他有彌賽亞的油膏頭時,必須在聖所中代贖與敬拜,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祭司健美身體的要求──1623節補充上文未提及的作祭司之要求。他們身體不但要健全,更要端正美觀。這裏列出一連串不符標準的身體情況,讓人認識神對祭司身體的要求;

   體能良好。殘疾、瞎眼、瘸腿、折腳、折手、眼睛有毛病對體能必定有影響,對檢察疾病,搬運祭牲上祭壇,行舉搖祭等會產生困難;

   健康良好。生病者多不潔淨,也可能傳播病菌;

   端正美觀。駝背、矮矬、塌鼻子或肢體有餘的,雖或健壯,但有礙觀瞻,未能彰顯神的榮美,不能擔任神的代表。

祈禱 願我身心靈得蒙保守,無瑕無疵榮耀神。──《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