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四章
三 該隱和文明的開端 四1~26
這一章的經文,基本上屬耶典,但17~24節卻原是遊典的。編輯者把這段已明顯有文明社會和人口眾多的社會之故事,放在人的墮落之後,其目的是使人看出,人在違抗上帝的旨意之後,人與人間就無法和諧與互相看顧,而只有謀殺、殘殺和報復。
1 該隱殺亞伯 四1~8
四1~2
有一日 原文並無這三個字,也沒有任何譯本有這詞語。和合本之所以如此作開端,大概是用引導講故事的口氣,正如一些古本小說之開頭的「話說」一樣。事實上,這整章聖經也仍含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神話故事的背景。
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 這裏的那人,原文有冠詞,是指特定的一人,因此可作專有名詞用而音譯成亞當。由此亦可見亞當的原義就是人,並可作集體名詞而當作人類來解釋。有關夏娃,請參看三20的註釋。同房的原文是 ya{da` (知道),請參看二17的解釋。
生了該隱 這該隱的原文是 Qain ;從拉丁系而來的切音作 Cain,因此其後代是 Qainite,而英文一般都作 Kenite(基尼人,參看十五19)。故此,該隱的原義應是鐵匠或冶鍊工人。但因這字音 Qain 和 Qa{na{h (得了)的音相近似,所以夏娃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含義是連接三15之「女人的後裔」的應許。但當她再生一子,為其取名作亞伯時,已顯出她對該隱的失望,因他的行為使她的盼望落空。亞伯的原義就是虛空的意思。
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這是介紹這兩兄弟的職業,而這些職業卻也是以色列的列祖和耶典寫作時代之以色列人的主要職業。有些釋經的人把這記述的次序,當為以色列人看該職業的重輕,特別是因其後亞伯所獻的供物蒙悅納,而該隱所獻的農作物不蒙悅納。這分析是錯誤的。經文本身已解釋了上帝是看人的行為,而不是看他的祭物。這裏之所以把弟弟亞伯放在首位,而將哥哥該隱放在次位,是與整本律法書的精神相媑合的。在聖經律法精神上,為無權無勢的人伸冤辯屈,是比任何人間法律明顯,且為優越的。為這原因,整個創世記的人間故事,給我們看到的,不但是把亞伯放在該隱之上,也把以撒放在以實瑪利之上,雅各放在以掃之上,拉結放在利亞之上,約瑟放在眾兄長之上,並在承接「亞伯拉罕的後裔」之特殊應許上,猶大在三位兄長之上。這,固然是顯出上帝揀選的恩典,卻也表明上帝是看顧那受人欺壓者的主。
四3~5
有一日 這裏的原文是過了些日子。
供物 原文亦可繙成祭物。因此,這故事已表明是在崇拜上主的禮儀頗為進步的世代,特別是亞伯所獻的是頭生的(參看出十三12;民十八15等)。所以證明這故事的寫作時代,是頗晚的。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很多釋經的人都凓重在解釋亞伯取供物時,有選取上好的這方面,或是把羊作祭物有預表基督之犧牲的方面,但忽略了人的行為和他的祭物之關聯這方面。行為是心意的結果;選擇\cs9供物也有其心意的作用。故此,我們應當凓重的,是上帝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或他的禮物,但上帝是看人的內心的(見撒上十六7)。
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經文沒有告訴我們,上主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有甚麼標誌。美索不達米亞的一些標誌是察看祭物;以色列人似乎就是以火燒去供物,表明上帝接受了(參看十五17;王上十八37~38等)。但經文卻表達了該隱對其兄弟得蒙看中的嫉妒,以至變了臉色和大大發怒。變了臉色的原文,是臉面下沉,所以是嫉妒。
四6~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 這是上主以慈父的心腸,勸導正在陷入危險邊緣的該隱的話。嫉妒使人生恨,恨生殺人的動機(參看約壹三15)。所以,上帝在此勸導該隱要留心自己的心意。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 這句話的原文有點錯亂,特別是罪為陰性名詞,而其動詞伏卻為陽性。但是,若果這伏字的原文 ro{be{s 是亞喀得文 ra{bis]um 借用過來的,就會意義清楚,而且景象分明了。原因是
ra{bis]um 乃亞喀得的一個魔神,經常會蹲伏在人家屋門前,用以保護或驚嚇其家之人的。因為這魔神有時很仁慈,有時又很兇惡。所以,上主是藉此提醒該隱,要小心存在你心中的那魔神,它正在你心門口蹲伏。
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 「這句話中戀慕的原文是 t#shu^qa{h ,固有渴想,熱切期望的含義,但也有控制的意義。因此,照現代中文譯本的繙法,直接的說明「罪惡控制你,可是你必須克服罪」,卻更為明白。
四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 說甚麼呢?中文並無交代,因為是照原文譯出的。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一些拉丁文譯本均在此句之後,有「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現代中文譯本也是照此譯出的。
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約翰壹書的作者說得真不錯: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給他心中蹲伏的魔神所控制了),殺了他的兄弟(約壹三12)。
四1~8
按現有五經的編排,在始祖被逐出樂園後,他們的居址也還是在美索不達米亞,在現今已無法確定的當年之伊甸園的附近。亞當與夏娃同房,生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起名叫該隱,因為她以為已經得凓了三15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可是這該隱的行為敗壞,所以在她生了第二個兒子時,就給他取名為亞伯,表示她原先的盼望是虛空了。雖然如此,這話已給我們看到始祖是仍然相信上帝,並盼望祂的應許之成就的人。
該隱亞伯長大,一個耕種,一個遊牧。有一日,當他們各自拿出產獻給上帝時,上帝卻悅納亞伯的祭物,而不悅納該隱的祭物。於是該隱從妒生怒。上帝卻以慈父之愛來勸導該隱要小心那蹲伏在他心門口之罪的惡魔,要控制住它,不要讓它來控制你。該隱並沒有把上主的話放在心上,約同弟弟到田間,忽然擊打亞伯,而將他打死了。這不但給我們看到人類墮落後人心的詭詐,也給我們了解到罪惡的可怕。
2 該隱受咒詛 四9~16
四9
你兄弟亞伯在那裏 這話正如始祖墮落後,上帝給機會亞當和夏娃認罪悔改的詢問一樣:不是上帝不知道事實,乃是要人自己承認,懊悔前非,改過自新並祈求赦免。但正如前面說過,上帝的律法書,特別凓重為無權無勢的人伸冤辯屈(四2的註釋),所以今天這問題,也是在詢問一切的人,特別是有權有勢的人。
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 亞當夏娃對上帝的答話(見三12~13的註釋),雖然沒有達到上帝對人悔改得赦的要求,但仍然承認了犯罪的事實。該隱則不但沒有承認其犯罪事實,反向上帝辯駁。
四10~12
你作了甚麼事呢 這不是詢問,乃是責備。正如中國人說的「你幹得好事阿!」不是稱讚,乃是怪責一樣。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不錯,該隱殺亞伯後,屍體必定給他掩埋了。但血流地上,卻不是可隱藏的。人是從土而出;但血是生命(九4)卻不單是以色列人的觀念,也是兩河流域一帶人的觀念。生命是上帝所給的,主權在於上帝。奪人的生命,就是奪去上帝的主權,是一件極其嚴重的刑事和神聖的侵犯。人可奪去人的生命,表面上可能人不知鬼不覺;但這侵犯上帝主權的事,上帝必要審問,而生命(血)既是從上帝而來,他就有權直接向上帝伸冤。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 這裏耶典不但將上帝擬人化在此與該隱對話,也把地擬人化來講說。這講說一面表達這「地母」之無奈而接受被殺之人的埋葬,也是亞伯在上帝面前控告的見證人,因它也為此受了該隱之罪的「污染」。為這原因,該隱所受嚴厲的刑罰乃是:
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在始祖犯罪受懲罰時,是地受咒詛,人受連累。對該隱的刑罰卻是該隱受咒詛,而地卻不再替這耕地的該隱效力,以至該隱要成為流浪者,居無定所。這大概也是日後他的子孫基尼人,之所以作為遊牧兼遊行鑄造修補的銅鐵匠的原因。
四13~14
我的刑罰太重 起初殺人的,上主並未以「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九6)作刑罰,已經是上帝的鴻恩;上帝更奇妙的鴻恩,是在處罰人之中,使他憬悟前非。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 該隱憬悟不見上主之面的嚴重性了。這是他所說的刑罰太重的主要含義。
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從這句話,就證明我們在開始討論這章經文之時所說的為正確:這章的經文背景,是在有文明和有許多人口的時代,編者將這傳統故事和人在樂園的墮落相連,目的為在暴露人類的罪惡。該隱懼怕離開上主的面,因為世上其他的人,一般都對流浪者無好感,也因此而不會有善意。殺人者怕死,亦是憬悟前非的表露。
四15~16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 這裏的遭報七倍,猶太教的拉比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有的指是嚴厲的遭報;有的說是七倍的遭報;有的說成七條命的填償;有的說是殺該隱的,七代子孫都遭報;另有的更奇特,乃說經文有抄漏之處,原來的經文是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至於該隱,我要留他到其第七代的拉麥時,才叫他遭報。」原因不但是該隱殺人為沒有前例,他不知此罪之嚴重性,而這也是要顯出上帝的恩典云云。
七 不單是祭典非常注意(見二2~3的註釋),南方的耶典和遊典也極重視,因為這是整個以色列族在傳統上所凓重的數字。舉例說:卡蘇圖(Umberto Cassuto)在一九四四年出版的創世記註釋中提到,本章除15和24節使用七和七十七外,拉麥是亞當的七世孫(五31說他活到七百七十七歲);七次用了亞伯的名,七次用了兄弟這詞,七次用了「名」字,十四次(七的兩倍)用了該隱的名。如果擴闊一點來看,在南方傳統的二至四章中,有七十次使用神的名字,其中四十次用上帝,二十次用耶和華上帝,十次單獨使用耶和華。不但這些神名的使用次數均為十的倍數,而第七十次就正是「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這意思是說,耶典的作者不但是舞文弄墨的能手,也是數字(特別是七與十)使用的專家。
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這裏所說的記號,我們已無法了解是怎樣的。有可能是像出十三9,16和申六8等之特別裝飾;也有可能是在手上或面上作紋身記號,使人知道他是來自一個以命償命,甚至七倍追討的氏族,以致有嚇阻人殺他的作用。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 這是像始祖犯罪被逐離開樂園的相類說法,但更其嚴重。因為離開樂園,乃是離開一個地方;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始祖並未離開上帝。離開上主的面,是與上主隔絕了,只能飄蕩流離,與上主的護佑脫節了。
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這還是美索不達米亞的背景,因為傳說中的伊甸在兩河流域的地區。挪得的原義,可作奇境或飄流之地解。這地究竟在那裏,也和伊甸一樣,至今無法考證。有可能,亦是耶典作者呼應12節之舞文弄墨的作品。
四9~16
該隱殺亞伯後,可能已把他的屍體掩埋,便以為是神不知鬼不覺了。可是,上主卻來追問他:你兄弟在那裏?該隱不但沒有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反而遮掩並向上帝辯駁,想藉此以推卸責任。血是生命的所在;流人的血是奪人的生命。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奪人的生命就是奪去上帝的主權。另一方面,流人的血是污染了大地;人是從地而出的,地開口接受被流的血,不但對被殺者表示同情,也要開口為他作證。所以,該隱殺人,不但奪去上帝的主權,也是得罪了大地。因此,上主刑罰該隱,對他說:「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為你效力,你必飄蕩流離在地上。」該隱從驚駭中醒悟過來,因被逐離開上帝的面而懼怕被他人殺害。他將這事向上帝陳明,上帝便在恩典中,給他立一記號,說明凡殺該隱的要遭報七倍,用為阻嚇人殺他。這樣,該隱離開了上主,去住在飄蕩流離的地上,過凓飄蕩流離的生活。
3 該隱的後裔與文化 四17~24
四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 該隱的妻子從何而來?這是不了解底本說和不以歷史傳統的批評來解釋聖經的人,無法解答的問題。聖靈藉編輯者,將這段已有文明和已有眾多人口的傳統故事,編輯在樂園之後的原因,並不在證明人類的歷史,乃在顯明上帝的恩典。這句話的教訓乃是,雖然始祖犯罪被逐出了樂園,雖然人犯罪眾多而離開了上帝的面,上帝卻仍然讓人生生不息,沒有收回祂令世人生養眾多的賜福。因此,該隱的妻子從何而來,並不在經文寫作者和編輯者的心目中。他們的心目中,只有承傳上帝繼續恩待世人這宗教意義。以諾的名字有「開始的」或「奉獻的」之意。這名字的由來,是因為人開始建城居住,進入人類文明的新旅程而來的。所以本節經文的後段說: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凓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四18~22
這段遊典的經文,明顯的有兩個目的:其一是由該隱到洪水的挪亞之前(挪亞不在此名單中),共有七代──是一個上主所認為完整的世代;這七代不但顯出了其文明,也為引導到23~24節之人的狂傲自誇,以及將屬於上主審判罪人的主權據為己有,自行向人施報七十七倍之狂暴。另一是說明當日(甚至今日在曠野和沙漠地帶)遊牧民族的職業分類,並證明文明只會給人帶來更大的敗壞。這也是遊典排拒文明的一貫觀念。
以諾( Hano^k ,原意為開始的),和祭典五18的以諾,完全同樣。
以拿( `i^ra{d ,原意為野驢,見但五21),與祭典五15的雅列(Yered)音極相近。
米戶雅利( Meh]u^ya{~e{l ,原意是上帝的擊打),與祭典五12的瑪勒列( Mahalal~e{l )音極相近。
瑪土撒利( Methu^sha{~e{l ,原意是屬上帝的人),與祭典五21的瑪土撒拉( Methu^shelah] )音極相近。
拉麥( La{mek ,原意是健壯的,有能力的或野性的),與祭典在五25的拉麥完全相同。
祭典是由亞當到挪亞的洪水時代,共列了十代;南方民間的傳統卻認為到洪水前只有七代。但不論是十或是七,含義均有上帝所定完滿的日子到來的意思。因此,古代文獻所列的譜系,其目的並不在詳細講述歷史的事實,乃在說明歷史故事背後的涵義,因此就不能以這些譜系來定出年代表。
亞大(裝飾或美麗的意思),洗拉(原意是陰影)這兩個拉麥的妻子,及其女兒拿瑪(愉快或歡樂的意思),在這故事中並無多大含義,只是配角做聽眾(見下兩節的註釋)而已。
雅八(意思是溪流或河流)是住帳棚和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意思是遊牧行業的開創者──他們的生活像流水之無定。
猶八(河邊或快樂流音的含義)是音樂行業的創始人。
土八該隱(意思是從該隱流出或該隱的後裔),該隱既是鐵匠或冶鍊工人,這土八該隱便被稱為鑄造銅鐵利器之人的祖師了。當然,從考古學的觀點來看,這是年代學上的錯誤。
年期 文化期
主前二百萬年至一萬五千年 舊石器時代
主前一萬五千年至八千年 中石器時代
主前八千年至五千年 新石器時代
主前五千年至三千年 赤銅時代
主前三千年至二千一百年 青銅時代前期
主前二千一百年至一千九百年 青銅時代居間期
主前一千九百年至一千五百五十年 青銅時代中期
主前一千五百五十年至一千二百年 青銅時代晚期
主前一千二百年之後 鐵器時代
明顯的,從考古學的觀點來看,不但這該隱和土八該隱的名字,表明不可能是在主前一千二百年以前已有的,連創世記亦不可能是在主前一千二百年以前寫成的。因此,不接受底本說和歷史傳統批評的人,無法在今日的學術界人士面前,給予聖靈默示寫成之聖經所宣揚的救恩史以有力的見證。
四23~24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 這以下被稱為「拉麥之歌」的詩體文,作者以拉麥的兩個妻子為原始的聽眾。
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這是自我誇耀的兇殘作為。這歌被收編在這裏,目的是暴露世人的罪惡和暴行,已經到了上帝忍無可忍的境地。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這並不是前面第15節上帝所說的,乃是拉麥在此自誇的。伸冤報應的主權,本來是在乎上帝。但是,拉麥和一切唱拉麥之歌而洋洋自得的人,不但是誇耀自己和有自大狂,也把上帝伸冤報應的主權握在他們自己的手中,不重視上帝的存在!而且,遭報七十七倍之說,真可謂兇殘暴戾,無與倫比!然而,救贖主耶穌對我們一切痛悔罪惡歸正的人,其赦免更大,乃是七十個七次(參看太十八21~22)。
四17~24
這段南方傳統屬於遊典的經文,在許多方面是與耶典的傳統相同。它指出上帝雖然咒詛該隱,使他成為流浪的人,但這種生活既是上帝命定,就是祂對他們所喜悅的生活。這種生活,包括在曠野中遊牧的人,以音樂為職業而流浪的人,以修補銅鐵利器而遊巡各地找尋生活的人。在上帝仍然賜福世人生生不息當中,世人卻越來越殘暴兇惡,殺人流血,冤冤相報,仇殺無以計數。他們這些殘惡的行為,日子就快滿足,上帝不會繼續容忍世人這種對祂主權的僭妄行為了;洪水的刑罰,是呼之欲出的了。
4 塞特和崇拜上主聖名的開端 四25~26
四25
塞特(
She{th ,原意是立或立定)這詞和立定根基或立柱子有很大關聯(參看撒上二8;詩十一3等)。作者使用這詞的原意,是上帝要在該隱這「壞蛋」之外,另立人群社會的根基了。所以,聖經在其後的譜系中,就拋棄了該隱這一系,而述說塞特這一系了。但是,耶典的作者既是舞文弄墨的能手,因此也不放過這一機會(見下句的解釋)。
上帝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 原文的立了是 she{th 的動詞 sha{th 。立了塞特的原因,就是要代替那蒙上帝悅納的亞伯(參看四4)。
因為該隱殺了他 這是要回應該隱遭咒詛的話(四11)。該隱殺了亞伯,在上帝詢問他的時候,不但不認罪悔改,反而與上帝辯駁,所以給上帝咒詛,不單成為飄蕩流離的人,其後裔也是和他一樣,搶奪上帝的主權,兇殘和極度的仇殺人,以致引來洪水的滅世。為此,上帝才要另立塞特這一系以代替被該隱所殺的亞伯。
四26
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以挪士 在從新開始另立人類的根基這方面,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而這兒子的名字以挪士,就是人或人類的意思。這名字是和亞當平行使用的──意義完全一樣,但卻沒有了「塵土」的意味。
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有關耶和華,請參看二4的註釋。這裏求告的原文 qa{ra{~
,亦可當作呼叫或稱呼解。因此,這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不須包含有禮儀的崇拜,甚至只是崇拜。這句話在耶典的記述裏,也並不一定在溯源耶和華這名稱是何時起才使用的(神典和祭典均認是在摩西時代才開始使用這名稱,見出三13~15和六2~3),乃是說明在這人類新的開端,人與神的關係也開始正常化了。這話怎麼說?亞當夏娃犯罪後,是只覺羞恥、害怕,因此而要躲藏。故此,他們雖然與上帝對話,但不會稱呼上主的聖名──他們不敢。亞伯被殺了,沒有留下他稱呼上主的紀錄。該隱這「壞蛋」,對上主的作為滿懷嫉妒、仇恨,故此,他雖然曾與上帝說話,也不會稱呼上主之聖名。現在塞特出世了,人類有了一個新的建立,而塞特又生了一個沒有泥土氣味的以挪士了,這當然是適切的時候,是人開始稱呼上主聖名,向祂求告,與祂有交通的新紀元。
四25~26
這段經文是來自耶典的。主要說明在始祖墮落、亞伯被殺、該隱受咒詛飄蕩流離、其子孫兇殘暴戾,即將惹起上帝以洪水滅世的情狀下,上帝仍為世人開恩,讓夏娃另生一子以代替亞伯。這兒子叫作塞特,含意是上帝將從他而為人類另立一個新的根基。這新根基的開始,就是塞特生了一個兒子,他便為這兒子取名叫人或人類──以挪士。從以挪士開始,人與神的關係開始恢復交通。因為人已開始向上主求告,稱呼祂的聖名,且崇拜祂。──《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