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啟示錄第十二章

 

第二十章 婦 人 和 龍

十二117

 

這是啟示錄的第二個重要部分。本書雖然複雜卻可細分成兩半,即前十一章和後十一章,剛好涵蓋兩個相同的背景,兩段同樣的歷史期;後半部重複前半部的事情,卻有其不同的角度和觀點。這一幕景和第一部分相同,講述基督的最後勝利和他的教會擊敗她們的仇敵。前十一章談的是外面的戰爭,這種戰爭凡活著的人都可以由肉眼看見。十二章至廿二章也是從基督第一次來講到基督的再來,卻從更深的立場著眼。我們知道,教會和世界的沖突從該隱殺亞伯時就開始了,但那只是表現於外的,幕後還有更深更強烈的沖突,你看到的是外面的現象,但真正的沖突是靈界的爭戰,象氣泡一樣浸入我們生存的體內和看得見的地方。整本聖經所講的就是這些,摩西和瘟疫的故事就是這個顯著的例子。法老和埃及代表世上的權力,他們是反對神的,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所以這是一場以色列對抗埃及的戰爭。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說是摩西和法老之戰,他們曾經有過高階層會議的辯論;摩西和法老彼此相抗,但在背後是以色列的神和魔鬼的權勢相鬥,也就是偶像和埃及的假神。我們讀到出埃及記十二章逾越節那段︰“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出十二12)。埃及的神是偶像,不是真的,都是假神,雖然他們不是埃及人所相信的那樣,幕後卻是撒但的力量在操縱。埃及的眾神就象共產黨的統戰組織,被撒但利用來攻打神的子民。而那十個災難恰如靶上的紅心,正好擊中埃及偶像的要害,他們跪拜尼羅河,尼羅河的水卻變為不能喝的血水;他們跪拜太陽,卻遭黑暗之災。諸如此類。這實在是靈界兩個神的沖突,摩西和以色列反對法老和埃及只是表面的,整個歷史你都可以這麼解釋。韓瑞森博士在他的著作裡,曾用許多篇幅詳細解釋這個問題,並說到撒但總是想辦法攻擊那些和神的計劃有關的人。這種攻擊是一次又一次的,他舉亞他利雅為例,她興起登基後,殺盡所有的皇室,就是要接續大衛王位的後裔,她企圖這麼做,並以為功成圓滿,豈知卻遺漏了一個約阿施,以後耶穌就是從他而出;你可以看見,撒但如何用盡心機要破壞神的計劃。如果亞他利雅為她的驕傲、自私所利誘,迷戀權欲的野心得逞,那神應許基督要為大衛後裔的話又怎能實現呢?現在這個危機過去了,以後又接二連三地出現了好幾個危機,最後一個是在耶穌誕生之後,當時希律王派兵擊殺伯利恆附近的男嬰,想殺掉那生來要作猶太人之王的,此舉也告失敗,因為耶穌不在那兒,馬利亞和約瑟帶著他逃往埃及去了,由此你可以看到撒但的詭計,就是要殺害那個神應許救贖要從他而出的人。

十二章介紹的是神的頭號敵人和它所做的事情。仿佛戲裡的演員,第一個是龍;十二3有條大紅龍,十三1有從海中上來的獸,這不是家裡畜養的牛馬,而是一個會吃人的老虎獅子之類的猛獸;而十三11有第二個獸從地上來,執行那第一個獸所命令的事情。第一個獸代表政治,第二個獸代表宗教和文化。後來世上的人都受了那獸的印記(十三6),也就是說他們受了世上敵基督勢力的洗禮,被他們統治和操縱,因為他們接受了那獸的印記(十三16)。十二章從基督降生開始,審判日則在十四14,一個象人子的人手執快鐮刀,口裡喊著,收割的時候到了;這包括從基督降生至他第二次再來的整個時期。

現在我們開始看天上的大異象,在這本談論異象的書裡,這是一個很大的異象;這個異象必然使約翰驚訝得目瞪口呆。你可曾見過這種裝束的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顯然這只是象徵性的描寫!太陽、月亮和十二顆星,你當記得約瑟年幼尚未被賣到埃及之前所做的那些夢,其中之一就是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向他下拜,十一顆星代表他父親雅各的另外十一個兒子,而太陽月亮就是他的父親和母親。這個異象也有類似之處,當然並不完全一樣,身披太陽,腳踏月亮,頭戴十二顆星的冠冕。十二在本書裡出現過好幾次;廿四個長老就是十二加十二,以色列的十二個族長和十二個門徒,所以它代表神的選民,舊約系統和新約系統。這個婦人是神的子民在地上的身體,在這章的開始它代表舊約的以色列,因為有十二顆星的關系。古時只有這些人具有認識神的光輝,因為日頭代表光;至於她腳下的月亮是反射太陽的第二個光體,可能指唯有以色列認識神這個事實,“別國他沒有這樣待過”(詩一四七20),這是舊約裡神的選民。我們先來看這條龍,回頭再看這婦人。這是一條很奇怪的龍,它的身體龐大到可以揮動它的尾巴,並且拖著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可以說是龍裡面的特大號怪物。當然這並非字面上的意思,而是象徵性的,為的是要加強我們的印象,讓我們認識選民的敵人多麼可怕,孔武有力。我們不能忽略這條龍,它不是微不足道的小敵人,而是反對基督教的主力來源。這個婦人懷了孕正在忍受生產之苦,我想這是指舊約以色列盼望彌賽亞的誕生而言,創世記三15的第一個應許所指的蛇就是這龍,但這信息主要不在蛇,而是關乎基督和他的子民。“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跟。”這裡告訴我們有一個女人的後裔要和這龍作對,並有一場誓不兩立的激戰,這龍也叫魔鬼,“我要叫你……彼此為仇,”神使他們彼此為仇,必須如此,無法挽救,沒有一個中間人可以解決這種沖突。所以你可以從創世記那個奇妙的應許裡發現,所謂女人的後裔就是所有站在神這一邊的人,更進一步說,就是指耶穌基督,夏娃的後代,為童女馬利亞所生,人類中的一分子,現在要出生的就是這個嬰孩。

我們看到這龍的出現,要毀滅那將要出生的嬰兒。第三節又是一個異象,大紅龍,有七個頭、十個角、頭上有七個冠冕,這段有它的象徵意義,我們稍後再談;它可能指世上統治者的成就,他們是反對神的,很可能就是羅馬帝國的異端。但此處的重點是在講龍的性情,兇猛可怕,七個頭、十個角和七個冠冕。“角”在聖經裡有“權力”的意思,十個角代表一個完全數,形容那敵擋婦人的力量的可怕。這是舊約史上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所期待的一個目標,也是歷史上的一個高潮,就在耶穌降生伯利恆的那個晚上,舊約歷史發展到了頂點。我們在此不研究舊約的倫理教訓,雖然聖經裡有很多,但聖經最根本的重心,乃是在神差遣他的獨生子到世上來,舊約就是朝這個方向演進的,一直到耶穌降生伯利恆。全部歷史都在等待這個女人的後裔來毀滅這蛇,一段漫長的舊約史就是在期望伯利恆馬槽的來臨。而今這龍出現了,它的尾巴拖著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並把它們摔在地上。你曾見過這麼一個可怕的怪物嗎?經由聖靈的引導,約翰看見了。這龍正準備等那嬰孩一出生,就把它吞吃掉;這是舊約史上企圖殺害女人的後裔,阻止基督降生的故事中最緊張的一刻。我們曾提過耶洗別的女兒亞他利雅,她比她母親還毒辣,耶洗別殺了別人的兒孫,她連自己的都殺了。另一個例子在以斯帖記,惡人哈曼得了命令,要殺害在波斯的一切猶太人,就是希特勒也比不上他,所有波斯境內的猶太人,從印度到古實,都要處死,而凡殺了他們的人,就可以沒收猶太人的財產為酬勞;如果此舉得逞,龍就勝利了,而神藉女人的後裔拯救世人的計劃便告失敗,因為女人的後裔必須從這些人而出。但一切都沒有成功,這是以斯帖記的重點;在聖經裡我們看到神奇妙的護理,這屠殺猶太人的惡謀不攻自破,神的應許才得實現。但撒但仍不放棄,它一次又一次地上來;馬加比(Maccabean)時代,在舊約和新約之間,基督降生前一百五十年至二百年間,希臘的西流基王朝(Seleucids)在敘利亞安提阿立都,也是同樣地迫害猶太人,要消滅猶太的宗教和百姓。摩西的律法規定若不行割禮就要處死,行刑時把嬰孩綁在母親背上,將母親和嬰孩一起扔在一個懸崖頂上,其餘的則扔進油鍋裡,希伯來書說這時期的人不得不受這種苦刑。約瑟夫也講過一個類似的故事,一個猶太夫人有七個兒子,他們都被丟進油鍋裡處以極刑,因她吩咐他們不可否認自己的信仰,他們都聽了;結果一個接一個地被活活燙死,最後連她也遭受了同樣的待遇。這件事在猶太人中間引起了很可怕的後果,這故事不在聖經裡,是在舊約結束以後,我們有很可靠的歷史資料。這一次又是撒但在幕後唆使、挑動去殺害那些特別有關系的人──即由此而生出基督的族系的人。它為什麼不把中國人或印度人扔進油鍋裡?因為它不在乎他們,它耽心的是那些要生出女人後裔的人,所以它要吞吃這個嬰孩。撒但的最後一次詭計,就是當耶穌降生伯利恆時,有博士從東方來,跟著天上的星星,他們多少知道一些嬰孩的事,所以他們去朝拜他,捧著黃金、沒藥、乳香等極珍貴的禮物。他們問希律王說︰“那生下來做猶太人王的在哪裡?”希律問文士,經上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在彌迦書找到了,對了,在伯利恆,往南走約六裡之處,他們就去了;但希律說,要回來告訴我,我也要去拜他;這當然是謊言,他想除掉這嬰孩。神在夢中警告博士,繞道回去不要去見希律王。當希律發現他們騙了他,他果然氣憤之至,馬上派兵殘殺伯利恆四境的男孩,這就是耶利米書上說的︰“在拉瑪聽見號啕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耶卅一15)。但耶穌並沒有被殺,我想這就是那龍等孩子一出世就要吃掉他,卻沒有成功。那生下來的嬰兒是個男孩,他將來要用鐵杖管轄萬國。這當然就是指耶穌基督︰他是那位帶權柄管轄萬國的,不順服的也要順服,因為他有鐵杖的兵權。

這嬰孩被提到神寶座那兒,顯然這是指耶穌的升天,撒但以為它把基督釘十字架,便結束了神的計劃,贏得這場戰爭,可是撒但的智力總不及神,這也是神計劃的一部分,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按著神的計劃,也是撒但和惡人的計謀,已經從死裡複活並被提升天,遠離龍的勢力範圍了。耶穌基督被提到神寶座那兒之後,他就無法傷害他了,耶穌被提升天,再度進入榮耀尊貴之境,撒但再也碰不到他,也別想碰他,他已被提到神和他寶座那兒去了。

之後婦人逃到曠野,神為她預備了一個地方,養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早期的基督教中心在耶路撒冷,從使徒行傳你可以看到基督教的中心,如何從耶路撒冷轉到羅馬;基督教如何從猶太人的宗教變成了外邦人的活動。但羅馬人確實曾迫害過猶太人,主後七十年和一百卅五年先後發生兩次恐怖的流血暴行,將他們的城市摧毀殆盡,但基督教卻在那個時候向外擴展;他們僅管可以在那塊小地盤上毀了耶路撒冷,卻毀不了基督徒的信仰,因為,神已經在曠野預備了地方喂養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如果你計算一下,這一千二百六十天剛好是四十二個月,也就是三年半的時間;恰好是從基督釘十字架、複活到他第二次再來和審判的時間,這不是前面提過的三天半的短時間,而是有一天,審判的日子終將來臨。至於那龍並不能吃那男孩,就是基督,而那婦人已逃到曠野去了。這婦人不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指萬物、萬源之神的選民(包括道德的起源),換句話說就是教會。如果你是個相當瞭解改革宗信仰的基督徒,你當清楚他們所持守的真理是︰以色列即舊約裡的教會,教會即新約的以色列。時代派(Dispensationalism)主張以色列是以色列,教會是教會,二者完全不相同。按照傳統的基督教神學,以色列和教會是互補的關系,而非彼此相反;教會就是新約的以色列。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告訴我們,你已經被帶進以色列的家,你不再是猶太人而是以色列家裡的人。所以舊約的以色列就是當時的教會,今日的教會就是現代以色列,真以色列才有權利被稱為以色列,不是猶太人而是象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

一千二百六十天是指耶穌的紀元來說的,這期間教會會受到保護,雖免不了被攻擊,卻不會被毀滅。正如耶穌所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通常在某些地方總會遇到逼迫,但選民的團體遍佈世界,絕不會完全毀掉。三年半則使我們想到舊約以利亞的故事,因為亞哈王時,以色列民行了極大的惡,神使天乾旱了三年半,以利亞去見亞哈王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這當然不是以利亞自己的意思,他沒有說是他使天不下雨,而是神藉著他說話。三年半,聖地乾旱了好長一段時間,我猜那一定是最長的記錄,可能比我們西部那幾年乾旱的日子還要嚴重。三年半,因為罪和違背神的緣故。但你記得當時以利亞以為他是唯一留下來愛神、服事神、信仰真神的人,他說︰“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神說,你錯了,以色列還有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那些人形成了一個核心,也許大部分都是普通的百姓,以利亞不知道他們的姓名住處,但神知道他們。所以在教會歷史上,僅管撒但迫害教會到最殘酷的地步,甚至於要把她吞吃掉了,但總有一個核心留下來對抗它;在這三年半的時間內,也就是整個基督教的歷史期內。在北非,即埃及正對面的摩洛哥,曾經一度零星散佈了幾所教會,到了聖奧古斯丁時代,主後四百年,我估計那裡的教會已達數百個,而今卻一個也不剩,現在所看到的都是近些年的現代傳教士所建立的;基督教曾被逐出北非,卻未被逐出每個角落。聖經上說神為她預備了一個地方,在那裡養活她。迫害不會在一個地方繼續不停,今天的愛爾蘭有一段時期也是這樣,但愛爾蘭從未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她逃過了被迫害的命運。基督教大約在主後四百年被引進愛爾蘭,她不但躲開了當時遍佈全地的羅馬人的迫害,同時也躲開了野蠻人的入侵,愛爾蘭這個小島成了當時中古世紀基督教真理的燈塔,當時德國法國等都飄搖於黑暗時代的異教之風中,但愛爾蘭卻充滿了福音的光輝。你看,這就是神為他的聖徒所預備的地方,在那男孩被提到神寶座那兒之後,那婦人就飛到安全的地方,那裡不是撒但可以毀滅教會的地方,那是在天上。你應該知道這是比喻的寫法,他們不會在天上真槍實彈地打起來,馬丁路德有一次用墨水瓶瞄準撒但要擊打它,墨水卻濺滿了牆壁,那是在東德,我知道那塊墨跡還在;但我告訴你,那一點也起不了作用,墨水擊不中撒但,除非用它來出版福音書傳講基督,別無他法。天上的戰爭是屬靈的戰爭,真正的戰爭,不是我們通常想到的兵對兵、槍對槍的武裝作戰。此處提到天使長米迦勒,這名字的意思是“誰象神?”米迦勒在聖經許多地方出現過,儼然是神的一個大有能力的高級僕人,但以理書裡也有米迦勒。龍和米迦勒的使者作戰,基督的天兵和龍及龍的使者作戰,但龍沒有得勝,在天上他不能贏得這場戰爭而被摔落地上。彼得斯博士(Dr.pieters)解釋說,這不是字面上的真正作戰,而純粹是一種沖突,撒但是那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弟兄的,在基督釘十字架和複活之前,神的作為會受撒但的毀謗︰神怎麼忘了他百姓所犯的罪?撒但便說,你怎麼可以忘記那些人的罪?他們是有罪的。但在基督釘十字架升天之後,耶穌就可以問,他犯了什麼罪?我已經為他的罪死而複活,罪已經除去了。所有的魔鬼都怕這句話, 撒但再也沒有理由控告聖徒了, 你我所犯的一切罪耶穌都為我們補償了,撒但再也沒有說話的餘地。馬丁路德有一段時期很焦慮,曾和魔鬼辯論,我不能確知他所看見的真實情況,但他說撒但告訴他︰“路德,你不能作傳道人,你犯了這麼多罪,你看都寫在這張紙上。”路德卻在那張紙下麵寫上︰“他已經把這個字據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了”(西二14)

那婦人獲得一付鷹的雙翼,飛過天空逃到曠野的避難所,她在那裡被照顧養活了一載、兩載、半載,沒有遭到撒但的攻擊,她代表基督的教會,神的選民,舊約和新約;同時她也指出,不論迫害多麼厲害,不論是發生在過去或現在的某些地方,神保護教會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別處預備一個地方,使她免受破壞而得以存活,雖是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候,但總有避難所。我在前面提過,當大半個歐洲處於黑暗和異端之時,愛爾蘭卻成了福音真理的燈塔,沒有落入羅馬帝國的手中 ,而今愛爾蘭又有她新的難題,但在早期她是個純正信仰聖經的中心之一。這就是一個曠野的實例,使得婦人可以脫離魔鬼或蛇的忿怒。當蛇發現它不能完全毀滅基督的教會,即神在地上選民的身體時,它又企圖尋找另一條出路。

從聖經許多地方我們可以看見撒但攻擊教會有兩個基本方法,第一個是利用權勢,政治和其他力量來迫害教會,羅馬帝國便曾企圖用武力消滅基督教,但沒有成功,它永遠無法用武力毀掉基督教。正如特土良說的︰“殉道者的血就是教會的種子。”於是撒但轉而使用第二個手段,利用教會裡的內爭、異端、錯謬、假教義,製造背離基督真理的宗教、主義,分化各派的思想意見,無一不是出於撒但罪大惡極的構思。通常當逼迫的方法失效時,這個方法都會成功。因為遇到逼迫的基督徒,反而會產生更堅定穩固的信心,迫切禱告仰望神的面,但教會內部若有分歧,麻煩就大了,教會會因軟弱、分裂而消失。尤其是在早期羅馬帝國的逼迫結束以後,情形最為明顯,甚至後來連羅馬帝國也逐漸基督教化;至少她不再是個逼迫的中心,但那時的異端風潮卻象洪水一般幾乎吞滅了基督教,如果他們得勝,基督教最真實、最重要的基本真理也就沒有了;許久以來,一直就是這種一觸即發的沖突情況。

第十五節說︰“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象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這河就是指錯誤的觀念、宗教和異端之河,專門打擊早期的教會,至今猶是,特別是在早先教會稍具雛型之時尤為猖獗。這當然是從撒但來的,你如果單看字面必覺得荒謬。這婦人帶著鷹的翅膀飛到天空,地上的龍見她在天上飛翔,便吐出水來要把她沖走。此處最恰當的解釋是,婦人代表教會,她受了神的保護,為她預備避難所讓她逃走,雖然魔鬼用盡各樣方法要來殺害她。如果魔鬼不能把基督徒扔進獅子口裡,它就會使他們成為異端分子或讓他們不信神;它要稀釋基督教,如果不能用刀劍破壞它,就用不正確的信仰把它慢慢稀釋掉,使它變質,所以撒但要用河水把婦人和教會一起沖走。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這裡的意思不夠明顯,也不知其比喻為何,但可以確定的是,撒但用這種方法又告失敗。大地救了婦人,這可能指基督教的廣傳于世界,根基益形穩固,而當她在某一個地方遭遇打擊時,其他地方卻脫離了希律那些人的手掌和異端、宗教教派的桎梏,時間一過,這些東西互相交戰,漸漸就忽略了。我在日內瓦大學的班上有兩個摩門教徒和耶和華見証人的學生,我常常在一旁觀戰聽他們辯論,發現異端也會彼此相爭,他們總是意見不和;當末日時就可以看出這些異端的虛假來,真理只有一個,異端卻多如過江之鯽,在這種情形下當然可以確定他們都是假的,“地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証的。”它企圖孤立基督教,除掉這為人所注目、有組織的信徒團體,結果沒有成功,它只能打擊基督教,卻不能毀滅她,於是它把注意力轉移到個別的信徒身上,即婦人其餘的兒女身上。那些相信耶穌基督,遵守神的話,為耶穌的福音作見証的人,撒但要盡所能的尋找他們。如果魔鬼從來不找你,那你必是天上預備的一個偉大聖徒,或者你根本就不是一個基督徒;另一方面來看,如果一個人從未遇到撒但的襲擊,則可能因為他毫無把柄落在撒但手中。此地一位牧師講過一篇神管教他兒女的道,一位女士聽了便說︰“不對,神從來不懲罰我。”這位牧師便打開聖經希伯來書,念了一段經文︰“神所愛的必要管教。”她非常生氣,但這牧師也只讀了一節經文,好讓她思想她說過的話,這是為了她將來的好處。現在撒但要攻擊的是真正信仰耶穌基督的人;死寂的教會,虛有其名的基督徒,他是不會幹擾他們的,它何必麻煩?他們不會傷害它,但為基督作見証的基督徒,他們認識神,已經重生得救,就要到天堂去了,這些人,不論男女都是撒但獵取的目標,這就是十二章最後所提到的重點;不僅如此,只要基督徒活在世上,而撒但也在世上活動,就別奢望撒但會在幾年內銷聲匿跡,不來幹擾我們;聖經上沒有這樣的應許,只要我們在世界上,它就會繼續活動,不停地進行它有限的計劃。── 魏司道《啟示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