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題 靈魂呼冤和主的答復
我們已經研究了第一到第四印的書卷,現在,讓我們來觀看第五印的書卷。
羔羊揭開第五印書卷
“羔羊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象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 6 : 9 — 11 )。
隨著上述第二到第四印書卷,撒但借著羅馬帝國和羅馬教廷,對主的聖徒和福音聖工接連進行反撲和殘害的時期之後,接著便出現第五印書卷中所謂殉道者“靈魂”呼冤的時期,實也即通過宗教改革運動,為那些被羅馬教廷所殺害的殉道者恢復名譽,並等候第六印書卷審判兆頭即將出現的時期。換句話說,第五印書卷的時期是從
14 世紀“宗教改革的晨星”威克裏夫發起宗教改革運動時起,或是從
16 世紀馬丁路德開始宗教改革運動時起,到西元
1755 年里斯本大地震前夕止。
但對本書中所謂“靈魂”呼冤的說法,我們首先須加以正確理解。這裏所謂“靈魂”呼冤,只是一種比喻的說法,絕不能被謬解為人死後所謂“靈魂”還有知覺,還會呼冤等等。因為聖經中明確啟示我們:“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因此經上勸勉我們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英文欽定本聖經譯為墳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 9 : 5 , 6 , 10 )。
靈感的詩人大衛論到人死後的情況也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 146 : 4 )。另一處又說:“你收回他們(指人和動物)的氣,他們就死亡,歸回塵土。”(詩 104 : 29 )。這裏的“氣”也可譯為“靈”,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如阿”(詩 104
: 22 - 29 .傳 3 : 19 - 20 )。人死時,人的“氣”或說“靈”雖被上帝收回,但卻是沒有知覺的。聖經上也明確告訴我們,動物也和人有同樣的“氣息”(原文即“如阿”),說:“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所不同的是:人死時,“人的靈(原文為如阿,也可譯為氣)是往上升,”意即被上帝收回,因人將來還是要復活受審的。獸死時,“獸的魂(原文也是如阿,應譯為氣)是下入地”,因獸死後就消失了,將來也不會復活了。(傳
3 : 19 - 21 )。關於人死後毫無知覺的經節還有很多,例如詩篇
6 : 4 - 5 . 30 : 9 . 88 : 10 - 12 . 115 : 17 .賽 38 : 18 , 19 . 26 : 19 等等。
聖經上還告訴我們,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參林後
12 : 1 - 4 .啟 2 : 7 . 22 : 1 , 2 );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入“地獄”受死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太
5 : 22 . 25 : 41 .啟 20 : 7 — 15 ),而都是先要在墳墓裏或說“陰間”裏安息,等候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正如主耶穌親口指示我們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主耶穌)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 5 : 28 — 29 )。(其他有關經文可以參看:創
42 : 38 .伯
14 : 13 .賽
38 : 10 .但
12 : 13 詩 17 : 15 .徒 2 : 29 , 34 .來 11 : 13 , 39 - 4O .林前 15 :
16 - 18 .路
14 : 14 .賽
26 : 19 .帖前
4 : 16 - 17 )。
至於聖經中的所謂“靈魂”,實際上是翻譯的錯誤。因“靈魂”本是邪教的迷信字眼,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死,不但仍有知覺,甚至還能顯靈和人交往。實際上所謂死人的“靈魂”向活人顯現或說話,都是出於魔鬼邪靈的假冒,為要把人網羅在無知迷信和罪惡的滅亡中。其實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象“靈魂”這樣的迷信詞意。聖經中的所謂“靈魂”,按照它們的原文本是二個字,一個是舊約希伯來文的“尼弗希”,相當於新約希臘文的“普蘇開”,主要的意義是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也可譯為人和心靈等等,因此並無不能死、不能滅的象“靈魂”這樣的迷信含意。另一個原文字是舊約希伯來文的“如阿”,相當於新約希臘文的普紐瑪,主要的意思有兩類,一類是靈、心或心靈,另一類是風、氣或氣息。由於聖經中明確指出人和動物有同樣的氣息,同樣的“如阿”,可見此字並沒有象“靈魂”這樣的迷信含義。
有了以上這些認識後,我們就可以正確理解第五印書卷中所謂“靈魂”呼冤的象徵意思了。
“羔羊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到幾時呢?”
首先,此處殉道者的所謂“靈魂”,它的希臘原文為“普蘇開”,在中文聖經中共有
44 次被譯為“命”“性命”“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如太
2 : 20 . 6 : 15 ),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啟
8 : 9 .活物即有生命的物。)因此這裏的所謂“靈魂”應翻譯為生命。那麼這裏的生命又怎麼會在祭壇底下呼冤呢?因祭壇是獻牛羊等祭牲的地方,祭牲的血要倒在祭壇的腳下,祭牲的肉要在壇上焚燒,而殉道者也被看為好象基督一樣是獻在壇上的祭物,他們的血也被看為流在祭壇底下。又“因血裏有生命。”(利 17 : 11 )。因此預表中,在祭壇底下有殉道者的生命向上帝呼冤。這和上帝向該隱所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衷告,”是同樣的意思,都是一種象徵的說法,而不是一種真實的情況。如果是真實的情況,那麼歷代來殉道者並不都是“在祭壇底下”被殺的,再者,由於“死了的人一無所知”,他們也是不可能呼求上帝為他們“伸流血的冤”的。
那麼上帝為什麼要在異象中採用這種象徵性說法呢?其中對我們究竟有什麼寶貴的教訓呢?首先,這一幕情景告訴我們:上帝忠心子民在地上被人殺害時,縱然世上無人為他們伸冤,甚至他們自己也抱著愛仇敵的心寬恕了迫害他們的人,而不為自己呼求伸冤,反而效法他們救主的榜樣,為殺害他們的人代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 23 : 34 )。然而他們被世人所流的血,所殺害的生命,卻要為他們呼冤,而且上帝到時也必為他們伸冤。
再者這一幕異象也是警告惡人:不要以為他們在暗無天日的秘室中,殘酷折磨和殺害義人的罪行無人看見,無人知曉;義人的血,義人的生命也要為他們“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到幾時呢?”
至於殉道者的血和生命為什麼說是在祭壇底下呢?還有著進一步的教訓。在舊約時代地上聖所中,祭壇不是設立在地上聖所所預表的天上聖所中,而是設立在聖所門前的屬於地上的外院中的。啟示錄後面的預言中提到,這“殿外的院子”曾給羅馬教廷“踐踏”過“四十二個月”(啟
11 : 2 ),在這之前羅馬帝國也曾踐踏過它。祭壇是古時獻燔祭和贖罪祭牲的地方的,因此祭壇實際上是預表主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作多人贖價的地方。那麼殉道者的血和生命怎麼也會存在祭壇底下呢?這正說明殉道者所流的血、所舍的命,在上帝的眼中看來真是何等寶貴。上帝把他們的血和基督的血藏在一起,將它們看作具有相似的神聖性質。“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苦能忍耐,也必與地一同作王。”(提後 2 :
11 - 12 .羅
6 : 8 )。啟示錄後面的異象中也提到:“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按原文為普蘇開,應譯為生命),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 : 4 )。而且,“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 22 : 5 )。
關於祭壇底下殉道者的血和生命大聲呼冤的情景,在第五印時期開始時出現,是極有意義的。因在第二印時期中,撒但曾借著羅馬帝國殺害了許許多多忠心聖徒,在第四印時期中,撒但更是借著羅馬教廷殺害了無數忠心聖徒,而且這些忠心聖徒被殘害殺戮時,也都被羅馬教“異端裁判所”誣加以種種罪名,蒙受了奇恥大辱和不白之冤。而當第五印時期開始時,羅馬教廷的殘暴統治似乎還遠未過去,於是從祭壇底下有殉道者的生命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到幾時呢?”
針對上述的生命呼冤,上帝作了初步的答復:“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象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 6 : 11 )
聖經中的“白衣”,有時是指信徒在地上從主所領受的聖潔無瑕的義行,包括因信稱義(也就是寶血赦罪)和因信成義(也就是靠主成聖)兩方面。如基督勸老底嘉教會信徒向他“買白衣穿上”,使自己“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就是屬於這種白衣。
有時“白衣”是指信徒將來在榮耀的天國中所穿的聖潔發光的白衣,實際上是指主賜給他們的屬天聖潔的榮光,以紀念他們對罪惡、世界和撒但的得勝。正如主在書信中的應許說:“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 3 : 4 , 5 )。後面又提到:“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 19 : 7 - 8 )。
但這裏“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卻是指恢復了許多殉道者的名譽。這是在進入第五印時期後,也就是宗教改革運動興起後才發生的事。在宗教改革運動興起前,雖有無數忠心聖徒被羅馬教會殺害,然而大多數人都不知道他們被殺害的原因,反倒聽信了羅馬教廷的誣衊、譭謗和謠傳,而將無數殉道者視為犯罪作惡的異教徒。但當
14 世紀“宗教改革的晨星”英國的威克裏夫開始宗教改革運動後,由於他清楚確切地解釋了但以理七章小角等預言,有力地揭露了羅馬教廷的離道叛教,迫害聖徒的真面目;又由於
15 世紀捷克的宗教改革家胡斯和耶羅在羅馬教皇的殘害下英勇殉道,特別是
16 世紀馬丁路德等發起的歐洲各國宗教改革運動的普遍展開,羅馬教廷的面貌徹底暴露了,人們才真正看明過去被羅馬教異端裁叛所等殺害的無數所謂異教徒,實際上都是主的忠心聖徒。於是有聖潔的“白衣”賜給了他們,恢復了他們英勇殉道的忠心聖徒的名譽。
“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象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因第五印時期中雖然有宗教改革運動興起,但整個時期(從
14 世紀起到西元
1755 年為止),仍然是處在羅馬教掌權迫害聖徒的一千二百年時期中。正如但以理七章預言所指出的:他“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 7 : 25 )。即 1260 天(啟
12 : 6 , 14 ),也即代表 1260 年。(結 4 :
6 .民 14 :
34 .但 9 :
24 - 27 )。從西元
538 年開始,到 1798 年為止。既然當時羅馬教廷掌權迫害聖徒的時期還未過去,又加上末後還會有一些殉道的人,因此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象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
主既安慰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也就是應許他們不久就要復活的。主就要再來施行賞罰,並拯救他們回天家。
主既指示他們殉道者是有一定數目的,也就說明他們都已蒙上帝揀選,加入殉道者光榮的行列。殉道者的冠冕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得到的,而是上帝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因此上帝子民即使在最猛烈的逼迫中都無需害怕自己會殉道。若不是上帝的美意特別揀選我們,我們即使求也求不到。如果上帝美意讓我們殉道,那正說明我們已蒙主特別有福的揀選。懷愛倫講到施洗約翰殉道時,說過這樣一段話:“天上所能踢給人類的一切恩典之中,當以與基督作苦難中的同伴,算是最重大的信任和最高貴的尊榮了。化身升天的以諾,乘著火車上騰的以利亞,都不能比孤死中的施洗約翰更偉大,更算榮幸。‘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 1 : 29 )。”(《服務真詮》
448 頁)。
現在我要講一個見證,是一位主內姐妹的經歷,使我們聽到的人都深受感動。這位姐妹在信主以前脾氣很暴躁,經常和人吵架。也喜歡和別人打牌,象入了迷一樣。但她後來悔改信了主,整個人都改變了。她改變了她的壞脾氣,不再和別人吵罵了。也不再喜歡打牌了。尤其寶貴的是這位姐妹非常愛主,渴慕主的真道,並且她明白一點,就立刻實行一點。
其他弟兄姐妹都是在安息日和平常有聚會時到教堂裏去,但是這位姐妹幾乎每天都到教堂裏去。她到教堂後,第一件事就是幫助一位女傳道作清潔工作,把教堂打掃、整理得乾乾淨淨。完全是義務勞動,不接受任何酬勞。在作完清潔工作後,她就和女傳道坐在一起,研究聖經。她時常要把在家裏讀聖經時所感到難以明白的問題提出來,請女傳道幫助解答。而每逢她的問題得到清楚的解答,或是當她看到更多的真理亮光時,她總是充滿了喜樂,常常情不自禁地說:“如果我能早一些知道這些道理,該多好!”她就是這樣如饑如渴地尋求真理的亮光和知識,並且明白了之後,就立刻去實行。以致於她的靈性進步非常快,她的品性也完全改變了。從前她是暴躁的,喜歡和別人吵架的,現在卻變得非常柔和謙卑,彬彬有禮,而且待人有愛心。她不但愛主、愛弟兄姐妹,而且也熱心於傳道救靈的工作。甚至於最後也為了主的工作,為了服事病人,為病人禱告,而被捕入獄,然而她的信心絲毫沒有動搖,她也不灰心,不難過,在監獄中仍然忠心堅守安息日和主的道。
那是自然災害的日子,每當她未信主的丈夫,帶著女傳道、弟兄姐妹所預備的食物來探監時,她首先最關心的還是教會裏的傳道人和弟兄姐妹的情況,她總要詳細地問他們各人平安不平安。同時她最關心的也是她丈夫的靈性得救問題,她總要抓緊每一次機會,勸她丈夫悔改信主。而她自己為主的緣故在監獄裏忍受的苦難,她卻不肯提述。後來這位姐妹在監獄中為了堅守安息日和聖經教訓,而遭受迫害,最後為主殉道。(附帶說一句,這一位姐妹的案情後來經法院復查,被宣告無罪,獲得平反)。她的愛主愛人,英勇殉道的榜樣,使眾弟兄姐妹的心靈深受感動,啜然淚下。她的丈夫和女兒後來也都熱心信主。這位姐妹將來在天國中的賞賜是大的,將有殉道者的冠冕載在她的頭上。
當地的女傳道,主的忠心使女,曾告訴我她在被逮捕以前,曾作過二個異夢。一個異夢是看見在太湖中興起了風浪,在黑夜中烏雲密佈,但有一盞燈在太湖中始終忽隱忽現,閃閃發光,沒有被風浪吞滅。雖然一陣風浪過來,燈光暫時不見了;但隨後燈光又出現了。另一個異夢是看見有一架磅稱,又可稱體重,又可量身高。她看見有些人比她高大,上去量度後,都不合格。等到她上去量度時,她想自己一定不合格了。誰知她上去量度後,完全合格,竟被選上了。於是有人拿一件白衣給她穿上。
我聽了這二個異夢後,感到很有意義。認為第一個夢是代表她和當地教會的靈性景況和所遭受的磨難、試煉。雖暫時遭受風浪的襲擊,但卻不致被風浪吞沒,仍能在風浪中為主閃閃發光。第二個夢是講到她個人的情況。有一些人表面看來高大,但在主面前卻被看為微小,顯得不夠分量。但這位姐妹,自己雖感到卑微不配,但在主眼中卻顯為高大,而被選中了。有一件白衣給她,我當時一直以為是指她的靈性、品格被主煉淨後,將有聖潔的白衣給她穿上,並且她將在末後聖靈晚雨沛降和聖工復興時,被主所重用。(啟 3 : 18 . 19 : 8 )。以致我後來聽到她殉道的消息後,一直不肯相信是真實的,總希望是傳錯了情況。直等我聽到當地忠心女傳道的親口敍述,我才不得不相信是事實。原來我誤解了她的異夢。她的確被選上了,並也穿上了主賜給她的白衣。但不是指她在晚雨復興中被主所重用,而是指她被揀選,參加殉道者的光榮行列,將來必要在天國中穿上主所賜給她的“白衣”(實為極大的榮光),和主同行。(參啟
3 : 4 )。
在上帝永恆聖善的旨意中,歷代以來為主殉道的人,是有一定數目的。正如在上面異象中,論到中古時期眾多殉道的聖徒說:“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指恢復了他們的名譽,他們先前都以異教徒的罪名被羅馬教所處死),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象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 6 : 11 )。可見殉道者是有一定數目的,不會多一個,也不會少一個。不要怕殉道。主不要我們殉道,求也求不到。殉道者的冠冕不是輕易可得的。這一位姐妹能蒙主恩選,加入殉道者的行列,是有福的。她將來,必要和歷代的殉道者一起親身體驗到:“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 4 :
17 )
以上我們已經研究了第五印書卷的內容。其中所謂殉道者“靈魂”呼冤的時期,實也即上帝通過宗教改革運動,為那些被羅馬教廷所殺害的殉道者恢復名譽,並要他們等候第六印書卷中審判大日的來臨。其中安慰和勉勵的資訊,實際上也是特別賜給我們末後上帝子民的。但願我們也要效法先賢的榜樣,至死忠心,靠主得勝到底,熱切傳道救靈,預備迎見主的再來。“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彼後 3 :
15 .太 24 :
13 )。
關於第六印下一題再研究。──
無名氏《啟示錄靈修與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