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十三課
第十三課
啟示錄
經文: 啟示錄20:11-22:21
主題: 最後的審判──永恆態
焦點: 天堂與地獄的真實性
大綱:
“將來必成的事”(4:1-22:5)
對未得救之人白色大寶座的審判(20:11-15)
永恆態(21:1-22:5)
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21:1-8)
描繪新耶路撒冷(21:9-27)
描述新耶路撒冷城裡永恆的生活(22:1-5)
結語(22:6-21)
觀察與注釋:
對不信者的白色大寶座審判(20:11-15)
約翰描述了審判用的白色大寶座,懸在天地之間(20:11),所有死了的不信神的人都身體復活,站在寶座前(20:12)。他們“照著各人所行的”被審判,那將證實他們是未得救的罪人(20:13)。他們被定罪入永刑,不是因為他們所行的(雖然這會與刑罰程度有關),而是因為他們的“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20:15)。陰間只是一個暫時的居留之處,而不是不信者死後的永久歸宿;不信者死後的永恆終結是火湖(這是真正的地獄)。死亡與陰間也都被仍在火湖中(20:14)。這是“第二次的死”──永久的痛苦和與神隔絕。最終落入永久的火湖的人都是因為他們背離神(約3:36;提後1:6-10)。
約翰在結束了敘述中轉性的地上國度和如何處理未得救的死人之後,他轉向在21:1-22:5描述永恆態。
永恆態(21:1-22:5)
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21:1-8)
約翰宣佈說“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並有“新天新地”被造出來(參見彼後3:10-13)。約翰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21:2)。新耶路撒冷將是聖徒與神同在的永久的居所。
“天地”這個詞是講一個存在的範圍,不一定是指空間中的地方。在永恆態中“神的帳幕”將“在人中間”,當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時,神將親自與他們同住。與神相交成為生活中的真實。所有的詛咒都被挪去,再也沒有罪、悲哀、哭號、疼痛、眼淚和死亡。只有得救的人能進入新耶路撒冷──未得救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意思是:因第一次的死而帶來的靈性的永遠隔絕(21:8)。
約翰現在開始講新耶路撒冷的物理特性及在其中的生活。
描繪新耶路撒冷(21:9-27)
困難的是:我們不知道約翰是在描述新耶路撒冷,還是回顧性地在談論千禧年國度。其中所運用的語言多數可以指其中任何一個,也可以兩個都指。如果文章是以時間順序記述的,則它指的當是永恆態。但是,這也可能是他又一次使用“倒敘手法”,來描述在地上的千禧年中天上所發生的事情。
最合理、也最象的觀點是:約翰是在描述新耶路撒冷(神和復活的聖徒、天使等的居所)。在千禧年中她是存在於離開地面的半空中,在永恆態時她將繼續存在。新耶路撒冷是復活的聖徒永久的居所。在千禧年期間,新耶路撒冷將被帶到與地相關之處(掛在其上),但不在地上。基督與聖徒在地上的千禧年中將從新耶路撒冷統治“地上”。這樣,復活的聖徒居於新耶路撒冷,身體存活的人住在地上。雖然他們可能有一些聯繫,但復活的與未復活的基本上是隔絕的。
於是,從21:9開始,約翰描述了聖城新耶路撒冷,在那裡“新娘,就是羔羊的妻”(復活的聖徒)在千禧年期間居住。聖城被以極珍貴的寶石及金子裝飾,而且象一個正方體(或金字塔形),四邊都是兩千公里(21:11-21)。這聖城放射著神的榮耀。
22節記錄在聖城中沒有殿,因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21:22)。這與地上的千禧年聖殿有區別(以西結書40-48章),在千禧年聖殿為紀念基督為人贖罪而死作獻祭用。根據21:23顯然在千禧年期間天上的城供給地上光。神光照它並有“羔羊為城的燈”。顯然在千禧年和永恆態的新耶路撒冷並無變化,只是她後來永遠的降臨到新地上。
描繪新耶路撒冷城裡永恆的生活(22:1-5)
約翰描述生活的來源,及供給“生命水的河”從神寶座流出來(22:1)。所有的需要都得以滿足,再也沒有詛咒(22:3)。
聖徒將作為僕人事奉神,並“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22:3-4),他們要永遠與神一同作王。永遠會有充滿意義的聖徒對神的敬拜和事奉。
結語(22:6-21)
神在6-9節中證實約翰的資訊是從基督來的、是可信的;他也被告知不要“封了這書上的預言”(22:10)。
基督宣稱他自己是阿拉法和俄梅戛(參見1:8,17)──是本書預言信息的起始的和末後的。在22:16中基督稱他自己是“大衛的根,是他的後裔,是明亮的星辰”,表明他的審判及統治的權利。
約翰又寫下警告,叫人們不要對這預言上加添或刪去什麼(22:18-19),並在結束時保證基督一定再來(22:20)。
“馬冉那撒”,主耶穌,快些來吧!
啟20:11-22:21的附加注釋:
在《啟示錄》最後三章中我們看到有關創世紀前三章的影響的逆轉,以下的圖表將列示其內容:
創世紀1-3章 |
啟示錄20-22章 |
創造(1:1;2:1) |
重新創造(21:1,4) |
人的墮落(3:6-7) |
人的恢復(21:6-7) |
撒但得勝(3:1-5) |
撒但被審(20:10) |
宣佈詛咒(3:15-19) |
挪去詛咒(21:4,5;22:3) |
人從伊甸園及生命樹邊被驅逐(3:22-24) |
人在天堂及生命樹旁有歡欣(22:1-5) |
注意永恆態的一些主要特色:
神與其子民之間完美的關係(21:3;21:7)
沒有死亡、疼痛、眼淚及缺乏(21:4;7:16)
所有的東西都被更新(21:5)
無以倫比的美麗、精緻及威嚴(21:9-21)
神和羔羊是唯一的殿(21:22)
神是光(21:23)
沒有海(混亂)(21:1)
生命樹結出果子(22:2),每個月聚集一次吃新果子,大概是為了團契。
詛咒及罪被永遠挪去(22:3)
永遠的事奉、作王及敬拜(22:3-5)
當面見到神(22:4)
注意21:1同時將有一個新天和新地。這新地將是永恆態中的一部分(參見彼後3:10-13)。
這些章節不僅生動地描述了永遠在神裡面的祝福的真實性,同時也寫出了永遠與神隔絕的痛苦的真實性(20:10,14,15;21:8,27;22:14-15)。記住,“永火”本來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準備的 (太25:41)!人是自己選擇加入他們的(啟20:12-15)。不信的人最終不是去陰間,而是去火湖;在那裡陰間、死亡、撒但、敵基督及假先知、鬼及所有不信者都被扔進去。注意看與不信者作伴的一切都是什麼!
《啟示錄》在基督的感人而威嚴的異象中開始,在永恆態的美麗畫卷中結束(21:1-22:5)。這一前一後象括弧一樣把6-20章中可怕的審判及傾倒神的忿怒包含起來,也加以平衡。
主要教訓:
基督要在大能和榮耀中再次降臨,先作公義的審判者,再作統治的君王。
神把《啟示錄》的內容在異象中展示給約翰,並吩咐他記錄下來。
那聽見又遵守這預言的人是有福的
神吩咐約翰將
所看見的
現在的事
將來必成的事
都寫出來
啟示錄既是寫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的,也是寫給眾教會的
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又是教會的審判者
基督判斷各教會是以自己的標準,而不是將它們互相比較
基督責備教會
離棄了起初的愛心
在真道上妥協
容忍淫行
只有死的行為,沒有屬靈的能力
淡漠、無用
基督稱讚教會
純正的信仰、端正的行為
在患難中忠心
善行和美善的事奉
持守神的道
那達不到基督標準的教會,基督要奪去它們的地位和影響力。
神在天上坐在宏偉的寶座上,受天使和聖徒的敬拜。
神是完全聖潔的(“聖哉、聖哉、聖哉!”)。
神創造了萬物,萬物是因他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基督是
猶大的獅子
大衛的根
基督是曾經被殺的羔羊,只有他配展開書卷,施行神的審判。
基督配,是因為他是神,也因為他曾經流血使人得救。
各族、各方、各民、各國都有人得救。
基督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和頌贊。
七年大災難時期一開始,神首先要施行六印的審判。
六印的審判包括
戰爭
死亡
饑荒
逼迫/信徒殉道
地震和坍塌
神在大災難期間要拯救144,000猶太人,讓他們受印記,並保守、保全他們。
大災難期間有很多人要得救,並要為主殉道。
七枝號的審判更加利害,三分之一的人要被殺害。
在大災難期間,神要特地叫兩個見證人復活。
撒但最終要在大災難期間被仍到地上來。
撒但要打反叛之戰,也要殘酷地逼迫猶太人。
敵基督──從海中來的獸,他的記號是666;他要蒙蔽全世界,命人拜他,又要有他的號才能做買賣。
在災難期間,將會有一個敵基督領導的全球性的
政治
宗教
經濟體系
而敵基督是由撒但賦予能力的。
縱然面對神公義的審判,人們仍然拒不悔改轉離罪。
敵基督的“偽造(假冒)”王國將被徹底摧毀。
七碗的審判將徹底毀滅地球和人類。
在地上的災禍期間,天上將要舉行羔羊與教會的婚筵。
基督將在大能和榮耀中再降臨,摧毀神的仇敵,帶來對罪的審判。
基督將取得哈米吉多頓之戰的完全勝利。
基督要憑完全的公義,與眾聖徒一起在地上作王1000年。
那些得救而死去的人將要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
撒但要被捆綁一千年。
在1000年末期,撒但要被釋放,最後一次向神叛亂。
撒但及其追隨者要被打敗,並被仍進火湖。
不信主的人要在千禧年末期復活,要為自己的不信在神的大白寶座前受審判。
沉淪之人的罪證明瞭他們的不信。
火湖是永遠的刑罰之地,是準備給
撒但
敵基督
假先知
所有不信的人
死亡和陰間也要被仍進火湖。
舊的天地將要廢去。
神要造出新天新地,得救的人要在義中居住在其中。
信主的人所在的永恆態
沒有詛咒
沒有罪
沒有死亡
沒有疼痛
沒有哭號
眾聖徒要永遠一起敬拜、事奉、頌贊神。
神要永遠與他的民同住。
天上要有生命河和生命樹。
那給聖徒永居的地方將是
新天
新地
新耶路撒冷
在永恆態不需要殿,也不需要太陽,因為基督就是它的殿,就是它的光。
基督是
阿拉法、俄梅戛
首先的、末後的
初、終
明亮的星辰
凡信的人,基督將永生白白賜給他。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或刪減什麼,他就受到詛咒。
基督必快來。
指導研經題
啟示錄20:11-22:21
對未得救的死人,白色大寶座審判是基於什麼?
不信者、撒但、死亡等永遠的結局是什麼?
根據啟示錄21-22章,你怎樣描述天堂?
啟示錄20-22章以怎樣的特別方式逆轉創世紀3章詛咒的內容?
決定一個人最終命運的最終是什麼?
對啟示錄的學習是否影響了你對以下事物的認識:
神
失喪的人
天堂
地獄
死亡
今天世界的狀況
是誰在控制一切?
從你自己的角度講,你從這裡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
通過學習啟示錄,你認為有何真理、概念或原則可以應用於自己身上?
教師材料
教導重點: 第十三課
經文: 啟示錄20:11-21:21
金句: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20:15)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21:7)
主旨: 我們如何在今世回應神,將決定我們永恆的去處,要麼是天堂,要麼是“地獄”(火湖);而《啟示錄》教導說:兩者都是絕對真實的存在。
導向問題:
天堂是真的嗎?
地獄是真的嗎?
你能描述它們嗎?
什麼決定人的永恆命運?
永恆態的真實
永生(在有意識的狀態下的與神同在──新天新地)(21:1-7;22“1-5)
永死(在有意識的狀態下的與神分離──地獄火湖)(20:15;21:8,27;22:15)
描述二者特性
永生
在有意識的狀態下與神永遠同在(21:3)
不再有痛苦、死亡、眼淚和詛咒(21:4;22:3)
一切都更新了(21:5)
接受了“承受的基業”(21:7)
永恆的、壯觀的美麗(21:9-21)
主神和羔羊就是殿與光(21:22-23)
沒有黑夜(21:25)、沒有海[混亂](21:1)
祝福、相交與豐盛(22:1-2)
永遠事奉、敬拜與作王(22:3-5)
永死(又見路16:19-31,注意其中講的是“陰間”;和帖後1:6-10)
在有意識的狀態下與神永遠分離(20:15;21:8,27;22:15)
永遠受折磨(20:10,15;21:8)
天堂地獄之路
天堂(永生)
名字寫在生命冊上(20:15;21:27;3:5)
憑信心得勝(約壹5:4;啟21:7)
外衣被羔羊的血(7:14;5:9)洗淨(為義)(22:14);他“白白地”賜給生命(22:17),通過自己的血買來救贖(5:9;1:5)
火湖(永死──“地獄”)
名字不記在生命冊上(中文版注:或已被塗抹下去,因為沒在死前信主;信主的人的名字已經被記在了“羔羊的生命冊”上,就不會被從普遍的“生命冊”上塗抹下去。)(20:15;13:8;3:5)
不義的品格被其行為和言語證實(20:12,13;21:8,27;22:15)
不信(21:8)
按經文隱含的意思,不渴望“生命的水”(21:6;22:17)
將會與撒旦和他的魔軍在一起(太25:41;啟20:10,15)
結論: 人的永恆結局只能有兩個:或天堂或“地獄”(火湖)。我們通過如何回應神而決定自己最後到哪裡去──如何“回應”是決定我們命運的鋼印!
一切活過的人、活著的人和死了的人,都屬於以下兩個選擇之一。沒有第三個選擇!
在亞當裡(羅5:12;林前15:22) |
或是 |
在基督裡(羅5:17;弗2:6) |
撒旦的兒女(約8:44) |
或是 |
上帝的兒女(約1:12-13;啟21:7) |
在黑暗的國度裡(弗5:8;西1:13;徒26:18) |
或是 |
在光明的國度裡(弗5:8;西1:13;徒26:18) |
在罪中死(弗2:1) |
或是 |
對罪死(羅6:11) |
最終下“地獄”(太25:41;啟20:15) |
或是 |
最終上天堂(啟21:3,7;啟22:1-5,14) |
(對你和你所愛的人)
結果將會是哪一個
?
魯益師(C.S.Lewis,劍橋大學文學教授,著名文學家和基督教護教學家)這樣解釋說:
“總會有一天,每個人都將站在神面前,只可能說出以下兩種話:
或者是:
我們對神說:‘願你的旨意成就!’
(然後我們上天堂);
或者是:
神對我們說:‘願你的主意成就!’
(然後我們下地獄)。
要麼神是你的神,要麼你是你的神!”
現在神主權地把選擇權放在了你手裡,你要慎重使用!
── 鄧尼斯莫克《啟示錄系統查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