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五課
第五課
啟示錄
經文: 啟示錄6:1-7:17
主題: 七印審判1-6;插曲
重點: 大災難開始
大綱:
“將來必成的事”(4:1-22:5)
大災難時期(4:1-18:24)
審判開始──七印──災禍的前半段(6:1-8:1)
第一印──敵基督“白馬”(6:1-2)
第二印──戰爭“紅馬”(6:3-4)
第三印──饑荒-物價飛漲“黑馬”(6:5-6)
第四印──死亡“灰色馬”,四分之一的人被殺害(6:7-8)
第五印──逼迫─殉道,“被殺之人的靈魂”(6:9-11)
第六印──物體和宇宙的騷動,“地大震動”(6:12-17)
插曲──通過144,000猶太傳道人向人們提供救恩(7:1-17)
第七印──揭開七枝號的審判(8:1)
觀察與注釋 :
審判開始──七印──大災難的第一部分(6:1-8:1)
審判包括三組,在《啟示錄》中是按時間順序敘述的,雖然它們不一定在一個結束後另一個就立即開始。這些審判是用印、號及碗進行描述的。要注意七枝號審判是在第七印審判之下揭示的,而七碗審判是在第七枝號審判之下揭示的。另外很重要的是看到:在第六印和第七印之間有一個“括弧”或插曲,回溯神在前邊的六個審判傾瀉大地時,仍以他的憐憫及恩典施行救恩,以及所行的結果。因此,第7章是對大災難第一部分的一個解釋性的插曲(3年半)。
注意第3至第5印審判很自然地從前兩印審判延伸出來。
雖然七印審判屬於大災難的第一部分,但它們在整個過程中並不佔據均衡的時間段,我們將會看到,第一印審判佔據了大災難第一部分的大部分時間,而2-6印審判發生在第一部分結束時。大災難第二部分包括七枝號和七碗審判,而七碗審判發生在大災難時期的末尾、基督再降臨之前。
中文版注:因為啟示錄裡沒有明確寫明大災難的中點對應第幾印審判,故此解經家對此意見不一。另一種最好的意見是:因為敵基督在一七之半開始“行毀壞可憎的”[但9:27],大肆迫害猶太人和大災難期間信主耶穌的人[太24:15-22],而在第五印前有“大災難聖徒”的靈魂──尚未復活──要求伸冤[啟6:9],因此“一七之半”可能發生在第4-5印之間。本書作者認為這時間對應啟7:9-17,因此“一七之半”是第6-7印之間。
在仔細研究每印審判之前,先要想到神的忿怒在整個七年大災難中都是顯而易見的,雖然它程度與結果在各時有別。從性質上講它們都是神的忿怒的表達。所以,七印的審判和末了七碗的審判一樣是神忿怒的表示的一部分;因為6:15-17宣告說:地上的人意識到此七印審判是來自“羔羊的忿怒”。這就駁斥了災中被提論,因為那樣教會就要承受前一部分的神的忿怒了。
現在約翰開始敘述前六印審判。(第6章)
第一印──敵基督“白馬”(6:1-2)
約翰提到是“羔羊”揭開第一印,在此強調了基督的犧牲的角色,因此而有權利施行審判。第一印揭示一個征服者騎在一匹“白馬”上,他“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在啟19:11中所描繪的基督也是騎在“白馬”上,他是來結束審判並宣告和平的開始;而在6:2看到的是一個虛假的、魔鬼附體、撒但偽裝的“救主”(即敵基督──但7:8的“小角”;但8:23中“面貌兇惡”的王[這裡首先指敵基督的預像:安提阿古四世伊彼凡尼,主後175-164,但也說明以後的真敵基督];但9:16和11:36中的“王”;太24:15和但9:27中的“行毀壞可憎的”;以及但7:3、啟11:7、啟13:14中的“獸”等等)。在這裡敵基督是以一個給世界帶來和平者的形象出現的,他拿著“弓”(彩虹或戰弓),但沒有箭。雖然他被差去征服,但不是通過軍事力量,因為有“冠冕賜給他”(好象西方“復興的羅馬帝國”中的10國聯盟[歐洲聯盟]──啟13:1;17:12)。
這標誌著大災難的開始,與之相關的是敵基督與以色列所簽的和平協定(“堅定盟約”,但9:27),在此約中他保證他們在地上有“一個七(七年)”的平安,但他到一半時就毀約了。
這也就開始了但以理書中所說的“第70個七”(但9:27)。敵基督的出現並不引人注目,也未被人認出,因為那時教會已經被提。他的權利的增長是在大災難的前3年半中。
有趣的是,我們可以看到:在第一印(“白馬”)中敵基督是從撒但得著能力(13:2),但實際上他卻是在被神利用,作為對世界施行審判的工具。
第2-6印審判發生在大災難的中間,那時,當以色列受到“歌革和瑪各”(可能是俄羅斯和“歐佩克”[石油輸出國組織,即阿拉伯聯盟])的威脅時,敵基督撕毀了他簽訂的保護以色列的盟約;這時,以西結書38-39章 (而不是啟20:8)描述的戰爭就會爆發。以色列將受到巨大的損失,但神將直接介入,毀掉歌革和瑪各,留下敵基督,讓他去自由地追逐他的敵擋神的子民的目標。
第二印──戰爭“紅馬”(6:3-4)
由敵基督建立的假和平已經過去,地上的和平被拿去,因此戰爭爆發。流血變為正常現象,因為“哈米吉多頓戰爭”(不是啟示錄19章中的最後一戰)開始(參見但11:40)。
第三印──饑荒──通漲“黑馬”(6:5-6)
騎黑馬者“手中拿著天平”,這是商業的象徵。到處都是饑荒和通貨膨脹(物價飛漲),一升麥子比通常情況下貴8倍(價格上漲800%)。這可能預示著敵基督在穩固了權力基礎,並在耶路撒冷建立了“一個政府,一個宗教”的世界(啟13:8,12)之後,對商業進行的全球性經濟控制。
這裡所述的經濟危機可以是由第二印審判中描述的戰爭自然引發的結果。
第四印──死亡“灰色馬”(6:7-8)
約翰接著敘述由於前兩印審判而引起的戰爭及饑荒而使地上
25%的人死於“刀劍”、“饑荒”、“瘟疫”及“野獸”。
第五印──逼迫──殉道“被殺之人的靈魂”(6:9-11)
在這裡約翰敘述了那些在大災難前一部分中成為信徒的人。他們被殺,是因為世上的人意識到他們所受的災難是從神而來的,因此他們就猛烈攻擊神的子民,而這只能使他們受更多的懲罰。說這些信靠神的人他們身穿“白衣”可能是指他們因信基督而得以稱義。
第六印──“地大震動”物質和宇宙的騷動(6:12-17)
大地本身也逃不脫神的憤怒,他也成為神手中審判的一個工具,它也同樣要被救贖──先被清洗,後被重建(羅8:18-25)。其中的現象包括地震、日頭變黑象毛布、滿月變紅象血、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天被挪移(卷起)、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震動)。這使地上的人們呼求死亡來從神的憤怒中得解救(啟6:16)。
插曲:通過144,000猶太傳道人向人提供救恩(7:1-17)
到第8章才揭開第七印,在第7章中約翰追溯並描述從6:1開始敘述的大災難審判的前3年半中所發生的一些事。在這個可怕的審判時期,神依然彰顯他的仁慈和恩典。通過144,000個被呼召並受印記的猶太傳道人的工作,許多人在面對審判時被呼召認罪並得救。他們的背景、被召和佈道事工概括如下:
神通過天使暫緩施行災難(7:1-3),直等被揀選的人“在額上”被印上印記,作“神的眾僕人”(7:3)。此印表示身份、所有權及保護。
神揀選了144,000個猶太傳道人,以色列的12個支派中每個支派12,000個人;12這個數字代表完全。(7:4-8)
蓋此印記的目的是讓這些人完成那原先賦予猶太人的任務:作對外邦人的光。
通過他們的佈道,有“許多人…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得了救贖(7:9-10)。他們所傳的資訊是悔改、借著“羔羊的血”、憑信心接受神提供的恩典的救贖。
那些被救的基本上外邦人,他們“從大患難中出來”,並組成千禧年國度中人員的一部分(7:14-17)。有一些會身體存活,而另一些會死亡,而以復活的身體進入千禧年。
這個印是真實的神的標記,而與敵基督的虛假的模仿的印有明顯區別(13:16,14:9)。
在大災難時期的救贖出自──
聖靈作的令人知罪和信服的工作
《啟示錄》11章的兩個見證人
《啟示錄》7章和14章中被打上印記的144,000猶太傳道人
啟14:6中提到的天使所傳揚的福音
現在約翰揀起他在6:17所停止的按時間順序的敘述,在8:1開始敘述對第七印的揭開。在神的大怒傾瀉下來的時候,有必要回顧一下七年大災難的目的:
通過在祝福之前先審判罪,證明神的信實
實現舊約及新約的預言
完成對以色列人的潔淨和救贖
懲罰罪和審判不義,使基督能在地上王
試煉地上未得救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看他們是否願意悔改
證明神在審判不信和背逆的罪是公正的
附加注釋:
似乎可以說,第7章徹底證明了在大災難期間將有許多猶太人和大量的外邦人被救贖(7:3,9-17)。因此,被提沒有定死那些存留之人的命運。只有未得救的人會進入大災難,而只有得救的人會進入千禧年國度。因為逼迫的嚴重及神忿怒的傾瀉,這使得信主得救更加困難。每個人在他死之前都有得救的可能(來9:27;路23:39-43;同時參見啟6:9-11)。
雖然聖靈通過教會“攔阻”邪惡的影響已經移走,但在大災難時期聖靈仍然很活躍,他繼續“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7-11)。
要特別注意:“福音要傳遍世界…然後末期才來臨”(太24:14)的要求會在主再次降臨前的大災難時期得以最後完成,但是在被提之後。《啟示錄》7:9-17和14:6-7講清了這個問題。被提的到來仍然是緊迫的(切近的,突然的)(即它可在任何時候來臨)。
《啟示錄》7:9-17大概是在提前敘述千禧年國度的開端,可能是揭示一個天上的場景。
注意“羔羊的血”是唯一可以“把衣裳洗白淨”的(7:14)。其它的血只會玷污,耶穌的血能夠潔淨。(來9:11-14)
《啟示錄》7:16-17;21:4和22:3毫無疑問地駁斥了當今普遍的錯誤教訓:即詛咒已經被完全拿走,而且十字架的益處現在就可得到(即不再有痛苦,疾病等)。在十字架的益處被完全彰顯之前,人和大地都要先被清洗並蒙救贖(參見羅8:18-23)。只有在永恆態時才可完全看到十字架的益處,甚至在千禧年間亦有罪和死亡(賽11:1-9,2:2-4,65:20,啟20:7-10)。
144,000猶太人的命運不很清楚。可能他們在大災難時期被奇妙地保護著,進入千禧年;或者他們也許殉道。《啟示錄》14:1-5也許是一個千禧年開始時地上的景象。(中文版注:啟14:1-5似乎清楚地說明他們被保護到基督降臨。)
第7章也是一個及時的提醒,在神的忿怒降臨,全地被毀時,神依然是充滿憐憫並提供救恩的。《啟示錄》9:20-21;16:9;11講得很清楚:那時仍有很多人拒絕悔改。
最後,此章也顯示出,神所應許的對他的百姓以色列中余民的拯救將在大災難時期得以完成(參見羅9:27;11:5;26-29;賽59:20-21;但12:1-2)。這144,000人不是全部被救贖的猶太人。
指導研經題
啟示錄6:1-7:17
具體地,是誰揭開書卷的印並在大災難中開始對罪的審判?
怎樣解釋6:2節的“白馬”是敵基督,並符合他的特點,而啟19:11-13展示的是基督的形象?
為什麼其他被造物有必要與罪人一同接受審判?
“死亡”是逃脫神憤怒的一個方法嗎?
神給144,000猶太人“印上印記”的根本目的是什麼?
啟7:9-17的異象中講到的大災難中的救贖證明了什麼?
大災難的主要目的有那些?
教師材料
教導重點: 第五課
經文: 啟示錄6:1-7:17
金句: 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6:16-17)
主旨: 神的聖潔與公義要求他對一切的罪與不義彰顯忿怒。
反思: 神的“忿怒”是指他的強烈而又是聖潔的氣忿,或者稱為“義怒“。根據聖經的教導,神的忿怒並不是一種情緒,而是一種對罪的永遠而確定的反對。忿怒象愛一樣,是神的品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慈愛(憐憫)就是神在我們都當受責罰的時候停止或延遲傾倒他的忿怒。在《啟示錄》中“忿怒”共出現11次。巴刻(J.I. Packer)定義忿怒是:“神在懲罰罪時的堅定的行為。”
導向問題:
什麼是神的忿怒?
神的忿怒中與他品格中的愛是否矛盾?
神的忿怒是(人)當得的嗎?
當你談論神的忿怒時是否感到不舒服?如果是的話,為什麼?
神的聖潔品格要求他有忿怒
神是聖潔的,他不可能喜愛罪(賽59:2;哈1:13)
不顯示對罪的忿怒反而與神的聖潔的品格不一致(彼前1:15-16;王下22:16-17;民16:41-50)
神的忿怒臨到所有的不義
一般性的(羅1:18;2:10)
尤其顯示在大災難中(路21:22-26;啟6章)
因著神的仁慈,他救出一切信他的人,讓他們不受所有人都註定應受的神的忿怒。
通過在基督裡面得救恩而不受永遠的忿怒,因為有些人選擇接受神的仁慈,不再反對神,從而遭受他當得的忿怒。
帖後1:6-10 |
弗5:6 |
約3:36 |
歌3:6 |
羅5:9 |
啟9:20-21;16:9,11 |
羅2:5-9 |
啟7:9-17 |
通過被提而免去被預言要降臨的預定的忿怒,就是啟示錄6-19章中所講的大災難。
賽24章 |
帖前1:10 |
啟3:10 |
帖前5:9 |
帖後1:6-9 |
|
既然忿怒是神的一個屬性,這應驅使人作以下回應:
更清楚地明白神的聖潔,更明確地感到對罪的憎惡。
對神的驚歎、敬服、順從、以及敬虔的畏懼(敬畏)。
因神將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而讚美和感激他。
決心委身要努力去警告那些不認識基督的人,他們註定要受神的忿怒。
結論:
我們應當
讚美神的仁慈,因他讓我們免去那本應受到的他的忿怒。
熱心地致力於告訴那些不信的人神的即將到來的忿怒。
── 鄧尼斯莫克《啟示錄系統查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