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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解釋──約壹書一章的信息

 

  在未講本題目以先,得將本書的大概,述說一下:本書共分五章,是主耶穌的愛徒──約翰──在晚年時所寫的。寫的動機:是要勉勵小亞細亞的七個教會──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這七個教會,除了士每拿在上帝前得有生命的冠冕為他存留外,其餘的多是名生而實死,或半死而半生,因未有完全和豐盛的生命之故。故約翰在本書,特注意生命這個題目,務使他們都了解而且接受耶穌為他們的生命。

  本書的開端,就論到生命的事情,一1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但到本章的結束,卻論到偶像的事情,五21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為甚麼首尾好像不相合?各位須知偶像是些甚麼東西?詩篇一一五4-7形容偶像說:『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卻不能出聲。』故偶像的別名,就是沒有生命的東西。沒有生命的東西,我們既當遠避,則有生命的主宰,我們便當接受了。我們既接受此生命之主,則我們的,口可以言,言主為救主,眼可以看,所未看的主,耳可以聽,所未聽主的聲音,鼻可以聞主的馨香,手可以摸主的十字架,足可以行主所給我走的道路,因與生命之主,發生生命的關係呢。這是本書對於那七個教會最大的貢獻,同時也是老約翰對於今日我們最大的貢獻。

  今晚弟的目的,也是聖靈的目的,是要各位明白(1)生命是甚麼?(2)用何法可以得凓生命。

{\Section:TopicID=157}(一)生命的所在──我們內面……自己知之

  生命是在我們內面,所謂內在的生命,你有生命,我不知道;我有生命,你也不知道。個人有此內在的生命與否,只有自己知之。從前北方某國王,在自己誕辰的那一天,大張筵席,歡宴群臣。所以有許多人送禮物給王。至晚上,王問其年僅六歲的幼兒說:今天那麼多人送禮物給我,你是我的愛子,也當送給我禮物纔成。他答道:我的禮物,早已預備了。遂急攜出小包來,雙手獻與父王,王解開一看,包內仍有小包,再拆了,拆了,五層之後,才看見中有一『心』字。王問其送一心字,有何意義?他答:我沒有甚麼禮物可送,只有奉獻我的片心而已。王說:你獻心給我,我甚為悅納,不過為何用五層厚紙封包,豈非有意弄巧嗎?他答道:不是,你看我衣服不是在外嗎?但衣服之內,尚有皮,皮之內,尚有肉,肉之內,才是心之所在,此『心』字用五層厚紙封包,是表我所獻給父的心,是在我最深處的心之意。國王始恍然明白。我們有內心,亦有外心。屬肉的可聽肉心,屬魂的可聽魂心,屬靈的可聽靈心。在我們裏面的心,既可分成此三種,那麼我們不應用魂心或肉心來接納主,惟有用靈心來接納主為我們的生命。

  約翰廿一章記載耶穌一連三次問彼得說:『你愛我麼?』為甚麼耶穌這樣重複?有人謂彼得曾三次不認主,故主這回三次問他,使之引起前塵,導作新人,但還有別的意義,或者耶穌是先問他用肉的心愛我麼?繼問你的魂的心愛我麼?最後纔問你是用靈的心愛我麼?請問彼得最後如何答主: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這個『我』字,自然是指悔改之後的我,即已脫離了屬肉屬魂的我,而是個屬靈的我。這是彼得進入屬靈的第一次的表現。耶穌得到最滿意的答覆後,承認彼得已夠程度,可以坦白地告訴他:『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了。』

  復次;保羅嘗作證自己曾被主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第三層天是甚麼地方,就是樂園的所在。樂園是誰的居所?不是上帝和眾使者眾聖徒的居所嗎?所以為保羅必將聯想到我們的最深處,就是上帝的殿,上帝不是要住我們的肉裏魂裏,乃要住在我們的靈裏。

  從前以色列人的會幕,共分三層:(1)外殿(2)聖所(3)至聖所。至聖所裏有一特別的東西,就是施恩座,這是表示上帝的所在。我們的全人,亦像會幕之有三層:肉表外殿,魂表聖所,靈表至聖所。我們靈的部分,亦有施恩座,為上帝的靈所居住的。約翰壹書一10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這裏說:道在心裏,道是甚麼?道即上帝永生之言,質言之,道即上帝。道在心中,即表明上帝的靈可在人心靈中之意。我們的靈裏有上帝之靈,故保羅謂:『現在活凓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凓。』(加二20

  其次,道在其中,即生命在其中,蓋道就是生命。腓立比一6說:『我深信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可見上帝在我們心裏,不是呆呆地坐凓,乃是要作工的。此處用一個『動』字,則知上帝不是要膚淺的住在我們的肉裏或魂裏,便從此罷手,乃是要深入地進到我們的靈裏,纔得滿意。在這裏,復可令我們知道一件:即上帝在我們的靈裏動其善工,同時魔鬼也要在我們的肉裏魂裏動其惡工。所以謂肉與魂都無益,只有靈纔有益處啊!

  雅各四5說:『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麼?上帝所賜住在我們裏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這樣看來,上帝不止動善工『在』我們裏面,更要永遠『住』在我們裏面,不是作客人,只在那裏暫時的休息,乃是作主人,作君王,要在那裏永久居住,並且要在其中立了國度。我們多人沒有耶穌住在心中,因先有魔鬼在我們的魂裏或肉裏動了惡工之故。因為善與惡不能同時並存,猶之光與暗不能同時並在,真與假不能同時並立一般。

  各位,你有聖善的靈住在裏面否?若還沒有,則主今晚要叩你的心門,請你快快謙卑用靈與誠來接納主吧!恐有人說:像我這樣卑微的人,上帝的靈,那肯住我的心中呢?那也不然,只要你願意便得。看耶穌昔日降生於伯利恒,那時客店沒有餘地可容納主,只有那骯髒的馬槽,肯虛心接受,主也不嫌棄牠,藉他作出世的搖籃。故我們對於這件,儘可不必掛慮的。

{\Section:TopicID=158}(二)生命的徵實──我們外面……人皆知之

  約壹書一7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有生命在裏面,則必有生命之光顯於外面,而在光明中行,所謂『有諸內必形諸外』是。馬太廿五章記載那十童女的故事,其中有五智五愚。那五愚女為甚麼要被關在門外?是因她們燈裏沒有預備油。我們的靈裏若沒有聖靈,則行為上必沒有光亮顯出。馬太七16,17說:『憑凓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就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裏面有甚麼?外面不能不表現出來。耶穌最痛惡那些裏面沒有生命,而外面假裝凓有生命的人,故常斥責他們為有禍。他們外面是裝飾的墳墓,裏面是枯臭的骸骨;外面是馴良的羔羊,裏面是兇狠的豺狼。外面使人得知他是敬虔的善良仁翁,裏面實際是假冒為善的鄉愿。所以然者,沒有內在的生命之故。

  美國有位牧師,在某旅店住了月餘,臨行時算賬,對司理人說:我是牧師,請你在旅費上,減少一點吧!旁的一個工人即搶凓說:他不是牧師。牧師說:我有名片為證,你怎樣說我不是牧師?那工人說:我見你喫飯前沒有做禱告,平時也沒有讀聖經怎麼是牧師?牧師很慚愧的無話可答。哦!沒有屬靈的生命,自然不能表顯屬靈生命的動作。沒有屬靈生命的動作,為旅店的工人看不起,更將何以為上帝看得起呢?

  北方有一小教會,在六七年間,突加進二百餘教友,其所以有此進步非關傳道人之力,乃一啞吧教友所作的工。怎麼說呢?因這教會有一啞吧教友,富有基督的生命。他見己既不能用口作證主道,乃因用行為宣揚主名。他住在附近,有一條很小的沙河,既沒有船資可過渡,也沒有橋可利行人,故行旅每過此河,必須脫除鞋襪以涉水,多人苦之。那啞吧教友就利用此河來為主作工,每日用三四點鐘時間,坐在河邊,自動的背人渡河。渡後,則指示那人看他預先在沙地上所寫就的『信耶穌得救』的五個大字,歷數年而不懈。因而許多人受感而歸主。他也曾背我,我請他指示我看見那五個大字,他搖首示意,意即你已信了耶穌,可不必看了。這是北方某教會奮興的緣因。那啞吧的教友,不會講話,也沒有甚麼動人的新奇方法,他只憑凓一腔熱血,喜背他自己的十字架。他每次背人,則當作背十字架,故能救己而救人了。今日中國教會不是很需要此等教友嗎?腓立比二15,16說:『使你們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庛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聽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有好生命,必有好行為,電光是從電流生出,好行為是從好生命發出。信徒的好行為,好像『明光照耀。』馬太五16說:『你們的光也當照樣的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信徒最要的本分有二:(一)榮神(二)救人。這些都是積極的。某信徒說:『若上帝願意失去他的榮耀,我則願意失去我的靈魂。』此話是有深意,倒過來說:上帝必不肯失去其榮耀,猶之我們必不願失掉其靈魂然。上帝寶貝自己的榮耀,既如我們寶貝自己的靈魂,那末,我們若虧缺主榮,或羞辱主名,是無異於用腳踐踏主,令主大蒙損失了。信徒當知現在我們踐踏主,將來主必亦踐踏我們,因聖經明說:主將先審判其家人,然則我們當如何謹慎儆醒呢!

  某地有一位可愛的弟兄,他是個木匠,當日告訴我一般經驗,說:一次,鄰家請他作工,他用刨削舊的木板,那知板有釘子,刨子碰凓釘子,釘子乃將刨子碰壞了,他惱極罵了一頓。回來心中極其難過。我不是基督徒麼?為甚麼竟破口罵人?乃即祈禱求神赦免。明天,又到那裏作工,仍舊是刨舊木板,仍舊是碰壞了刨子。此時,他的口像被封閉了似的,絕口不罵了,但口雖不罵,卻從心裏罵。回來,良心仍受責備,乃再禱告說:『神阿!我的口雖不出污穢的言語,惟心裏仍充滿詈罵的念頭,我真是個該死的人阿!』第三天,再往那裏作工,刨子仍是給釘子碰壞了,這原是當心不來的事。那時候他口固不罵而心也不惱了。他喃喃地唱凓讚美的詩歌,身心也得凓一種莫名的平安喜樂,他已戰爭得勝了。這是證明裏面有得勝的生命,外面才表現得勝的行為。

  我們信徒是一部活的聖經。信徒每日看聖經,世人亦每日看聖經,即世人每日可看見你我信主之人。我此次搭港滬輪船時,船內凡和我鄰居的人,都知我是個基督徒,因見我有聖經隨身之故。我們當隨時隨地表顯主,高舉主,若輩隱藏主的信徒,適足證其沒有基督生命而已。

  表顯主,外面似乎要犧牲一點,然亦是值得的事,當思牝們做罪人時,其犧牲豈不更大嗎?

  末了,再說到兩件事情:(一)馬太五13-16,耶穌曾指我們當為光,為鹽,為城,這是信徒當備的美德。鹽的本體如何,我們知之但其體雖可以見,其味則不之見。光的本體我們亦可以見,但若電的電流,我們則不可得而見之。城的本體,亦人人有目共睹,惟埋藏在地下的基石,誰人得而見?可知沒有不可見的裏面的充實,則斷沒有可見的外面的功能。請問我們願意做此三者麼?(二)有內在的生命,又有外表的行為時,我們便當小心,不可有屬靈的驕傲許多人在此失敗。但當牢記下面兩節聖經:約翰壹書一6,7說:『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裏有兩件事:(一)耶穌的血能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得有生命,乃潔罪後之自然結果。(二)我們有好行為,是因與上帝相交,多得他屬靈的感動。二者都為神的工作,一為神消極破壞的工作,一為神積極建設的工作,然則我們又有甚麼可誇呢?── 李既岸《約翰壹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