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二章
嬰孩渴望吃奶,渴望成長;對信仰,要如嬰孩般的殷切?我……
2:2-3 每個孩子都有一種自然的特性,就是渴望快快長大,跟哥哥姐姐父母一樣。當我們重生的時候,只是一個屬靈的嬰孩,也會渴望自己成長。嬰孩喊著要吃奶,這是他的本能,也是渴望餵養、長大的訊號。同樣,當我們看見自己屬靈的需要,並開始在基督裡尋找滿足和餵養時,我們的屬靈胃口就會不斷增加,屬靈生命也就會漸漸成長。你是否熱切渴望神的話語呢?
彼得多番引用當時人所熟悉的經文,是有意思的吧……
2:4-8 彼得多處引用猶太讀者熟悉的經文,將教會比作神的殿(參詩118:22;賽8:14;28:16)。彼得的讀者應當明白“活石”就是指以色列,但現在彼得將這個概念應用在基督身上,再次表明教會不會取締猶太人的產業,反而要成全。
彼得說,我們都是一塊石;保羅說,我們是互為肢體,他們所重視的可與今日大有不同……
2:4-8 彼得將教會描繪成為一座有生命的靈宮:基督是教會的基石,每個信徒都是其中的一塊石頭。保羅則將教會描繪成一個身體:基督是頭,每個信徒都是其中的一個肢體(參弗4:15-16)。這兩個比喻都是強調“整體”。今天社會高舉個人主義,我們很容易忘記自己和其他信徒是彼此倚賴的。神呼召我們完成祂的使命,同時,也呼召其他信徒與我們同工,將各人的努力連結起來,使力量加倍。我們應當尋找其他同工,彼此配搭,一同建立神榮美的聖殿。
不至羞愧!你可有這樣的把握?
2:6 基督徒在今生也會有羞愧和失望的時刻,但絕不是信錯了神,神不會令我們失望。我們可以全然地信靠祂,因為祂所應許的永生,是確實可靠的!
所棄的反成最重要的──誰,誰是眼下你信仰中最重要的?
2:6-8 相信彼得經常會想起自己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時,耶穌對他說的話(參太16:18)。究竟誰才是教會真正最重要的石頭呢?彼得的答案是基督,祂就是這塊房角石:(1)祂值得我們全然信靠;(2)祂對於信徒是極寶貴的;(3)即使有人拒絕祂,祂仍然是教會中最重要的部分。
如果耶穌是這石頭,那又何會絆倒別人?
2:8 那些人被絆倒是因為他們拒絕主、不肯相信祂是惟一的救主。但是“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118:22),這是教會裡最重要的一部分。今天也一樣,拒絕相信耶穌的人,犯了人生中最大的錯誤。他們被那位可以拯救他們、使他們生命變得有意義的主絆倒,而且,更要落在神的審判中!
現在可沒有獻祭這回事了,為何這裡還提到君尊的祭司?
2:9 舊約時代,百姓不能直接親近神,祭司就作了神和罪人的中間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改變了一切,現在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參來4:16),也有責任帶領別人到祂面前(參林後5:18-21)。我們與基督聯合,成為祂的身體,就是參與了使人與神和好的祭司工作。
人是很貴重的,從前、現在我都這樣想;不過今天我更知道其中的原因……
2:9-10 人們往往將自我的形像建立在成就上,但是我們與基督的關係要比自己的事業、成就、財富或知識更重要。神揀選我們,使我們只屬於祂,並使我們在別人面前作祂的代表。我們的價值並非來自自己的成就,乃是來自神兒女的名分;不是因為我們所作的,而是因為神所作的一切。
在地上我有家啊,彼得說我們是客旅?這怎理解?
2:11 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因我們真正的家鄉是與神同在的地方。天國不是童話故事裡的烏托邦,而是神的居所。這天國按著神的旨意成就,永不動搖,永恆存在。猶太人的會幕和聖殿是神的住所,是天國在地上的象徵。耶穌是“神同在”的意思,在祂身上,天國更完全地彰顯在地上。藉著聖靈在信徒心中居住,“天國”更滲進了整個世界。
有一天,神要審判世界,消滅一切罪惡,神的國度會掌管整個世界!約翰在異象中曾看見那日的情景(參啟21:3)。我們真正要效忠的對象,並非地上會朽壞的東西,而是神的真理、生命之道。世人都輕忽神,我們在世上常常好像局外人。
雖受誹謗不用怕──彼得對我們說的……
2:12 彼得的勸告好像主耶穌的話(參太5:16)。若我們的行為無可指責,就是誹謗我們的人最終也會歸榮耀給神。彼得的讀者分散在外邦,外邦人很容易相信誹謗基督徒的壞話,但是基督徒的吸引力、恩慈、正直的行為,不但可以攻破謠言和誣告,更能使不信的批判者歸向神。我們不應因這些人誤會我們的信仰,就棄絕他們,反而要藉著自己的生命表明基督,總有一天,他們能與我們一同讚美神。
面對當時殘暴的政府,彼得竟這樣說,難道他埋沒了良心?面對我的政府,我有話說……
2:13-17 彼得教導讀者要服從政府,他是指著羅馬皇帝尼祿說的,這尼祿是個惡貫滿盈的暴君。彼得當然不是要信徒埋沒良心。他曾在大祭司面前申辯:“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但基督徒也應該按照當地的法律條文生活。今天,有的基督徒生活在自由社會裡,有的則在政府嚴密控制之下,但無論如何為著主的緣故,我們都當最大限度地按著良心順服當權者,這樣福音和信徒才會受尊重。我們遭受逼迫,必須是為順服主的緣故,而不是因違反道德或法律。(參羅13:1-7註釋。)
那我們可以從哪方面作神的僕人?
2:16 雖然我們已經不必靠守律法去賺取救恩,但基於我們白白領受神恩典的緣故,應存著感恩的心,遵守十誡,因為十誡是神對我們的旨意的具體表達。
順服
不公平就難叫人順服嘛──甚麼?無論公平與否,都要順從?
2:18-21 當時,許多基督徒都是家奴,他們很容易順從溫和良善的主人。但彼得鼓勵信徒,即使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要對主人忠心,忍耐下去。同樣,不管我們的雇主是良善還是苛刻的,我們都要順從他們。藉著我們的好榜樣,我們才可以帶領他們到主面前(參太5:46;路6:32-36;弗6:5-9;西3:22-25)。
受苦,在神就是可喜愛的?受苦背後……
2:21-22 我們遭受苦難有多種原因:有些痛苦是罪帶來的直接後果,有些是因為我們的愚昧,也有些可能是出於這個墮落的世界。但彼得所提的苦難是由於行善而來。基督從沒有犯罪,但為了使我們脫離罪的捆綁而受苦,我們跟隨基督的腳蹤,也可能要為了別人而受苦。我們的目的應是效法祂面對苦難──就是效法祂帶著忍耐、平靜和信心,知道神掌管未來。
從基督身上,彼得所體會的,你知道是甚麼嗎?
2:21-25 彼得已經從耶穌身上學習到忍受苦難,知道耶穌受苦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參太16:21-23;路24:25-27,44-47),目的是要拯救我們(參太20:28;26:28);他也知道凡跟隨耶穌的人都必須準備受苦(參可8:34-35)。
“代贖”,就是……
2:24 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不用承受自己應得的刑罰,這就是“代贖”。──
《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