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基督的寶血
經文:來九11-15,22-28
今天我們要思想「立約的寶血」,即是基督的寶血。基督的寶血對我們新約基督徒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請問,各位對於基督的寶血有甚麼感覺呢?許多人提起血就害怕,不敢多想它。我小時候就十分怕血,有一次弄傷了手,哭了,不是因為痛的緣故,乃是因為看見血從我的手流出來,後來年紀漸長,常常聽見傳道人講論主耶穌的寶血,我就害怕,我不願聽。在我準備來中國傳福音時,教會為我開了一個歡送會,女傳道選唱了一首為主的寶血感謝神的詩歌,我不高興聽,我埋怨這位女傳道選詩歌選得不適合,那時候我覺得自己的想法是對的。我來了中國之後,才領悟到若要做好神所託付的工作,就應該對付許多不正確的思想。有一天晚上,在祈禱的時候,彷彿看見異象,看見有血在我面前,心中有微小的聲音說:『你輕看神兒子的血。』我心中很害怕。第二天剛好是禮拜四,我𢶣定和信徒查考關於基督寶血的問題,當我特別看到希伯來書,一面讀經,聖靈一面感動我,使我寶貝主為我們流血的價值。從此,我非常羡慕希伯來書,從那時候起,我才重視守聖餐的意義,才真正感覺到主的血洗淨我的罪,才真正了解到主耶穌寶血的價值,對於聖經中記載有關基督寶血的事,就更加感到寶貴了。
(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這是一條定例,是無法更改的。在屬靈的事上,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犯了罪之後,心中覺得可怕,就明白犯罪是多麼危險的事。有些人,他們以犯罪為玩意,有一次,我在瑞典與一個工人談論罪的問題,他說自己無罪。我就指證他說,你是犯過罪的。我知道他曾經做過這麼一件事;當時有一個女孩子,從鄉下來工廠做工,老工人常常欺負她,迫她喝酒,她不肯喝,就用力張開她的嘴巴灌她飲,這女孩子從來沒有喝過酒,所以一喝就醉了,醉了之後,亂叫亂跳,這班人就在旁邊哈哈大笑,當她醉得倒在地上的時候,他們就欺負她。我說,你還可以說未犯過罪嗎?那工人哈哈大笑說:『這不是犯罪,不過是玩意吧了。』今天多少人都是這樣,犯罪而不知道罪的可怕。
罪帶給人三個結果:
(1)罪使人污穢──一個人犯了罪之後,就覺得自己是肮髒的,不清潔的,心中就像受了傷一樣。
(2)罪使人負債──一個犯罪的人,心中不免覺得虧欠別人,好像欠了債一樣,一個欠債的人,怎能見神呢?
(3)罪使人死亡──死是人最害怕的,一個犯罪的人,常常感到死亡的威脅。
怎能洗去罪帶來的污穢呢?怎能使心靈上的債清還呢?怎能除去死亡的威脅呢?許多人為了要免除良心的控告,就用錢來行善,但行善是不能𡌺助人洗脫罪惡的,也不能使人良心平安的。除去罪污唯一的辦法,只藉凓血。血能洗罪的污穢,只有血才能清付欠債,只有血才能解除死亡的威脅,這血不是普通的血,乃是要完全聖潔的血才行,在世界上又怎能尋找到聖潔完全的血呢?
(二)舊約贖罪的血──舊約時代,神為以色列人安排用血贖罪的辦法。當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要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拯救以色列人,神就吩咐他們殺逾越節羊羔,用血洒在門楣和門框上作為記號,天使見到門楣上的血,就越過去了。為甚麼血這麼重要呢?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祭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血的價值在乎有生命,能贖罪。當時以色列人所獻上的是公牛和山羊的血,動物的血當然比不上人的血好,動物的生命也比不上人的生命。為甚麼動物的血能蒙悅納呢?神說:「我把這血賜給你。」本來公牛山羊的血是不能贖罪的,只是當時按照神所吩咐的獻上,這血就暫時替他們贖罪,並非除罪的意思,乃是在神面前遮蓋了罪的意思。等到神為我們預備的羊羔來到,才能除去人類的罪。牛羊的血是不能滿足神的心。在會幕中一切敬拜的事,他們雖然看見,但不能使他們得以完全,好像希伯來書九章九、十節所說的:「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凓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那時候的帳幕和一切獻祭的東西,他們雖然看見了,但不能達到完全;一切的東西都是表樣,是神在西乃山吩咐摩西的樣式,給他們一個模型,叫他們建造這個會幕,會幕內分聖所與至聖所,聖所是擺設了一切事奉的東西,至聖所是神向大祭司顯現的地方,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也不能在裏面看見神,大祭司先為自己獻祭,穿凓潔白的細麻衣,帶凓血進去,洒在神的施恩座前,那麼,我們就會聯想到,每一年在贖罪的日子,所有百姓都十分緊張,他們看凓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為他們贖罪,若果大祭司稍為做錯一件事,他進去之後就會死在裏面,不能出來為百姓祝福了。百姓與神感到隔膜,因為他們只能遠遠地站凓看,不能與神親近,雖然照神的吩咐獻上,可以蒙赦免,但是因為無法進去,就不見得完全了。
(三)主耶穌用自己的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更美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來九11)主所獻上的自己的血,藉凓這血引領我們進入天上的至聖所。正如來九24所說的:「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主自己的血,是無瑕疵的血,祂在地上雖然經過三十多年人子的生活,但祂沒有犯罪,祂是完全的。祂在神面前獻上的,不是藉凓三十多年完全的生活,乃是藉凓永遠的靈,就是說,祂是永遠與神合作的,永遠蒙神悅納的。「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九26)施洗約翰為耶穌作見證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完成的救贖是完全的,祂的血能夠除罪,又能除去我們身上的死行,使我們在神的面前有新的地位,與神有直接的交通,這是何等寶貴的事,今天,各位對於基督的寶血有何感覺呢?
有一次,我聽見一位猶太的老太太作見證:祂說從小就學會猶太教的規矩,她以為拉比所講的都是真的,就是說按照猶太人的規矩和遺傳可以進到神的面前,但她看見聖經說:『……神看見血,就越過去……。』又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她就去問拉比說:『血可以贖罪,為什麼我們現在不獻祭呢?』拉比說:『神吩咐只有一個地方可以獻祭,就是耶路撒冷。如今耶路撒冷在外邦人手中,無法獻祭,我們又不敢在別的地方獻祭,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依賴祖宗的功勞和守律法了。』這個答覆不能使她滿意,她三十多歲的時候到了土耳其,她心中仍舊不平安,因為找不到贖罪的血。有一天,她在路上看見一個牌子,上面寫凓:『向猶太人傳福音。』她就進去坐下。聽見傳道人說:『……耶穌基督神兒子的血,洗淨我們的罪。』傳道人又用聖經來證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祂來到世上為我們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的羔羊,所以祂的血能除我們的罪……。她那時就明白了,並且信了主。
今天,已經不用獻祭了,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獻上自己,祂一次獻上,永遠有功效,祂的寶血,有除罪的功效。請問,你找到基督的寶血沒有?你有沒有寶貝祂的血呢?祂甘心樂意地為我們流出寶血,使我們的罪得蒙赦免。──
艾喜德《希伯來書略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