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十三章
1-19 信徒該作的事
1-3
信徒應當彼此相愛,尤其是對外來的客人及受苦的肢體。
3
「遭苦害」:原指「「受虐待」。
信徒既有血肉之軀,便要顧念那些受苦的人,好像自己也遭受同樣的苦難。
4
婚姻是聖潔的,人不應破壞它。
「苟合」:指一般的淫亂;
「行淫」:原作「姦淫」。
5-6 信徒不應貪婪,而是要知足,因為有神的應許(5),可以放膽無慮(6, 引自詩118:6)。信徒應將那些曾經帶領他們的屬靈長者,當作信心的榜樣。
7
「為人的結局」:可作「一生的成果」(新譯本)。
8
基督永不改變,是我們最穩固的倚靠。
9-16
信徒應當堅守基督純正的道理,不要被錯誤的教訓引入歧途。
9
這些錯謬的教訓是「怪異」的,即外來的或陌生的。它們教訓人要靠飲食的條例來討神喜悅,並藉此成聖。
「專心」:原作「遵行」。
10-11
贖罪日所獻祭牲的身體原與飲食無關,不是用來吃的,而是棄在營外焚燒。
10 「不可」:原作「沒有權利」。
12 贖罪日的條例其實是預表基督的救贖:祂在城門外受害,流血替人贖罪。
13-14 基督既被人拒絕於門外,信徒也要步出猶太教之外(「出到營外」),擔當同樣的凌辱,因他們所投靠的,不再是這暫時的城,及它所代表的條例,而是在基督裡永恆的盼望。
15-16 基督的死既然取代了往日的祭禮,今日神要求信徒獻上的祭物,乃是頌讚、行善及捐輸。
「捐輸」:原作「團契相交」,在這裡是指物質上的分享。
17 信徒應當順服屬靈上的領袖,因他們要在神面前對信徒的靈性負責(「交帳」)。
「交的時候」:原文是「作這事」。將來「交帳」時的喜樂,參腓2:16; 帖前2:19-20。
18-19 是要求讀者代禱的呼籲
20-25 祝福與問安
20 神叫基督復活,是神悅納祂流血贖罪的明證。
21 「成全」;原作「使之完備」。
22 原意是:「弟兄們,我勸你們內心接受我這勸勉的話,因為我只是簡略的寫給你們」(參新譯本)。
23 「釋放」:可作「被遣出」。
24 「從義大利來」:也可譯為「處於義大利」。
思想問題
1.試找出本書對主耶穌不同的稱呼和描寫。
那些是你首次接觸或很少想及的?
這些名稱對你個人有什麼意義?
2.希伯來書中有關基督的教義,與實際的勸勉和警告交替出現。
這現象對你有何提示?
3.本書作者為何不滿意收信人的屬靈情況?
根據作者的標準,現今的信徒(包括你在內)合格嗎?
本書提供那些途徑讓人改進?
4.本書往往將新、舊兩約作一比較。
論到聖所、祭司制度、祭物這幾方面,舊約有何不完全之處?
新約又如何超越舊約?
你曾否為自己處於新約時代而感恩?
5.有些天主教徒認為:教會每一次舉行彌撒(聖餐)的時候,主耶穌便再次成為祭物,再次為信眾受死,以此在父神面前為信徒得恩寵。
這看法與希伯來書的教訓是否相符?
6.一些異端派別與某些宗教認為:繼耶穌之後,神還藉別的先知啟示其他真理、完成神救贖人的計劃。
這看法與希伯來書的教訓有否衝突?
7.本書的一個重要課題是「信心之旅」。
有誰是這旅程的「過來人」?
這信心有何特質?
你從這書中學到那些信心的功課?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