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二章
四.
基督裡的人得到的無限的神的恩典 2:1-10
以弗所書第2章是第1章的進一步說明。 這也是羅馬書的縮影(Zerwick)。 在第1章使徒保羅說明我們參與了神的永遠的計畫。 在第2章說明借著救活死人實現了救贖。
一.
拯救沒資格的人的神的恩典 2:1-7
1. 這裡指出我們死在過犯(trespasses)和罪惡(sins)之中。 即死的原因在於我們的過犯和罪惡。
那麼在此"死"意味著什麼?
*** 提示 ***
"過犯和罪惡"都是指罪。 很難區分兩者, 但若要區分的話, 前者指消極的罪(該做的沒做), 而後者指積極的罪(做不該做的)(Wood,
33, Simpson, 46)。
在這種狀態下我們自以為還活著, 但事實上經常在犯罪, 而且沒有把榮耀歸給神。 因此, 這意味著雖然肉體是活的, 但靈魂是死的。
加爾文把這種狀態說成"人的人格中最重要的對人最重要的上帝處於死的狀態"。 參考 徒59:1-3。
*你現在的狀態如何(活著還是死著)?
*其理由是什麼?
2. 如何知道罪的結果是悲慘的(2:1-3)?
*** 提示 ***
因為這個世界充滿罪惡, 所以難以正確地判斷出靈魂已死的人的悲慘程度(Wood, 33)。 在這種情況下許多靈魂已死的人只想享受基督信仰給予的恩典。 如果耶穌今天生活在這個地球上, 他會再次喊到"粉飾的墳墓"。
加爾文向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喊到"他們現在死了, 確實早已死了"。
2:1-3是通過聖靈和聖經的X光線觀察時出現的靈魂的模樣。
*對處於這種狀態的人, 我們應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 提示 ***
基督信仰並不僅僅只是考慮怎樣纔能更好地生活在現世, 而是對真理, 永生, 聖潔, 盼望等表示更多的關注。
我們應該為那些處於罪的束縛, 世界的束縛, 撒但的束縛之中的人感到悲痛。
而且應向這種人表示愛與憐憫。
3、4節對照了人的悲慘的狀態和這種人所得到的神的無限的愛。 通過自己的經驗寫出從死亡中拯救我們的神的豐盛的憐憫。
*** 提示 ***
"神的愛心由無盡的豐盛的憐憫充滿"(Wood,
35)。
4. 5節說明了使徒保羅的核心思想。 其核心思想是什麼(神學)?
*** 提示 ***
我們得救不僅是因神的恩典, 而且是因使基督復活的神的能力。
*當神拯救你的時候, 為你解決了什麼? 寫出兩件。
5. 6節說明了因神的無限的能力(參考
1:20,21), 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 現在我們處於怎麼樣的地位中?
*** 提示 ***
神不僅在舊約時代表現了他極為豐盛的恩典, 而且特別想在從基督升天到再臨之間更明顯地顯示出他的恩典。
深深體會到這種恩典的一位信徒如下讚頌。
讚美我的救主
讚美他奇妙的愛
在苦難的十字架上
為被詛咒的我,
為使我自由
我的耶穌流了血
讚美我的救主
以他的血救贖了我
在十字架上確認了我罪的赦免
償還了我罪債
使我自由
現在我要傳這奇妙的福音
耶穌拯救了迷失的我
主無限的恩典, 愛與憐憫
無代價地救贖我
二.
不需要人的説明的神的恩典 2:8-9。
有些人認為第8節"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的中的"這"不僅包含"救贖"的意思, 也包含"信心"的意思(Salmond
289)。 (參考 羅10:17)
1. 從這句話我們知道救贖自始至終由神完成。
難道為了被得救, 人就不需要做 任何事嗎(2:8,9)? 如果沒有, 其理由是什麼?
*** 提示 ***
甚至連信心也不能僅靠我們自身努力自己生成, 而是靠著聖靈生成。
2. 假設你今天晚上死去且站到天堂的門前, 當天國守衛問你:"為何我能讓你進入天堂"時, 你應該怎樣回答?
三.
影響人的整個人格的神的恩典 2:10。
通過恩典得救的人的生活會有變化, 無論在知識方面, 感情方面, 還是在意志方面都會有變化(參考
林後5:17)。
1。 2:8-9 強烈主張,通過我們的善行決不能得救。 那麼這是否認為基督徒和善行沒有任何關係? 要是有, 其關係是什麼(2:10)?
2. 寫出你得救後新實踐的兩件善行。
*互相討論必須要做而沒有做到的兩件善行,並為能實行這兩件善行而祈禱。
* 結束語
1.比較你的罪性和神的憐憫之大小.
2.想到恩典時, 我應做的事是什麼?
(1)
(2)
(3)
五.
為在基督裡的人所預備的權利
2:11-22
2:1-10講述了得救之前我們的道德狀態。 2:11-22講述了得救之前我們所處的信仰狀態。
通過神的話語我們不僅能知道基督為了從罪, 死亡和魔鬼中拯救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2:1-10), 而且也能知道為了賜給我們同被揀選的人(以色列)一樣的資格, 為了使我們能成為神的住處而在十字架上受苦難並舍去了自己的生命。
我們可以知道通過"血"(基督的血-13節), "肉體"(15節), "十字架"(16節)完成了這事。 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把我們所得到的救贖說成"大救贖"。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 怎能逃罪呢? 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 2:3)。
下面從三個方面觀察這一"特權"。
一.
保障新的身份 2:11-13
1. 說明得救前我們的身份(2:11-12).
11節:
11節:
12節:
12節:
12節:
12節:
12節:
*** 提示 ***
外邦人(gentile)11節: 指除亞伯拉罕子孫以外的國民。
申28:1-14提示了一般百姓能參與神賜給亞伯拉罕子孫的祝福的方法。
受割禮之人(circumcision)11節: 指猶太人, 他們以受割禮象徵繼承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割禮是割下男性生殖器包皮的儀式。
沒受割禮之人(uncircumcision)11節: 猶太人稱呼外邦人的時候使用的詞語,它含有鄙視外邦人的口氣。
應許的諸約(the covenants of
promise)12節: 應許將會有一位彌賽亞來到這個世界, 並且這位彌賽亞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這種應許同諸約有著密切的關係。即神應許同亞伯拉罕定約定並通過他的後裔給予祝福(創12:1-3, 加 3:29)。 後來這樣的諸約通過摩西, 大衛等人反復定下, 最終表現為新約(通過基督的血我們得到了基督的義, 並應許我們成為神的百姓)。
有許多障礙物
神的祝福
外邦人
(神的兒女)
2. 聖經怎樣說明現在我們的身份(2:13)?
*** 提示 ***
"從前遠離……已經得親近":用於說明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關係。
這句話本來指外邦人離耶路撒冷(神的聖殿所在地)很遠。 遠離的外邦人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下的血而變得親近(wood,39)。
二.
保障新的關係 2:14-18
1. 基督是和平, 和平的基督拆除了阻隔的牆。 拆的是誰和誰之間的牆(2:14 -15)?
*** 提示 ***
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有區分外邦人的庭院與聖殿本身的圍牆,
並指出外邦人進入裡面是自取死亡(Wood, 40)。 從屬靈方面來看, 外邦人和神揀選的百姓之間存有這樣的牆。 但基督以自身廢掉"冤仇", 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來10:19-20)。 基督廢掉的是"由許多規條組成的舊律法的禁項"。 基督廢掉這律法的效力而造成一個新人。 即造就了不區分外邦人與猶太人的教會(Wood,
40)。 所以我們現在可以自由自在地出入屬於天國的聖殿神的面前, 而不是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已於A。D。 70年遭破壞)。
2. 具體指出兩下歸為一體與誰和好? 誰使兩下歸為一體(2:16-18)?
*** 提示 ***
主死在十字架上, 不僅僅是為了改善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關係。
有比這個更重要的意義。 特別在18節一併提到了聖父, 聖靈, 聖子的工作。 基督釘在十字架上解決了我們的罪, 並且解決了防礙我們聯合的冤仇。
聖靈將會把基督裡的所有的人統一為一體, 並把他們引向神。
三.
保障新的住處 2:19-22
1. 以前我們的住處位於何處(參考 2:19; 2:11-12)?
2. 現在我們的住處位於何處(2:20-22)?
*** 提示 ***
我們在主裡漸漸成為神的住處。 即被拯救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是教會的一員, 並且這個教會成了神的聖殿。
從這教會的組成來看, 基督親自成了房角石(主要作用, 即連接所有建築物使之成為一體的核心作用), 使徒和先知成了根基(指建立教會時,
他們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信主的我們成為材料。 聖靈起著連結所有這些的作用。 現在我們成了這樣的教會的一員。
請你想像, 我們不僅作為聖殿侍奉上帝, 而且成為神居住的教會, 以前外邦人無法靠近神居住的地方, 而現在我們成為構成聖所, 至聖所的成份。 這個教會現在也繼續完成, 總有一天當他完工的時候, 作為聖潔的新娘與聖潔的新郎耶穌結婚並一起要過永恆的生活。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 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 又有神的號吹響; 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 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 在空中與主相遇。 這樣, 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所以, 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貼前4:16-18)。
* 結束語
1. 你對救贖進一步認識到的是什麼?
2. 對基督要感謝的理由是什麼?
3. 我所要作的是什麼?
── 李泰雄《祝福的寶庫──以弗所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