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六章
子女的責任
6:1-3
下一個需由聖靈引導的基本的人際關係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兒女通過服從父母來表現出他們的順服。在主裡是修飾聽從而不是父母。順服是對的,因為這與神對他兒女的旨意相合(參西3:20)。兒女們只要生活在父母的權柄下就應該順服父母,當兒女成人後,他或她不再有義務服從父母的時候,應該繼續孝敬他或她的父母。
6: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雖然我們作基督徒再也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羅7:6;
10:4; 等),保羅還是引用了第五條誡命(出20:12;
申5:16)來強調兒女順服父母的重要性。孝敬父母(2節)比順服父母(1節)的含義更廣,它包括一種合適的態度與一種適宜的行為。(See
Mollie Ann Frye, How to Honor Your Parents When They;ve Hurt You, Psychology
for Living 28:6[June 1986]: 12-14。)十誡中第一個帶應許的誡命實際上是第二條誡命,很明顯地,保羅的意思是,第五條誡命對兒女來說是主要的誡命,並帶有一個應許。
保羅在重述與第五條誡命有關的應許時對其作了改動。神在應許之地應許給以色列人的子女以長壽(出20:12;
申5:16),既然基督徒沒有被應許某一塊特定的土地,保羅在這裡說出了在那特定的應許之後面的普遍的應許,即在地時的長壽。作為一個規律,順服父母的子女就避免了短壽的危險。
作父親的責任
6:4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保羅在這裡對作父親的講話,因為他們是神在家庭裡所設立的頭,在他們身上有撫育子女的責任。當一個家庭裡沒有父親的時候,母親就要擔負起這個責任。在希臘羅馬社會,父親對兒女的權利是絕對的。但在基督信仰裡,考慮兒女的感情也是父母的責任。
基本上講,這條命令禁止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對兒女作不合理的要求。惹(希臘語是parogizete)意思是激怒(參羅10:19; 西3:21),這樣做會導致兒女的怒氣(參4:31)。所以作父親的不應該這樣,而應該給兒女們提供物質上與屬靈的需要(參5:29)。教訓指的是指導和歸正孩子(參提後3:16;
來12:8);警戒是通過言語歸正,包括建議和鼓勵(參林前10:11;
提多書3:10)。所有這些都應在以主為中心的關係與教訓中進行。
僕人的責任
6:5-8
第三種保羅所勸導的人是僕人與主人(參林前7:17-24),大部分的僕人是在家中服事,因此這部分內容也十分適用於家庭事務中的各種關係。據估計,在當時的羅馬帝國,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隸,大約有六千萬人(Wood,
p. 83),其中的很多人是基督徒。在希臘羅馬的文化中,奴隸被絕大多數人看作不過是活的工具而已。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象聽從基督一般。
在這裡肉身的主人與人的靈魂的主人基督作了一個對比。基督徒僕人應對他們肉身的主人服從,這種服從表明了他們對基督的順服(參5:22)。
好的順服有七種的表現。在服事中首先要有對人的敬重(帶有敬畏參5:33);第二,要有戰兢或懼怕,也就是說作僕人的要小心不要出錯;第三,要真誠,不應有假冒或欺騙的行為;第四,服事應像是做在基督身上一樣。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象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第五,不管主人在還是不在,服事應是一致的。可能是保羅覺得有些工作是主人無法檢查的;第六,服事需要有正確的動機,不要只是討人喜悅,更重要的是要討神喜悅。
6:7 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象服事人。
第七,僕人為主人的益處的緣故,對他要有善意。這種善意不是被迫的(J.
Armitage Robinson, St. Pauls Epiestle to the Ephesians, p. 211)。這種服事應該就像是給主做的一樣,而不是表面上似乎是給主做的。僕人服事地上的主人,而神同時也是他所服事的。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保羅提醒忠心作僕人的,不管他們在地上的主人是否承認他們忠心的服事,但在將來他們會從基督那裡得到獎賞。這種獎賞的來到不會遲於基督寶座前的審判。
象基督自己一樣,保羅並不從獎賞前退縮。(Wood, p. 84)。
這個原則適用于所有服事主的作僕人的和自由人。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主人的責任 6:9
作主人的也應該在對待僕人的態度上竭力討神的喜悅,就象僕人在服事主人的時候應該討神的喜悅一樣。主人不應該威脅僕人,因為我們在天上的主從不威脅我們。進行威脅就是警告要馬上進行懲罰(參徒4:17; 29; 9:1)。與威脅相對的就是恩慈,公義和公平的態度(參西4:1;
雅5:4)。作主人的應該記得他們在天上的主人不會因為他們的社會地位而偏愛他們,而會用評價別人同樣的標準來評價他們。
我們應該提醒自己,在這一部分裡所提到的責任只有聖靈充滿的信徒才有能力做得到(5:15-20)。基本上來講,保羅所勸勉的就是要謙卑,這種謙卑表現在對別人的順服而不是傲慢的自我肯定上。
保羅在這裡就結束了有關基督徒如何行(如何活;4:1-6:9)的命令,就是:在合一、聖潔、愛、光與智慧中行。
B. 屬靈爭戰 6:10-20
有兩個事實表明這一部分與前五個部分是不同的,首先這一部分的介紹與前相異,這一部分所強調的是,神是我們屬靈爭戰的力量泉源;保羅先前敦促基督身體的強大與成長,而現在保羅解釋了其必要性。這個身體是處於與一個屬靈的敵人的爭戰之中。
6:10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末了可以翻譯為其餘,並向他的讀者提出餘下要做的事。作剛強的人在原文中可被看成是被動或中動語態的,有讓神使你剛強起來(被動)或你自己在主裡剛強起來(中動)的意思。是神提供這種力量。先前出現過的能力的主題在這裡又重新出現(參1:19-21;
2:1; 3:16-21),本節中三個不同的表示能力的詞都在1:19出現過,在這裡這些詞提醒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主的大能我們是可以得到的。
6:11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為要在主裡剛強(10節),基督徒必須要穿戴(參帖前5:8)神所賜給信徒的全副軍裝(參賽11:5;
59:17).
在屬靈爭戰中穿戴神所賜的裝備的目的就是要抵擋魔鬼的攻擊。從這封信中的上下文中可以看出,撒但的主要目的一直都是使基督的身體的不合一,但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毫無疑問都是真對撒但的目的及其進攻的。撒但是一個極其有智慧和經驗的戰略家,他對我們的攻擊常帶有欺騙性(參4:14)。
從其它的經文中我們知道,所有的試探都出自於撒但,神允許他有機會攻擊我們,他就利用這個世界系統與我們的肉體(罪性)作為他的工具,而且他也自己或通過他的僕役來攻擊我們。在聖經中我們有具體的教導告訴我們如何勝過這個攻擊。我們要抵擋魔鬼(彼前5:8-9),逃避這個世界系統對我們的試探(肉體的情、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約壹2:15-17;
提前6:11; 提後2:22),治死肉體(羅6:12-13;
7:18-24; 8:13)。但我們怎麼知道臨到我們的試探的來源以便我們可以作出合適的反應呢?撒但的攻擊目的一直都是使人懷疑,否認,並背逆所啟示出來的神的旨意(參創3章; 太4章)。這個世界系統致力於使人們相信他們並不需要神而且沒有神可以過得很好(約壹2章)。而肉體就引誘我們覺得我們僅在生活的物質層面就可以找到滿足、樂趣(羅7章)(See J. Dwight Pentecost, Your
Adversay the Devil; C. S. Lewis, The Screwtape Letters; for further
insight into the devils strategies.)
6:12 因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如果我們想要順服神並抵擋魔鬼,那我們就處在屬靈爭戰之中了,成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並不容易,也不是自動的。這需要艱苦而持續的努力,這是在成聖過程中我們人所該負起的責任。
儘管抵擋試探需要一些看得見的行動,但這場爭戰主要並不發生在可見的層面上,這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們的敵人是我們所看不見的,也就是撒但及其追隨者,還有那些他所宣導的被人們所實行的哲學。
一些評論家相信,在這裡所描述的有四種靈界的敵人,但在這節中用來描述我們屬靈敵人的詞也許並不等於四種不同的屬靈的敵人,也許指的是這些屬靈敵人的四種特性。執政的強調他們的權威;掌權的強調他們的力量;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所指的是他們在這個世界的廣泛的影響力;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所說的是他們的邪惡的特性。他們所活動的範圍是在天上(1:3,
20; 2:6; 3:10)。目前撒但及其追隨者能與神接觸,在這個意義上他們是可以到神的面前的,但這並不是說他們可以與神交通且共存(伯1-2章)。
6:1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這節經文總結前面所說的,而不是對基督徒爭戰以後處在得勝的地位上的描寫,這可以從14-18節中看出來。鑒於屬靈爭戰的嚴重性,我們急需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也許是因為這個緣故,保羅才作了這樣的重複。
這裡的在磨難的日子也許指的是邪惡的勢力可能會攻擊我們的任何一個日子,而並非指未來的某一個比其它的日子(比如說主來的日子)有更多磨難的日子。在這個意義上來講,每一個有試探的日子都是磨難的日子。
6:1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從本節到二十節是本書信中第八個長句子(參1:3-14,
15-23; 2:1-7; 3:1-13, 14-19, 11-16)。在這個長句中主要的動詞有站(14節)、帶(17節)和拿(17節),這些動詞都是命令式的,表明緊迫性(參11,
13節),在14-16節中有四個分詞是描述如何站的。
在舊約中有先知用戰士的形象來描寫神(參賽11:5;
59;17; 52:7; 49:2)。保羅也許心中有有神這樣的形象,但他也可能是用這樣的比喻來描寫神的保護,因為當時在羅馬帝國全副武裝的羅馬兵丁十分常見。實際上,也許在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就有一個羅馬士兵在看守他(參徒28:16),人們都知道他們的樣子。
保羅在這裡按穿戴的順序提到了羅馬士兵所穿戴的軍裝。他首先是把腰帶束上以固定住護心鏡與刀鞘,真理可以指神所啟示出來而基督徒所相信的真理和基督徒本人的誠實。完全的真理是抵擋撒但的適當的基礎。
公義的護心鏡似乎包括義行與在我們重生時成為了我們的義的基督的義。護心鏡遮蓋身體上從脖子到大腿這一部分,它通常是用銅或鎖子甲作成的(Wood,
p. 87),有兩層,但只有前面那一層才稱作護心鏡。
6:15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羅馬士兵腳穿耐磨而鞋底帶有堅而硬的釘子的鞋(Flavius
Josephus, Wars of the Jews, 6:1:8)。帶給基督徒平安的福音可以使他能堅穩地抵擋試探,福音也同樣使他能向前去攻擊敵人(參賽52:7)。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也許指的是基督徒所相信的福音,這福音能使他在敵人的攻擊下堅穩站立。
6:16 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羅馬士兵的盾牌是木制的,包有一層防火箭的皮革,是寬2-2.5英尺長4英尺的橢圓型。用這盾牌士兵可以保護他的整個身體。信心在屬靈的爭戰中就是給基督徒這樣一種保護,信心就是相信一切神所啟示的並在屬靈爭戰的時候活潑地使用對神的這種信心。
第四個是指導我們如何站穩的原則(前三個是束[14節]、遮[14節]和穿[15節])就是拿(16節)。
6:17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在這個長句中的第二個主要動詞就是戴或接受(希臘語是dexasthe)除了站穩並披戴前面那四件裝備之外,我們還需要披戴另外兩件裝備。
既然我們已經有了救恩,那麼這裡所提到的救恩似乎不是指我們已經有的使我們免離被定罪的救恩,而是指在目前或以後我們受撒但攻擊的時候所需要的拯救(帖前5:8)。我們得到這個救恩就象我們得到其它救恩一樣,也就是呼求主的名(珥2:32;
參徒2:21; 羅10:13)。
把救恩比做頭盔明顯是因為拯救包括頭腦的選擇,也就是信靠神而不是自己,對神的信心成為我們的拯救,這信心也因而在我們遭遇攻擊的時候保護我們的思想。
羅馬士兵所使用的劍是兩刃的短劍,用來在短兵相接的戰鬥(希臘語是machaira)中砍殺。在保羅所提到的這些武器中,這是唯一用來進行攻擊的武器。(實際上,士兵通常帶有一枝長矛,但保羅在這裡並沒有以此來作類比)。對基督徒來說神的話就是這樣一個武器。話(希臘語是rhema)指的是神真對某具體情況所說的話而不是所寫出來的話或是神的永活的話語(希臘語是logos),它極有可能指的是我們為抵擋某些特定的試探使用的聖經上的話,或者說是在一個試探臨到的時候基督徒所說出來的合適的經文。
正如耶穌使用聖經上的話來擊退那試探者一樣,基督徒也必須用聖靈所啟示的話來擊退撒但(John A. Allen, The Epistle to the
Ephesians, p. 138; matt. 4:1-11)。
聖靈即給了我們神的話,同時也在我們使用神的話時候使這話帶有能力,這是他的寶劍(參賽49:2)。
6:18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禱告和警醒(在希臘文中是兩個分詞)描述了我們該如何接受目前的救恩,同時這兩個詞也提供了我們在試煉中的引導。當我們與我們敵人交戰的時候要不住地禱告為我們屬靈的爭戰作好預備。聖靈使我們的禱告清楚地達到神的面前(羅8:26)並幫助我們禱告(就象他能使我們做一切的事一樣)。禱告指的是我們與神一般的交通,祈求指的是我們向神特定的請求。除了為我們的需要祈求以外,我們作為神的精兵也應該對我們其他的戰友-也就是所有的聖徒-的需要警醒,我們不能虧負他們,而要為他們恒切禱告。保羅在這一節經文(原文)中四次使用所有這個詞,這說明禱告是極其的需要的(參提前2:1)。
6:19-20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當保羅要在該撒面前為自己辯護的時候,他將會遭遇屬靈的敵人,因此保羅意識到他特別需要他的讀者為他禱告來支持他。他需要在所有的宣教機會中放膽講話,而在該撒面前為自己辯護的時候尤其需要放膽(參行28:30-31)。保羅需要為福音的奧秘(即教會的獨一性2:11-31)而辯護,因為羅馬人把基督信仰看成不過是猶太教中的一個派別,而猶太人則把它看成是一個異端宗教。
IV. 結束語 6:21-24
保羅將要在尼綠王面前的辯護又使他想到他目前的景況。到此為止保羅已經向他的讀者解釋了福音的奧秘,向他們指明了與他們的蒙召相稱而應有的行為。保羅剩下所要對他們說的就是他個人的情況和對他們的祝福。
6:21-22 今有所親愛,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並我的景況如何,全告訴你們,叫你們知道。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裡去,好叫你們知道我們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們的心。
推基古與這封信是同時到達以弗所的,很可能信是他帶去的。保羅提到的推基古的情況並他派推基古去的原因與他在歌羅西書4:7-8裡所提到的情況幾乎是一樣的。推基古的任務就是告訴以弗所的信徒有關保羅的更多的情況並安慰和鼓勵他們。(新約中其它有關推基古的情況在下面章節中提到:徒20:4;
西4:7; 多3:12; 和提後4:12。)
6:23 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
平安、仁愛與信心都是基督徒生命中重要的品質。和平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保羅想要以弗所人處理好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問題(2:14-16;
3:15, 19; 4:3)。彼此相愛是和平的關鍵(1:15;
3:17-18; 4:2, 16),而彼此相愛也是來自於共同的信仰(1:15;
3:17; 參加5:6)。所有這三個基本的品質的來源就是平等合一的神與基督。
6:24 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
正象保羅在本書信的開頭提到神的恩典一樣,在結束時也提到神的恩典(1:2)。神的恩典對教會的建造、對基督徒的呼召與基督徒的行為都是至為關鍵的(參1:7;
2:5, 7-8; 3:2, 8; 4:7)。保羅深願神那不配得的恩典與神的權能能臨到所有那些沒有任何不良動機而誠心愛耶穌基督的人(參林前16:22)。正象神的恩典在純潔中臨到我們一樣,我們也應該單純地一心愛神。──
Thomas L. Constable《以弗所書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