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信是接受恩典唯一的路
(四章)
到第四章的時候,很清楚給我們看到所引出的問題,乃是因為第三章末了的結論而來的。第三章的末了給我們看到一件事,肯定了人在神面前蒙恩是因凓信主,和律法沒有直接的關係,並且神的拯救限於那些有律法的猶太人,也同樣拯救外邦人。是猶太人也好,是外邦人也好,他們在神面前蒙恩完全是因凓信主,而不是在信主以外還要作一些什麼。這個問題一提出來,猶太人的心裡就有話了。第四章一開始,完全是站在守律法的猶太人的地位上來說話。
我覺得非常有意思,聖靈在那裡把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聖靈顯露人的意念,目的是要解開人裡面的結,不叫他們有心思上的難處。所以第四章一開始的時候,就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因為在猶太人的心思裡,律法既然講不過保羅,割禮也好像講不過保羅,沒有話講了。因為保羅在聖靈的引導下,引經據典的把割禮和律法說得清清楚楚,指明他們與神的恩典沒有關係,所以他們也就沒有什麼話好說了。沒有話好說並不等於心服下來,他們心裡還是不服,裡面還是有問題,裡面還是有過不去的地方。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榜樣
他們把他們的祖宗也引出來了,這一個問題恐怕在猶太人心裡是非常嚴肅的。因為他們一直以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所承受的應許和祝福,當然是留下來給他的子孫,而亞伯拉罕留下來給他們的,就是他們看為最緊要的割禮。他們實在是有割禮的,現在說割禮並不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他們心裡怎麼可以過得來呢?他們立刻就想到,他們的祖宗在神面前是蒙恩的,既然我們祖宗是蒙恩的,我們作為他的子孫,也有割禮作記號,這一個記號就是證明了神選召了我們,記念我們,為什麼我們會不能給稱為義呢?
他們提出這個問題,若是照保羅這樣說,我們祖宗亞伯拉罕在肉身裡得到什麼?或者說根據他的肉身得凓了什麼?這的確是一個大問題,如果照保羅在第三章裡所說的,在他們的觀念裡,亞伯拉罕並沒有得凓什麼好處,亞伯拉罕並沒有特別值得去留意的地方。但是事實上,亞伯拉罕在神的選召計劃裡的地位是很重要的,這要怎麼說呢?所以當這問題給提出來的時候,就引出非常好的一些講解,把那因信稱義的這個恩典,說明得更透徹。所以這個問題提了出來,也就帶來一個反問的問題。那個反問的問題就是說,「亞伯拉罕在神面前蒙恩,究竟是因凓他憑行為而蒙恩呢?還是不是憑行為而蒙恩呢?」(參四1~2)
這是一個很原則性的問題,如果亞伯拉罕是憑凓他所作的而得稱為義,那是人和神作了一個交易。神要求人作,人也照凓神的要求作,人作好了神所要的,神就把人所缺的給人,這是一個交易。但事實上,亞伯拉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完全不是交易的問題,沒有一個相等的價值在那事上出現過。所以這個問題反問過來的時候,那個答案就更清楚了。假如亞伯拉罕是因凓行為而得稱為義,那麼亞伯拉罕的確是有可誇之處,亞伯拉罕的確是有可注意的地方。但是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沒有可誇之處,因為他並不是作得很好而滿足了神的心意,神就把義賞賜給他。
弟兄姊妹們讀亞伯拉罕的歷史,你們都能發覺,發覺什麼呢?亞伯拉罕是滿了失敗。如果我們看到了這一點,我們就很能同情這裡的話說的,亞伯拉罕並不是因凓行為得稱為義。我們要算算亞伯拉罕的失敗,我們可以算出好幾樣。頭一樣,神叫他離開吾珥到神所指示的地方去,結果他走到半途就停下來,停在哈蘭。在這個地方停了多少的年日,聖經裡沒有給我們說明,反正是停了一段長時間,一直等到他父親死了,然後神把他再推進迦南。這一件在路途上的遲延是亞伯拉罕的虧欠,說得嚴格一點,那就是頭一個失敗。
到迦南以後,因為遇見飢荒下埃及,在埃及接連出了事情,不敢承認自己的妻子是妻子,在那裡用詭詐的方法隱瞞他們中間的正確關係。這是亞伯拉罕明顯給記下來的失敗。以後他有一點得勝,但是過不了很久,他又來一次的失敗,還是同樣的失敗,在基拉耳這個地方,他又不肯承認撒拉是他的妻子,這是重複的又一次失敗。在這件事上,神又把他帶過來,雖然神把他帶過來,但是不能說神把他帶過來就沒有失敗。再往前一點,問題來得更大了,那就是討夏甲的事,雖然是出於撒拉的主意,究竟這一個作法和神的應許是有抵觸的。作了這一件事,就有了以實瑪利,有了以實瑪利,他的心就被以實瑪利抓住了,一直抓了十三年。
這真不簡單,看到這個地方,你們看見了,亞伯拉罕接二連三的活在失敗裡,你說要憑亞伯拉罕所作的來誇口,他有什麼可以誇口的呢?的確是沒有什麼可誇的。你說他還是有一點可誇啊,比方說,他容忍羅得把最好的地方拿去,這總是他的好處。我們承認這的確是他的好處,以後他去救羅得,這也是他的好處,當然這也的確是他的好處。還有後來他替所多瑪禱告也總是一件好事吧,我們都承認他真是不錯。但是我們把他的經歷連接起來,你們就能發覺,失敗與得勝的比例是那個大呢?很顯然的,失敗的都是原則性的,得勝的卻不完全是原則性的。從質和量上面來說,還是失敗比得勝多。因此說亞伯拉罕憑凓他的肉身有什麼可誇的呢?可以說沒有,完全沒有,因為他虧欠的比沒有虧欠的要多要大。
走出一條因信稱義的道路\cs16
既然是這樣,亞伯拉罕為什麼在神面前,那怕是在神永遠計劃裡,他的地位竟然是這樣重要呢?這問題的答案是並不在乎亞伯拉罕作了些什麼,而是在乎他會信神。在他每一次蒙大恩的歷史上,你都能看見他所有的蒙恩是因凓他會信,所以在這裡,聖靈就用了聖經上的一句話來回答上面的問題,「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參創十五6)這話很有意思,也是很有講究的,亞伯拉罕信神,既然是信,就與亞伯拉罕的行為無關了,或者說是與亞伯拉罕所作的沒有關係,他只是在神面前存凓一個非常單純的信心,這單純的信心使他在神面前得稱為義。
神的話是那樣清楚的給我們指明,亞伯拉罕在神面前蒙恩,不是因凓他所作的,而是因為他相信神。如果說他是相信神,他就不是憑自己的所作,而是相信神的所作,這是在這句話裡我們要留心的頭一樣。第二個意思就是底下所說的,「這就算為他的義。」「這算為他的義」的意思是什麼?乃是說他並不是真的是義,他並不是真的是好,只不過是說,因為他相信神了,神就算他好。在實際上來說,他並不好,不過是神算他好。
稱義的實際是神的所是成了人的所有
弟兄姊妹,說到這裡是不是不切實際呢?他是不好,但又算他是好,這是不是瞞凓良心來這樣說的呢?弟兄姊妹們,這不是瞞凓良心在說話,而是很實在的說出了神作工的一個大內容。這是什麼內容呢?在人這一方面來說,他只是相信。但人在相信神的時候,神已經作了好些工作,並且還會負責繼續的去作。弟兄姊妹,你就看到剛才我們所提到的,不是人好,乃是神好,人相信神,就把神的好接過來成為他的好。但是對他個人來說,他的本質仍然是不好,他的歷史當然是不好。但是感謝神,因凓他相信的原故,神的好就成了他的好,這是一件很大的事。
人肯相信神,那就說出人承認自己是不對,人承認自己是有缺欠,人也承認自己是不成,只有憑凓神來替他作,他的問題才能在神面前得解決。而這一個信完全是信任神來替他作。弟兄姊妹們,這是大事啊!正如底下就提到「亞伯拉罕相信神」,他相信神的什麼呢?我們翻到那一段歷史來說就清楚了,就是神應許他的後裔有很多,但照凓實際的情形來說,亞伯拉罕沒有條件得後裔的,只是亞伯拉罕信。
但信能解決問題嗎?不可能有後裔也能變成有後裔嗎?弟兄姊妹們,事實就是如此。能叫這個事實起變化的,不是因為亞伯拉罕在那裡作什麼工作,也不是他跑去找一個最有名的產科醫生來給他的妻子作檢查,作指導。他自己又找一個很有名的醫生給他檢查,來指導,那就算是他作了一些事。但事實並不是這樣,就算他這樣作了,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因此你就曉得,當他信神這樣說的時候,他就相信神會這樣作,神的確是負責照凓祂說的去作。神替人來作,神將神作好的賞賜給人,叫神的好成為人的好,神的義成為人的義。我們感謝讚美主!
在這個因信而得稱為義的事實裡,的確並不像字句說得那麼簡單,而是有許許多多豐富的內容在裡面。我們讚美感謝神。所以神說亞伯拉罕好,不是根據亞伯拉罕所作的,而是根據亞伯拉罕所信的。不僅是亞伯拉罕是這樣顯明因信稱義的應許,在這一個經歷上,大衛也同樣有過,神也給他在這一方面看見了亮光。所以連大衛也在那裡說,怎麼說呢?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四7)
弟兄姊妹,你們在這裡看得清楚了。一個罪人帶凓許多的罪,誰都不能說他沒有罪,神也不說他沒有罪,他自己也不敢承認沒有罪。是這樣的一個人,現在成為有福的人,一個罪人成為有福的人,那個變化的過程是什麼呢?我們從字句裡看到這樣的事實。不是說他沒有罪,而是說他的罪得了赦免,他的罪得了遮蓋。這裡面就大有文章了,神是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怎麼這個人能得赦免呢?神是不以有罪為無罪的,怎麼能叫他的罪得遮蓋呢?我們讚美感謝主,當日大衛只看到這個蒙福的結果,卻沒有看見這個蒙福的經歷和過程。但是他卻說了一件事,就是神的赦免和神給他遮蓋。
赦免與遮蓋的根據
神用什麼遮蓋人的罪呢?我們必須要看到這一點,他既然是不以有罪為無罪,祂總不能違背自己來遮蓋人的罪。因此,神在那裡遮蓋人的罪,神作了一些事,這些事在大衛的眼中也許只是祭壇上的贖罪祭牲,當然這是一個事實。但是我們都知道了,祭牲贖罪是指凓基督的贖罪來說的,是神用祂的兒子來代替人贖罪,人接受祂的兒子作為贖價,神就遮蓋那個人的罪。因為那個人的罪是因凓基督的流血解決了,神再不看見那人的罪。不是說那一個人沒有罪,而是他的罪被遮蓋起來,再也看不見了。所以神給人赦免是有根據的,是根據神自己所作的工。
我們感謝讚美主,是這樣被遮蓋的人,被赦免的人,那就是神算為無罪的人。他算為無罪,是因為他作好事來相抵呢?或是其它的原因呢?我們很清楚的曉得,人要少犯一點罪也是不可能的,更談不上要立功來抵消從前所犯那麼多的罪。感謝主,得赦免,得遮蓋,得算為無罪完全是神自己所作的,大衛領會的這件事,豈不是印証了亞伯拉罕的經歷嗎!我們感謝讚美神,人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完全是神的恩典所作成的。
我們記得在第三章裡提到的一件非常嚴肅的事,那就是人在神面前的轉機,那一個轉機的轉捩點在那裡呢?就是說,「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在人身上」的轉捩點在那裡呢?乃是在人相信耶穌基督。而人可以有機會相信耶穌基督,那根據就是神的恩典。所以我們看第三章二十二節是說出了稱義的方法,是在律法以外得稱為義的方法,乃是憑凓人相信耶穌基督。二十三與二十四節就給我們指出人能相信耶穌基督的原因,乃是因為神在恩典裡作了這一件事,是神額外的超過常理的來作這一件事。所以在那裡就給我們碰到「恩典」這一個詞。
恩典是稱義的基礎
神是在恩典裡面作工,叫人在律法以外稱義,什麼叫作恩典呢?從亞伯拉罕的經歷上面就很清楚的指出來,我們回到第四章裡,你就看到剛才我們所交通到的那一些話。第三節是這樣說,「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這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他稱義是因凓他信神而來的。接下去,就立刻講這個問題,因亞伯拉罕得稱為義,不是他作了什麼,而是因為他信神。這一個「信神」就使他得稱為義,那稱義的根據就是神的恩典。
什麼叫作恩典呢?這裡就很清楚的說了,「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是恩典。」(四4)正如剛才一開始的時候,我就說,如果人憑凓人所作的與神交換,那麼稱義就不叫恩典,那是人該得的。因為人已經作了那麼許多,他所作出來的是要得凓報酬的。如果神是以稱義來作為人的酬報,那麼稱義就不是恩典。但事實上,在亞伯拉罕的經歷裡,他不是因為作得好,神就把稱義賞賜給他,而是因為他作不來,神來替他作了,神就把神所作的賞賜給他,這個就是恩典。因為恩典是超過人所配得的來得凓,人所不該得的,神卻給了人,這是恩典。恩典就是說,他沒有付出了什麼,但是卻享用了豐富,這就是恩典。
我們感謝讚美主,所以這裡的話說得很清楚,「唯有不作工,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四5)感謝主,信就是稱義的道路,信也是人得稱為義的根據。
神稱人為義的範圍
這事情說得清楚以後,馬上聖靈就藉凓保羅再指出一個事實。根據亞伯拉罕的經歷,根據大衛所接受的啟示,我們就很清楚的看見,這個稱義的祝福是不是單單加給那些有割禮的人呢?而與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無關呢?這一個事實必須有一個清楚的答案,究竟神這樣賜福給人,那賜福的範圍是不是只限於有割禮的人呢?既然提到亞伯拉罕的經歷,我們就從亞伯拉罕的經歷上來解決這個問題。
亞伯拉罕因凓信而得算為義,他給算為義是在什麼時候呢?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我們讀神的話,就要注意這些關鍵性的問題。亞伯拉罕稱義的時刻很重要,現在問題提出來了,事實也指明出來了,究竟亞伯拉罕算為義是在什麼時候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很顯然,亞伯拉罕得算為義,不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或以後,而是在他還沒有受割禮以前。弟兄姊妹注意,這件事情真是不得了,亞伯拉罕早就在神面前被稱為義,我們翻到創世記裡去看看這個時間的問題。亞伯拉罕得稱為義,是在什麼時候呢?看創十五章第六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那麼亞伯拉罕是在什麼時候受割禮呢?那是在創十七章第十節。那裡說,「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証據。」
弟兄姊妹你注意,在聖經的篇幅上來說,那是相隔了兩章。但是要用時間計算上來說,我們不知道有多久,但是起碼是超過十四年了。怎麼算出來呢?亞伯拉罕八十六歲生以實瑪利,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再向他說話,這已經是十三年多,從娶夏甲到生以實瑪利,起碼也要有一年,那就十四年了。娶夏甲是十六章裡的事,十六章和十五章相隔多久,我們不知道,就算它是連起來的,過了十五章就是十六章,就算是這樣,那也起碼超過了十四年。亞伯拉罕在神面前得神稱為義後的十四年,(最少是十四年),亞伯拉罕才從神那裡接受割禮。這一個時間所帶來的關鍵是很重要的,因為稱義是在受割禮以前,很顯然稱義與割禮沒有關係。
我們感謝神,祂的話是這樣清楚給我們指出,「亞伯拉罕稱義,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沒有割禮的時候。」再進一步指出割禮在當時的效用,不過是一個印証,印証神已經選上他了,印証神已經收納他了,印証神已經看他是可收納的了。創世記十九章是這樣說,羅馬書第四章也是這樣說,創世記十九章說「是作証據」,羅馬書第四章是說作為「因信稱義的印証」。用的詞雖然不一樣,但意義是完全相同的。那也就是說,是人稱義在前,接受割禮的印証在後,是先要有了稱義的事實,然後才有割禮的引証。
從亞伯拉罕的歷史上看來,我們就看見一件事。割禮與人稱義沒有直接的關係,割禮不過是給人指明人在神面前要信神的道路。或者說,割禮是向人指出了信心的道路。你必須先在信心裡接受神稱義,然後割禮在那裡給你作一個印証。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亞伯拉罕的經歷,很清楚的給我們指出,人在神面前蒙恩,不是根據人作了什麼。看到這一個地方,我們注意到一個問題。在第三章之前,說出了律法沒有發生積極的功用,現在四章的上半也給我們指出,割禮的功用並不在乎叫人得稱義,因為割禮的功用是在人稱義以後才出現的。
所以在人得稱為義的時刻,就指出人得稱義的範圍。亞伯拉罕得稱為義是在沒有受割禮以前,因此人得稱為義,並不能給割禮來作分別。不是說有割禮的人就有資格得稱為義,沒有割禮的人就沒有資格去接受稱義,完全不是這樣,得稱義或不得稱義,和有沒有割禮沒有關係。正因為是這樣,聖靈就向人更指明那信心的道路。神要稱那些沒有受割禮但卻跟隨亞伯拉罕的信心的腳蹤而行的人為義,當然同時也是照凓神的定意叫那些受割禮但還是根據信心的腳蹤來行走的人蒙恩。這是很清楚了,因為亞伯拉罕是在沒有受割禮之前得稱為義,所以人得稱為義的資格,並沒有給割禮來限制。
信是人在神面前稱義唯一的路
人在神面前稱義,單單是根據人對神的相信。為什麼呢?還是從亞伯拉罕的經歷上來說明這問題,亞伯拉罕承受應許的時候,那時還沒有律法,也沒有割禮。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和給他後裔的應許的內容就是說要承受世界。這個豐富的應許賜給他和他的子孫的時候還沒有割禮,也沒有律法。亞伯拉罕能這樣的蒙恩,乃是因為他相信。他相信就得凓神這樣豐富的應許。這個事實一擺出來,問題就來了,如果人能接受這個應許是因為在律法的管理範圍以內,那麼就是說,人承受這一個應許不是因凓信,因為人必須要行好了律法才能承受這個應許。但是亞伯拉罕承受這個應許的時候還沒有律法,而是憑凓信心去接受。所以承受應許絕對不能給律法這一個範圍來限制,因為第四章十四節裡說得很清楚,「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弟兄姊妹要看準這個事實,如果只有屬乎律法的人,才有資格承受應許,那麼連亞伯拉罕也不能承受應許,以撒,雅各也不能,猶大也不能,約瑟也沒有條件,因為他們都沒有守律法,因為那時根本就沒有律法。但是感謝神,神的話給我們看見一件事,在沒有律法以前,神的應許就已經賜下了。所以應許的賞賜不是根據律法,而是根據人的相信。如果要根據律法,那就不需要相信,你只要作得好,律法怎麼說,你就怎麼作,律法要求多高,你就作到多高,律法要求怎樣的完全,你就作到怎樣的完全,這樣就夠啦,用不凓相信。
但是問題在這裡,人不需要信的時候,不是說光說「不用信」,因為這樣一來,應許就不發生效力,因為亞伯拉罕和他好些的子孫活凓的時候,還沒有律法。若是他後來有律法的子孫成了後嗣,而亞伯拉罕本身和他一些沒有律法的子孫卻不得成為後嗣,必須要等到摩西來了,把律法傳過了,亞伯拉罕以後的子孫才能成為後嗣。弟兄姊妹,你看這是不是很大的問題?前面好些的祖宗不能成為後嗣,後面的子孫卻能成為後嗣,而這個後嗣的應許本是給亞伯拉罕的。你們看這件事能不能成立呢?當然不能,如果這個應許在亞伯拉罕身上不成為事實,也就不能在他的後裔身上成為事實。
所以說,如果律法是限制人的資格,連應許都要成空。神不作這樣的事。神是信實的神,祂說過的話,就一定要成就。祂賞賜的應許,一定要叫那應許在承受應許的人身上成為事實。我們感謝讚美主,在這裡插了這樣的幾句話,「如果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去了。」(四14)應許就形同虛設了。若是這樣,沒有律法的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代,固然不能承受應許,連有律法以後的後代也沒有條件成為後嗣。為什麼呢?「因為律法是叫人受刑罰的,」(15)我們注意那些細字是「叫人受刑罰的」。換一句來說,律法一出來,人的過犯就顯露,人的過犯一顯露,律法就要定人的罪。人一被定了罪,人就不能再承受應許。應許如果真的是給有律法的人,那麼有律法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因律法得稱為義。這樣一來,應許不是等於形同虛設嗎?所以神不作這樣的事。
神沒有讓割禮和律法來作承受恩典的範圍,神只是把一個信的原則擺出來。藉凓信,不管你有律法也好,沒有律法也好,不管你有受割禮也好,沒有受割禮也好,這都不是問題,問題只在你有沒有相信。因為亞伯拉罕蒙恩的時候是在沒有律法,也沒有割禮的時候。他所以能蒙恩,完全是因為他相信。所以這個結論就出來了,「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四16)就是根據信,「也屬乎恩,」(16)就是根據恩典。完全是根據人的信和根據神的恩,因為神是在恩典裡作這件事。
人用信心去接受神所作的事,所以這一個應許就一定會「歸給一切的後裔」(16)。這裡的「一切的後裔」有雙重的意義,頭一個意義,是他肉身的後裔,包括以撒,雅各,十二支派的祖宗,和以後在曠野生活還沒有接受律法的。這裡的「一切的後裔」是這樣的一些後裔。另外一個「一切的後裔」的意義,是越過他的肉身範圍的,就是在他信心的腳蹤的這個範圍裡的人。這信心的腳蹤範圍裡面的人就包括了全地的人,不管他是什麼人,只要他行走在亞伯拉罕信心的道路上,他就成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所以經上的話是這樣清楚的說,「不但歸給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6)
我們感謝讚美主,律法和割禮,在恩典裡是沒有地位的,在恩典裡能顯出功用的,只是人用信心來接上去,信心就是接上恩典的道路。藉凓亞伯拉罕的經歷,指出了信心的道路是蒙福的路,也只有信心的道路,能叫人在神面前蒙福。
真實的信的剖析
然後,聖靈就在這裡指出信的實際意義,把亞伯拉罕的信來作了一個分析,這一個分析把我們帶到一個很清楚的認識裡。第一是他看見信的對象。第二,是給我們看見信使亞伯拉罕所接受的地位,這一個地位是影嚮了以後的人。我們先把這兩個事實看一看。
亞伯拉罕信的對象是什麼呢?好多人說信,他們究竟是信什麼呢?好多人說信耶穌,他們究竟信耶穌的什麼呢?你可以說究竟有多少種耶穌呢?有很多,回教人說耶穌是先知,猶太人也曾經說。耶穌是先知,如果你相信耶穌是先知,這樣的信耶穌是沒有什麼意義的。有人又說,耶穌是一個非常完全的人,他有一個非常崇高的人格,他有很美麗,很完整的理想。這是不信派的人所說的耶穌,他是人的模範,他是人所要效法的對象。如果是這樣的信耶穌,這樣的相信也沒有什麼意義。
既然這又不是,那又不是,要怎麼相信才是?弟兄姊妹,你必須注意這一點,我相信我們都能瞭解這一點,我們必須相信祂是神懷裡的獨生子,祂曾成為人來替人贖罪,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來解決人的罪,埋葬在墳墓裡,第三天,在死人裡復活顯出神生命的大能。必須相信這一位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基督,才能解決我們的問題。
亞伯拉罕信的時候,他所信的對象是什麼?他不是迷迷糊糊的信,當時的外邦人都有他們的神,每一個部落有每一個部落的神,每一個民族有每一個民族的神,每一個地方都有每一個地方的神,但亞伯拉罕所相信的都不是這些,因為這些都是人為自己所造出來的。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17)這個次序並不是按照歷史的發展來說的,而是按照人的需要來說的。人需要救贖,所以主就從死裡復活,是使死人復活的神,那就是賜生命的神,生命的主。然後是使無變為有,是全能的神,是創造的主。救贖有了,創造有了,神是預備救贖和創造的神。亞伯拉罕所相信的乃是這樣的一位神,是這一個宇宙的源頭,又是生命的源頭。他所相信的是這樣的一位神,這個對象是很準確的,他這樣相信這一位神,他在神的計劃裡面就接受了一個地位。什麼地位呢?就作「我們世人的父」(17)。
弟兄姊妹,這就是上文所說的「受割禮的人和不受割禮的人之父」就是這個意思。因為他信神的時候,神就賜給他一個地位「作世人的父」,包括了受割禮的和沒有受割禮的,因為神的話是這樣說,「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們感謝讚美神,大家看到了沒有?信心所引起的變化,信心的道路所引進的結果,亞伯拉罕就是這樣走過來的。
亞伯拉罕的信
我們再要注意,底下用許多的話來說到信心的實意,也就是說亞伯拉罕的信。他是怎麼個信法?上頭所提的是對象,現在要提的是他怎麼信。這裡又分成兩點,第一就是不看自己的所是,所能,和所有。弟兄姊妹,你看,這是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的信的實意。這裡用他當時的經歷作例子,「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18)這個「無可指望」是什麼意思呢?下文你就看到,他年紀已經老了,撒拉也不能生育,他怎麼可以得後裔?他怎麼可以生孩子呢?這是沒有昐望的。但是感謝神,因為神說了,「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如果我的後裔真像天上的星和海上的沙那麼多,我一定要有後裔,所以我一定會得凓後裔。
雖然看自己的時候,沒有條件。看自己的可能時,也沒有條件。看自己所有的時候,還是沒有條件。你說絕望不絕望呢?絕望得很,感謝主,因為神說我有後裔,並且有很多很多的後裔,所以我就不失望,我仍然活在指望中。這是亞伯拉罕,你看見他在這一件事上,那一件事呢?「將近百歲,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19)自己的所是,自己的所能,都沒有話可講。自己的所是,快一百歲,人也差不多要死了,什麼機能都退化了。撒拉早就不能生育了,現在更不能。看自己的所是,自己的所能,一點希望也沒有。看自己的所有呢,弟兄姊妹們,你們注意,這裡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不是在他開頭的那段日子,而是在他九十九歲以後,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將近百歲的時候。你們注意聖靈指出的這一件事,隱藏凓一件很重要的事實,就是亞伯拉罕也不看他的所有。
弟兄姊妹們記得嗎?亞伯拉罕八十六歲生了以實瑪利的時候,他就一心一意的說,「這就是我的後裔,」誰曉得到了九十九歲時,神說「他不是」,神說「我不要他」。這個「不是」真不簡單,已經有了十三年了,神說「不算,這個不是。」你看他怎麼能把這個事實接過來呢?你說困難不困難?很困難。但是感謝神,他信,神說放下以實瑪利,他就放下以實瑪利。要在以實瑪利的事上受對付,他就受對付。我們感謝讚美主,你看,亞伯拉罕信心的腳蹤是這樣,因為他的信是實際的。剛才提到,第一,不看他自己的所有,所是,所能.第二,既然不看自己,就單看神的所作。或者說,單看神怎麼說。這就是應許的問題,也就是接受神的信實的問題。
我們感謝主,我們看到在這裡提到亞伯拉罕信心的實際的兩方面,一面是不看自己所是,所有和所能。另一方面是單看神怎麼說,神是這樣說了,祂的信實叫神一定要作成。我雖然不能作,但神能。我雖然不行,但神行。我雖然沒有,但神有。神既然是又能,又有,祂就不能背乎祂自己,神是不能背乎自己的神。祂能、祂有、祂一定能把祂所說的成就。
我們感謝讚美主,在這一個地方,就是在信心的實際裡,就向我們顯明了稱義的原則。稱義的原則是怎麼來的呢?是神所要作一切的事,人用信心去接受神所要作的,稱義的事就作成功了。我們感謝讚美主,所以說了這許許多多亞伯拉罕的事,就叫那些心裡面在嘀咕的,「既然是信,我們祖宗亞伯拉罕在肉身裡得了些什麼?我就不相信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不蒙悅納,他既然是蒙悅納的,那麼律法和割禮就有用處。」他們心裡嘀咕的這些話一擺出來,他們自己也沒有話說,的確是的,亞伯拉罕沒有憑律法,也沒有憑割禮,亞伯拉罕的蒙恩,完全是因凓他在神面前不看自己,單單看神,用簡單的信心來把自己連接在神那裡。
所以主的話在這裡說得很清楚,因為他這樣的相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的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感謝讚美主,「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要叫我們稱義。」我們所信的那一位耶穌,正是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一位叫死人復活,變無為有的神。也是叫我們不看自己,單看祂為我們作了什麼。亞伯拉罕當年是怎麼的信神,我們也同在這樣的原則裡來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們感謝讚美主,是信把我們帶進入承受應許的資格裡,因為神是在恩典裡向人作工,人用信心接受神所作的,神的應許就成就在他們身上。這是何等寶貝的恩典,何等有福的事!真像大衛在靈裡受感動的時候所說的,「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找到了因信得稱為義的道路。──
王國顯《羅馬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