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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二章

 

<syncBible ref=12:1>一句你很熟悉的經文,其中意思又是否你熟悉且常行出來的呢?

12:1  當人按著神的律法,獻上祭牲時,祭司將祭牲宰殺,切成塊,然後燒在祭壇上。祭牲是重要的,但是一顆順服的心更加重要(參撒上15:22;詩40:6;摩5:21-24)。神希望我們呈獻的不是祭牲,而是把自己當作活祭獻上。每天撇下個人的慾望來跟隨祂,把所有力量和資源都奉獻給祂,信靠祂的引領。我們應當為此而感恩,這樣做全因祂赦免了我們的罪。

<syncBible ref=12:1-2>如果我可以每天更新,如果我可以明白神意旨,如果……也許有更多“如果”,你做到了多少?

12:1-2  神對祂的兒女有一個最完善、最美好的計劃。祂希望我們成為新人,心意更新,並且榮耀祂、順服祂。祂所希望的,對我們都是最好的,祂也已賜下愛子,使我們可以得著新的生命,所以,我們照理應當喜悅地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祂。

<syncBible ref=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就不做其上的事;至於心意更新……

12:2  這個世界的行為與習俗,絕大部分是自私且腐敗的,所以聰明的基督徒都不應該效法。但是我們拒絕和世界妥協,卻不單是局限在行為和習俗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方面。所以,這一節也可以翻譯為“不要向世界妥協,要更新改變你的思想”。一個脫離了世俗行為的人,仍然可以是一個自私、貪婪、驕傲、頑固和狂妄的人。惟有我們的思想被聖靈更新、改造和重新建立之後,我們才得著真正的更新(8:5)。

<syncBible ref=12:3>有些人妄自菲薄,有些人自視過高,如何可以不卑不亢?在基督裡的人是……

12:3  正確地估計自己是極其重要的,因為有些人過於輕視自己,有些則過高地估計自己。一個準確的自我評價必須基於對自我價值的認識,這是指在基督裡的身分。離開了基督,在永恆之中我們就所值無幾;但是在基督裡,我們就價值連城,而且有事奉的能力。倘若你只從世界的成功標準來評價自己,就看不到你在神眼中的真正價值了。

<syncBible ref=12:4-5>我們都很歡喜,因為我們都有不同的才能;但不能獨佔鰲頭,有甚麼好?其實……

12:4-5  保羅以身體各部分不同的功能來教導信徒應當怎樣一起工作生活。正如人的肢體在腦的指揮下運作,信徒也當在基督的權能和指揮下一起工作。(參林前12:12-31;弗4:1-16

<syncBible ref=12:4-8>恩賜神所賜,自己本沒有,當如何運用?看你所擁有的……

12:4-8  神給我們各人恩賜,好建立祂的教會。為了更有效地運用恩賜,我們必須:(1)知道各樣的恩賜和能力都是來自神的。(2)明白並非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恩賜。(3)知道自己是誰,能在哪一個方面做得最好。(4)奉獻自己的恩賜來服事神,而非謀求個人的成功。(5)不做任何保留,要將恩賜全然獻上。

<syncBible ref=12:6>只要我信心大一些,就可以得到更多恩賜,我要多一點……

12:6  神的恩賜在性質、能力和效果上都有分別,這是按著祂的智慧和恩典,而不是按照我們個人的信心來定的。“信心的大小”(12:3)是指神會賜給所需要的適合的能力,讓每個人來承擔自己的責任。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和意志來激發更多的信心,因而產生更多得力的教師和僕人。這些都是神賜予教會的禮物,祂依照自己的旨意賜下信心和能力,我們的責任是忠心地遵照神所託付的去服事別人。

<syncBible ref=12:6>先知也許不是預知未來的人──那豈不名不符實?

12:6  在聖經中的“先知”未必都是預知未來的人,因為先知也經常傳講神的信息。(參林前14:1-3

<syncBible ref=12:6-8>如果我的恩賜不止這一個就好了,擁有多些不是更好嗎?

12:6-8  看看這裡所列出的,想一想甚麼人可以擁有這些恩賜。先知要有膽量,勇於發言;執事需要忠誠;教師要有清晰的頭腦;勸導的要知道如何打動人心;捐助者需要慷慨有信心;領袖要有行政的頭腦;安慰者則在別人有需要的時候願意關懷他們。上述所提到的所有恩賜,不可能由一個人完全擁有。一個堅持己見的先知不一定是個好的勸戒者,慷慨的捐助者也可能不是稱職的管理人員。你如果已經知道自己的恩賜,就要思想該怎麼樣使用這些恩賜來興旺教會,與此同時還要時刻提醒自己,個人的恩賜不可能獨力承擔整個教會的工作。應當為其他人擁有跟你不同的恩賜而感恩,以你之長補他之短,並且甘心情願地讓他之長來補己之短,這樣你們就能一起建造教會了。 %5

<syncBible ref=12:9>愛人不可虛假?愛是要付出的,其情也可以假?我就不會──也許不會……

12:9  一般人都知道怎樣裝出愛人的樣子,比如說話溫柔些,不傷害別人的感情,照顧他人的利益等等。有時候我們也會假裝為情所動,例如聽到別人的需要時我們可能同情憐憫;碰到不公義的事情,會義憤填胸。但是神吩咐我們要真摯地愛,這是超越了表面或禮貌上的愛。真正的愛是要為別人的好處付上自己的代價,如時間、金錢、個人的參與等等。單獨一個人永不可能擁有足夠的資源去愛整個社區,只有教會能夠這樣做。所以我們既要關心個別人的需要,也要關注整個社群的需要,整個教會的信徒要一同攜手,奉主的名去愛眾人。

<syncBible ref=12:10>對人好不求回報,恭敬人不帶別意,只因為愛;可是我主,我心好像不是如此單純……

12:10  我們有兩種恭敬人的方式。一種是懷有利己動機的,譬如恭敬老闆,為的是希望他能給我們更多回報;恭敬僱員,為的是希望他們勤奮工作;恭敬財主,希望他能夠對我們的事業有幫助;恭敬有權勢能力的人,是希望攀附他們,不與他們為敵。但是神要我們恭敬人的方式,是要我們懷有愛心。基督徒要恭敬別人,因為他們也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他們也是在基督裡的兄弟姊妹,對教會也能作出獨特的貢獻。神要求我們恭敬人的方式,對你來說是不是比較困難?是不是跟你競爭的天性不合?為甚麼不嘗試真誠恭敬地對人呢?

<syncBible ref=12:13>要一味地款待,但我沒有華麗的家,沒有充足的供應,我想我不能接待人……

12:13  基督徒的款待跟社會上的應酬不同。世上公認的待客之道是作主人的要把家中收拾整齊,飲食供應充足和豐富,招待舒適周到。但是基督徒的款待重點卻在於客人的需要上,例如休息的地方、營養充足的飲食、聆聽的耳朵、彼此的接納等等,而不是單純在物質方面顧全主人的面子。所以一個普通的房間,簡單的飯菜,甚至客人也要幫忙家務等等,都算作是適宜款待的環境。所以不要以太累、太忙或太窮為藉口,拒絕款待別人。

<syncBible ref=12:17-21>活在愛中活出主愛,愛可愛的人有何難?愛你之仇敵嘛……

12:17-21  這幾節總結了基督徒生活的重點。如果我們學效基督愛我們的榜樣,就會願意饒恕別人。如果我們經歷過神的恩典(是我們不配得的),就會期望跟別人分享。向仇敵表示你的善意吧!這並不是說你要接納他的錯誤行為,只是表示你願意接納、饒恕並愛他個人,就好像基督愛我們這等罪人一樣。

<syncBible ref=12:19-21>我的心就是不舒服,幹嘛要我饒恕他,明是他不對,還要祝福他?我……

12:19-21  現代人很容易就訴諸法律,為的是要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保羅的勸告還有甚麼意義嗎﹖別人傷害了你,保羅說不要以他應得的回報他,卻要良善地待他。但是我們為甚麼要饒恕我們的敵人呢?因為:(1)只有饒恕才能打破冤冤相報的循環,化冤仇為和好。(2)只有饒恕可使敵人感到心中有愧,以至改變他的錯誤行為。(3)想一想,冤冤相報對你有甚麼好處﹖仇恨別人,自己豈不是同樣痛苦?即使你的敵人始終無法悔改,除去對他的仇恨,對自己而言也是一個釋放,因為去掉了心中苦毒的感覺。

<syncBible ref=12:19-21>張開了口,說不出口,說我原諒你怎麼跟說我愛你一樣困難,怎辦好?

12:19-21  饒恕除了是一種態度外,更是一個行動。當你覺得難以饒恕那曾經傷害過你的人時,試試一些仁慈的行動。比如,表示願意跟他重修彼此的關係,或幫他一個忙,送他一份小禮物,對他微笑等等。很多時候,你會發現這些正確的行動會讓你進入一種平和的感覺之中。

<syncBible ref=12:20>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是說我對仇敵好,就叫他感到如火在頭上般痛苦嗎?還是……

12:20  “把炭火堆在頭上”是甚麼意思呢?這是指埃及的一個古老傳統,把燒著的木炭放在頭上,這代表一個公開悔改的行動。保羅引用這句格言,提醒我們應當善待敵人,使他感到羞愧而悔改。消除敵人的最佳方法是使他成為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