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羅馬書第六章

 

<syncBible ref=6-8>6-8  這幾章是講成聖的問題──神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在信心裡成長。

  第6章解釋信徒不再受罪的轄制。第7章討論信徒對抗罪的持續性。第8章則描繪信徒怎麼樣去戰勝罪惡。

<syncBible ref=6:1-2>犯了罪,不用怕,主耶穌,愛赦免;難道任意犯罪也不用怕?

6:1-2  假如神喜歡饒恕人,人豈不是可以再犯罪,再求祂饒恕嗎?如果饒恕是必然的,那麼我們不是可以任意去犯罪嗎?保羅堅定地回答:絕對不能!這種討神便宜的態度,表示人還不瞭解罪的嚴重性。神的寬恕並沒有減低罪的嚴重性;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正好反映了罪的可怕。神的憐憫絕對不應該成為人任意妄為的藉口。

 

神在罪人身上的工作{\LinkToBook:TopicID=1925}

<syncBible ref=6:1-4>洗禮原是叫人與耶穌同死,那麼,“死了”以後呢?

6:1-4  在保羅時代,教會是採用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洗禮,這表示基督徒完全被水埋葬了。象徵著把舊有的生活形態處死和埋葬,從水中起來象徵著與基督一同復活得著了新生命。如果我們想到舊的罪惡生命已經死去、被埋葬了,就有決心和動力去抵抗罪惡。(參加3:27;西2:123:1-4)。

<syncBible ref=6:5-14>新生命,怎樣來?信了主,生命得更新;那將是一個怎麼的樣子?

6:5-14  因為我們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跟祂聯合,所以能夠得享新生命。過往邪惡的慾念、罪惡的捆綁和犯罪的嗜好都與基督一同死了。如今藉著信心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並與神建立了穩固的關係,不再被罪轄制了。(有關我們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及舊人的天性,請參弗4:21-24;西3:3-15

<syncBible ref=6:6>舊我若真的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又如何可以活著?這……

6:6  罪的權勢和刑罰都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我們的老我和罪性也都隨之一起死掉了,因此我們不再受罪的轄制。罪身不是指肉身,而是指由亞當遺傳給我們的這個貪戀罪惡的悖逆本性,雖然我們的肉身會順從罪惡本性,但是絕不能認為身體是邪惡的,邪惡的是我們裡面的罪,是罪的勢力把我們的肉體擊敗了。保羅在前面已經指出,藉著在基督裡的信心,我們可以無罪地站在神面前,現在他再次強調:我們不再活在罪的權勢下。神並沒有要我們脫離這個世界,或將我們變成一部機械人,我們仍然會喜歡犯罪,但是分別卻在於得救之前,我們是罪的奴僕;得救之後則選擇為主而活的目標。(參加2:20

<syncBible ref=6:8>不怕死亡?人怎會不怕死的?如果可以,求你教我……

6:8  因著基督的死和復活,信祂的人不再懼怕死亡。這項保證使我們可以自由地與神相交,並實行祂的旨意。這項保證也會影響我們的生活,包括工作、敬拜、娛樂、讀經、休息和照顧他人。當你知道你不再懼怕死亡,你便進入了一個朝氣蓬勃的新階段。

<syncBible ref=6:11>與罪遠離,可以嗎?我看著我的心,好像仍有很多的罪……

6:11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意思是看我們罪惡的舊本性有如死去一樣,對罪不再有反應了。因為我們已認定了基督,並且與祂聯合,我們再沒有必要保留過去的動機、慾望和目標。讓我們思想神希望我們做甚麼樣的人。我們已經有了新的開始,聖靈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幫助我們,使我們成為基督所說的新人。

<syncBible ref=6:14-15>保羅所言真好,不受律法約束,犯罪就不怕,你也是這樣想……

6:14-15  倘若我們不再受律法約束,是不是表示可以漠視律法,隨意犯罪呢?保羅的答覆是:“絕對不能!”從前我們受律法約束,罪就是我們的主人,律法既不能使我們稱義,也無法讓我們戰勝罪惡。如今約束我們的是基督,祂是我們的主人,祂賜我們力量去行善而非行惡。

<syncBible ref=6:17>全心全意?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我對神順服的心是……

6:17  “從心裡順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把自己獻給神,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祂(參太22:37)。不過,很多時候我們對於認識和遵從神的命令,只能說是半心半意。請看看你內心對神的順服有多少?神願意賜你力量,使你能全心全意地順服祂。

<syncBible ref=6:17>道理的模範,我知道是誰,是指……

6:17  傳給他們的“道理的模範”,是指耶穌為人的罪而死、復活、並且賜人新生命的福音。一般相信這是指當初教會的信條(參林前15:1-11)。

<syncBible ref=6:19-22>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你聽了很怕,我也怕,但神說……

6:19-22  每個人都有一個主人,不是神就是罪惡,絕對沒有中間道路。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只是他不再做罪的奴僕,他已經屬於神了。

 

水禮的意義{\LinkToBook:TopicID=1926}

 

6:23  “永生”是神的恩賜。既然是恩賜,就不是我們賺來的,或是用甚麼東西換回來的。如果某人接受了一份愛心的禮物,卻要為禮物付錢,這人實在是愚昧無知。禮物是不用人花錢購買的。當一個愛你的人送給你一份禮物的時候,你最恰當的反應就是滿心感謝地接受。救恩是神賜的禮物,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參弗2:8-9),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了甚麼義的舉動(參多3:5),而是因為神的憐憫和恩典。神既然白白地將這份禮物賜給我們,我們應當怎麼樣帶著感謝的心去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