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六章
B· 個人事物 16章
最後一章在它內容的即時安排上非常有書信的色彩。保羅想到的事就即時寫下來,而沒有以一種正式的邏輯順序來安排。在本章中提到三十王個名字,其中九個是與保羅在一起,其餘的是在羅馬,17個弟兄與7個姊妹。除此以外又提到兩個家庭(10-11節)與一些不知名的弟兄(14節),也提到另外兩個未提名的姊妹(13,15節)。
稱讚 16:2
非比明顯是將這封書信從哥林多帶到羅馬的姊妹,她是她的家鄉哥林多城的港口Cenchrea教會的一個“執事”(希臘語是diakonon)(徒18:18;林後1:1)。她是否在教會裏作爲女執事擔任一個職位,還是只是一個執事,這無法決定。保羅強調她的服事,而不是她的職位。她是他主裏的姊妹,這從“我們的姊妹”這樣的提法看得出來。在保羅的時代推薦信很常見(參林後3:1),保羅在這裏所說的話就是爲非比的推薦。
對在羅馬的基督徒各種不同的問候 16:3-16
既然保羅從來沒有去過羅馬,那麽他按名認識這麽多人似乎非同尋常。但旅行在羅馬帝國這個時候是相當容易的,也許保羅在引之前見過其中一些人,聽說過其他的人。
絕大部分在這裏引用的名字是拉丁式或希臘式的,但有些明顯是象保羅一樣的猶太人的名字,他們也有希臘或拉丁的名字(如7,9節)。在保羅的許多書信中,他對沒去過的教會提名問候的弟兄姊妹多於對去過的教會提名問候的弟兄姊妹(參西)。明顯的,保羅是意要與他沒有見過的教會建立更多的個人的關係。
16:3-5a 保羅在哥林多見過百基拉和她的丈夫亞居拉(徒18:2),當他離開那裏去以弗所的時候帶了他們去,並在他去耶路撒冷的時候把他們留在那裏(徒18:19)。他們在以弗所協助亞波羅(徒18:24-28),後來他們又返回先前居住過的羅馬(徒18:2),後來他們還是回到了以弗所(提後4:19)。在這個時期教會通常在家中聚會。
16:5b-7 絕大部分在這兩節中提到的人都不需要解釋。“亞細亞”(5節)是羅馬在亞細亞的行省,以弗所是其首府。“親屬”(7節;參11,21節)似乎指的是保羅的親屬,也許是他猶太人的同胞(參腓3:7)。這裏的“使徒”一定是具代表性的廣義上的使徒,而並非指13使徒之一(參徒14:4,14;林後8:23;帖前2:7;腓2:25)。
16:8-15 土非拿氏(12節“優雅的”)和土富撒氏(“精細的”)也許是姐妹,魯孚的母親(13節),也許也是保羅的母親,因爲她曾經象母親一樣待他,如果她是他肉身的母親,保羅不可能這樣提到的她。
16:16“親嘴”過去是現在也是常見帶在感情的問候,表達在基督裏的彼此的愛。保羅代表衆教會重新問安。
在這裏提到的婦女的數目駁斥了保羅恨惡婦女的說法。
警勸 16:17-20
保羅再一次用很強的勸勉引入他的評論(參12:1;15:30)。
16:17-18假師傅在所有的教會中的都是個問題,保羅勸在羅馬的信徒要躲避他們。
16:19 使徒相信他們可以處理好這個問題,因爲他們順服使徒的教導是爲人所知的。假師傅容易被幼稚的信徒所接受,而被聰明之人拒絕。但保羅要他們在所有的善事要聰明,在惡事上愚拙。
16:20 在所有的邪惡之後都有撒但的工作,神所要的是在他子民之間的和平,而非跟隨撒但的代言人的人所引起的敵對。“快要”並不一定有基督很快要來的意思,而是這樣的意思:當羅馬的信徒拒絕假師傅,撒但很快就會被挫敗。保羅在這裏的用詞表明他心裏想到了創世記3:15。
保羅的祝福使神的恩典顯大,通常這樣的祝福標記著保羅信的結束,但在這裏使徒有更多的要說。
來自于保羅同伴的問候 16:21-24
在21節提到的所有人的似乎都是保羅事工的同工,在保羅寫這封信的時候與保羅同在哥林多。德丟(22節)是爲保羅寫下這封信的代筆人,23節提到的人明顯都是哥林多的信徒。
頌贊 16:25-27
保羅將先前的書信中與在這封書信中的詞語與思想彙集在這個頌贊中。
16:25 使徒確信神會滿足他們所需要的(參弗3:20),福音是這目標的主要工具。“我所傳講的福音”是保羅在此書信中廣泛傳講與解釋的福音“所講的耶穌基督”是福音的又一個名字,它所強調的是它的主題,耶穌基督。宣講之後是啓示,福音在以前一直是被隱藏的,直到它在舊約被神有所啓示,然後在新約中得到完全的啓示。
16:26 儘管這福音的啓示是由舊約的先知們開始啓示的,但他們並不總是完全理解它的含義(彼前1:10-12;參羅1:2)。這裏提到的神的命令就是大使命(太28:19;參羅1:1)。
16:27 作爲唯一的神,他即是猶太人的神與是外邦人的神(參3:29-30),作爲有智慧的神,他是保羅所解釋的救贖全人類之計劃的制定者(參11:33)。神因他的所是與所做配得一切的榮耀。我們到他那裏是通過他的兒子,耶穌基督。
這裏的頌贊使我們想起8:31-39與11:33-36中的頌贊。
── Thomas
L. Constable《羅馬書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