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二章
第六段 勸勉(12:1-15:33)
羅馬書從12章開始,所論多關乎信徒生活方面的真理。
在保羅所寫書信中,幾乎都有這種習慣,先講信仰方面真理,然後才講生活問題。所有關乎信仰方面真理,都是「神學」「教義」類,和比較艱深難明的要道,而生活方面的道理卻比較容易接受。按我們看來,似乎應當先講比較淺易的生活道理,然後才講信仰根基方面的神學道理;但使徒保羅的看法和我們正相反;因為教義方面的真理,是信仰生活的基礎,信仰若沒有穩固的基礎,靈性生活必然像房屋建在沙土上。沒有正確而堅定的信仰的人生觀,難免不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弗4:14)。
一.
靈命生活的四方面(12:1-21)
1.對神──完全奉獻(12:1-2)
1-2 這兩節經文所講的是完全奉獻的道理:第1節講獻身,第2節論獻心。
完全奉獻,是基督徒靈性生活的開端,不是信耶穌以後,要熱心到了某一個階段才完全奉獻,乃是一信耶穌就該完全奉獻;完全奉獻了,才能實行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A.為甚麼要完全奉獻(12:1)
1-2 1. 完全奉獻乃是神的慈悲
我們能夠把自己奉獻給神,這是神的慈悲;否則我們根本沒有權利奉獻自己,因我們已經是主所買贖,本應屬主,談不上奉獻。
2. 因神是萬有之主
我們應當完全奉獻,是因為神是萬有之主,即因上文11章末段所論的。並非因為神缺少什麼;所以我們要奉獻;正是因為神是豐富的,我們得以向這萬有之主,表示我們對祂的敬愛,是我們無上的光榮與恩寵。
注意12:1首二字「所以」,表明我們要奉獻是根據上文11章末段的理由,因「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所以,我們應當把身體獻上。
B.怎樣奉獻?(12:1)
1 1. 將身體獻上
就是具體的、有實際擺上的奉獻,不是空洞的、口頭上的奉獻,也不是局部的、有保留的奉獻,乃是完全的奉獻。
2. 當作活祭
所有舊約獻的祭都必定先把祭牲殺死,否則不能獻上。把自己當作活祭而獻上,這意思就是要以看自己如同死了的態度來為主活,這樣的生活就是奉獻的生活。
3. 是聖潔的
要有一個分別為聖的聖潔生活,因為我們是已經被主的血所潔淨的,是合格的聖潔禮物。
4. 叫神喜悅
奉獻當蒙神喜悅,如亞伯拉罕那樣;所謂過完全奉獻生活而叫神喜悅,就是不照自己的意思生活,只照神的旨意生活。
5. 要過事奉神的生活
「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注意,「如此事奉」表明奉獻的生活就是一種事奉,我們理當藉著這樣的生活事奉神。
6.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在此所說的心意更新,特指信徒對世界看法之態度的轉變。因上句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人的內心對所效法的對象十分佩服、羡慕……,因而在不知不覺中便效法了。這裡的「不要效法」更注意心意上的不效法,在思想上不跟隨世界;反要愈來愈接近神的心意。每個信徒在得救時已經有一次心意更新,但這更新是繼續的,靈命愈長大,心意就愈更新,思想也愈加屬靈化。
C.奉獻的結果(12:2下)
2下 完全奉獻的結果,叫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
許多信徒問怎樣可以明白神的旨意,這裡有兩個字十分重要,就是「察驗」。察驗表示要運用神所給我們的各種屬靈知識去觀察驗證,以判別神的旨意。需要留心神的「善良」,即留心觀察神的性格,神所喜悅和憎惡的事。但這種察驗要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要先有一顆完全奉獻的心,有已經更新而變化的心思。
許多人對於完全不憑自己的意思,當作是完全不用心思智慧、不察驗判別,只等候一種忽然而來的意念,作為是否神旨意的憑據。其實不憑己意並非不運用神所已經給我們的一切真理知識和智慧,乃是要有一個完全奉獻而更新的心思去運用;但心思之更新與靈命之長大有關係。生命長大,心思就像大人;靈命長大,屬靈的心思也自然與神接近,而知道如何察驗神的旨意了。
2.對己(12:3-4)
3-4 這兩節的總意,是說我們應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不可太過或不及,要不偏左不偏右。
注意保羅怎樣勸告信徒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他是憑著神的恩而勸告。顯然他自己已經有這經驗了,所以他才會說「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這「所賜我的恩」,就是他曾靠著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的恩。如今他又靠著主所賜之恩,勸告羅馬教會的各信徒。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就是不要把自己看得過高。「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特別注意的是:使徒不是說照各人所得恩賜大小看得合乎中道,乃是照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因為有恩賜是一回事,有否信心來運用他的恩賜是另一回事。有恩賜的人,還得有信心來運用他的恩賜;所以不在乎自己本來有多少恩賜,才幹、學問,乃在乎有多少信心來為神運用這些,才有屬靈的價值。單有恩賜學問並不能使你在神面前有用,必須加上「信心」運用才有用。
「合乎中道」的意思,不單是不可看自己太高,也不可看自己太低。太高使我們自高自大,太低使我們自暴自棄,畏縮不前,不敢為主所用。
第4節的意思與第3節相同,但第4節是第3節的一個例解。使徒用身上的肢體作例子,解明應當看得合乎中道的理由。就如身體有好些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每一個肢體都當把自己看得合適,才不至於越過自己的崗位,也不致於放棄自己的崗位。所謂看得合乎中道,也就是看得正如我們的功用那麼大小。
3.對肢體(12:5-13)
使徒在講述信徒對神與對己應有之態度後,即指導信徒如何與別的肢體同心同工。
A.職責的專一(12:5-8)
5-8 這幾節說明信徒各人在主前所領受之思賜不同,但各人應按主的託付,忠於自己的職責。在此多次提及「專一」,這「專一」是注重在職責上的忠心。意即當專心於自己的本分,當為神所託付自己之責任忠心,不推卸責任,不干擾別人,不嫉妒攻擊別人,不因別人所得的榮耀而心懷二意。但這「專一」絕非說在主的工作上絕不幫助別人,是分工卻非不合作,在此所提信徒之恩賜計有:
1. 「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
說豫言原文propheeteia──按新約字解此字是由pro預先及phemi說話二字合成,就是預言,或神靈感的勸告之意。它雖然指舊約先知們純靈感的預言,亦可以指現今將神所已經啟示之話語予以講解,以預告或勸戒人將會遭遇的危險。所有神所啟示的話語,必有真理之原則,違犯神原則的,必受挫折痛苦,遵照神的原則行事為人的必蒙福,神的僕人既深明神的真理,自然可以根據神的話語,預告及勸戒人了,如此勸告也就是新約中所謂的作先知講道的意思。
2.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
「執事」指在教會擔負聖職的人,原文diakonia指一般信徒在教會中之服務,亦可指傳道或教會職員之職責。
3. 「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按弗4:11,神所賜給教會五種恩賜職份中,有教師的恩賜,是教導人明白真道,認識神(參林前12:28-29)。保羅又清楚說明他的奉差派是作師傅,教導人學習真道(提前2:7)。
4.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
原文paraklon即勸告之意,按新約字解,其原意是把人招呼到身邊加以勸戒,教會並無勸告者之職任,但神能賜下有勸告人的恩賜,使徒書信中常提醒我們要互相勸勉(羅15:14;腓2:1),所以看見弟兄有軟弱,當按神的恩賜予以勸告。
5. 「施捨的,就當誠實」
這誠實指當存誠意施捨。不當為貪圖名利、或為個人誇耀、收買人心而施捨(太6:1-4)。
6. 「治理的,就當殷勤」
指治理教會的人,教會凡事都當「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要有治理的人。聖經並不反對教會有當遵守的規律,但不要用專權轄制的手段實行,而是本乎愛心與榜樣的原則實行(彼前5:1-4),另一方面聖經也要求信徒順服掌權的人(羅13:1;彼前5:5)。
7.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既向人表現憐憫同情,就當甘心行善。這裡大概指教會中的慈善工作,應甘心樂意而作,使那些得蒙憐憫的人,可以體會及領略到主的憐憫(太5:7;雅2:13)。
B.靈德的操練(12:9-13)
9-13 1. 愛人不可虛假
愛人應真誠無偽,不可裝模作樣。
2. 惡惡親善
真正的愛善,應含惡惡的心在內,神不但喜愛公義,且恨惡罪惡。
3. 愛人親熱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親切熱誠是愛的最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基督裡成為一家人的氣氛,使人感到教會有溫暖。
4. 恭敬推讓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信徒待人應有禮貌,但不是虛偽的禮貌,而是由恭敬的心生出之禮貌。既然恭敬對方,自然推讓別人居先、居首了。
5. 殷勤事主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火熱與殷勤有密切關係,愈殷勤必愈火熱,就如一個人的身體,勞動得愈多便愈熱,靈性也是一樣,愈為主作工就愈火熱。常常服事主,就必從服事的經歷中受到激發而更加火熱。反之,在屬靈的事上愈懶惰的人,必愈冷淡。
6. 喜樂
「在指望中要喜樂」,就是對所盼望的福要有信心,且堅信所望的必成,才會因所指望的喜樂,否則絕不會因所指望的喜樂。
7. 忍耐
「在患難中要忍耐」,使徒從未有指明要忍耐的理由,但在5:3-5已提到患難之益處,保羅自己曾為主忍耐過許多患難,所以他確知他所事奉的神,決不會徒然叫他遭受患難;只管忍耐,不必說理由,神必給我們夠用的恩典。
8. 「禱告要恆切」
一般而論,禱告並非經常會立即看見神的應允,雖然聖經中可給我們看見一些立即蒙允的禱告,但也有好些禱告,須忍耐等候。使徒既勸勉信徒禱告要恆切,可見當時信徒也有類似今日信徒的軟弱,容易灰心,忽略了禱告必須等候神按祂自己的時候成就祂的旨意。
9. 幫補信徒
「信徒缺乏要幫補」,可見信徒彼此之間,應常有愛心之互相幫助。這不是指教會中的慈善部門,而是指信徒個別應留心別人的缺乏,憑愛心補助人的缺乏。
10. 款待客人
「客要一味的款待」,就是不要只在開始時熱心款待,以後漸漸改變態度,這證明初始的熱誠有些虛偽的成份;應當始終如一,坦然而有愛心地款待。當時的客人不是今日的客人,只小坐數小時,而是可能住上若干日子。這些客旅,多半為福音而喪失家產流亡在外,生活無著,所以教會書信中常鼓勵信徒接待客旅。所謂「一味的款待」實含有不因為他居住的日子長久,仍未能找到謀生的工作而輕視他之意,但保羅在帖後3:10提醒另一種不肯自力更生的人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
4.對眾人(12:14-21)
A.只要祝福(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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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的教訓與主相同(太5:44),注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帶著命令的語氣,似乎說不管甚麼理由及甚麼方式的逼害,總得祝福,不可咒詛。但這只是指仇敵對我們個人的惡待,或人身攻擊而說的,並不包括對福音工作之阻擋,如使徒保羅責備以呂馬(徒13:6-12)。
B.同情苦樂(12:15)
15 我們怎能與人同樂同哀?就是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
通常我們比較容易同情悲哀的人,對快樂的人較為疏忽。但聖經的教訓,卻要我們不但同情悲哀的人,也要同情喜樂的人。我們不是要照自己的喜歡運用我們的情感,乃是為神國的擴展而運用我們的情感,不論是與人「同樂」或「同哭」都是為著叫人得著福音的好處。
這話對信徒彼此間的關係來說,就是把林前12:26的教訓活出來:「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當我們把別的肢體的增益和損害,看作就是自己的增益和損害時,就得自然地與弟兄同樂同哭了。
C.同心謙卑(12:16)
16 不同心的主要原因常是各人自高自大,自以為聰明。
人與人相處在一起時,很自然地會比較出優劣、智愚的分別,而比較優與智……的人常常輕視不如自己的人,所以把任何兩個人放在一起,常常發生不同心的情形。使徒在此教訓我們要彼此同心的秘訣是,比較優、智、強……的一方要俯就卑微,不要自以為聰明,要體恤扶助較弱的一方;因為神也是這樣對待我們(參賽57:15),否則還有誰可以蒙恩?惟有這樣對待比自己軟弱的人,才能得著人,與人同心。
「不要志氣高大」──志氣高大與志氣遠大,大不相同。前者傲氣凌人,自高自大,卻不一定有高尚的心志;後者雖有遠大的心胸和眼光,卻不一定驕傲。反之,倒可能虛懷若谷,心胸寬廣。
D.小心行善(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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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以為美的事,也就是人人公認為好的事,做這樣的事比較做那些被多數人反對的事,更容易因不小心而給魔鬼留地步;因為所作的若有人反對,必然小心翼翼,不敢給人把柄;但所作的,若是人人都認為是好的事,就很可能因為沒有任何戒懼戰兢的態度,反而失敗。所以使徒提醒我們說:「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E.追求和睦(12:18-19)
18-19 「若是能行……」,似乎留下一些餘地,在某種情形下,寧可得罪人,犧牲和睦,仍須堅持立場;否則就應當盡力與人和睦。這大概是暗指為堅持真理,與罪惡戰爭而不為人所諒解時,只好維持真理的見證,犧牲和睦而說的。除此之外,我們應當與眾人和睦。
「盡力」表示追求與眾人和睦,是要付代價的,要肯遷就別人,肯吃虧。這必須要先有信心,相信神的公義才能實行;所以下文使徒勸信徒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伸冤在主。這19節的話,證明了若是關乎個人的冤屈和虧損,總要盡力保持與眾人和睦,忍受苦楚。
F.愛敵勝惡(12:20-21)
20-21 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就是要善待仇敵,愛他們像平常的人一樣。不要因他是你的仇敵,便在心靈上格外憎厭他們,存著偏見與他們為難。雖然仇敵用敵對的態度對待你,你卻要對他們像你所愛的人那樣,顧念他們的需要。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意思是:這樣就使你的仇敵為他對你的態度而自覺羞愧難當了。反之,若不因此羞愧,也必使他們更難推卸他們的惡行了。
「你不可為惡所勝」,意即不可因別人行惡,我們也以惡報惡,別人雖然以惡待我,我卻仍以善對待他,如上文所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這就是不為惡所勝,反而以善勝惡的意思。
問題討論
基督徒為什麼要奉獻?要怎麼奉獻?奉獻與事奉有什麼關係?按這第1,2節來說,基督徒要怎樣明白神的旨意?舉例說明怎樣是按信心大小看自己「合乎中道」。本章5,8節所列舉的屬靈恩賜與職責共有幾項?9-13節共有幾項屬靈品德?恩賜、職責與品德在事奉上有什麼相關嗎?基督徒要怎樣對待外人?把炭火堆在敵人的頭上是什麼意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