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四章
人際相處之要道(十四1~6)
在基督徒生活圈子中,因凓各人生活背景的不同,對事物的看法自然有所不同,故難免會出現辯論和意見,若不懂得適當的處理,就會引起紛爭和分裂,破壞基督徒合一的精神。為要避免教會分裂,保羅在此向那些批評者和被批評者作出勸告,指出適當地解決問題的原則:
1. 要彼比接納(1~2):保羅認為辯論是無益的,不但於事無補,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挑啟更多的爭端和誤解,損害彼此的感情,亦不能使信心堅固。保羅看重基督徒的團契,在團契交通中坦誠交換意見,真誠地契通,在禱告中尋求互相同意、接納的事情。在那些非絕對的生活瑣事上,保羅的態度是盡力與眾人和睦,使教會可以保持合一。
2. 要彼此尊重(3~4):保羅強調不要輕看別人,論斷別人;往往堅強的容易看不起軟弱的,軟弱的又容易批評堅強的,但其實都同是僕人,地位平等,同受神的管理。因此應當在主裏彼此尊重。要知道,基督徒彼此都沒有權柄去主張別人的生活方式一定要照自己的意見,只有基督才有這權柄;所以各人要禁止肆意去批評別人。
3. 「要意見堅定」(5):各人都應該「心意堅定」,不三心兩意;接納別人的見解,有寬大的胸襟容納些微的分歧。
4. 要凡事謝恩(6):由於基督徒都是屬於神的,我們所領受的百物也都是神所賜的;為此我們理應凡事謝恩。換言之,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應該為服事基督或為感謝神而作。
祈禱 求主賜我寬容的心,以致我能謙虛接受別人的意見,不固執己見。
為主而活(十四7~12)
保羅繼續討論基督徒人際相處之原則,在本段中,他強調每一個基督徒都當個別地向主負責。換言之,基督徒所做的一切都當向主交待,為此,保羅特別強調一種「為主而活和事奉」的原則,作為我們每一個屬主的人行事的指標。
.為主而活的勸告(7):基督徒雖個別地生活和工作,但我們的生或死都不是為自己的,即我們不應以自己的興趣和喜好作為行事的標準。
.為主而活的意義(8):無論是生是死,是活凓存留或離世歸主,我們都是活在主基督的權柄底下,因此一切都是為主,讓祂在凡事上居首位:換言之,無論作甚麼,都應該為服事基督或為感謝神而作,因為「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參林前六19),一切均屬於主。
.為主而活的基礎(9):主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帶給我們新生命,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也必須依據這新生命的原則。另外,基督從死中復活,證明了祂掌握了生命的主權,主耶穌在我們的身上也有無上的權柄,所以,無論是生是死,祂都要作我們的主。
.為主而活的表現(10~11):基督既是我們每個人的主,只有祂才能審判我們,因此我們不應隨意論斷批評主內的弟兄姊妹。在基督徒圈子內若有互相批評指摘的現象,就顯露了他們沒有成熟的屬靈觀,忘記了只有基督才有審判的資格和權利。
.為主而活的目標(12):我們各人既屬於主,向主負責,因此我們不必向任何人負責,因為我們各人都要個別向主交帳(參林後五10;加六4)。
祈禱 主啊,我不單願意一生為𣿫而活,更願一生忠誠事奉𣿫。
凡事不絆倒人(十四13~23)
保羅在上一段經文中討論到基督徒不應論斷信心軟弱的肢體,現在轉到另一個方向,勸勉那些被論斷的人,要彼此切實接納,實行愛心的生活。
.基督徒的愛大過自由:不錯,各人均有自由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為此,基督徒無論是剛強或軟弱,彼此都沒有資格去論斷對方(13)。保羅同意信心堅強者的看法,認為沒有食物是不潔的(14),但假如吃某些食物會絆倒一個軟弱的肢體,那麼信心較堅強的就應為了愛心的緣故放棄吃的權利。換言之,基督徒在自由的原則下,也要考慮別人的看法,若那自由會妨礙別的基督徒長進,就須以愛心為先,把自己行事的自由放為次要了。注意保羅四次提及「絆跌人之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13、15、20~21),清楚表明雖然自己憑良心做那事並不算錯,但那事若叫別人跌倒,就要不做!
.要認識神國度的屬靈性質(17~18):保羅指出那些剛強的人重視吃喝而不顧別人靈性的倒退,他們是本末倒置了,於是他提出屬靈與物質先後輕重的問題,和神的國度的問題,他特別列出一些屬靈的品質:「公義」,是使人有公正的行為;「和平」,是由於與神和好後所產生的喜樂而平靜的心態;「喜樂」,是有神同在的一種福氣;明顯,保羅在此教導基督徒要培養屬靈的價值觀,不要再去注意物慾的事。
.要一心追求和睦(19~23):「務要追求和睦的事,彼此建立德行」。要達到此理想,就要禁絕批評、論斷、指摘的事,然後積極做一些不叫別人跌倒的事。當然,最重要的是憑信心行事,確知自己所信的是甚麼,凡事不疑惑,這樣就能本凓信心行在神的旨意中。
祈禱 求主助我以屬靈的價值觀來決定生活的取向。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