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章
4
「總結」:原文在此主要是指「結束」;因著基督的救贖,靠
律法稱義的途徑、以律法為主的舊紀元已告結束。另一方面,
「總結」也可能有「目標」的意思;基督本人完全履行了律法
的要求與目標(太5:17)。
5-13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諉說福音難尋
5
「人若
...... 活著」:出自利18:5,證明以色列人所依循的稱義
途徑要求人完全的遵行律法,所以是死路一條。
6-8 借用申30:11-14, 描寫「出於信心之義」的道理:這道不是如
「上窮碧落下黃泉」這般遙遠、難行,我們不用到天上去找尋
它──因基督已曾降世預備救恩,也不用到陰間去尋覓它──
因基督已從死復活完成了救恩。這道對人所要求的只是心口一
致的信從。
9-10 這處的認信包括耶穌的主權以及祂為救贖罪人死而復活的事實。
11-13
表明人得救是在乎信,於猶太人和外邦人並無分別。
「凡求
...... 得救」:引自珥2:32。
14-21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諉說神未差遺人傳道
15 「報福音 ...... 佳美」:引自賽52:7,原指使者宣告被擄者得歸
回的佳音,新約以此預表信徒宣揚耶穌的救恩喜信。
16 猶太人聽而不信,正如以賽亞先知(賽53:1)所說的。
17 「信道」:原作信心;
「聽道」:原文是「所聽的」。
18 「他們的 ...... 地極」:借用詩19:4,以星宿的昭然啟示比喻福
音的遍處可聞。
19-20 引用申32:21; 賽65:1-2,
表明神揀選外邦人成為自己的子民,
以此激起以色列人的反省,如下章所言。至於以色列人,他們
既藐視和拒絕神的恩典,他們若被棄絕也是合理的、咎由自取
的。
思想問題(第九、十章)
1.保羅愛同胞之情在1-2節表現得淋漓盡致。
你怎樣愛你的同胞?
你的愛是否包括關心他們靈魂的得救?
你願為同胞的緣故,受神的咒詛嗎?
2.18, 29節主要論到神的那種特性?
聖經中耶和華與神話中的神有何不同?
你當怎樣面對這位神?
3.神絕對的主權和人自由意志是否互相排斥?
猶太人為何失落在救恩的門外,是神定意?
抑或是他們自取其咎?
明白這方面的真理會否影響你傳福音的態度?
4.保羅9-11章多方引用舊約的例子,目的何在?
5.「神透過歷史把祂的心意顯明」。
你同意這說法嗎?
――《羅馬書串珠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