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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五章

 

VIII.      耶路撒冷大公會議(15)

    這會議讓我們看見路加不但願意記載教會的成就,同時也沒有忽視教會的掙扎與衝突。事實上,這危機是出於外邦宣道工作的興旺。

 

    1-2節,「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這些人也是加2:12所指「從雅各那裡來的人」,相信是由雅各從耶路撒冷教會派來的使者。這些人過去是一些遵守律法的猶太人,信主後仍然沒有放棄守律法的教義。教會歷史學者深信當時許多的猶太人基督徒同時遵守律法,也遵守主耶穌的教導,但是無法知道詳細的情形;相信他們同時遵守安息日也遵守主日(2:46),像其他猶太人一樣為男性行割禮(17:10-14;12:3),遵守誡命和潔淨的律法(15:29)。這樣的行為的確在外邦人人和猶太人混合的安提阿教會引起張力。

    一天,保羅與巴拿巴從第一次的佈道行程歸回安提阿,發現許多人在教會中爭吵,也見到猶太人與外邦人基督徒分桌而吃飯,連彼得和巴拿巴也跟著作「裝假」(2:11)。保羅因此與這些派來的人「大大紛爭」,導致教會決定上到耶路撒冷開會解決。相信加2:11是保羅歸回安提阿後未上耶路撒冷前去信加拉太教會述說此事。耶路撒冷教會顯然是當時處在領導的地位,也是最多使徒聚集的地方。安提阿覺得還是上去諮詢為佳。

    「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15:1)這些由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基督徒顯然是超越了所負的使命(15:24),路加稍後記錄說他們並不是使徒派來傳講這樣的教導,路加只是客觀地記載歷史。

    3節,這些安提阿教會的代表在赴耶路撒冷的途中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歸主的事,各人的反應是「眾弟兄都甚歡喜」(15:3)。撒瑪利亞這外邦人教會也曾經被耶路撒冷教會特別派人來接納和交通(8:5-13)。保羅的見證足令他們歡喜。不知是否保羅有意要得著更多教會的認同。

    4節,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相信會議前有一次的聚會,讓大家認識和接待這隊伍。也藉著分享,保羅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

    就在這聚會中,那些由「法利賽教門」歸主的信徒再次聳動說明外邦人也該受割禮。

    5-6節,使徒和長老安排了這次的會議。無法知道有多少位使徒在場。長老是由雅各帶領著(21:18)。也無法知道使徒和長老之間的權力如何比量。在會議中,是讓大家為此事「辯論」。相信當時必有許多意見呈現。

    7-11節,這是彼得的談話。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話。彼得的說話有數個重點∶

  一、外邦人從他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二、神賜聖靈給外邦人,潔淨了人的心,正如給猶太人一樣,是不分他們我們(10:20;11:2)

  三、現在不要試探神,要把猶太人「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外邦人的頸項上」。

  四、得救是因為神的恩典,是使徒所信的。

    整篇話的結果當然是外邦人不必受割禮。對保羅來講,這篇話是最大的支持。之前彼得還在安提阿避免這事,可是在此卻大膽地表白,說出他如何帶領外邦人信主的事。顯然,彼得的這篇話使他和保羅之間的過節消減了。

    12節,保羅和巴拿巴發言。藉著彼得這篇話,大會也也給與巴拿巴和保羅述說更多證據,述說神如何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跡奇事。

    13-21節,雅各作結論。相信雅各並不是回答保羅和巴拿巴的說話,而是為整個辯論結論。

    「雅各」是耶穌的弟弟。路加並沒有說他是一位使徒,雖然保羅曾這樣稱呼他(1:19)。保羅這樣稱呼可能是因為他也見證了耶穌的復活(林前15:17)。從這會議,見到他當時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或是執事會主席,相信他並不是因為耶穌的關係而高升,而是他本人的品格。(曾有記錄指耶穌的弟弟雅各原本在耶路撒冷猶太教圈子中被尊敬,後來進入教會,並且處身領導地位,相信當時也有許多猶太教徒跟隨他一起進入教會。)也有記錄說他是在62年間為主殉道被石頭打死(EusebiusHE 2.23)。雅各是引用舊約阿摩司書9:11(七十士譯本)來總結,說明神的救恩要給外邦人。按照當時猶太人會議的程式,雅各必須“引經據典”說出令人服從的意見,也由這點看出,顯然當時的雅各或是猶太人信徒是知道這聖經的教導,相信是有一種張力使猶太人信徒避免談及這樣的經文。

雅各的決定是「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他們得救是本乎恩,而神也沒有定下甚麽規條限制。但是雅各卻希望外邦信徒依從若干實際生活上的指引,他的理由是猶太人的日常生活規例已十分通行(或許連敬畏神的外邦人也有所聞),他們既認為神在這些事情上喜悅他們如此行,那麽所有信徒都應該在這些事情上讓步。

    22-29節,使徒寫信給外邦人信徒。「使徒和長老... 定意... 寫信」,就是決定把結果寫成一封信差人送去安提阿,信的內容當然有兩大重點∶

 a. 外邦人基督徒不必受割禮。

 b. 守潔淨禮,如不可吃拜偶像之物,不可犯姦淫,不可吃血,不可吃勒死的牲畜。

    信中除了提出這事情,也向外邦人教會問安,並且指出到安提阿去的人並不是使徒派去的。這說話似乎與加2:12的不同,相信加2:12所指雅各的人可能是一個通稱,指那些仍堅守猶太律法的信徒。信中也稱讚保羅和巴拿巴的工作。

    學者不能肯定為何信中還要寫上守猶太人潔淨的律法。可能為了許多在教會中的猶太人基督徒。布魯斯(F. F. Bruce)為這議決作此注語∶「相信彼得對這議決滿意。對於保羅,他全心接受議決的部分內容∶他必然會教導外邦人信徒禁免殺人和犯姦淫的罪行(林前6:18;10:14)。在他的信上他繼續教導外邦人信徒要自願地體念猶太人信徒的信心,禁止吃他們認為不潔淨的食物,免得因為傷害他們軟弱的信心(14:1-15:6;林前8:7-13;10:25-11:1)。」(F. F. BruceThe Spreading Flame (Grand Rapids:Eerdmans1958)pp. 106-112.)

    「就差了猶大和西拉」。對那稱為巴撒巴的猶大我們一無所知。他和西拉必然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人,是教會領袖。西拉後來成為保羅的好同伴(15:40;帖前1:1;帖後1:1;林後1:19)

    30-35節,安提阿收到使徒的信。

    「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15:30)當然是猶大和西拉送信到安提阿。送去安提阿是因為這會議是由安提安教會提出來,信也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寫來。

     「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15:32)對安提阿的信徒來說是一件值得歡喜的消息,因為較前耶路撒來的人曾在他們當中引起那麽大的紛爭,這時外邦人信徒和猶太人信徒的壓力已舒解,再次大膽地同在一起吃飯和團契,也不必再為割禮的事爭吵了。

    36-41節,保羅第二次的佈道行程。耶路撒冷會議後,使徒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的雄心更大。這裡有兩個情節現∶保羅和巴拿巴分手變成兩個宣教隊,保羅和西拉出外繼續佈道。第二次的行程還是由安提阿出發。在出發前,保羅與巴拿巴為了馬可的同行的意見不合而折夥,保羅另與西拉同行。在路司得時,提摩太也加入了隊伍。相信路加真實的報導了這件事。

    「過了些日子」路加多次使用這字(21:15;24:1,24;25:1;28:11,17)有意指明一件事情已告了一段落,另有新的敘述要繼續。「回到...各城」當然是指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二次佈道行程中(13:4-14:24)所到過的城市。

    「二人起了爭論」原文的意思是指因為巨大的意見分歧而引起爭執。路加沒有因為保羅和巴拿巴那“高超的屬靈身分”而避免記載這紛爭。相信是巴拿巴和馬可的親戚關係而引起這樣的紛爭,馬可是巴拿巴的侄兒(西4:10)。似乎保羅曾與巴拿巴爭吵過(2:13)。可能保羅因為安提阿之吵已對巴拿巴失去了一些信心。當然,我們不必擔心,多年後我們再次見到保羅和馬可在(西4:10;24;提後4:11)。巴拿巴後來帶著馬可往「居比路」(今天地中海大島Cyprus)去,這是巴拿巴的家鄉(4:36),根據初早期教會一份檔的記錄(Periodi Barnabae),巴拿巴留在那裡一直至他死去。這紛爭算是有一個積極的作用,一個宣教隊變成了兩個。

    保羅揀選了西拉(15:40)。學者對保羅和西拉結伴有不同的意見∶

  . 西拉是耶路撒冷的人,也是送信者。可能耶城教會可以藉著西拉“監視”保羅。

  . 西拉是耶路撒冷的人,對耶穌的事蹟有更多接觸,對保羅是個幫助,而且西拉擁有羅馬公民證(16:37)

    學者覺得第一個意見不能成立,因為路加沒有對這事情有任何指明。也可見西拉願意與保羅同行,顯然是再次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15:33)與保羅結伴。

    在使徒行傳開首幾章中,我們看見當一個猶太人成為基督徒後,他仍然保持猶太人的身分,被稱為「猶太信徒」。目前的問題就是外邦人是否也要受割禮,藉此也成為「猶太信徒」(15:1)。這次大公會議的決議是清楚說明外邦人基督徒是不必受割禮。故此在雅各的演辭,或是函件上都沒有提及割禮的必要。學者一直相信其他規條是為了猶太人的。猶太人文化上的規矩並非外邦人得救的先決條件,但是他們若遵守這些,所有信徒就比較容易在一起交接,敬拜和飲食。雅各和眾議員三番四次提到放在外邦信徒身上的重擔(15:192428),相信這只是輕省的擔子而已。信中說∶「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申述這題目;他的解釋是∶凡事都「可行」,卻不都有「益處」(林前10:23)。當然是為了一些軟弱的弟兄姐妹而「不行」。

 

    16:1-5節,同時加入保羅同工行列的還有提摩太,相信他是一個混血兒,可能他的母親是猶太人,而父親是希臘人或羅馬人之故,小時卻因某種緣故沒有受割禮。猶太人一向是依母系而非父系的血統來決定猶太籍貫的,故此提摩太此時要受割禮,以免被人誤會他是故意拒絕神的聖約。如果提摩太雙親的地位轉換的話,他就不被視為猶太人,事情就不一樣了。保羅並不在乎人是否有受割禮,只要求外邦人不要誤會救恩是藉割禮而來(見加5:6;6:15)。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的協定得以達成並不簡單。外邦人不需要成為猶太人的說法是一回事,但是人若視保羅教訓猶太人不需要作猶太人,那就很麻煩了。像過往一樣,此時「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

── 文牧《使徒行傳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