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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廿二章

 

第廿二章

{\Section:TopicID=533}保羅在耶路撒冷的演講

  這一章又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演講。原來這個演講是由於保羅被控告帶外邦人入聖殿,污穢了聖殿而引起的。然而細讀之下,全篇的演講都沒有為他是否污穢了聖殿而提出任何辯詞。反而一直介紹他作猶太基督徒的經過:他如何逼害教會,他的大馬色經驗,最後提出上帝召選他到外邦去傳道。

  演講中不願辯證他到底有無污穢聖殿,可能是作者認為讀者讀了他的文章之後,便知道保羅是如何忠心地作一個猶太人,不必再於演講中述及。由此我們也知道,行傳是要寫給讀者看的,不是寫給猶太人看的。所謂保羅的演講有許多是為讀者而作的,不是為當時的聽眾而寫的。

  第九章保羅的悔改,是以一個大馬色的基督徒之立場,而寫上帝是怎樣地恩待一個想要逼害教會或耶穌的人。第廿二章是以保羅的立場,向猶太人見證他如何從以前作一個虔誠猶太人的錯誤中(逼害基督徒)轉向順服猶太祖先的上帝的呼召,而成為一個基督徒。不但如此,他也得了啟示被差遣,使外邦人歸向上帝。演講中雖然也提到猶太人不接受他的見證,拒絕福音,但保羅演講的目的,是以他自己的見證邀請猶太人悔改歸向福音。第廿六章保羅在猶太人亞基帕王和羅馬總督非斯都的面前陳述,是以基督徒教會的立場,辨明不可以政治的問題控告基督徒,因為他們是宗教團體,他們與猶太教之間的爭執也是宗教問題。爭論的起因是基督徒對上帝給猶太祖先的應許之解釋和盼望,與猶太教間的解釋有很大的差別。既然是信仰上的問題,羅馬政府就不必把基督徒加上了莫須有的鎖鍊。當然保羅強調外邦人也是上帝的子民之一,外邦人也當從黑暗中轉向光明(廿六18)。

  第九章和廿二章的寫法有些不同。例如前者以第三人稱來記述這經過,後者以第一人稱出現。前者記述啟示亞拿尼亞來接待保羅的是耶穌(九1017);後者是猶太祖先的上帝自己(廿二14)。前者不是來自「奉耶穌的名」的傳統(初代教會有許多信仰的傳統,有如今日的教派),他們注重聖靈充滿(二17及下文)。後者是來自有領洗和奉耶穌之名的團體。在時間上以後者的傳統為晚,因為這樣規律化的信仰生活一定是經過發展才成立的。廿六章與其他兩章不同的,是它整個故事中少掉了一個亞拿尼亞的角色。

  第廿二章另外一個重要的特色,就是作者藉凓這個演講而將保羅在啟示中所看到和聽到的事見證出來。保羅在啟示中所聽到和看到的就是主召他從嚴肅的猶太教中悔改過來,並且上帝差他去傳福音給外邦人。本章不是要顯示猶太教對基督教的責難內容,相反的是基督教對猶太教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連上帝都對保羅宣佈拯救猶太人的努力已無效(18節)。

一 引起注意 廿二12

{\Section:TopicID=535}廿二12

  諸位父兄請聽,我現在對你們分訴。眾人聽他說的是希伯來話,就更加安靜了 使徒行傳的演講都有這樣的開頭,就是對聽眾有個稱呼。此稱呼不只表示禮貌或習慣而已,也表示聽眾和他之間的關係。猶太人稱祖先為已死的古人,某些事物的創立者(創四20);也稱上帝為以色列之父。除此之外,對於利未人(士十七10);以利亞(王下二12)和自己的長輩也稱之為父(撒上廿四11)猶太人也稱自己的同胞為弟兄。後來基督徒更加廣泛地用它:稱呼同信耶穌的人,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為弟兄。保羅不以受教育的語言「希臘語」的稱呼法而是以他猶太同胞的話演講(雖然註明為用希伯來話,但在經文裏卻是典型的古典希臘語),並稱他們為父和弟兄,這表示他敬愛他的同胞,與自己的聽眾有血統的關係。他對同胞的態度是親切而友善的。

  那時大祭司和撒都該人都不在場,所以他不是向猶太的長官訴願,但他盼望得到自己同胞的了解。猶太人也由於保羅用自己的鄉言希伯來話(應當是亞蘭語)演講而安靜聽他說話。雖然經文說保羅用希伯來話演講,但演講裏的用字和結構都是相當希臘化的。例如他沒有引用舊約的歷史背景,猶太人的宗教概念。演講以保羅的被召經驗來肯定外邦傳道的必須性,並以此判定猶太人對福音的棄絕是錯誤的。

二 自述背景 廿二35

{\Section:TopicID=537}廿二35

  保羅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迦瑪列門下……嚴緊的律法受教……我也曾逼迫奉這道的人……大祭司……可以給我作見證 依照這一段經文保羅好像是從小時候就來耶路撒冷,在名拉比迦瑪列的門下受嚴格的拉比教育。但因為迦瑪列著名的時間是在主後廿五到五十年之間;又依加拉太第一章22節的記載,保羅那時好像是剛剛到耶路撒冷的樣子。在時間上保羅好像很不可能與迦瑪列拉上關係。迦瑪列有個孫子名叫迦瑪列第二。他著名的時代是主後九十年間,與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同時代。也許路加以迦瑪列之盛名來介紹保羅和猶太教之間的關係。布特曼(Bultmann)認為保羅解經的方法很自由,與受迦瑪列嚴格訓練的拉比不相同。加上保羅的希臘思想深厚,不像是從小就在耶路撒冷長大的人。

  當然,我們無法否認保羅對猶太律法的熱心(加一14;腓三5)。他是便雅憫支派的人;就遵守猶太教規來說,他是屬於法利賽派的人(腓三5)。保羅要到耶路撒冷學習猶太教與律法,但是否從小就在迦瑪列的門下學習,在時間上很難吻合。但也沒有人可排除這個可能性。只是保羅在自己的書信裏,沒有提說他受教於迦瑪列。

  保羅曾經像他的聽眾一樣對律法很熱心,但熱心並不是一切。保羅認為熱心應該以正確的知識為基礎(羅十2),否則便會走入偏道;把錯的當作是對的。例如捕捉基督徒,把他們下在監獄。

  第九章1節和第廿六章12節都沒有提到猶太公會,只提大祭司而已。他們可以要求各地的猶太會堂打擊那些反抗猶太教的猶太人。但將人從大馬色帶過國境而到耶路撒冷受刑則是不可能的事。作者沒有注意到猶太大祭司的權力與羅馬政府之間有差別。當時只有羅馬政府可以把人押過國境(徒廿三1520)。

三 大馬色途中悔改受主差派 廿二621

{\Section:TopicID=539}A 主的顯現與吩咐 廿二611

{\Section:TopicID=540}廿二611

  我將到大馬色,正走的時候……忽然從天上發大光……有聲音對我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我說,主啊 這一段的記述雖然和第九章3節以後的記述相似,但這一章仍有點特殊的地方:(1)註明在大馬色發生的時間是中午,保羅是在中午時看不見東西的。在日正當中的時候主的榮光強過日光,使保羅不能看見。(2)被信徒宣稱為「主」的耶穌已明確地肯定是歷史人物,因為他是「拿撒勒人耶穌」,他是有地理根據的歷史人物。(3)與保羅同行的人看見了光,但沒有聽見主對保羅說的話(但第九章7節說同行的人聽見聲音沒有看見人)。(4)稱耶穌為主原出自外邦教會,這一次在猶太人面前稱耶穌為主,是首次,也是件意外的事。猶太信徒喜歡稱耶穌為「基督」;因為「主」是專指耶和華的用語,他們不願用任何會冒犯到上帝的名稱來稱耶穌。

{\Section:TopicID=541}B 亞拿尼亞的接待 廿二1216

{\Section:TopicID=542}廿二1216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是虔誠人……他……說兄弟掃羅,你可以看見……他又說,我們祖宗的上帝揀選了你……為他作見證 這一段又是第九章1017節的重複。它的不同處如下:(1)亞拿尼亞是個敬虔、守律法的猶太人(12節),沒有指明是耶穌的門徒(九10)。(2)保羅得以重新看見是視力的恢復,沒有魚鱗似的東西掉下來。(3)第九章以主耶穌的名揀選掃羅,本章則以猶太人祖先的上帝揀選掃羅(亞蘭語發音)。(4)保羅的得蒙揀選是為了要叫他明白上帝的旨意又得見那\cs9義者,以及被差遣去凓萬民為他作見證。作者以猶太文化中的彌賽亞觀稱耶穌。(5)保羅的受洗有奉耶穌的名;第九章的保羅受洗是為了要從不認識耶穌轉向耶穌;本章是要使罪得潔淨。

  這一段比較以猶太背景而談保羅的悔改:例如文中的亞拿尼亞是守律法,敬虔的猶太人;呼召保羅的是猶太人最喜歡稱呼的我們祖宗的上帝;耶穌是猶太人彌賽亞觀裏的「義者」(現代中文譯本稱「公義的僕人」),並且洗禮是使罪得潔淨的想法,與福音書的「加入上帝國」的思想有別。

{\Section:TopicID=543}C 受主差派往外邦作見證 廿二1721

{\Section:TopicID=544}廿二1721

  後來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裏禱告的時候……主向我說,你趕緊的離開耶路撒冷……這裏的人,必不領受……主向我說,你去罷,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裏去 這一段把保羅在大馬色到亞拉伯,然後返回大馬色,過了三年才到耶路撒冷的這一段時間省略了(加一1718)。

  保羅尚未到耶路撒冷之前,已經開始外邦傳道了。本章21節則說保羅上耶路撒冷後才得啟示,才開始傳道的。這段是保羅悔改的另一種傳說,在時間的處理上比較不正確。第九章的記述是:保羅悔改以後,馬上向當地的人(大馬色的猶太人)傳道。猶太人要殺害他時,他才跑到耶路撒冷去(正確的時間當然要以保羅在加拉太書的自述為準)。保羅是在耶路撒冷受敵視後才被送回大數去的。

  按照加拉太書保羅的自述:他悔改後便在大馬色傳道;然後到亞拉伯;然後再回到大馬色。三年後到耶路撒冷(加一1718);後來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加一21);在外邦傳道過了十四年,他才與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保羅向外邦傳道,是因為他在外邦受召為外邦使徒,所以傳道於外邦。本章把保羅的被召到外邦傳道放在當他在聖殿的祈禱時才發生的。這是要使他的外邦傳道與猶太教的聖殿崇拜有密切的關係。

  保羅在異象中聽到主的指示要離開耶路撒冷,一定是在第一次回到耶路撒冷時發生的。並且也一定是在那一次受主再次地肯定他的外邦傳道事工,但不是從那時才開始外邦傳道的。因為在這一次未回耶路撒冷以前他已經開始在外邦傳道工作最少有十八年之久了。然而主對他說「我要差你到遠方的外邦人那裏去」。這一句話成為保羅一生的使命和責任。所以他傳道到偏遠的以利哩古,到還沒有聽到基督的地方去傳福音(羅十五1920),到西班牙去(羅十五23)。他以這一句話為一生的目標。

四 在羅馬營房的情景 廿二2230

{\Section:TopicID=546}A 宣稱羅馬籍得免拷問 廿二2229

{\Section:TopicID=547}廿二2223

  眾人聽他說到這句話,就高聲說,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罷……眾人喧嚷,脫掉衣裳把塵土……揚起來 最令猶太人生氣的,就是聽見保羅說,上帝要他從猶太人,從耶路撒冷中轉向外邦人。猶太人一方面自以為高人一等,是選民,他們看外邦人像不潔的動物一樣;另一方面他們卻被外邦人統治。猶太人在本地很貧困,到了外邦又被人看輕、趕逐,因此他們的心裏很矛盾。保羅說上帝要他從猶太人中轉向外邦人,等於說上帝要棄絕猶太人,眷顧外邦人。

  他們的喊叫、喧嚷、拋衣服、撒灰塵等動作是狂怒到了將近失去理智的程度。接下去的動作可能拿石頭打死人。發生這種動作是因為他們認為保羅是褻瀆上帝的。其實,侮辱猶太人的是他們自己,因為他們沒有察覺上帝的旨意和作為,亦沒有省察他們自己的作為是否合乎上帝的旨意。

{\Section:TopicID=548}廿二2425

  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用鞭子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甚麼緣故。剛用皮條捆上,保羅對旁邊站凓的百夫長說……羅馬人……沒有定罪……就鞭打他,有這個例麼 千夫長看到群眾對保羅那麼忿怒,他又不懂得保羅說的是甚麼。也許他認為保羅惹了群眾這麼大的忿怒,一定是犯了甚麼重大的罪,打了保羅可替群眾出氣。也許他想用拷打的方法問出保羅犯了甚麼罪。

  千夫長命令士兵打保羅的工具,在希臘語裏表明是一種鑲了鉛的節鞭。通常是用來打非羅馬人和奴隸的。這種鞭打人很重,有時當場打死。耶穌也是受這種鞭打過的(可十五15)。耶穌被鞭打後仍能走路,算是相當健康的人。保羅在腓立比未被審判就被鞭打(徒十六23)。這次他趕快提醒站在他旁邊的軍官,他是羅馬公民,以免除這次的災禍。

  羅馬軍官原來對保羅很友善(徒廿一40),現在卻轉變成這麼兇橫,可見他的修養和處事的穩定性相當有限。

{\Section:TopicID=549}廿二2629

  百夫長聽見這話,就去見千夫長……說……這人是羅馬人。千夫長就來問保羅……你是羅馬人麼。保羅說,是。千夫長說,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籍。保羅說,我生來就是……千夫長……害怕了 當時的人沒有像今日一樣有公民護照,但他們不可以欺騙人,假冒自己是羅馬公民。如果被查到是欺騙的話,會被處死刑的。千夫長名叫呂西亞(徒廿三26),他的公民權大概是在革老丟作羅馬皇帝的時候買的。羅馬史家戴奧(Dio Cassius)記載說皇帝革老丟賣羅馬公民權,獲得許多錢。

  至於住在大數的猶太人保羅,他生下來就有公民權。可能是由於他父親那一輩的人,在馬可安東尼佔取巴勒斯坦時,住在大數的猶太人幫他出過力。於是安東尼以公民權賜給那些為他出過力的人作為酬勞。另外也有一種說法,就是為羅馬作戰的士兵,被敵方俘擄釋放後,羅馬政府會賜給公民權。因為保羅是法利賽人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父親到底如何得到公民權經上沒有記明。但可以相信他的父親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

{\Section:TopicID=550}B 交給公會審問 廿二30

{\Section:TopicID=551}廿二30

  千夫長為要知道猶太人控告保羅的實情,便解開他,吩咐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都聚集,將保羅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 由這一節可以看出羅馬千夫長權力之大,雖然他只不過是千夫長,但可以召集祭司長和猶太公會的開會。照約瑟夫的記載,當時公會開會的地方是在聖殿的西廂。但猶太人的「他勒目」(猶太人的古代律法和遺傳之法典)記載,開會的地點是在聖殿天井南方的一個房間。至於千夫長是否可以召集祭司長和猶太公會(等於猶太國會)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如果照耶穌受審的情形,大祭司與羅馬官員之間的來往,應該是巡撫階級的人物(太廿七12)。──《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