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五章
五1~4 當神以能力作工,撒但就立即作欺哄、賄賂和鬥爭的事。但那裏有真正的屬靈力量,欺哄、偽善就毫無保留地在那裏被揭發出來。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顯然是受巴拿巴和其他人的慷慨所催。也許他們渴望藉行諸如此類的善事而得到人的讚許,所以他們也賣了田產,把部分價銀交給使徒。他們的罪在於聲稱交出所有,卻只交出部分。沒有人要求他們變賣財產。田產賣了,他們沒有責任全數交出。但他們假裝作了全數奉獻,實際上卻留下幾分。
彼得斥控亞拿尼亞欺哄聖靈,並不單是人。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因為聖靈就是神。
五5,6 這時,亞拿尼亞就仆倒斷了氣,有些少年人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這是神責罰之手在早期教會所作肅正的事。然而,這並不影響亞拿尼亞的救恩和永生。相反,這件事是神用來表達祂首次在教會中對罪所爆發的不喜悅。白偉思引述一段話說:「正如一解經家所說,亞拿尼亞和聖靈兩者,必有其一要離開。那是早期基督徒相交中一種白熱化的純淨,即使是這一類的謊言也不可在當中存留。」
五7~11 約過了三小時,撒非喇出現。彼得斥控她與丈夫同心試探主的靈。他告訴她其夫的結局,預言她也會有同樣的收場。婦人立刻仆倒斷了氣,有人抬了她出去埋葬。
彼得向這對夫婦宣告審判的能力,是神給予使徒有特別奇妙能力的例子。也許,這是神應驗祂的應許:「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23)保羅把一名犯了罪的基督徒交給撒但,敗壞他肉體(林前五5)的能力,有助進一步看清以上的應許。我們沒有理由相信這種能力在使徒時期後仍然存留。
可以想像,恐懼的感覺刺透教會,蓋過每一個聽聞這兩人死訊的人。
五12~16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死後,使徒繼續在所羅門廊下眾人聚集的地方行神蹟。清晰可知的是神同在和大能的感覺,人們不敢輕率地與信徒來往,更不敢信口開河承認相信。百姓卻尊重他們,很多人都信而歸主。……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讓彼得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所有人都看見使徒生命的真實和能力,他們是神祝福眾人的途徑。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人從城鄉而來,全都得了醫治。
希伯來書二章4節清楚顯示這類的神蹟,是神見證使徒傳道的方法。新約聖經寫成後,這種神蹟的需要便大大減少了。至於如何衡量現代的「醫治運動」,我們應注意那些來到使徒面前的人全都得了醫治。這樣,兩者的比較就不言而喻了。所謂信心醫治並不如使徒當時的醫治。
五17~20 真正的聖靈工作都會在一方面帶來信主的人,而另一方面又會有苦澀的反抗。這裏也是一樣。大祭司(可能是該亞法)和他的撒都該人朋友狂怒,因為這群耶穌的狂熱信徒正在百姓中有如此大的影響力。他們憎恨任何威脅他們作為宗教領袖這個獨有角色的言論;尤其藐視使徒傳講身體復活的道理,這是他們徹底否定的。
除了使用暴力外,他們沒有其他辦法對付使徒,於是拘捕他們,把他們鎖在獄中。那夜,主的使者來,領他們出監,叫他們返回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路加沒有絲毫驚訝、詫異,把使者奇妙的介入記錄下來。記載中沒有說明使徒本身是否感到震驚。
使者恰當地把基督的真理說成這生命。這不單是一種信念或一套教條,而是一種生命──主耶穌復活的生命,給予一切信靠祂的人。
五21 破曉時分,使徒正在殿裏講道。同時,大祭司和公會的人(猶太人公會)以及評議會(眾長老)在嚴肅的祕密會議中聚首,等候囚犯被提到他們面前。
五22~25 為難的差役必須向議庭報告監裏一切正常──除了囚犯逃脫外!監牢關得極妥當,所有的差役穩守崗位,但身陷囚獄的人卻不見了!確是令人苦惱的報告!「這事將何時結束?」守殿官和祭司長心裏犯難。「這鼓動群眾的運動將如何發展呢?」後來,有人來稟報,打斷他們的發問,說逃脫的囚犯已回去了,這時站在殿裏──教訓百姓!我們必須仰慕他們的勇氣,也要重拾早期教會的能力,不惜任何代價為自己深信的道受苦。
五26 差役並沒有用強暴,帶了使徒來到公會前。這群耶穌的跟從者很受眾百姓尊重,假如守殿官和差役公然對他們粗暴,他們害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五27,28 大祭司充當發言人。「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他刻意避免用主耶穌基督的名。「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這不經意地讚許了使徒傳道的效果。「你們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但當猶太領袖呼喊叫:「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二七25),此事已成就了。
五29~\cs1632 事前,使徒曾祈求放膽講論神的話。這時得凓從上頭賜下來的勇氣,他們堅持自己的責任是順從神,不順從人。他們坦白地宣告,以色列把耶穌掛在木頭上殺害了,但神已經叫他復活。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作君王作救主。這樣祂願意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最後,使徒補充說,他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藉信靠祂兒子而順從之人的\cs8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神叫耶穌復活(30節),指祂道成肉身或指祂的復活。經文的大概意思是神提拔道成肉身的耶穌,成為救主。
五33~37 深確的信念隨凓這些憑良心說話的人──深確到一個地步,猶太的官長也想要殺他們。在這關頭,迦瑪列介入。他是其中一位最傑出的以色列的拉比,又是大數人掃羅的師傅。他的忠告沒有顯示他是基督徒,也不是支持基督徒的。那純粹是世上智慧的話罷了。
使徒被帶到外面之後,他先提醒公會的人,假如這個運動不是出於神,就必要敗壞。他用兩件事例來說明這原則,(1)丟大,一位具有自我風格的領袖,約有四百多革命者,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2)加利利的猶大,是個狂熱分子,在猶太人中煽動暴動失敗,也滅亡了,隨從的人也都四散了。
五38,39若這個基督信仰不是出於神的,最好就是不要管,它很快便會褪色消失。跟它對抗,只會令它更堅決要生存下去。(這個論點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正確的。很多沒有神的機構興旺了幾百年。事實上,他們得到的擁護者比真理還多。縱使這個論點會在人的時期不正確,在神的時期總是正確的。)
另一方面,迦瑪列繼續說,若這運動是出於神的話,他們就不能敗壞它,反而落在攻擊神這個恐怖的光景中。
五40 這個邏輯正投合當權者心意,因此他們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這次拷打是沒有意思的,也不公義,是人心偏離神真理25而產生的不合理反應。拷打後發出的命令也是愚昧無益的。他們命令使徒對耶穌的名要保持緘默,不如下令太陽不要發出光輝!
五41,42 拷打使徒帶來兩個出乎意料之外的結果。第一,這令使徒心裏非常歡喜,因被算是配為他們所愛的名26受辱。第二,這次釋放他們,反而給他們更新的熱忱和不撓的精神,他們每日在殿裏並在家裏,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彌賽亞。
可見,撒但再一次弄巧反拙。
附篇──基督徒與政府
由於早期的基督徒與福音並進,他們難免捲入反政府權威的漩渦,特別是宗教領袖,當時他們在民事上擁有一定的司法權。信徒對此已作好準備,並沉凓地、莊嚴地應付。
一般來說,信徒的政策是尊重、服從他們的官長,因為官長是由神委託的,是神的僕人,促進眾人的益處。所以,當保羅無意地斥責大祭司後,被要求作解釋,他立刻道歉,引述申命記二十二章28節,「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徒二三5)
然而,當人的法律跟神的命令發生衝突,基督徒的政策便是不去服從政府,並且承受後果。例如,彼得約翰擅入禁止傳講福音,他們回答說:「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9,20)而當彼得和其他使徒因繼續在基督名下教訓人而遭指責,彼得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聖經從沒有顯示他們曾經或將會作出任何嘗試,去推翻政府。在逼迫和鎮壓面前,他們仍為官長的好處祈求(徒二六29)。
不用說,他們從不向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屈膝,好得政府那裏的好處。例如,巡撫腓力斯指望保羅送他賄賂的銀錢,但卻落空了(徒二四26)。
信徒並不認為使用公民權利跟基督徒的呼召互相抵觸(徒一六37;二一39;二二25~28;二三17~21;二五10,11)。
然而,他們不會踏上這世界的政治舞台上。為甚麼?沒有解釋。但清晰可知的是:他們是只有一個目標──傳講基督的福音──的一群人。他們為這事工把自己擺上,沒有偏離。他們必定已經相信,福音是一切難題的答案。這種確信是深刻的,教他們不會為一些次好的東西如政治而感到滿足。──《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