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第 18 章
猶大在客西馬尼園賣主
竟有這許多人來捉拿耶穌,他們是誰?
18:3 這些差役可能是聖殿裡的差役,他們是猶太人,得到宗教領袖的授權,可以處理一些小事和捉拿犯人。這些士兵則可能是羅馬軍隊的小分隊,他們沒有親手逮捕耶穌,卻伴隨差役,以確保事情不致失去控制。
沒有嚴寒,哪有梅花撲鼻香,基督徒的生命會例外嗎?
18:4-5 耶穌被捕,門徒各人的生命將會大大改變:猶大公然在其他門徒面前出賣耶穌,忠於耶穌的門徒也同時背離祂(參太26:56)。這群門徒將要經歷嚴峻的考驗,才能轉變為滿有能力的領袖。
嚇得後退?耶穌那麼溫柔,不會是祂嚇著他們吧……
18:6 這些差役和士兵等人可能都被耶穌的勇敢或“我就是”這幾個字嚇呆了。耶穌這樣說就是直截了當地宣稱自己就是神(參出3:14)。或許他們是被耶穌這掩蓋不住的權威壓倒了。
彼得想憑己力救耶穌,所以他動了手;有時我們也想靠自己……
18:10-11 彼得想保護耶穌,所以拔出佩刀,砍傷了一名差役,但耶穌叫他把刀收入鞘中,讓神的計劃繼續進行。有時候我們會情不自禁地靠自己的能力處事,強使事情盡如己意。試想想,如果彼得能成功地憑己意保護耶穌,那麼,神的救贖計劃就受到阻撓,所以我們應當對神的計劃有信心。
耶穌的“杯”是……
18:11 “杯”是指耶穌為贖世人的罪而將要忍受的苦楚、與神隔絕和死亡。
耶穌受審之階段
那些宗教領袖幹嗎那麼心急,遲一點審耶穌都不成嗎?
18:12-13 縱使當時已是深夜,耶穌還是立刻被帶到大祭司的府第,因為那些宗教領袖希望在安息日以前把耶穌處決了,好不影響之後逾越節的慶祝活動。大祭司的府第內有一個庭院,僕人和差役可以在這兒生火取暖(18:18)。
亞那和該亞法為一己私慾,連神所託付的也忘了;你不會忘了吧……
18:13 亞那和該亞法都是大祭司。公元\cs156至15年由亞那作大祭司,後來羅馬統治者廢了他,委任他的女婿該亞法作大祭司(公元18-36/37年)。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大祭司是終生的,所以當時很多猶太人仍然以亞那為大祭司,並以這稱號稱呼他。雖然他在猶太人中仍有很大的權力,但最後的決定權仍然在該亞法的手裡。
亞那和該亞法都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和屬靈領袖,他們應該明白神的啟示,早就知道耶穌就是經上所說的彌賽亞,本應該帶領百姓來歸耶穌,可惜,他們只顧自己政治上的野心,連他們帶領百姓認識神的本分也扔了,反而千方百計排除異己,為滿足私慾,不擇手段,甚至不惜殺害神的兒子。
除了彼得,還有誰跟著到大祭司那裡去?
18:15-16 另一個門徒可能就是這部福音書的作者約翰,他認識大祭司,向看門的使女表明身分,就能領彼得進入院子裡,但彼得拒絕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彼得在其後數小時的經歷將改變他的一生。
沒有公平的審訊,耶穌也捱過去;換了你,受了怨屈你會……
18:19-24 耶穌當晚先經過兩次私審,然後才被押到猶太公會(參可14:53-56)。這些宗教領袖知道自己沒有充分理由控告耶穌,所以想捏造證據誣告祂(參可14:55-59)。
別人不愛主,你感到憤憤不平,是嗎?你可有為自己曾使主痛心而憤憤不平?
18:22-27 對於猶太公會不公義審判耶穌,我們很容易感到憤憤不平,但彼得和其他門徒也有分使耶穌痛心,他們背離祂,不認祂(參太26:56-75)。縱使我們多數不至於像那些宗教領袖,但在生活某些方面或鑒於某些壓力下,我們都可能像這些門徒一樣,不認基督為我們的主。因此切勿指著別人看似更嚴重的罪而替自己找藉口,相反,要來到耶穌面前,懇求祂的赦免和醫治。
18:27 耶穌在彼得承諾永不背棄祂時所說的預言應驗了(13:38;參可14:31)。
猶太人虔誠守潔?不進外邦門,心裡卻密謀殺人……
18:28 根據猶太律法,猶太人若進入外邦人的家便會令自己在禮儀上不潔,直到“潔淨”以前都不能在聖殿敬拜或守節。這些人怕因不潔而不能吃逾越節筵席,把耶穌帶到彼拉多家去後,只站在外面不敢進去。他們正心懷鬼胎,密謀殺人,但外表上仍佯裝敬虔,謹守著宗教禮儀的規矩。
羅馬官長彼拉多,他的名字你聽過?他的事情你可知?
18:29 公元26至36年彼拉多當羅馬政府駐猶太地區的巡撫,耶路撒冷就在他的管轄區內。因為他曾擄掠聖殿的財物去建造輸水道,猶太人很不歡迎他;他也不喜歡猶太人。但當猶太人的王耶穌站在他面前時,他卻查不出祂有甚麼罪(18:38)。
宗教領袖想利用彼拉多定耶穌的罪,他們不可以自己定嗎?
18:30 宗教領袖無權把耶穌判死刑,因為只有羅馬政府才有判死刑的權力。彼拉多知道宗教領袖憎恨耶穌,也知道跟著會發生甚麼事,卻不想代他們任劊子手,他也認為證據不足,拒絕判耶穌有罪。耶穌的性命就成為政治鬥爭的棋子。
彼拉多想別人代他決定對耶穌的態度,你想對待耶穌可以這樣嗎?
18:31-19:16 彼拉多嘗試用四種方法處理耶穌這宗案件:(1)企圖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18:31);(2)試圖找方法逃避,讓自己可以釋放耶穌(18:39);(3)嘗試妥協,只鞭打耶穌,而不把祂處死(19:1-3);(4)嘗試喚起指控人的同情心(19:15)。每個人都有責任決定自己對耶穌抱甚麼態度,彼拉多卻希望讓其他人替自己決定,結果他失敗了。
18:32 釘十字架通常是處決非羅馬人罪犯的刑罰(參太20:19)。
牌上面寫了“猶太人的王”,對羅馬人,對猶太人而言,有不同意思,你可知道?
18:34 彼拉多倘若以羅馬巡撫身分提出這個問題,便是問耶穌,祂是否正在組織勢力反對政府,但猶太人以“王”的稱號來稱呼他們的彌賽亞。以色列已被羅馬帝國統治,敵對的王會威脅到羅馬政府,但彌賽亞則可以純粹指宗教領袖而言。
18:36-37 彼拉多直截了當地問耶穌,耶穌也給他清楚的答覆,祂是王,但祂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彼拉多看似毫不懷疑耶穌所說的是真的,且相信祂是清白無罪的,但他顯然一方面知道這個真理,另一方面卻拒絕接受。不認識真理固然不幸,但若認識真理而不去接受,則更可悲。
人看真理都是相對的,你可知道為甚麼?我們又如何認定真理?
18:38 彼拉多可能認為所有真理都是相對的。對很多政府官員來說,大部分人贊同的,或者有助他們建立個人權力、讓他們在政治上躍升的就是真理。如果沒有真理的基礎,就沒有道德的對錯,也沒有公義。在耶穌和祂的話中,我們得到真理和道德的標準。
人民英雄是巴拉巴?我就不揀選他,我心中的英雄嘛……
18:40 巴拉巴是謀反對抗羅馬的暴徒,雖然他曾殺過人,卻可能是猶太人心中的英雄。猶太人不滿受羅馬統治,更怨恨要繳納稅項給他們所鄙視的政府。巴拉巴曾統領叛變,但其後失敗,卻可獲得釋放,而惟一能拯救以色列的耶穌卻不得釋放。──《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