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時代的轉移
壹 撒瑪利亞人
撒瑪利亞在大衛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原是以色列國的一個城市。後來到了第三代羅波安作王的時候,纔分裂成為北方的以色列國,及南方的猶大國兩個國家。而北方的以色列國以撒瑪利亞城作為首都。以色列國在公元前七百二十一年亡於亞述。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瑪,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從此北方成為混合民族的地方,所以從那時起撒瑪利亞就成為古代北方的以色列國一帶的統稱,不再是僅指撒瑪利亞城;而那地方的居民則統稱為撒瑪利亞人。猶太人因撒瑪利亞有種族混合之嫌,所以不肯承認他們是以色列民之一。
當尼希米把波斯國統治下的一批猶太人,自被擄之地帶回返國時,撒瑪利亞人欲助他們建耶路撒冷聖城,但被猶太人拒絕之後,他們就設計妨害修城工程。從此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彼此仇視,互不來往。猶太人認為撒瑪利亞人是外邦人,不是神的選民,與猶太教無分無關。而撒瑪利亞人則在當地的山另立拜神的中心。
貳 撒瑪利亞婦人
在本章所提的婦人是一個倫理道德下賤的人,她曾經和五個人同居過,而現在同居的也不是她的丈夫。她不祇是猶太人眼中的罪人,就是在撒瑪利亞人當中,也是被眾人蔑視,不屑與她來往。所以她只好趁日正當中,炎熱無人外出的午正時,出城打水。表面上看來是耶穌因走路困乏,坐在井旁等候有人打水給祂喝,其實是無所不知的救主,憐憫了這個被眾人唾棄的下流女人,賜給她有得救的機會。
一
救主的渴(約四6)
耶穌渴了,要水喝,說出祂渴望要得著罪人。罪人若不悔改,相信神,救主就沒有滿足,不能解渴。
二
罪人的渴(約四7~15)
在這世上人人都感覺不足,感覺飢渴,人生滿了飢渴,渴望得著滿足止渴。他們以為金錢、學問、地位,能夠滿足他們的飢渴。像撒瑪利亞婦人這樣下賤的人,以為丈夫能夠使她滿足,止渴。於是她在男人中尋求滿足,已經換了五個男人,但是第六個仍然不能滿足她的渴。因為她不認識她自己真正的需要到底是甚麼,所以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三
需要認識神的恩賜就是祂兒子耶穌基督(約三10~15)
耶穌對打水的婦人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四10)。人所求的都是現實的、看得見的、屬世的、物質的。世人不是顧念不見的,都是顧念所見的,然而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纔是永遠的(參照林後四18)。所見的水,喝了或許能暫時止渴,但是喝了還要再渴,永得不著滿足。神所要賜的水,要在信者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這活水不是別的,乃是聖靈(參照約七38~39)。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是賜人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羅八2),是永生(約三15~16,36,五24,40,六40,47,54,63;羅五21,六23;約壹三25,五11~13,20)。而神的兒子就是聖靈,就是永生。
我們所求的都是神以外的,屬物質的東西。但是神的恩賜是祂自己,神在祂兒子裏面,把自己當作恩賜賜給人。所以我們需要蒙祂啟示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真知道神的恩召和恩賜是神的愛子(賽九6;約三16;羅八32),而那一位道成肉身的人子,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十七3;約壹五10~13)。祂是生命的源頭,是樂河的水(詩三十六8~9),是真正能填滿人生虛空的救主。
參 時代的轉移(請參照拙作《讀經拾遺》──時代的轉移一至十頁)
神曾藉著先知耶利米豫言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三十一31~34)。舊約就是律法,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而新約就是裏面的律法,就是真理的聖靈,生命之靈,是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參照約一17,十四17,26,十六13;羅八2;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神雖然早已應許了,但是神有祂豫定的時候,神也必須應驗經卷上所豫言的每一句話(請參照拙作《默想救恩》27至40頁),所以必須等到「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
一
祂來了,新約的時代已開始了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約四23),就是提醒撒瑪利亞婦人,時代正在轉移,從舊約時代轉移到新約時代、從影兒轉到形體,而站在她面前的正是能解決她一切問題的主。
二
要從物質的需求,轉到裏面的需求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3~14)。無論是井裏的水,或是一個婦人從五個男人轉到第六個男人,都是人想要以物質來補足人生的渴,人生需求的寫照。但那些東西永遠不能充實人生。惟有得到主所賜的水,聖靈,生命水,纔能從根本上解決人生的虛空,使人生得著充實,永遠不再渴。
三
從宗教的敬拜,轉到靈和實際裏的敬拜
「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1~23)。
猶太人照著律法的規定,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就是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申十六6,十二5,11,14),敬拜神;撒瑪利亞人則不被猶太人認同是神的選民,所以他們就在撒瑪利亞的山上,另立敬拜神的地方;當然這是錯誤。但無論在何地,舊約的聖殿祇是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基督的身體纔是真聖殿(約二19~21),而教會是祂的身體,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參照彼前二15;林前六19,三16)。在新約的時代,因著基督的救贖,神是住在聖徒的靈裏(約壹四13;彼前一11;西三4,一27;弗一13~14;加四6;林後十三5,四7;林前六17,19,三16;羅八9,10,11,16;約二十22,十六13,十四16,26),所以若不用人的靈,和靈裏的實際,就拜不著神。
四
放下人的爭扎努力,享受生命之靈的供應
撒瑪利亞婦人原來所依靠的,是祖宗雅各留給他們的井和打水的器具。這些所代表的是人的爭扎努力。但是一個墮落的人,無法勝過肢體中犯罪的律。人能立志為善,只是行出來由不得自己(羅七18~23)。所以應該轉向神,信靠神,享受生命的供應。只有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纔能釋放人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信者接受生命的活水之後,只要隨從靈而行,就能作到從前所作不到的;使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因為那放在人這個瓦器裏的寶貝(聖靈),能顯明莫大的能力(林後四7);過去有所不能,今後靠著那加給力量者,凡事都能作(腓四13)。
肆 撒瑪利亞婦人的反應(約四28~42)
一
最有效的福音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裏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約四29)。
當撒瑪利亞婦人聽見耶穌說,這位和她說話的就是基督之後,她相信了。她本來是來打水的,但她把素來所依靠的水罐子都留下,往城裏去,把她所得、所經歷的救恩,毫無保留、毫無掩飾的見證出來。通常最下流的人,作見不得人之事的人,最會遮蓋自己的缺點。原先她怕耶穌看不起她。她不願意耶穌摸她的醜事,趕快轉移話題,大言不慚地和耶穌談先知,談宗教,她是不折不扣,一個不真的人。但自從得救以後,她完全變了。她變為一個用心靈和誠實拜神的人。她不再掩飾自己,把神的救恩如何臨到一個像她這樣被眾人所蔑視、所唾棄的罪人身上的經過,原原本本見證出來了。這樣的福音是最真實、最有效的福音。這樣的福音會給聖靈有作工的機會。
最好的福音,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信者往往因為顧到自己的臉皮,不肯丟臉,不肯誠實,反而用智慧委婉的言語,用高言大智講道,講那些連自己都不甚清楚,缺少經歷的『人生的奧祕』,『神永遠的經綸』,『高品質的福音』等等,講者沒有實感,聽者更摸不著邊際,得不到該有的福音果子。我們都該從撒瑪利亞婦人學習傳福音的訣竅。
二
撒瑪利亞人的反應
「那城裏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祂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於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祂在那裏住下;祂便在那裏住了兩天。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四39~42)。
我們的見證越真,就越有說服力,叫聽見的人肯到主面前去得生命(約五39~40)。真實的見證就是傳達基督的話,所作所為(羅十17),這樣的話,給聖靈作工的機會,叫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徒二37),肯悔改相信。我們誠實的見證,經過聖靈的感動,等於主對世人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作見證是撒種,聖靈的感動就是收割。
伍 信心的果效(約四46~54)
有一個大臣,為他垂死的兒子求醫。他以為若是趁著他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就有可能得醫治。人起初的信心是小的,以為人若死了,就不可能再得醫治,人有生與死的界線,但在神沒有這個限制,在神看來,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8),祂是復活,祂是生命;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神也沒有空間距離的限制。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來四12),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來十一3),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經過和主的對話,大臣的信心就加增了。他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那結果是,他的兒子活了。不是神能不能的問題,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是人能不能相信的問題。信心是取用神大能的鑰匙,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