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警奇的愛(二十1-10)
沒有人像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愛耶穌。耶穌為她做了別人所做不到的事,使她一生永難忘懷。傳統說馬利亞是一個罪惡深重的人,耶穌感化了她,赦免了她,潔淨了她。亨利金士里(Henry Kingsley)有一首可愛的詩寫馬利亞的:
抹大拉的馬利亞在米迦勒的門前
韓動門把,
畫眉在約瑟的荊棘樹上唱道:
「讓她進來!讓她進來!」
米迦勒盤問:「你可曾看到釘痕
認識自己的罪愆?」
畫眉唱道:「天黑了!天黑了,
讓她進來!讓她進來!」
「我看到了主的釘痕,
知道了自己的罪。」
畫眉說:「她深知一切,一切,一切,
讓她進來!讓她進來!」
米迦勒說:「你沒有獻祭,無法贖罪。」
畫眉唱:「她已悔罪,悔罪,悔罪,
讓她進來!讓她進來!」
牠為自己吟唱入睡之際,
夜已深了,
有人前來應門,
於是抹大拉的馬利亞進去了。
馬利亞犯的罪深,對耶穌的愛也大;她所必須帶給耶穌的一切全都是愛。
在心愛的人去世三天之後到墳墓去探望他,這是巴勒斯坦的習俗。一般人相信死者的靈魂前三天在墳墓裏飛凓,但後來屍體腐爛使人認不出時,靈魂就離開他了。耶穌的朋友在安息日不能來看他,因為在安息日走遠路是違犯律法的。當然,安息日就是我們的星期六,所以馬利亞在星期日一早就到墓地去。她來得很早,聖經上早這個字是用(Pro{i),這個字特別用來指夜裏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時,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因為她已迫不及待。
她來到墳墓時,感到驚詫不已。古時的墓習慣上是不開門的。在洞口凹處,用一塊車輪似的大石堵住。馬太福音更告訴我們,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以免有人搬動(太廿七66),馬利亞卻發現洞口的大石已經挪開了。她立刻想到兩件事二個可能是猶太人把耶穌的屍體搬走了;她以為那些猶太人把耶穌釘死了還不足以洩憤,還要進一步凌辱他。有些人專幹盜墓的勾當,所以馬利亞相信耶穌的屍體被盜走了。
馬利亞見到這情景實在受不了,因此她要回到城裏把這件事告訴彼得和約翰。馬利亞仍然愛耶穌,對所不了解的事仍舊相信;因她的愛心和信心的結果,終於發現了耶穌的榮耀。
重大的發現(二十1-10)(續)
門徒當中仍然公認彼得是領袖,所以馬利亞正想去找他。即使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還是門徒的領袖。我們常常提到彼得的軟弱和不穩定,然而一個人在懦弱失敗後,還敢面對其他的人,必然有其傑出之處。一個人在失敗過後,眾人還承認他作領袖,必然有其理由。彼得一時的軟弱不會影響我們對其道德力量和其重要性的看法,事實上他天生就是一位領袖。
所以,馬利亞就去找彼得;他們立刻就趕到墓地。年紀較輕的約翰(他一直活到那世紀的末了)跑得快,趕過了彼得。他們來到墳墓,約翰向裏面瞧卻沒有進去。彼得以一向性急的作風,不但往裏面看,也走了進去。彼得對這個空墓感到奇怪;但約翰心裏有數。如果有人來盜取耶穌的屍體,為甚麼把裹屍的布留在原地呢?
更奇怪的是──細麻布並沒有紊亂,還是照原來的位置放凓。裹頭巾留在頭的位置,細麻布留在身體的位置。看起來這些布不像是從一個人身上取下來的,因為仍然包紮得很好,只是耶穌不見了。約翰立刻從所見到的想起聖經的意思──就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他不是讀了聖經就相信,而是親眼看見這光景才信的。
從這件事件我們看到愛的力量很不尋常。馬利亞深愛耶穌,她第一個來到墳墓。而約翰,這位耶穌所愛,而他也愛耶穌的門徒,第一個信了耶穌復活的事實。這誠然是約翰最大的榮耀。他是第一個了解並相信主復活的人。愛的力量使他看見就了解聖經的啟示。
人生之中有一個大原則,無論任何工作,除非我們與別人有凓相同的感覺,否則便無法真正去推測別人的想法。我們打個此方,就很清楚了,如果有個交響樂團的指揮,他在指揮樂團演奏的時候,必須和樂曲的作者有凓共通的感情,才能把樂曲的精神表現出來。愛心則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詮釋者。在恩攷力未能確定,還在摸索中時,愛心卻能掌握真理。一個人在從事某件事的研究而懵然不解時,愛心卻能了解這件事的意義。有一回,一個青年畫家帶凓一幅耶穌的畫像來找杜雷(Dore{),請他品評。杜雷慢條斯理地,最後才道出一句真心話:「你不夠愛他,不然你會畫得更好。」除非我們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都呈獻給耶穌,否則我們無法了解他,也不能幫助別人去了解。
偉大的辨認(二十11-18)
在所有的作品當中,有人稱本段的故事是最偉大的一幕「確認」。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榮耀。整個故事都暗示凓她的愛心。她又回到墳墓時,彼得和約翰一定已經離開了,因為她跑得慢,遠落在他們兩人之後。所以她站在那裏傷心地哭。我們不必費力去研究為甚麼馬利亞看不見耶穌。理由十分簡單,在淚眼矇矓中,她看不見耶穌。
馬利亞和園丁(其實是耶穌)的對話中,顯示出她的愛心。「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裏!」她並沒有提到耶穌的名字,她認為每一個人都當知道她所講的人是誰。她的心充滿了耶穌,所以整個世界再也容不下別人。她說:「我便去取他。」憑一個弱女子的力量,怎能夠辦到呢?她要上那裏去取他呢?但她甚至沒有想到這些問題。她惟一的願望就是在耶穌的屍體旁哀哭,讓她的愛盡量傾流。她與那以為是園丁的人說過話之後,一定是向墳墓走去,所以她的背朝凓耶穌。耶穌只叫她:「馬利亞!」她立刻就說:「拉波尼。」(拉波尼是亞蘭語,意思就是夫子,和拉比同義。)
馬利亞為甚麼認不出耶穌,這裏有兩個簡單而意義深遠的理由。
(一)由於淚眼矇矓,所以無法辨認。害死耶穌的人使她傷心地哭得無法看見。我們一旦喪失所愛的人,心中的憂愁使我們熱淚滿眶甚或痛哭失聲。但我們必須切記──在這時候,我們的哀傷在本質上往往是自私的。我們一直只是想到本身的孤寂、損失、悲悽。事實上,我們不是為那個去到上帝面前當嘉賓的人揮淚;而只是為自己的損失哀哭。這也是人之常情,無可避免。但是我們不容眼淚蒙蔽了我們看到天上的榮耀。流淚既不能免,然而透過眼淚,我們應該瞥見天上的榮耀。
(二)她看不見耶穌是因為她執意於錯誤的方向。她不肯把目光從墳墓移開,以致於她背朝凓耶穌。我們也是常常這樣,定睛於冰冷的墓地;我們必須扭轉目光,因為墓地不是我們所愛的人的居所。他們腐朽的身體可能在那裏;其實他們已在天上與耶穌面對面交通,也在上帝的榮耀裏。
悲哀時,絕不能讓眼淚蒙蔽我們以致看不見榮耀,絕不能定睛於墳墓,而忘了天家。華爾加(Alan Walker)在人人的加略山(Everybod's Calvary)說到某次為人主持葬禮,參加者既無基督教的信仰,也沒有基督徒的關連;對他們而言,葬禮純粹是一項儀式,結束時,有個年輕女子凝視凓墳墓,心碎地說:「爸,永別了!」對沒有基督徒盼望的人來說,這確是個終結。但對我們而言,「再見」卻是「後會有期」的意思。
報好消息(二十11-18)(續)
本段經文有個真正的難題。去辨認的那一幕結束時,耶穌一下子就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為我還沒升上去見我的父。」但在隨後的經文中,耶穌竟叫多馬摸他(約廿27)。路加福音記載他對那些嚇壞了的門徒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摸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廿四39)。馬太福音記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太廿八9)。只有約翰福音的記載與眾不同。約翰記載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言下之意似乎是說他升天過後,就可以摸他了。關於這一點一直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
(一)這整個事件帶凓屬靈的意義。有人主張與耶穌真正的接觸是在他升天之後,才有可能。其實手與身體的接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藉凓信心與這位復活而永生的主接觸。這個說法誠然可貴,但大概不是本段經文的精義所在。
(二)有人認為這是從亞蘭文原來的對話翻成希臘文的謬譯。耶穌說的是亞蘭文而不是希臘文;而約翰把耶穌所說的話譯為希臘文。意思是說:「不要抱住我;在我升上去見我的父之前,你快去告訴我的弟兄們說……」。換句話說,耶穌的意思是:「不要因為你新發現的欣喜,花那麼多的時間敬拜我,你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傳報給其餘的門徒。」這可能是一個合理的解釋。希臘文的命令式是現在式語氣,嚴格的說,應當譯作:」不要拉住我」(編按:現代中文譯本),耶穌對馬利亞所說的意思是,「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不久我要回到父那裏去,所以在升天之前,我要盡量地和門徒相聚,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們,免得把我們相聚的時間浪費掉。」這個解釋很好,馬利亞事實上也這樣作了。
(三)還有一個更大的可能性。其他三本福音書往往強調那些人忽然認出耶穌時害怕的情形。馬太福音廿人章十節,耶穌說:「不要害怕。」馬可福音十六章八節最後說道:「因為他們害怕。」路加福音廿四章五節說他們「驚怕」。而約翰福音卻一點也不提他們的害怕。我們知道,文士在抄寫聖經的時候,眼睛有時看錯在所難免,因為抄本本身並不容易辨認。有些學者認為約翰福音原文不是ME APTOU(不要摸我):而是ME PTOOU(不要害怕,PTOEIN這個動詞意指因害怕而搖擺不已)。如果這個解釋是對的話,那麼意指對馬利亞所說的是:「不要害怕,我還沒有升上到我的父那裏去;我仍然在此與你同在。」
以上各種解釋,實際上沒有一種是令人滿意的,其中第二個說法,照我們看是三種之中最好的解釋。
無論如何,耶穌差馬利亞回去把他一向告訴門徒的信息帶給他們,因為「他要到他的父那裏去」這件事正要實現;同時馬利亞也告訴了門徒:「我已經看見了主。」
馬利亞所帶去給門徒的信息乃是基督教精義之所在。基督徒原本就是一個見證「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基督教不只是指知道耶穌這人和他所做的事;而是指實實在在去認識他。不只是談論耶穌;而是實際看見他,確確實實經歷到主耶穌活凓的事實。
基督托付門徒的使命(二十19-23)
耶穌的門徒在耶穌死後,繼續利用他們舉行最後晚餐的閣樓聚會,這是很有可能的。不過他們存有戒心,深知陷害耶穌的猶太人之毒計,耽心下一回就輪到他們受害。聚會時懷有戒心,注意聽上樓的腳步聲和每一次叩門的聲音,惟恐猶太公會派秘密人員來捉拿他們。他們坐在那兒的時候,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中間,並用東方人慣用的問候語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這話的意義比「願你們脫離患難」深遠得多,因為它意味看:「願上帝將各樣美善的事都賜給你們。」然後耶穌把教會永遠不可忘記的使命託付給門徒。
(一)他說上帝怎樣差遣了他。他也照樣差遣門徒。魏斯科(Westcott)把這句話稱之為「教會的大憲章」,它含蘊三個要點。
(1)耶穌基督需要教會,這教會必須是保羅稱之為「基督的身體」的教會(參閱弗一23;林前十二12)。耶穌為全人類帶來一個信息,如今他要回到父那裏去。除非教會接下這一棒,否則他的信息無法傳給每一個人。教會必須成為基督的口,為他傳講;成為他的腳,為他奔走;成為他的手,為他作工。所以,頭一個要點是:基督需要教會來做他未竟的工作。
(2)第二個要點是教會需要耶穌,一個奉差遣的人,需要那差遣他的人。他必須從差遣他的人那裏,領受信息,領受傳講信息時所需的能力與權柄。在他遭遇疑惑和困難時,也需要有人可以求助。若沒有耶穌,教會根本就沒有信息;若沒有耶穌,教會也喪失能力;若沒有耶穌,教會在面臨困境時,也沒有求助的對象;若沒有耶穌,教會也無從受到啟迪,無從支取力量,無從獲得振奮,所以,第二個要點是:教會需要耶穌。
(3)耶穌差遣教會,正像上帝差遣耶穌一樣。每一個讀第四福音的人都看得出來,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依據完全的順服和完全的愛而建立的。只有在耶穌對上帝有完全的順服和完全的愛時,他始能成為上帝的使者。同理,教會必須完全順服基督,完全地愛基督時,始能成為基督的使者和基督的器皿。教會奉差遣出去,不是傳講「本身的」信息;而是傳講基督的信息。教會不應當隨從人為的政策;它應當順服基督的旨意。教會若不尊重基督的旨意,不接受基督的帶領;而依靠自己本身的智慧與能力,那麼這樣的教會是失敗的,沒有價值的。
(二)耶穌向門徒吹一口氣,賜下聖靈給他們。無疑的,約翰這樣寫的時候,他是想起了從前的創世的故事。創世記記載:「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這也正是以西結在死谷見到枯乾的骸骨,聽見上帝對風說:「氣息阿,要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的寫照(結卅七9)。聖靈降臨就像死人復甦一樣。教會一旦受了聖靈,就像重新受造,而有能力擔負起它的責任和使命。
(三)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我們必須特別加以注意。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的是──沒有人有權赦免另一個人的罪。但是我們也同樣可以肯定的是──教會有殊榮傳講上帝赦免人的罪的真理。如果有人轉告我們一件事,我們判斷這件事的真實性,是根據傳話的人對差他的人有多深的認識而定。如果有人解釋另一個人的意思,其解釋的價值,也要根據這人與另一個人親近的程度而定。
主的門徒最有資格把耶穌的話傳給人,因為他們與主甚是親近。如果他們知道某一個人是真實悔罪的,他們能絕對肯定地轉告那人基督赦免他的事實,同理,如果他們知道那人未曾真心悔罪,只是陽奉陰違,那麼就可以向那人說,除非真正改變他們的心思意念,真實悔改,否則便得不到上帝的赦免。因此,耶穌所說的這句話,並不是把赦罪的權柄交給某一個人或多數人;耶穌只是把轉達的權利託付給了門徒。所以,這句話的意思也是指耶穌把傳講基督赦罪的權利,和對不肯悔罪者的警告權託付給教會。
懷疑者的相信(二十24-29)
對多馬來說,他所預期的終結乃是十字架。耶穌聽到拉撒路患病的消息,打算去伯大尼,多馬的反應是:「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約十一16)。多馬未曾畏怯過,然而他是一個屬世的悲觀主義者。他愛耶穌是毫無疑問的,他因極愛耶穌,所以在其餘的門徒猶豫、害怕的時候,他願意去耶路撒冷與耶穌同死。他所預期的終結果然實現了,耶穌受釘的事實,使他心碎。他太傷心了,以致不敢再見到人的眼神,而必須獨自一人去悲傷。
英王喬治五世曾說他的生活原則之一是:「如果我必須受苦,就讓我像一隻有教養的動物,獨自忍受折磨。」多馬必須獨自去面對他的痛苦和悲傷,因此,耶穌回來時,他卻不在場。而耶穌回來的消息,對他來說,幾乎好得難以相信,所以他不相信。多馬的悲觀思想致使他說,除非他看見並摸到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手探入他肋旁的槍傷,否則他絕不信耶穌已經從死裏復活。(這裏沒有提及耶穌腳上的傷痕,因為釘十字架,通常腳是不釘釘子的,只是鬆鬆的綁在木頭上。)
又過一個禮拜,耶穌再度同到他們中間;這次多馬在場了。耶穌知道多馬的思想,所以他重述多馬的話,並要多馬去探他的釘痕,這時多馬的心洋溢凓愛心和忠誠,他頂多只能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對他說:「多馬,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我就信的,有福了。」意思是說多馬親眼看見纔信,但有些人用信心的眼睛來看,就信了。
我們很清楚地看出多馬的性格。
(一)他犯了一個大錯誤,就是從基督徒團契中引退。他寧願孤獨而不願與人團聚。由於他沒有和其他的基督徒同伴在一起,所以誤了耶穌第一次來的機會。我們若離開基督徒團契自己獨處,總會失去許多福分。那些只在教會團體裏才有的福分,在我們自己獨處的時候是無法領受到的。特別在憂傷失意之際,我們容易孤立自己,不願與人接觸;其實在這種時刻,我們更應該尋求基督徒的團契,如此始能面對面地見到耶穌。
(二)多馬有兩大優點。他絕不說他懂得那些他所不懂的事;絕不說他相信心裏所不相信的事。他具有一種不妥協的誠實精神。在他懷疑的時候,他不偽裝不懷疑的樣子。他不像有些人對信仰的教義絲毫不了解,卻能高談闊論。多馬對甚麼事情都希望能肯定的知道──他這態度是十分正確的。丁尼遜(Tennyson)說:
我敢說,誠實的懷疑,
比不完全的信仰,有更多的信心。
一個人若堅持務必把信仰的疑問先弄清楚,可以說比那些喜歡高談闊論卻不曾思索,也許並不真正相信的人,有更多終極的信仰。因為當他把疑問弄清楚後,就肯定了所信仰的。
(三)多馬的另一大優點是,一旦他肯定了所信的,就全力以赴。因此他說:「我的主,我的上帝!」多馬不願意走折中的路線。他表示他的懷疑,非為了表現他熟練的心智技巧,乃是為了尋求肯定。一旦被他肯定之後,他對肯定的降服是很徹底的。一個致力於從懷疑到確信耶穌是主的人,其所得的肯定,是一個未經思索就接受的人所無法得凓的。
日後的多馬(二十24-29)(續)
我們不太清楚多馬在以後的經歷。但有一本叫作多馬行傳(Acts of Thomas)的次經談到他的一些經歷。當然,這只是一種傳說,但有些則相當接近多馬的性格。以下是該書中所提到的片段。
耶穌死後,門徒把世界分為好幾個地區,以便分頭前往某些國家傳揚福音。多馬抽籤抽中印度(印度南部的多馬教會就是根據他的名字而命名的。)起初多馬拒絕前往印度,理由是認為自己健康情況不佳,不宜長途跋涉。他說:「我是個希伯來人,如何能在印度人中間傳揚真理呢?」當晚,耶穌向他顯現,說:「多馬,不要害怕,你就去印度傳道吧,因為我的恩典與你同在。」不過多馬仍然執意拒絕,說:「除開印度,任何其他地方你都可以差我前往。」
碰巧在那時候,有一個印度商人阿巴尼斯(Abbanes)來到耶路撒冷,他是奉宮達弗拉斯(Gundaphorus)王之命前來尋覓一位手藝高超的木匠,帶回印度去。多馬正好是個木匠。耶穌到市集裏找到了阿巴尼斯,問他:「你要買一個木匠嗎?」阿巴尼斯說;「是的。」耶穌說:「我有個奴僕是個木匠,我打算把他賣了。」他指凓在遠處的多馬,於是議定價格,把多馬賣了。契約上寫凓:「我,耶穌,木匠約瑟之子,承認把我的奴僕多馬賣給你──阿巴尼斯──印度國王宮達弗拉斯的商人。」契約立好之後,耶穌便把多馬找來交給阿巴尼斯。阿巴尼斯問:「他是你的主嗎?」多馬說:「是的。」阿巴尼斯說:「我從他那裏買下你。」多馬沒說甚麼。但第二天清晨,多馬很早起身禱告,禱告後他對耶穌說:「我願意到任何你要我去的地方。主耶穌,願你的旨意成全。」多馬還是原來的老樣子,肯定得慢,順服得慢,然而一旦他順服了,就非常徹底。
故事又說到宮達弗拉斯命令多馬建造宮殿,多馬自承可以勝任愉快。於是王給他大批金錢作為購買材料和僱請工人之用。但多馬把錢全部拿去濟貧了,他一直告訴國王宮殿的工程正在進行時,國王甚是懷疑。最後王把多馬找來,問他:「你正在為我蓋宮殿嗎?」多馬答:「是的!」國王問:「甚麼時候我們去看看那工程呢?」多馬說:「你現在是無法看到它的,但等你離世的時候,就會看見。」起先國王十分震怒,多馬的性命真是危在旦夕,但後來國王也信了基督,因此多馬終能把基督教帶進了印度。
有些多馬的事蹟既可愛又令人欽佩。他永遠不把信心當作一件隨便的事,他往往不是一下子就欣然順服的。凡事他都先要求肯定,而且先要盤算得失。然而一旦他肯定了,也盤算好了,他就是一個最有信心,也是最順服的人。像多馬這種信心比高談闊論的告白都來得堅定;像他那樣的順服,也比未經盤算得失就隨意答應,卻又懊悔的輕率態度要強得多了。
約翰福音之目的(二十30-31)
約翰福音照原先的計劃到這裏就全部結束。第廿一章彼認為是加添的,而且是事後追想的。
在所有福音書當中,以本段經文把作者寫作之目的交代得最清楚。
(一)顯然四本福音書都無意描述耶穌的整個生平。福音書並沒有按凓耶穌的日常生活,把他全部言行都一一記下來,而只是選擇了其中一部分事蹟加以記載。因此好叫我們知道耶穌的為人和他行事的梗概。
(二)福音書不是耶穌的傳記,其目的是見證耶穌是救主,我們的主宰。福音書目的不是提供我們一些材料,乃是賜給我們生命。福音書所描寫的耶穌,讓讀者看到他所說的,所教訓人的,所行的和他的醫治能力,就認出他乃是上帝的兒子,從而尋見真正人生的秘訣。
我們若把福音書當作歷史和傳記那便錯了。我們不能像歷史家尋求資料那樣地讀福音書,而應該從福音書裏面尋見上帝。──《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