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約翰福音第一課

 

第一百二十一課  約翰福音  之一

 

提示:開始研究約翰福音,一定要先熟練整部福音書的內容。所以,我奉勸各讀者必須一口氣讀完整部福音書(大約兩小時)兩遍至三遍。

 

留心觀察!

 

    那位己故的新約希臘文著名學者,羅拔遜博士(Dr.A.T. Robertson)稱這卷約翰福音書為一卷「最美妙的書」。我們也有相同的感受,倘若不是看了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的奇妙獨特啟示,我們也會講出一樣的話。只是,我們實在察覺到,當一個人仔細深入研讀任何一卷福音書的時候,他亦會感到那足「最偉大的著作」的。當然永遠再沒有一卷書寫得像約翰福音那麼美妙。為了這個緣故,我們有一個預感,僅有以下三個簡單的課程,一定不足深入研究這卷約翰福音書的。可是,這三課雖然簡單,但是深信仍能供給讀者們一系列的鑰匙,可以把書中那些更深入的屬靈寶藏開發出來。我寫這一個提示,目的是要各位小心研讀。當各位正熱切的渴望得到裏面豐富的屬靈寶藏之前,我們是必須要先花一些工夫,去研究這約翰福音和其他三卷對觀福音之間的關係,從而正確地全面瞭解它們彼此間的連貫性,看有什麼真理包含在內。我們怕有一些讀者對這些研究感到乏味。其實這類研究的實在價值遠比初次產生的觀感更大,而且對於那些要求先在理性方面抓緊四福音書的人,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步驟。我們希望讀者們會用心細看這一課所提供的資料:深信所花的時間是值得的。

 

                                                  ——巴斯德

 

    若把古今所有學者和聖徒對約翰福音稱讚的話都寫下來,相信會合成一部非常厚的書。試問有誰能找到一本比較這約翰福音更深入淺出,更美妙絕倫的書?世上還會有一個更偉大更榮耀的真理比這書更明白地表達出來麼?

    當然這書之所以稱為無價寶,是因為裏面的神聖啟示和屬靈價值。打開這卷書一看,第一個深刻的印象就是「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裏的「表明」一詞,在希臘原是exegesato,這字後來變出英文的exegesis,即解經學。原意是可見的主耶穌將不可見的神表現出來給人看。這樣,「神」這個無法領會的概念,終於客觀地解明給我們。正因為這位獨生子是從「父懷裏」出來的緣故,結果他就活活的把那位永活者的心腸解明出來了。

 

「要叫你們相信」

 

    約翰福音的寫成,好像引路的福音燈光,直至人看完這卷福音書之後,到達了一個目的,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三卷對觀福音書只把一些事實記錄下來,任由讀者去構成自己讀後的印象。但約翰就不是這樣:所選記的一切事實都加以注明其目的,並且都一致的指向一個固定的大主題。他注意表達的不單是事實,同時也注意事實的因由。或問,這裏面還有沒有超自然的事先編排計畫存在呢!到了這時候,任何讀者既然經已讀過了馬太、馬可、路加、約翰,這樣就該作出那最重大的決定了。其實在未讀約翰福音之前,已經可以決定了,倘若你還未決定,現在就該是最後的時機了。讀者要接受這挑戰,請決定——接受相信而得救,抑或拒絕相信而永遠滅亡。

 

完整的必要

 

    那三卷類同的福音書反映這卷約翰福音是特別不同的。我們讀下去的時候,就會察覺到它不同的觀點,和不同的氣氛,許多讀者雖然感到它的不同,但一時之間很難解釋它為何或如何不同,只確實地感到不同就是了。所以,先解決這一點,是這三課的研究中最首要的。

    我們知道,有了這第四卷福音書,福音就完整了。當我們讀完了頭三卷福音書後,我們還沒有這完整的感覺。那時,我們陪同主耶穌周遊傳道,學習他所言、所行,和所感受的。我們驚奇的看見主經歷那七件大事:即是他的奇妙出生、受洗、受試探、變化形像、被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當彼得承認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的時候,我們內心也產生共鳴。雖然看見這許多寶貴的啟示,但是我們所學到的只是他是什麼,至於他是誰,我們似乎知道的太少了,他的言、行、舉止合指出他是一位神人,可是這些只不過把我們帶到一個神秘的境界,未足夠引我們到明白的地步。我們只知道他是什麼:他似乎是神又似乎是人;那麼,神究竟是兩位的還是多位的呢?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這只能指出耶穌是什麼。或者有人解釋這是指耶穌是誰吧!

    約翰福音正是為了這一點而寫成的。頭三卷福音把耶穌介紹出來,這卷福音卻把耶穌解釋出來。那三卷敍述耶穌外在的事;這卷解釋耶穌內在的事。那三卷著重人的一面;這卷啟發神的一面。那三卷分別對照著以西結異象中的獅、牛和人;這卷卻比對那鷹。那三卷主要是敍述主耶穌公開的講論;這卷大部分記載他私下的談論,他與猶太人的爭辯,和他對自己門徒講論分別為聖的教訓。那三卷以加利利的傳道事工為主;這卷差不多全部記載他在猶大省的傳道事工。那三卷純屬寫實;約翰卻兼寫教義。那三卷以人的家譜和預言應驗為開始;約翰的開始卻是神直接的啟示,指出耶穌就是遠在亙古太初萬物未被創造之前的「道」,這一切的特徵都是與約翰解釋性的寫書目的互相吻合的。

    我們讀約翰福音之時所感受到的不同,正是因為這種解釋性的著重點。這也是一個有趣的難題,因為這一來,我們很不容易肯定的指出,約翰自己的意見或解釋究竟是指著那一件事而說的。舉例來說,那最著名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究竟那是耶穌對尼哥底母講的話呢?還是約翰就耶穌那次的談論而引伸出自己的意見呢?在同一章聖經最後的一段那裏,到底施洗約翰的見證是在第三十節完結呢?還是在三十一節或者是在三十二節呢?抑或一直到第三十六節才真正完結呢?當然,約翰自己的意見和解釋都是值得我們相信和研究的。

 

比對對觀福音書

 

    另外一點叫我們感到約翰福音與其他福音不同的,就是它並沒有像其他福音一般,以日記方式來把事實詳細記錄下來。例如它沒有記載主的出生,沒有提及他的受洗,沒有記敍他的受試探、變化形像,和升天,馬太記載了二十件神蹟,馬可十八件,路加二十件,但約翰只有八件。又馬太記載了十六個比喻,馬可五個,路加二十個,而約翰只有一個(參十6)。在對觀福音書裏,我們發現神蹟與比喻互相交織的記載著,或大小事件接連地記載著,可是約翰福音裏卻沒有這種情形。當然約翰這樣漏空了許多事蹟不記載是故意,而且他還願意我們知道他故意這樣做(廿30),目的是要集中力量去表明他所選寫的幾件事蹟的意義(廿31)。

    另一方面,約翰大部分所記載的是其他三卷福音書所沒有的,而且有許多地方三卷福音記載得不夠明白,約翰就加以闡明了。舉例來說,三卷福音書記載主呼召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去跟隨他的事,似乎意味著主從未見過他們似的。這一來,使人感到他們立刻放下所有的跟隨主,來得太突然,好像是假裝的一樣。但這第四卷福音書就不同了,它指出主耶穌事前不但在約但河施洗約翰的集會那裏,曾經見過他們,而且他們還陪同耶穌到過猶大和加利利幾處地方(一40424347)。早在主開始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之前,已經有一班人稱為「他的門徒」的(二211),當然這一定包括安得烈、彼得、雅各、約翰,和其他後來被選作使徒的人。至於對觀福音書所記載主在海邊呼召他們的事,是後來才發生的,那可算是主呼召他們全時間事奉的最後一次。

    另一個例子;在閱讀那三卷福音書的時候,我們感到奇怪,何以主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之時,已經遠近馳名,並且有一大群人常常擠擁他(太四17)?這一點,約翰有很好的解釋:原來主在未開始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已經在耶路撒冷行過好些神蹟了(二23)。這些消息傳遍了加利利。請看四章四十五節說:「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既然看見他在耶路撒冷過節所行的一切事,就接待他,因為他們也是上去過節。」還有,主又曾經在加利利的迦拿使水變酒,這事「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二11)。我們清楚的知道,這些事都是在主開始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發生的,因為。「那時(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三24)——而主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是在約翰被囚在監裏之後才開始的(太四12)。

    還有,許多時候約翰所注明的事發日期地點,會糾正我們對該事的錯誤印象。我們已經說過,約翰使我們知道主在受洗之後,最少有五六個月的時間往返耶路撒冷、猶大和加利利之間,然後才正式開始他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不但這樣,約翰又指出,在加利利傳道事工完結之後,和凱旋式的進入耶路撒冷之前還有另一段時間插入其中的。倘若只看三卷對觀福音書的話,我們就很容易的以為主耶穌從加利利一直進入耶路撒冷的高潮,而其間連一點間斷的時間都沒有。其實,約翰的記錄清楚告訴我們,對觀福音所記載主耶穌公開傳道的主要部分,非要有這第四卷福音的補充,是不能建立一個正確的事實系統的。這一點,希望新聞始研究聖經的讀者,不要以為這樣的比對約翰福音和對觀福音是多餘的或乏味的,這是唯一的途徑我們可準確的全面觀察到主耶穌的傳道事業,或可以看到他為天國所用的全部力量是怎樣的。

    四卷福音書都以約但河的受洗為公開傳道的起點。我們經已說過,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之前,對觀福音書所集中敍述的加利利傳道事工仍未開始(太四1217;可一14)。所以,現在先讓我們把約翰的記錄和對觀福音書的記錄接駁起來。

 

(一)在猶大開始的傳道事工

 

    主受洗的準確地點無從稽考,但我們知道必不是在加利利那裏,因為馬太說明約翰是在「猶大的曠野」傳道的(太三1)。那即是猶大東邊的空曠地方,大約就是約但河流域,不過並沒有伸展至加利利的境界。無疑地約翰必定是在這約但山谷一帶地方周遊,稍後,我們看見他來到「約但河外伯大尼」那裏(約一28),跟著不久,他又去到撒瑪利亞境界內的哀嫩(約三23)。倘若他真的曾經沿約但河一直上到加利利海那麼遠的地方的話,最少我們確知他沒有到過更遠的地方了。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還知道主耶穌不是在加利利境內受洗的,因為馬太福音三章十三節明顯的說:「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三卷對觀福音都告訴我們,主在受洗之後,立刻去受魔鬼的試探,而他受試探的地方,就是猶大的「曠野」;他受試探之後,就「回」加利利去(太四112;可一1214;路四114)。

    第四卷福音書沒有敍述主的受洗和受試探。許多人讀約翰福音第一章的時候,常誤以為十五、二十六、三十二、三十三等節是約翰在主受洗之時說的。其實,那幾節的話是後來約翰對耶路撒冷差來的代表團說的(1924節)。所以那幾句話的動詞都是過去式:「……這就是我曾說……」(第15節);「我曾看見聖靈……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第32節);「我先前不認識他……」(第33節)。

    再看第一章。當施洗約翰說:「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第26節),他這樣說是因為耶穌那時已經常在人群中出沒,同時又已經受洗了四十日之久。當我們看到第二十九節說:「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我們就瞭解到耶穌現在剛從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日後回來。又當約翰繼續說:「我曾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們知道他是把四十日前親眼看見的形容出來,因為跟著的一段告訴我們,「再次日」,安得烈和另一個門徒就「與耶穌同住」;而且第四十三節再加以指出「又次日」耶穌就開始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他呼召了腓力。第二章又告訴我們這事之後「第三日」,他赴迦拿的娶親筵席去了。以上這些事都不可能發生在主的受洗和他的受試探中間,因為正如三卷對觀福音所指出的,主受洗之後就立刻跟著受魔鬼的試探。所以,約翰所記的這些事,一定是發生在受試探之後的;當然這就是說,約翰見證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的事,必是他回憶四十日前耶穌受魔鬼試探之前的事了。

    迦拿的娶親筵席之後,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這是他受洗之後頭一次在那裏出現。他現在公開以一位帶使命的先知的姿態進入聖殿,把其中污穢聖殿的奸商都趕出去,顯出神聖無可抵擋的義怒來(二1322)。他也行了許多神蹟,證明自己神聖的權力(2325節)。那位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夜裏去見他,他們兩人所談論的,暗示出那時主已經講過許多次有關「神國」的教訓(三35),而且他一定使群眾對他有了深刻的印象。

    我們所以知道這些事是發生在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因為(請容我們再強調一下)三章二十四節說:「(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

    這樣,第四章告訴我們主耶穌又回到加利利去。(我們說「又回到」因為他的家還在那裏;我們知道約翰未下在監裏之前,他還未從拿撒勒搬到迦百農去:太四13。)在回加利利去的路程上,他是「必須經過撒瑪利亞」(第4節),在那裏,他與敘加的一個婦人在雅各井旁談論過一些值得我們紀念的事(642節)。他在迦拿行了第二件神蹟,就是醫好一個大臣的兒子(4345節)。

    第五章是有關主再一次上耶路撒冷參加一個「猶太人的節期」。這期間,他在畢士大的池旁醫好一個癱子,跟著他用有能力的話反駁那些起來攻擊他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人因著他在安息日治病,並他「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的緣故,就想要殺他。

    這首五章所載的一切事件,都是約翰福音獨有的,又都是發生在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這許多事蹟共占了多久的時間?有關這答案,我們可以參考像二12,三22,四13等經文。當我們讀到三章二十二節——「這些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大地(自然與京城有別),在那裏居住施洗。」我們以為這段經文暗示一段長時間,若沒有幾個月,最少也有幾星期之久。這一點有四章一節來加以證明——「他收門徒比施洗約翰還多。」像這樣的一句話,必定暗示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主在這時期曾作過許多傳道工作,這一點在約翰最後的見證裏也有提示過(三3234)。主發現京城裏的人不接待他,他就轉到較溫和的村民中間去。我們可以想像他在他們中間不斷的公開教訓;傳講了一個地方又一個地方;再三的強調施洗約翰所傳悔改的道作為「天國降臨」的基本條件;受到主影響的人數不斷增加。由此,我們知道為何在這樣的地點時間裏,會有這許多的群眾跟隨主。施洗約翰不但曾經親自向他的群眾介紹耶穌,指出他就是那位以色列人久候的彌賽亞,而且耶穌自己也曾在耶路撒冷行過許多叫人感到驚奇的神蹟(二23,三2)。所以,我們必須承認,在未開始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之前,主在猶太境內最少有幾星期,甚至可能有幾個月的時間,做過最初期的傳道工作。假使我們能肯定的知道,五章一節所說的節期是指著那一個說的,我們就能更容易說明這段時間有多長了;可是有誰知道是那一個節期呢?

 

(二)加利利的傳道事工

 

    這樣,我們知道由第一章至第五章所記載的事,都是屬於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的時期(大約五個月左右)。至於第六章至十章二十二節,應該就是加利利傅道事工的概要了。雖然約翰所記載的,除了喂飽五千人和在海面上行走這兩件事之外,其他的都似乎輕輕的略過了,但我們仍知道這段經文是屬於加利利的傳道事工的,理由有三:(1)在五章三十五節那裏,主耶穌提及施洗約翰的時候,他是用過去式的。這表示約翰已經下在監裏(請牢記這件事是加利利傳道事工開始的標記:參太四12)。(2)六章一節告訴我們主耶穌現在再到加利利去。(3)約翰在這裏記錄喂飽五千人的事蹟,當然是發生在加利利,並且那是接近加利利傳道事工尾聲的。這神蹟和跟著的在海面上行走的神蹟,是約翰從加利利整個傳道事工中抽出來的僅有神蹟;而且很明顯的,約翰之所以選寫這個神蹟,是因為它們具有非常深的意義,好讓主所講論的「生命之糧」的道理可以發揮出來。

    還有一點可以加強上述的論證的,就是七章一節牽連在五章十六至十八節的原因上,於是就產生了耶穌離開猶太轉而開始他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

    或者這一點可以作為聖經記敍事物的次序標記,翻開馬太福音第四章,在十一和十二節之間注明一句:「約翰一至五章應插在此」(這也可以插在可一1314節之間,或插在路四1314節之間)。同樣的,我們也可以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間寫上這句:「加利利大部分的傳道事工應接在此直到七章一節」。其次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寫上:「這裏約相隔了三個月之久,耶穌返回加利利,最後又終於離開,正如馬太福音十九章一節和馬可福音十章一節所寫的」。

 

可以肯定嗎?

 

    可能來到這裏,有一部分的讀者會插進來問:「怎可以肯定耶穌在十章二十一節之後曾返回加利利?又怎知道他返回加利利之後,又終於離開加利利,正如馬太福音十九章一節和馬可福音十章一節所說的呢?別的不同說法又怎樣?司可福聖經說:『最後離開加利利』是在七章十節之後」。這說法對不對?請看約翰怎樣解決這問題。

    約翰告訴我們在七章十節之後耶穌「暗暗的」上耶路撒冷去,而馬太(太十九1)、馬可(可十1)和路加(路九51,十1等)三位作者都告訴我們主最後離開加利利的時候,是絕對公開和有大群民眾跟著的:因此約翰福音七章十節所說的絕不會是指著相同的事實了!

    還有另一個十分強的理由指出,為何約翰福音七章十節不可能是指著「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而說的。請看馬太、馬可和路加都一致的說明那最後離開加利利的一次,是以凱旋的姿態進入耶路撒冷為高潮的,而且這事之後,主耶穌再沒有離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半步,一直至他被釘十字架為止;另一方面約翰告訴我們,在七章十節之後,主耶穌離開過耶路撒冷最少三次,每次都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第一次在十2122之間,下一段將會詳細解釋;第二次是在十3943;第三次是十一54)。

    最後的一次離開加利利一定是在比約翰福音七章十節還後的時間發生的;但究竟是在什麼時間?請再看約翰的解釋,第七章至第十章是一氣呵成的,任何人都會同意這點;所以這幾章經文是屬於主耶穌那一次上耶路撒冷過住棚節的。但是,十章二十一節那裏亦可能有同樣的事發生。因為住棚節是在十月舉行的,所以接著的一節(第22節)說:「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在十月的住棚節與修殿節(十二月)之間,相隔整整兩個月。這時主耶穌在那裏呢?他一定是返回加利利去,因為他在下兩次訪問耶路撒冷和伯大尼之後,就再沒有返回那裏;最遠不過去到比利亞(十40)和猶太(十一54);之後他就是凱旋式的進入耶路撒冷(十二119)和被釘十字架了。所以他最後一次進入和離開加利利,一定是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發生的。

    這樣一來,問題就複雜有趣了;不過,無論如何也比最初第一次接觸之時感到容易入手。我們怎能把那四次上耶路撒冷的事實(七10,十22,十一17到伯大尼去,然後十二12是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編成像馬太、馬可,和路加所記載的一次旅程?這個問題使許多解經家都感到束手。有的認為路加的特長記錄(九51~十九44),既然大部分是馬太和馬可所沒有的,就必然不止一次上耶路撒冷,而是三次;第一次(路九51~十三21)對照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二至四十二節所載的十二月間的耶路撒冷訪問;第二次(路十三22~十七10)對照約翰福音十一章一至五十四節耶穌上伯大尼去使拉撒路復活;第三次(路十七11~十九44)對照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的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可是這種論調是不堪一擊的,因為上述約翰所載三次的訪問耶路撒冷,沒有一次提及主耶穌返回加利利去,而根據路加的記載,即使是遲至十七章十一節,主耶穌仍是在加利利。

 

有正確的解答嗎?

 

    這問題有正確的答案嗎?我們相信是有的,而且在我們看來這是非常明顯而簡單的。首先,讓我們先來解釋路加所記耶路撒冷特長的旅程,與其他兩卷對觀福音的關係。這問題比較簡單,我們注意到馬太和馬可都是只用一句話就講完了耶穌由加利利上到「猶太的境界」(太十九1;可十1),而這件事路加卻詳細的指出,主耶穌曾先後打發「使者」和「七十個人」在他前頭走(九52,十1),又提及主耶穌的許多比喻和神蹟,並他周遊各地的情形。可是,跟著在十八章十五節,路加突然再與馬太和馬可一致記載同樣的事蹟,一直到主耶穌凱旋式進入耶京為止。整個過程簡列如下:

 

    耶穌為小孩祝福

   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

    少年富有的長官——和有關的教訓

       太十九16;可十1731;路十八1830

    耶穌預言自己的死和復活

       太廿1719;可十3234;路十八3134

    雅各和約翰野心的要求

       太廿2028;可十3545;路加無記錄。

    耶利哥——群眾;醫好瞎子;撒該

       太廿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十九27

    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

       太廿一111;可十一111;路十九2844

 

    由此可見,從十八章十五節開始,路加所載的,每一點都與馬太馬可平行一致。所以,我們有充分理由指出,上述的現象表明路加獨有的那幾章(九51~十八14)是屬於一段複雜的旅程,由加利利經撒瑪利亞、比利亞(即約但河東地區)直到猶太的境界。路加在主耶穌將要過約但河進入那利哥之際就再與馬太和馬可接連,一致的敍述耶穌直到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為止。

    現在我們要來解釋約翰的問題了。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從比利亞,靠近猶太邊界的地方,兩次短暫的上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去。這就是約翰所記載的,十二月間修殿節的一次(十2239),和叫拉撒路復活的另一次(十一146)。約翰告訴我們,在第一次上耶京之後,主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十40);並且在第二次上耶京之後,他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十一54),原因就是在此了。

    這樣我們看見,四福音所載主耶穌的公開傳道工作,最低限度在大綱結構上是互相配搭,始終一貫的。

    或者,有一部分思想敏捷的讀者會仍然有疑問:假使主耶穌最後一次進入和離開加利利是應該插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中間的話,那麼會不會有足夠的時間(由十月的住棚節至十二月的修殿節只有兩個月),讓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節至十八章這麼長的記錄全部發生出來?當然是夠的。主耶穌只在耶路撒冷逗留短短的幾天就回加利利去了。倘若我們細心研究路加福音那幾章經文,我們立刻發現它們都是一貫性的,而且有相當多的篇幅都是比喻,實際上全部記載約需七星期或更短的時間,就可以讓所有的事都發生了(請把這幾章經文與地圖比較一下就可知道)。

    唯一可以提出反對的地方是路加福音十章三十八至四十二節:「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裏。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在路加福音第十章這麼早的記錄裏,怎可能會提及主耶穌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到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去採訪馬大和馬利亞的家庭?倘若只以批判聖經的立場來解決這問題,事情就容易了。批判的人會說,這是因為路加把自己收集的零碎資料放亂了次序,以致誤把主耶穌輕責馬大「為許多事思慮煩擾」的事件放錯了位置。但這不是我們對路加或聖經的想法。我們無論在什麼地方遇到這一類未能解決的難題,我們寧願暫時把它擱置,絕不贊成任何一種對神啟示的聖經產生懷疑的解釋。可是,對於目前這個難題我們真的不能解決嗎?不,誰說這事件是發生在伯大尼的?路加說的嗎?不!他只說某「一個村莊」,請問這句話就必定是指著那著名的伯大尼說的嗎?我們認為不可能,因為他在十九章二十九節清楚的說出伯大尼的名稱來,他怎麼不在十章三十八節也說出這名稱,而只說「一個村莊」呢?再者,我們不要把這事件與約翰福音第十二章所記載的伯大尼筵席事件混為一談,因為約翰福音第十二章那事件是在「長大麻瘋的西門」家中發生的(請比較太廿六6;可十四3)。誰可以說馬大在加利利沒有房子,那可能是她自己的家也未可料?

 

主耶穌公開傳道多久?

 

    憑約翰所供給我們的資料,我們還可以大約的指出主耶穌公開傳道有多久。時間短得希奇,通常的推斷是三年;但會不會有這麼長呢?

最主要的線索是約翰三次提及逾越節(二13,六4,十一55)。

    先研究第一次,約翰說:「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二13),這事之前是他的受洗、受試探。返回約但河。第一次接觸安得烈、彼得和其他後來作使徒的人,然後再返回加利利,我們記得受試探占去了「四十日」,返回約但需要兩三日或多一些時間,然後在迦拿有一星期的時間參加婚筵(比較一293543,二1)再加上他在迦百農過了一些日子(二12),合起來總不超過兩個月。

    其次,他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在那裏他行了許多神蹟,又教訓百姓許多道理(二23),接見過尼哥底母(第三章),跟著在猶太靠近約但河的邊界傳道施洗(三2224),之後又回到加利利(第四章)。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最少用了八天的時間(二23~三21),然後,大約他在約但河附近傳道「居住」(三22)差不多一個月,使他有足夠時間「收門徒比約翰還多」(四1);之後約花了兩三日時間返回加利利(四440),合起來大約六至七個星期之久。

    約翰福音第五章接著所記的似乎證實這種推測。「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這個沒有說明是什麼節期,當然不可能是第二年的逾越節,因為若是這樣,不但約翰,連其他三卷福音書的作者都漏去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沒記載。這是難以解釋的;再者,約翰從未試過這樣稱呼逾越節的。所以這節期很可能是五旬節,即逾越節之後七星期,或「五十日」後的節期(利廿三15)。假使不是五句節,又不是逾越節,那麼究竟是那一個呢?會不會是住棚節呢?似乎不大可能,因為約翰在七章二節說過這節期的名稱;而且主耶穌在那約但河的曠野傳道(三22),也不會從逾越節(四月)一直傳到住棚節(十月)這麼長時間。

    我們感到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最可能是五旬節,但我們不能完全肯定。無論是五旬節也好,住棚節也好,這都不會影響主耶穌整個傳道的時間,倘若是五旬節(六月)的話,主耶穌跟著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就會比住棚節(十月)的理論提早四個月開始了。但是我們不能不再多提一點助證支持五旬節的理論:請看四章三十五節主耶穌說:「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麼?」——這句話明顯的不是指十月說的!所以,我們假定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就是五旬節(四月),之後那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大致上可插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間那個空缺裏;同時包括第六章在內。這樣,從主受洗至他開始在加利利傳道,大約有四至五個月的時間。

 

加利利期間和後來

 

    從約翰福音六章四節我們知道,當第二次逾越節來臨的時候,主耶穌仍然留在加利利,並且他在那裏正施行一個大能的神蹟,就是民五千人得飽(六515)。又從對觀福音,我們知道主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到這時候已經過了一大半(這又是另一個證據,證明約五那無名的節期就是較早的五旬節)。這時候他在加利利己經有差不多十個月了,那是說,由前一個五旬節(六月)至現在這一個逾越節(四月)共有十個月的時間。跟著的十月,他就上耶路撒冷去過住棚節(七2~十21)。到了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他在加利利傳道工作完結了,這樣就一共有十八個月的時間,他返回耶路撒冷去過十二月的修殿節;然後在跟著的遮越節(四月),他就被釘十字架了。

 

主耶穌傳道的次序和時間

  在猶太露面(四至五個月)

     約但何的受洗和在曠野受試探。 太三1~四11;可一413;路三1~四13

     再在約但河:遇見安得烈和彼得。               約一1942

     返回加利利:迦拿的第一個神蹟。               約一43~二12

     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接見尼哥底母。           約二13~三21

     在猶太靠近約但河教訓和施洗。                 約三2236

     再在加利利;敘加婦人;迦拿第二個神蹟。       約四154

     在耶路撒冷的宴席;畢士大的治病;猶太人反對。 約五147

 

  加利利的周遊(約一年零十個月)

  三卷對觀福音所記錄的加利利傳道事工。 太四12~十八;可一14~九;路四14~九50

    短暫的離開——到耶路撒冷過住棚節。          約七2~十21

    漫長的路程,最後離開加利利。                路九51~十八14

    停留在比利亞;訪問耶路撒冷;修殿節。        約十2239

    再回比利亞;然後上伯大尼叫拉撒路復活。      約十40~十一54

    從「一座城名叫以法蓮」              太十九1~廿一11;可十1~十一11

       直到凱旋式進入耶京。             路十八15~十九44;約十一54~十二19

 

Ⅲ 耶路撒冷的高潮(大約一星期)

   在京城與猶太人首領對抗。      太廿一12~廿三;可十一~十二;路十九45~廿一4

   橄欖山上的預言。                 太廿四,廿五;可十三;路廿一538

   在伯大尼: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太廿六;可十四;約十二

   最後的逾越節:對門徒的講論。      太廿六;可十四;路廿二;約十三~十七       

   客西馬尼;被捉拿;彼得不認主      同上和約十八

   受審,被釘,埋葬。                太廿七;可十五;路廿三;約十八28~十九

 

    這樣,由約但河的受洗至第一個逾越節約有三個月;再由那個逾越節到第三個逾越節,即主被釘死之時的逾越節,共有兩年。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不可能是另一個逾越節。聖經提及的逾越節只有三個,不是四個。所以主耶穌公開傳道的時間就只有兩年零三個月吧了。(請參看上頁圖表)

 

附注

   1)倘若約翰福音第五章的節期是住棚節(十月)而不是我們所認為的五旬節,那麼加利利之前的時期就會多加四個月,而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就會減少四個月;但對整個傳道事工來說是沒有影響的。

   2)對觀福音把馬利亞在伯大尼膏主的事,放在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和橄欖山的預言之後。事實上,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節和馬可福音十四章一節顯示出,凱旋式進入京城和馬利亞膏主之間只不過是幾天的時間,但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那裏,這事卻放在凱旋式進入京城之前;於是在這一段經文上,有不少批評聖經的作家,宣稱馬太和馬可必然有了錯誤的編排,約翰福音是稍後才寫成的,所以一定是約翰看見他們的錯處就加以糾正。但事實絕非如此;約翰在這裏提及最後晚餐和膏主的事,是因為他剛才指出主耶穌已經來到伯大尼,所以為了表達有關伯大尼的事,他就提前敍述那兩件事蹟,正如他在十一章二節已經預先提及這同一件事一樣。再者,十二章九節清楚的表明主耶穌在被膏抹的時候,已經在伯大尼住了好幾天,以致「有許多猶太人」都知道他在那裏,並且他們「不但為耶穌的緣故,也是為要看他從死裏所復活的拉撒路」。當第十二節說「第二天」的時候,它的意思是說主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先到達伯大尼的第二天,而不是說馬利亞膏主之後的第二天。

    3)請把約翰福音十二章二至三十節放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節和二十一節的中間,然後讀一遍;又把約翰福音十五、十六章放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三十至三十一節的中間,然後又讀一遍。

    或者有一些讀者認為,要仔細的研究這些經文像前文的一樣,這似乎叫人提不起精神,雖然這樣,我們仍該勉勵自己這樣的研究是極有實際價值的,那些一時叫人感到興趣的事物,未必就是有恆久而實際的益處的事物。下一課我們將要在約翰福音裏探索一些屬靈的寶藏;但是我們在放下這一課之前,我們不能不再說,先瞭解主耶穌整個傳道事工的綱要,是進一步研究真理的最有用的方法。

── 巴斯德《聖經研究──歸納性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