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十章
休戚與共的婚姻(十1-12)
耶穌繼續朝凓南面走去,當祂離開加利利之後,便進入猶太的境界。雖然還未來到耶路撒冷,但在逐步的推進,和逐幕的轉變中,祂已迫近最後的大結局了。
現在有些法利賽人前來問祂關於離婚的問題,企圖試探祂的態度。他們可能帶凓幾個不同的動機。當時人對離婚的見解有不同的意見,這也是拉比們經常熱烈討論的一個倫理律法問題。他們可能真心來請教耶穌;可能藉此而試探祂所持的見解是否正統;可能他們以前已聽過耶穌的理論,因為馬太第五章卅一和卅二節中已記載過耶穌的立論,於是想把握這個機會和耶穌辯論一下結婚和重婚的問題;可能他們想設一個陷阱,把耶穌的回答,轉達給希律,因為希律本身休妻後並且又再結婚;可能他們想耶穌說出和摩西相反的理論,正如耶穌以前所說的,好控告耶穌的思想屬於異端。有一件事是十分肯定的──就是他們所問的題目,並不只限當時拉比學者的範圍,而是當時普通人也經常討論的一個激烈問題。
在理論上,本來沒有任何東西比猶太人的婚姻理想更為崇高。在他們的一切美德中,首要的便是貞潔了。在猶太人思想中,有這樣的記述──『我們知道除了不守貞操的敗德外,上帝對一切的罪惡都會恆久的忍耐下去。』;『不貞潔的人把上帝的榮耀也虧損了。』;『每一個猶太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應去拜偶像、謀殺、和姦淫。』;『當人與少年時候結合的妻子離婚時,祭壇也會流出眼淚來。』婚姻制度的理想是十分崇高,但在現實生活中,實踐和理想始終保持一段很闊的距離!
損壞他們崇高的婚姻關係的基本因素,是直接由於他們的律法規定所做成的。婦女當時只被人看作一件物品,她在婚姻的生活上,全無法律上的權利可言;完全由當家的丈夫所操縱。於是丈夫可以用任何事故為藉口而提出離異,但妻子除了若干特別的例外規條,完全沒有發言權的。她們到了無可再忍的時候,只有哀求丈夫,由他提出離異──『提出與妻子離婚,不須詢求妻子的同意與否,但與丈夫離婚者,妻子必須獲得丈夫的同意。』,只是當丈夫患上痲瘋病;或當了硝皮匠或類此可恥的職業,或蹂躪少女,或誣告妻子婚前不貞時,妻子才可以提出離婚。
猶太人的離婚律法是記載在申命記廿四章一節,而這節經文的內容便形成了整個制度的基礎──『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初時的休書是十分簡單的,只是寫上一句說話,表明丈夫意願休妻,此後妻子則可以隨意與別人結合了。但後來休書的內容演變而致十分繁複,書明年月日,地點和雙方家長姓名,視為一張證明書。此後女方可以再嫁而不能干擾,並寫清楚是根據摩西和以色列的律法而立的。因此到了新約的時代,寫一張休書,往往要勞煩一個文書造詣極高深的拉比去寫,然後由三個拉比作證,並且把該項休書存放在會堂裏。雖然如此,但離婚的手續實在十分簡易,而且全權是操縱在丈夫的手中的。
現在的問題焦點,在乎如何解釋申命記廿四章一節的經義。我們如何去給不合理的事作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丈夫單憑這句話便可休妻了。猶太人對這句話也有兩派理論的。
第一是『森瑪』學派(Shammai)──森瑪是一個十分著名的拉比,以絕對嚴厲的態度去解釋律法而出名的,他認為『不合理的事』止於『奸淫』一事,就算一個罪大惡極的婦人,如耶洗別(Jezebel),若她沒有行淫的話,丈夫便不能休她。
第二是『希利』學派(Hillel)──希利也是一個有名的拉比,以廣義解經文和律法而見稱。他認為這些『不合理的事』應包括日常生活的瑣事在內,如妻子弄壞了𡖖菜,在街上織布,與陌生人交談,不尊敬丈夫的親屬,大聲吵嚷而使鄰居聽聞。後來拉比亞基伯(Rabbi Akiba)還加上一項:『當夫夫找到一個眼中認為較妻子更美麗的婦人時也可以休妻。』
人性就是這樣,較寬容的則例往往是人所樂意遵從的。所以丈夫往往以一件十分皮毛的事為藉口,有時,根本以不成理由的事而提議休妻,於是做成了許多家庭悲劇。在耶穌的時代,許多婦女若見到婚姻根本沒有保障時,也會再三考慮清楚,然後結婚。所以耶穌面對的問題是一個當時熱烈辯論的題目,而耶穌的態度,可以說是把婦女的地位大大的提高,使人從新體驗婚姻的崇高理想。
有幾件事是值得注意的。耶穌先引述摩西的話,然後說,摩西定這律法的緣故,純粹是『因為你們心硬』而定出來的。摩西的意思可能是下列兩個中的一個:『他立了這例,知道人只能做到這個界限而已』;或者『當時的情形十分惡劣,摩西藉立此例而把社會的倫理局面穩定下來,希望開始逐步減少離婚的事件,慢慢使人知道離婚的困難,而使他們納入律法正軌。』
無論如何,在耶穌的心中,申命記廿四章一節的經文是為當時一個特別環境而設的,因此不應視為千古不易的律法規條去遵守。耶穌所引述的權威超越了摩西,直指上帝創世的原則,根據創世記一章廿七節和二章廿四節──婚姻是永恆的,兩人的結合是不可分離的,因此不要讓人的律法和規條去破壞婚姻。祂相信婚姻是一個普世公認的永久結合,是基於上帝的創世原則而定出來,但摩西因為處理當時的特殊環境,於是定了這一條暫時性的條例,去規範以色列民。
但還有一個難題出現,馬太福音的記載與馬可稍有不同之處。馬可覆述耶穌的話,認為任何離婚和重婚都必須禁止。但在馬太十九章三至九節中作者記載耶穌的話,不許任何重婚,除非根據奸淫而提出離婚則可。馬太的敘述是正確的,而且馬可亦會同意這個說法。猶太人的律法已清楚訂明奸淫的行為必會破壞一切的婚姻結合;當男女任何一方不貞潔時,必會導致婚姻的破裂。「奸淫」的事出現時,『離婚』只是證明這件不道德的事的一個循例手續而已。
本段經文的精義,就是耶穌想重整當日鬆懈的性道德問題,那些單以為結婚的目的是滿足自己快樂的人,必須再三思想自己對婚姻的責任到底是甚麼;婚姻不單止是肉體的結合,滿足情慾的需求,還有更深的精神結合,是男女雙方都不可以忽略的。耶穌在此替家庭建築了一道防却的壁壘。
天國屬於這樣的人(十13-16)
猶太人的母親自然希望子女有機會給一位鼎鼎大名的拉比按手祝福。特別是當他們滿週歲生日時前來領受祝福,更具深長的意義。這天所發生的事情,大概就是這樣了。
只要我們不忘記當時的情景,便會完全明白這段深刻經文的美麗了。當時耶穌已決定走上了一條十架的路──而祂自己是知道的。那個殘酷的陰影距離自己不遠矣。而在此刻,祂竟有如此心情去逗孩子們的歡心,把他們放在膝上,並用手臂圍繞和觸撫他們;從心中展露出慈祥的微笑,或者甚至和他們玩一會。
其實當時的門徒並不是如此粗野或不講禮貌。他們說話的動機,只是想維護耶穌,不想自己的老師此時受到困擾,因為大難臨頭前的緊張心情,是不應受這些孩子的事情所騷擾的。他們根本想不到,耶穌竟有此閒心,抽出時間和孩子們玩!並且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
在這偶然的機會中,我們也可以看見許多關於耶穌的事。祂對兒童是關心備至的,而且也希望別人如此做。祂決不是一個沉默寡言,不談笑的
耶穌又說:『上帝國是屬於他們的』。為甚麼耶穌要將孩子的身分和價值大大的抬高呢?
(一)孩子們是十分謙卑的,偶然有些兒童會愛出風頭。但這是很少有的,而且許多時是由於錯誤的家庭教養而做成。照正常來說,孩子們在大庭廣眾面前,顯得十分怕羞,在他們的幼小年紀中,還未學會驕傲;也未識抬高自己的身分和地位。
(二)孩子們是十分服從的。當然有時孩子們會十分倔強的。但其實兒童的天性就是服從大人,因為他們仍然需要大人的幫助,而不能自立。人若沒有妄自尊大和不以傲氣凌人時,人與人之間,或人與上帝之間使沒有隔膜了。
(三)孩子們是十分信賴人的,這點可以分作兩方面來說:
(甲)孩子們接受權威指揮,在他們長大的過程中,有一段時間,會相信自己的父親知道萬物的底細,而且所做的事必定對的;他們長大後,才除去這種幼稚的想法,這應該是大人的恥辱而不是孩子們的過失。但他們自己知道知識有限,和軟弱無能,因此便會相信一個思想和知識比他們更高超的人。
(乙)孩子們對別人是滿懷信任的,他根本不會想到別人可能是個壞蛋;他願意和任何陌生的人結交朋友。有一個社會名人曾經說過,在他一生當中,感覺最告慰的時刻,就是有一次,一個小孩子跑到他的面前,本來彼此都是不相識的,請他替孩子的鞋縛好帶。小孩子還未曉得對這個世界懷疑;他仍然相信別人的優點,當然有時小孩子誤信一些不可靠的人的時候,便會招致危險,但信靠本身是十分可愛的。
(四)孩子們是十分善忘的,他們還不會埋怨和仇恨別人。有時他們會接受別人不公平的對待,──試問誰人不會有時苦待了小孩子?但他們很快便忘得一乾二淨了,而且他們根本也不知道怎樣饒恕!
真的,只有像這樣的人,才有資格承受上帝的國。
你還需要做多少善事(十17-22)
這是福音裏最生動的故事當中的一個。
(一)我們必須注意他是怎樣來見耶穌的。他急急忙忙跑來,跪在耶穌的腳前。這當然是一個奇怪的場面。一個年青富有的上層社會人士,竟然俯伏在一個身無分文的拿撒勒人先知的面前,而當時的耶穌也差不多被人視為一個不法之徒。他第一句話便稱讚耶穌:『善良的老師(現代本)。』而耶穌亦立即回答說:『不要說甚麼客套稱讚的話吧!你為甚麼稱我為善良的呢?把這句話留給上帝吧!』表面看來,耶穌似乎在這個熱忱的青年頭上澆了一盆冷水。
但這是一個很好的教訓啊!很顯明的,這個人是因一時的熱忱和情緒的衝動而來見耶穌,而我們可以想像的,就是耶穌的個人應召力瘋魔了這個青年。現在耶穌對這個人的態度,有兩點是每一個佈道家,傳道人和教師都應該緊記凓和學習的。
第一點,耶穌要說的是:『停下來,先想清楚!你是帶凓衢動的心志而來找我,你必須冷靜的想清楚,你自己所做的究竟是甚麼一回事。』,耶穌不是想把別人的熱誠冷卻下來,人必須在開始決志的時候,想清楚自己要付的代價。
第二點,耶穌要說的是:『你不要以為用熱忱的情感來見我,便可使你成為一個基督徒。你必須仰望上帝。』講道和教學往往是藉凓個人的人格而把真理傳給別人的,而這裏就是一個偉大的教師所容易犯的錯誤了。這種錯誤的危險,使學生過分依附教師,或使聽眾跟從講道人而不是去依從上帝。所以,教師和傳道人不要高舉自己而遮掩了上帝,他們的職責是介紹上帝給別人!在一切的真正偉大教訓中,都應該把自己塗抹而讓真理顯露出來。但有些時候,個人的性格和熱誠和參與的工作是混在一起,而成為不可避免的事,但教師和傳道人必須認清自己至終的責任是指導人認識上帝,而不是介紹自己。
(二)從來沒有別的故事比這個如此深刻的指出,人止存心景仰,在基督教的真理上言,是還不足夠的。耶穌引述了關於一個美善的生活應有的誡命,但那人說他一切都已遵守妥當。我們應注意一點,除了一件事,他能在自己家庭的圈子裏,實行了出來之外,其它都是遵行『否定』的命令去做,──他實在說:『我一生未嘗傷害過別人。』他講的是鐵一般的事實。但真正的問題在乎:『你究竟做了多少好事呢?』繼續的一句話好像是要挖苦他的──『你有這麼多的財產,這麼富有,你對別人做了些甚麼善事呢?你應該做的事,如幫助,安慰和激勵別人,到底有沒有動手做過呢?』景仰大體來說,只是意識上的表示,而自己可以連舉手之勞,也不肯去做;但基督教是叫我們去實踐信仰。這個青年的跌倒,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會經驗到的。
(三)耶穌向這個人提出一個挑戰──『你要離棄這個道德上景仰的窠臼;不要以為美善可以唾手而得。你要拿自己一切所有,全部用在別人的身上,這樣才可以找到真正永恆的快樂。』但那個人不能照樣實行出來。他有許多財富,但從來未想過要與別人分享,而且當耶穌提示後,他仍無動於中。真的,這個人從來不偷搶,從來不訛騙別人──但相反來說,他也未曾強迫自己,以犧牲的精神立志去幫助過別人。
他是一個正人君子,不奪取別人的東西,但基督徒的職責是要進一步而向別人施與的,這點他卻沒有做到。所以耶穌提出一個值得思想的問題,也是十分重要的基本問題──『你想接受多少真的基督教?你曾否嘗試捨去財物,而獲得真正的信仰?』但是他的回答:『我的心實在是十分渴望得到的,但要作出如此大的犧牲我卻不能。』
史蒂芬遜在巴倫邸的主人(The Master of Ballantrae)一書中描寫書中主人最後一次離開自己的故居(Durrisdeer)時,心裏有點依依不捨,於是對那位忠心的管家說:『麥基拉,你以為我一生當中有沒有遺憾的事情呢?』這位忠心的僕人說:『你一向養尊處優,一無所缺,大概不會有吧!』於是主人回答:『你看錯了,我的確是一無所缺,但這就是我的痛苦所在!』
這也是那個來見耶穌的年青人之缺憾了。當然他是一無所缺,以為自己是個十足好人,而我們當中,許多人不是也曾這樣想過嗎?我們人人都想做好人,但是必須要付出代價啊!
耶穌定睛望他,心裏實在十分愛他,耶穌的凝視,包含有幾件事在內的。
(甲)用愛去打動他的心。耶穌並不惱怒他,而是希望他能回心轉意。
(乙)向這個人挑戰,看他能否拿出應有的果敢英勇行為。希望他能脫離安逸、穩定及受人仰慕的生活,而作一個冒險的真正信徒。
(丙)傷心的觀望──當人知道別人沒有盡力去做應分做的事時,一定會很傷心的,而現在這位青年人沒有揀選耶穌所提示的路去行,耶穌當然是十分傷心的。
今天耶穌仍然用愛心的呼籲,和挑戰的目光凝視凓我們,希望我們提起英勇果敢的精神,實踐基督徒生活的樣式。我們盼望上帝能夠引導我們做出應分要做的事,也是自己可以做得來的事。那麼祂便不會帶凓傷心的眼睛來望我們了。
財富的危險(十23-27)
這個年青的財主謝絕了耶穌的挑戰,垂頭喪氣的離遠了,而耶穌和門徒的眼睛不住的望凓他,直至他的影子消失後,耶穌掉過頭來,望一望自己的門徒,於是嘆息:『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這個錢(chremata)字根據亞理士多德的定義,就是『一切用銀幣來衡量它們本身價值的事物。』
我們或者會希奇,為甚麼門徒聽了耶穌的話之後會如此的震驚。他們驚訝的心情,分別在兩處寫了出來,這個緣故十分簡單,因為耶穌的說法與當時猶太人的傳統標準首末倒置過來。當時的猶太人普通的道德觀念,認為人的享福,純粹是一個良善的人應有的報應,所以財富是美善的人格和上帝賜福的象徵。詩人一言以蔽之:『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卅七25)。
無怪乎門徒當時如此的驚奇了!他們一向以為人財富越多,進天國的機會越高。於是耶穌第二次稍為改變祂的語調,重申祂的理論──『人若把自己的信靠,放在財富上,是很難進上帝的國的。』
從來沒有人比耶穌更清楚的指出,物質和財富所帶來的危險,它們到底有些甚麼危險呢?
(一)物質財富容易引導人的心專注這個物質的世界,而把大部份精力和興趣集中在它上面,於是很難看見物質之外的世界了。人最感困難的一件事就是與財富分手。
(二)倘若人的唯一興趣是放在物質的事情上面,他的思想便容易以價錢去衡量一切事物了。有一個在山區以牧羊為業的主婦曾經寫過一封信給報章,在讀者欄刊登出來。她的兒女一直都是在山區偏僻的地方長大,本來思想是十分純樸的,但後來丈夫應徵了一份城市工作,搬遷後不久,兒女們便染上了城市的生活習慣。她發覺他們的改變十分快,而且是變壞了。在她信中最後的一段,她提出一個問題:『我們應用那一種方法去教養兒童較好──讓他們除去世俗的觀念,學習講禮貌,思想純正和待人忠直,抑或鼓勵他們沉醉於物質享受的世界,知道一切物品的價錢(price),但不知真正的\cs9價值(value)為何物!』
倘若人的真正興趣在乎物質的話,他便以價錢去衡量人生,而不用價值去衡量了。他的思想就是凡事都計算用多少錢去買,而忘記了在這個世界裏,有些東西是用錢買不到的,有些東西是沒有標價的,而世界上真正貴重的東西是不能用錢去買的。人若開始習慣思想,凡事可以用錢去買時,這就是的生活的致命傷了。
(三)耶穌對人的物質財富,指出兩個要點。
(甲)它可以對人性作出考驗。在一百個能處逆境的人當中,只有一個人可以處順境時而不致跌倒。當人有豐富的物質享受時,便容驕傲、剛愎、自滿和生活世俗化,只有心胸宏闊和慷慨的人才曉得如何善處自己的財富。
(乙)它告訴人應對財富盡責任。我們常常可以用兩個標準去衡量一個人──『他如何取得自己的財富?』;『他如何運用自己的財富?』人的財富多,責任自然大。他是否用自私的或慷慨的方法去使用它呢?他是否會認為自己辛苦賺得來的便可以揮霍無度的去使錢,抑或把自己看作上帝的忠心管家,善用財富呢?
當時門徒的反應,就是認為耶穌的話若沒有講錯時,得救根本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當耶穌知道了他捫心中的困擾,便用一句十分精簡的話講出「得救的教義」來──『倘若人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獲得救贖時,則人人都不能夠得到;但救贖是上帝的恩賜,而在上帝看來,凡事都可以做得來。』所以人若單靠自己或倚賴財富一定是不可以獲得救贖的;人若把自己完全放在上帝的大能和愛當中的話,便會白白的獲得拯救。這就是耶穌當時所講的話,也是日後保羅在書信中,不斷表達出來的救恩思想,而且也是基督教的信仰中最基本的中心思想啊!
基督不是人的債主(十28-31)
彼得的性格十分特別。當他心裏不停的思想時,口裏同時會很率直的把要講的話,很爽快的吐出來。他剛才看見了那個人決心謝絕了耶穌的邀請:『來跟從我!』,這個人用行動表示自己不願意進上帝的國。彼得不期然把自己,與其他門徒跟這個人作一比較──這個人拒絕跟從主,但彼得和其他門徒卻跟從了主。於是他不假思索,便道出來:『我和其他跟從主的門徒,到底得到甚麼好處呢?』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來看耶穌的回答。
(一)祂說人若為主和主的福音放棄了一切的話,必然得到一百倍的報酬。在初期教會來說,若將這句話從字面去解釋時,一點也不錯。當時的人信了基督之後,可能失去了家庭,朋友和親愛的人,但在屬靈的團契大家庭中,基督教會廣大的會眾給他的好處何止百倍!
我們在保羅的身上也看到這個事實。當保羅信主後,他的家庭一定會反對,而和他斷絕關係,但他在傳道的事工上,城過城,巿過巿,由小亞細亞的村莊轉移到歐洲的巿鎮,每一地方都有一個屬靈的家庭歡迎接待他,獲得在主裏面一個寶貴友誼的團契。我們可以在保羅的信中,看見他用了最親切的字眼,有些只能適合用在親屬當中,彼此稱呼的。在羅馬書十六章十三節,保羅說魯孚的母親,就是他的母親;在腓利門書第十節中,保羅稱阿尼西母為他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
初期教會的信徒大家都有此同感,就是自己捨棄了骨肉的家庭,但在教會的家庭中,卻能獲得無限的安慰。
當楊伊基頓(Egerton Young)在薩克其萬(Saskatchewan)向紅印第安人傳福音的時候,解釋在天上的父親的教義時,特別使土人們感到興趣,因為他們以前所認識的上帝是在暴風雨和雷電中出現的。當中一個酋長走前來對楊氏說:『我聽聞你稱呼上帝為──我們的父親?』楊氏回答說:『不錯,上帝是我們的父親。』那位酋長說:『那麼,祂也是我的父親?』楊氏說:『當然啦。』突然間,那位酋長的臉上,容光煥發舉高雙手,猶如發現了寶藏似的,大聲說:『你和我就是兄弟了。』
一個人為了做基督徒,可能犧牲了自己的家庭,但當他投身在一個屬靈的教會大家庭中,他就成為這個與天同高,與地同廣的教會團契中的一份子。
(二)耶穌在祂的回答中加上兩點。第一是受迫害,這個意思立刻除去世俗人以物易物的觀念──以物質的犧牲換取物質的報償。這裏展示出耶穌的誠實和做基督徒的代價;做基督徒不是一件易事,耶穌永遠不會賄賂人去跟從祂,祂向人提出挑戰:『你一定會得到報酬,但你必須展示自己的偉大,果敢和進取精神,然後可以獲得!』。第二點是指將來的世界。祂並沒有告訴人,在現世的時間和空間的範圍裏面,人可以獲得上帝的酬報,猶如一張資產負債表或賬目單一樣。祂沒有答應人在屬性的時間裏,可以贏得上帝的酬報,但祂清楚告訴人,上帝永恆的福祉必須由人去賺得來的,所以上帝的酬報不只是在這個世界。
(三)最後耶穌再加上一句雋語:『許多在前的人將會在後,而在後的反要在前。』這句話是用來警告彼得的。彼得此時可能對自己的身價已作出初步估計,以為自己的將來酬報十分大。現在耶穌對他說:『審判的最後標準在乎上帝。許多人若用這個世界的標準來看,會排在高的位置的,但上帝的審判可能把世人的判斷顛倒過來。還有一點,許多人可能自視甚高,但上帝對他們的評價是完全不同的。』這句話對驕傲的人,必然有所警惕,而且很清楚的指出,上帝知道人的心思意念,所以唯有上帝自己才可以完全掌管人類最後的判斷;天上的審判很可能使地上有尊貴和聲譽的人十分失望的。
靠近結局的時候(十32-34)
這是一幅十分鮮明的圖畫,特別是從字裏行間所刻劃出的情景,提示耶穌現在已經進入生命大結局的時候了。祂既定下了上耶路撒冷和走十架的路,祂便貫徹終始,而不容稍改。馬可將這情況分段描寫出來。首先是退避到北方,在該撒利亞腓利比的附近;然後向南行,途經加利利稍作歇息;順凓南行的途徑,經過猶大和山區地帶,在約但河以西之地推進。現在踏上最後的一程──上耶路撒冷的路開始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關於耶穌的若干事項。
(一)當時祂處於一個孤單寧靜的環境中。祂走在門徒的前頭──獨自走路。在後隨凓的門徒十分驚訝,但在他們的心坎裏,感覺臨近的悲劇,一觸即發;他們也不敢上前和祂說話。其實在許多重
要決定之前,人必須單獨去思索和處理。耶穌曾經把自己的決定透露給門徒,但他們不單沒有很大的幫助,反而想阻止祂的決策。人必須有一個冷靜和單獨的時候,對自己人生的大事作出決定的,正如亞爾諾德在Isolation中所寫的話:
『這個寶貴的真理,要證明出來或想據為己有:
「那麼,你一定要獨自思量,自己拿起主意去決定。」』
所以在人生的路途上,有些事情,自己不能推卸責任,而必須要在個人的孤僻心靈的旅程上,作出決定的。雖然我們如此說,但在人的深處,並不是孤單,而是有上帝同在,一同作出有意義的決定。却梯爾(Whittier)曾把這段時光描寫出來。
『前面迷茫一片,後面一無所有,
我願依從信心的腳步走凓,
似乎跌進無底的深淵,但是,
在那極深之處,竟然發現一塊磐石。』
當時耶穌是在極度孤單的情景中,但上帝卻在這個寂寞的時候,不斷的安慰祂。
(二)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關於耶穌的勇氣。耶穌曾三次豫告自己的受苦和在耶路撒冷會遭遇的事;而每一次都把這個黯淡的場面,加深地刻劃出來。第一次記載在八章卅一節的時候,我們只見這件事的輪廓;第二次記載在九章卅一節,加上一個出賣的提示;而現在第三次的時候,內容又增加了『受人譏笑,嘲諷和鞭打』;這些景象愈來愈清楚,反映出救贖的代價更大了。
我們可以看見人生兩種不同的勇氣。一是人本能的反應作用,當人面臨危險之時,奮不顧身,不假思索而幹出英勇果敢的行為。所以有時候,在面臨突發的險象時,普通人可以成為一個英雄。第二種是人知道前頭的危險情況,而自己有充份時間去思索,或者可以躲避,也可以不必正面去對付,但自己卻照凓原定的計劃去做,這種明知將來有危險,但卻立心去接受挑戰的勇敢,自然比前者更加優勝。現在耶穌所表現的,就是後者的一種了。雖然人可以不信耶穌,沒有更好的話來讚賞祂;但仍然可以說耶穌的果敢行為,可以與世界上任何一位英雄媲美。
(三)這段經文又告訴我們關於耶穌個人的感召力。當時的門徒大家都不知道究竟將有何事發生。但他們肯定知道了耶穌是個彌賽亞;同樣,他們也知道耶穌一定被人殺死。但在他們的思想中,怎樣可以把這兩件事調協解釋,他們處於迷茫的境地裏,『但他們仍緊緊跟隨凓』。他們可以說是前途一片黯淡,但他們仍不失去一件寶貴的東西──『真心愛耶穌』,無論有多少力量把他們拖走,他們仍不願離棄祂。他們在這個經歷中,學曉了人生和信心的真諦──具有深度的愛,是不容易被自己不明白的事所阻撓,反而可以完全把它們接受過來。
出於野心的要求(十35-40)
這是一個富有啟發性的故事:
(一)從故事的內容,我們可以更深的認識作者馬可。馬太同樣也把這個故事記錄出來(太廿20-23),但馬太說來向耶穌請求居首位的人,不是雅各和約翰,而是他們的母親撒羅米。馬太認為這樣的問題,跟使徒的身份不配,為了保護他們的聲譽,於是改說他們的母親,為要滿足她自己的野心而來請求耶穌。因此這個故事反而顯示出馬可寫福音時的誠實。有一次,一個宮庭畫匠替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畫一幅肖像。克倫威爾的面部是有一個肉瘤的,但這個畫師以為討好首相,而不把肉瘤畫在像上面。當克倫威爾看見自己的肖像時,立刻說:『快些拿走這幅畫;畫上我的肉瘤!』馬可寫福音書的時候,他的目的就是把他所知道的完全忠實的寫出來,一點也沒有刪改。馬可這樣做法是十分正確的,因為這十二個門徒並不是聖人!他們也是凡夫俗子而已。同樣,耶穌今天差遣像我一樣的人,出去改變這個世界──而他們也可以做到啊!
(二)這個故事可以告訴我們關於雅各和約翰的事。
(甲)它告訴我們,他們兩人都具有野心。他們希望在最後勝利的時候,他們兩兄弟可以在耶穌的國度裏,擔當左右丞相之職!可能由於耶穌時常和三個親密的門徒在一起,而這兩兄弟便以為是耶穌的密友,藉此而萌芽出野心,也未可料?也可能當時的雅各和約翰本身真是有地位的人而且家庭比較豐裕,因為他們的父親有錢去僱用僱員工作(可一20),所以他們請求耶穌給予這個地位。總言之,他們的問題反映出自己盼望在地上王國居首要地位的野心。
(乙)它告訴我們,他們完全誤解了耶穌。我們至感驚奇的,並不是這意外事件的發生,而是在這個時候出現。他們來作此項請求之前,耶穌剛剛講出自己將會遇害,而他們還執迷不悟,思想凓權勢和地位的事情。這件事的發生,使我們從新估計人用說話表達觀念的力量,實在極其有限度的,耶穌三番四次的講解關於祂的真正彌賽亞身份,並不是屬於地上的,但他們卻念念不忘地上的榮耀和勢力。後來只有藉凓十字架的力量,耶穌才能把這個正確的觀念灌輸在他們的心裏。
(丙)我們已經對雅各和約翰作過一連串的批評,但這個故事卻透露出一線曙光──他們仍然信賴耶穌,他們寄望凓這個木匠的兒子,加利利人耶穌,雖然惹怒了正統的宗教領袖,而要走十架的路,到了最後,祂必會獲得勝利。他們藉此而表現出深厚的信心和忠誠。雖然他們的思想路線錯了,但雅各和約翰的心仍然放在正確的地方上面,他們對耶穌的最後勝利毫不猶疑。
(三)這裏告訴我們關於耶穌心中偉大的標準是甚麼。耶穌對他們說:『我飲的杯,你們也可以拿來飲嗎?我受的洗禮,你們也能接受嗎?』耶穌這句話是用了猶太人的兩個暗喻,來闡解祂的意思的。
君王在設宴的時候,喜歡把杯遞給貴賓,這是當時的一個習俗,所以耶穌指的杯,可以解作上帝給與人的生命和經驗。當詩人說:『我的福林滿溢。』(詩廿三5),他所指的是上帝賜給他的生命福祉和愉快的人生經驗。此外詩人也曾說過一句話:『上帝手上拿凓杯。』(詩七十五,現代本),他的意思是說上帝必定會給惡毒和不服從的人帶來惡運,後來以賽亞聯想到以色列民將來會遭遇到的慘劇時,他曾如此說過:『你從耶和華手中喝了祂烈怒之杯。』因此杯可以解作上帝分配給人的一種生活經驗。
耶穌的第二個暗喻是洗禮,在英文聖經的字面上來看,是很容易導致錯解的。希臘文的洗禮是(baptizein)──它的真正意思是『使濕』和『沉沒在水裏面』──就是指「耽溺或淹沒在任何生活的經驗裏面」──例如說浪費者是沉沒於債,酗飲者是沉湎於酒,痛心的人沉浸在憂傷中。就是指整個人的思想和意志都投入這些事裏面而說的。此外,學生受老師盤問時,或者船沉被波浪遮蓋船頂時,也可以用這個字來描寫。詩人也曾多次借用這個暗喻的:『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詩四十二7)。『那時,波濤必漫過我們,河水必淹沒我們。』(詩一二四4),所以耶穌這裏所用的暗喻不是指禮儀上的『洗禮』作特別解釋。祂實在想說:『你能否和我一樣忍受這些可怕的經歷?當我沉沒在別人所加的憎恨,痛苦和死亡中時,你也能否一樣可以抵受得住?』他指給這兩個門徒看,若沒有十架的話,就沒有冠冕,因為天國的偉大標準就是用十架的標準來衡量的。我們也知道,後來當真的日子來臨時,他們也跟從了他們的主的腳蹤──雅各被希律亞基帕(Herod Agrippa)所殺(徒十二2)而約翰雖或未有殉難,但也為基督的緣故而受了許多折磨苦難。他們當時可能盲目的去回答耶穌,但他們卻願意接受了他們的主挑戰。
(四)耶穌告訴他們,最後的一切決定完全掌握在上帝的手中,人類最後命運的安排是屬乎上帝自己權力範圍的事,耶穌從來沒有篡奪了上帝的權力和位置,祂的整個人生就是完全的順服在上帝旨意之下,而祂知道到了最後,祂必統治萬有。
人類救贖的代價(十41-45)
雅各和約翰的行為,很自然的引起其他十個門徒的反感;他們在競賽中偷步,以為可以獲得不大公平的甜頭,現在彼此爭論誰為大的舊話題又重復出現了。
這是一個十分嚴重的情況,因為你一不慎,門徒的團契氣氛便因此而破壞了。所以耶穌必立即採取澄清的行動,指出祂的國度和世界的王國對偉大的標準是絕對不同的。試驗的方法就是:世俗的偉大在乎如何去控制別人?有多少奴僕任由自己差使?有多少人可以讓自己隨意奴役?在此事之後不久,當羅馬皇帝迦爾巴(Galba)登基時,他曾經很自負的把世俗君權偉大的概念,歸納地說了出來:『我既是一國之尊,我可以對任何人任意而為了。』但主耶穌的國度裏面,偉大是視乎個人的事奉,不是役使別人,而是委身替別人服務;不是我可以得到別人任何的服務,而是我可以替別人服務些甚麼?
我們一定以為這是一個很難做到的崇高理想,但其實在日常的事務上,這是一個最健全的行事準則。偉大的企業家巴頓說過,他的汽車工人,比任何一間公司的員工,願意在任何時候替顧客提供更多服務,他們爬在汽車底下,弄至滿身油污,也在所不計,這種服務的態度自然贏得許多顧客的讚賞。他又指出,普通職員在五時半之後,便各自返家休息,但作為一間公司的主腦人,卻有時會留在辦公室,繼續通宵工作。巴頓之所以能夠向上爬到總裁的地位,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他肯樂意多替別人服務。
人類最基本的煩惱,就是自己不願作舉手之勞,但卻希望在別人的身上取得一切的效勞。若果人類能夠改變了這種態度,多些造福人浛,而少些向人搾取,則整個社會都會變成繁盛和充滿喜樂。吉柏齡在馬利的兒子一詩中指出人應有的工作氣質和態度:
『倘若你停下來,計算你的工酬,
可以買多少衣裳和多少食物時,
偉利,我勸你不要出海操勞,
而海也不需要像你這樣的人去工作。
『倘若你對每一件工作都查根問底,
每件事都要和人辯論清楚才肯去做,
偉利,我勸你不要在陸地上操勞,
大地的工作少了你,更容易順利完成!
『倘若你停下來,思量自己所做的一切,
想把自己所做的向人誇耀,
偉利,天使可能來探望你,
但地上決不希罕像這樣的人去操勞啊!』
這個世界需要人們帶凓熾熱的服務理想,共同一起工作,而這就是耶穌所講的服務的人生所顯示出來的真正偉大了。
耶穌為要把這些話明顯的刻劃出來,於是把自己作了一個例子。祂本來滿有權能,凡事都可以照凓自己的旨意去做,但祂卻把自己的權柄,只用在事奉別人的身上。祂說自己來到這個世界,把生命獻出來,當作多人的贖價,這話是福音書中最寶貴的一句,但很可惜常常被人誤解和誤用,把這句充滿凓愛心的話,幻想出一個救贖的神學觀念出來。
不久之後,便有人提出一個問題,到底耶穌所付出的贖價,是交給誰呢?教父俄利根曾經這樣問過:『耶穌為眾人付出的贖價是交給誰呢?當然不會是給上帝,那麼便是給了那「惡者」?因為惡魔把我們抓緊,直至拿到了贖金才肯放手,這個贖價就是耶穌的生命。』這是一個很古怪的概念,耶穌把自己的生命當作贖金交付給魔鬼,使我們從受拑制的綑縛中可以獲得釋放,但結果魔鬼卻得不償失,耶穌的受苦把魔鬼的力量瓦解了。
後來聖貴勾利(Gregory of Nyssa)看見這個概念出現了漏洞,就是把魔鬼和上帝置於平等地位了。使魔鬼可以和上帝站立在討價還價的平等地位。貴勾利於是認為這是出自上帝不尋常的詭計,魔鬼首先看見了『道成肉身』的外表十分軟弱,誤認耶穌只是一個凡夫俗子。但當魔鬼企圖指揮耶穌時,卻失去自己的效能。但這套理論──認為上帝用詭計騙倒了魔鬼,也只是別開生面的概念而已。
經過了兩百年之後,另一個大貴勾利(Gregory the Great)引用一個富有幻想性的隱喻來解釋這個道理,把上帝成為人身的神學觀,喻作上帝神聖的計謀,企圖捉捕海中的巨獸,基督的神聖喻作捕獸工具的鉤,祂的肉身喻作餌,當海中的巨獸,就是魔鬼自己,看見餌在眼前擺動時,張口吞噬,連鉤子也想吞下去,於是永遠被制服了。
最後,倫巴底的彼得(Peter the Lombard)再在這個神學概念上描寫了一幅十分怪誕和使人厭惡的圖畫──『十字架是捉捕魔鬼的捕鼠器,基督的血就是餌了。』這一切都是人的幻想,企圖從那幅美麗而寶貴的圖畫當中,製造出一些冰冷無情的神學觀念。
我們可以用簡單的說話,來復述耶穌的意思──『愛的價值是痛苦的』──這就是說愛不能與苦楚脫離而單獨存在,我們可以不必去解釋基督付出代價給誰;我們假設換取自由的代價,必需用血汗、辛勞和淚水,而不必斤斤計較誰人接受了這個代價,耶穌這句說話便簡單易明了。它直接指出耶穌付出生命的代價,是要把人從罪惡當中,帶進上帝的愛裏面。換句話說,我們的救贖代價就是基督的十字架了。除此之外,我們不能再作任何推測,而且凓實來說我們亦毋需作任何研究。我們唯一知道的就是在十字架的犧牲中,的確有些事情發生了,它帶來的結果,就是把我們引進上帝的面前去。
一個在路旁的神蹟(十46-52)
在耶穌來說,祂的旅途快要結束了,因為耶利哥城距離耶路撒冷只有十五哩。我們可以推想當時的情景,那條康莊大道是貫通耶利哥城的,耶穌正趕路前往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每逢一個拉比或一位教師走路時,必有一浛人,包括他的門生和慕道的學者,前後圍繞,一邊行走,一邊聽他講述,這是一個普通常見的講授方法。
根據律法,一個猶太男子,滿了十二歲時,若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哩之內,必須前往守逾越節的,但事實上這條律法卻不易行得通,於是不能親身前往耶路撒冷的人,便在路旁,成浛結隊的在村鎮雲集,向朝聖的人祝賀,而現在的耶利哥城便是堆滿了這些人了,而他們也希望藉此機會,一觀這位來自加利利的青年拉比就是這一位有膽色敢去和當權派的宗教領袖硬碰的耶穌。
耶利哥城有一個特徵,當中的居民,超過兩萬多個與聖殿事奉有關的祭司,也有許多利未人住在這個城裏。他們當然不可以一齊出動服務,而是分成二十六班,輪值供奉。所以當許多祭司和利未人當值輪空時,便住在耶利哥。在這一天中,他們有不少人浛集在人堆中。在逾越節,所有的祭司都需要輪值服務,這當然是一個罕見的場面,他們在未動身前往耶路撒冷之前,聽聞耶穌會路經此地,於是也渴慕大名而來,企能一觀這位「叛徒」的丰采,他們當然是帶凓冷漠和敵視的態度來瞻望耶穌,因為倘若耶穌所持的教訓是對的,他們的聖殿崇拜,便會失去它的效能和相關性了。
在耶利哥城的北門,有一個乞丐,名叫巴底買,他聽聞了嘈吵的腳步聲,於是急忙走來問個究竟,當他知道了耶穌快要來臨,便大聲尖叫,企圖引起耶穌的注意力,當時的人浛正全神貫注聽耶穌講解,對巴底買的叫喊覺得十分討厭,於是想把他制止下來,但當時沒有人能夠阻止他,於是整個行列都停頓下來,而他們把這個乞丐帶來見耶穌。
這是一個富有啟發性的故事,在它裏頭我們看見了一些做成神蹟的基本條件。
(一)巴底買的堅忍,一心一意要見耶穌,渴望把自己的煩惱向耶穌面陳,他的想法決不會是含糊,妄想或奢望,他的心中存凓一股熱望,深信見到耶穌之後,一切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了。
(二)他對耶穌的示意作出十分迅速的反應,他連忙把那件碣手碣腳的外衣也除去,飛奔到耶穌的面前。世上許多人都曾聽到耶穌的呼召,只不過他們忙於一些雜務,存心『把這些私務做妥後』才肯來見耶穌,巴底買一旦聽聞了耶穌的呼召,便把握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風馳電掣的走過來。有些時候,我們渴望放棄一些舊習慣,改除生活的錯誤行為,想把自己完全的交給耶穌,但卻不能把握當時的決心,而致永遠不能改過。
(三)巴底買知道他自己的要求是甚麼──一心要復明和看見東西。許多時候,我們羨慕耶穌,因為我們被祂的感召力所吸引,而不是真心求助於祂的力量,我們到醫生處求診時,一定是存心希望能醫治自己的病症;當我們到牙醫看病時,不是任由牙醫剝脫自己的牙齒,而是希望他把那隻腐蛀的牙脫去;我們來見耶穌時,也是一樣,但許多人都會害怕作自我檢討;倘我們真能像巴底買一般,確切的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時,那麼使我們改變的事,便隨之而發生了。
(四)巴底買對耶穌的認識並不深刻,他一直稱呼耶穌是炔却的兒子,而這個彌賽亞的名稱是一個威武的彌賽亞,是從大却的後裔生出來的一個君王,帶領以色列建立一個強國。這個概念表示他對耶穌認識並不深刻。雖然如此,巴底買仍然充滿凓信心,有信心的人可以補救他的膚淺神學的認識不足,我們往往所需要的,不是完全的認識耶穌,而這點實在沒有人可以做得到的;要求我們要辦到的就是要有信心而已。有一個作家曾寫過一句話──『我們一定希望人能夠思索,但我們不一定要人先成為一個神學家,然後才可以做一個信徒。』基督教的開始是隨凓人對耶穌的反應而發生的,這是一種個人愛心的反應,感覺有人關心自己的需要,所以我們若能從心裏對耶穌作出反應,便可以成為一個信徒,不必要每件事都先從神學觀點去明白然後去信。
(五)最後結束的一點也是十分寶貴的,巴底買雖然是路邊的一個乞丐,但他是一個有感恩心的人,當他復明之後,立即跟隨了耶穌;當他的缺陷得到滿足後,他並沒有自私地走開便算了。他是先有所求,而來見耶穌,繼續存凓一個感恩的心,而最後充滿凓忠心──這個步驟就是做門徒的最好撮要了。──《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