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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廿二章

 

<syncBible ref=22:1-14>“千呼萬喚不出來”,可是現代人回應神的態度嗎?

22:1-14  當時的習俗是,在每一個大宴會以前,主人會對客人發出兩次邀請,第一次請求賓客出席,第二次則通知他們一切已經預備妥當了。這個故事的國王──神,卻是三次邀請祂的賓客,但每一次他們都拒絕了。神希望我們在祂的筵席上和祂在一起,因為這是一直到永恆的筵席。這就是祂一次又一次地邀請我們的原因。你是否已經接受了祂的邀請呢?

<syncBible ref=22:11-12>奇怪了,神為人所預備的“禮服”究竟指甚麼?我可以選擇不“穿”嗎?

22:11-12  按著傳統風俗,主人會為賓客預備參加婚宴的禮服。不穿禮服是令人難以想像的,主人會認為那客人妄自尊大,或想侮辱主人,根本不想參與這個婚禮慶典。參加婚禮的禮服就是進入天國所需要的公義,是基督所賜給每一個信徒的,但每個人都需要自己決定是否穿上它參加神的筵席──永生。(有關公義和救恩之袍的比喻,請參詩132:16;賽61:10;亞3:3-5;啟3:4-519:7-8。)

<syncBible ref=22:15-17>由互相敵視,到“同心協力”留難耶穌以成就一己的驕傲;你可會為了私心而故意留難別人?

22:15-17  法利賽人是一個反對羅馬政府佔領巴勒斯坦的宗教團體,而希律黨是支持希律安提帕和羅馬政府的政治組織。平時,這兩個群體彼此仇視,這時他們卻聯合起來,為要攻擊耶穌。這兩群人一同去問耶穌關於給羅馬政府納稅的問題,想要留難祂,以為這個計謀萬無一失:假若耶穌贊成納稅給凱撒,法利賽人可以指祂違背神──他們惟一承認的君王;假若耶穌說不應當納稅,希律黨人就可以用背叛羅馬的罪名捉拿祂到希律那裡。法利賽人並不是真的愛神的律法,希律黨人也不是真要維護羅馬的公義。耶穌的答案把他們邪惡的動機暴露出來,使他們非常尷尬。

<syncBible ref=22:17>不願納稅,總有原因吧,猶太人的原因呢?

22:17  猶太人須給羅馬政府納稅,這些錢直接進到凱撒的銀庫,部分用來維持外邦偶像廟宇和羅馬貴族的奢華生活,猶太人都憎惡這些稅捐。印在銀幣上的凱撒肖像無時不在提醒以色列人服從羅馬政府。

<syncBible ref=22:19>22:19  一個銀錢大概是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

<syncBible ref=22:21>只對神負責不就足夠了嗎?

22:21  耶穌指出我們有雙重的公民身分(參彼前2:17),這就避過了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設下的陷阱。我們在國家裡的公民身分要求我們為了所得的服務和福利而納稅;我們在天國裡的公民身分要求我們的心靈對神服從和委身。

<syncBible ref=22:23-33>自以為是的人,你看到他們被挫敗的落魄嗎?你不會是自以為是的人吧?

22:23-33  當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陷害耶穌失敗之後,撒都該人沾沾自喜地接著嘗試。他們不相信復活的事,因為在五經(創、出、利、民、申)中沒有直接教導復活的事,法利賽人不能根據五經找出復活的有力論據。撒都該人以為他們肯定可以難倒耶穌,但耶穌又駁倒他們(22:31-32)。

<syncBible ref=22:24>丈夫死了,妻子怎可以輕易嫁給丈夫的兄弟?

22:24  律法說如果婦人的丈夫死去而沒有兒子,她丈夫的兄弟就有責任娶這個寡婦並且照顧她(參申25:5-6),這是為了保護孤苦伶仃的寡婦,因為在當時的社會裡,寡婦往往沒有其他辦法維持生活。(有關摩西的資料,請參出14章的人物介紹。)

<syncBible ref=22:29-30>我用心、用力去想,也想不到天國的模樣會是怎樣,其實我真的很想知道……

22:29-30  撒都該人問天國裡的婚姻將會是怎樣的,耶穌告訴他們,明白神的能力要比知道天國將會如何更加重要。人們都會以今生的生活和經驗為基礎,去理解永生,耶穌說錯誤的觀念是由對神話語無知而來。我們不要用人的角度去看神,來虛構永恆和天國,倒要關注自己與神的關係。最終,我們會知道天國是怎麼一回事,它必然跟我們所想像的相距甚遠。

<syncBible ref=22:31-32>耶穌所提的人不是已經死去了嗎?“神是活人的神”──難道耶穌講錯話?

22:31-32  撒都該人只接納摩西五經是聖經,耶穌就用五經來回答他們的問題(參出3:6)。假如神看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已經死了,就不會說:“我是你祖先的神”。從神的角度來看,他們仍然活著。耶穌指明所有信徒在祂裡面也享受復活和永生。

<syncBible ref=22:34>驕傲使法利賽人看不到自己的弱點,你會如他們一樣,只想證明自己或是虛己納人?

22:34  我們可能也會想像到,法利賽人為撒都該人啞口無言而高興,撒都該人常常用這條問題來難倒他們,現在終於被耶穌駁倒了。但法利賽人太過驕傲,仍不認輸。耶穌的答案使他們在神學討論上勝過撒都該人,但他們絕沒有興趣認識真理,只想打敗耶穌。

<syncBible ref=22:35-40>遵守了這兩條以後,是否就代表不用守其他的呢?

22:35-40  法利賽人列出超過六百條法律,常常嘗試把它們分出主次,因此其中一個律法師問耶穌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耶穌回答的這兩條誡命(參申6:5;利19:18),就是最大的誡命,它總括了十誡和舊約其他的道德律法。我們真正愛神和我們的鄰舍,就能很自然地遵守所有的誡命。這是積極正面地看神的律法,我們不要常常擔憂哪些事不可以做,反倒要集中精力在我們可以做的事上,以表明我們對神和他人的愛。

<syncBible ref=22:41-45>論到基督,你的意見如何?

22:41-45  法利賽人、希律黨人和撒都該人都已經提出過他們的問題,現在耶穌轉過來問他們一個尖銳的問題──彌賽亞是誰。法利賽人知道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但不明白祂本身就是神。耶穌表明彌賽亞比大衛更偉大(參詩110:1),希伯來書的作者藉這相同的經節來證明基督的神性(參來1:13)。我們也要回答基督是誰,這是最重要的問題。除非我們相信耶穌就是神,否則其他的神學問題全是無關緊要的。──《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