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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四課

 

第一百十四課  馬太福音之四


提示:作為這一課的準備,請再把主的洗禮和受試探這兩件事思想清楚,盡可能牢記每一點事實,並特別留意他在第五章裡重覆地說「我告訴你們」這句話。

  當我們越深入研究主在世之時那短短的傳道實錄,我們就越發的感到一個事實,就是它統攬了過去的和未來的一切……主自己的話成了先知的預言和使徒的教訓兩者的準則,並且具有永恆的力量,能以保持兩者的話有不變的效力。

                           ——鮑納

  當我們小心地再看一次馬太所寫的這一本故事書的時候,我們發現有些地方,是須要加以詳細的注解,才能使讀者明白的,這一課也不例外。

開卷的家譜

  馬太為何要用一個冗長乏味的家譜為開始?當然他是有充分的理由的,請不要忘記馬太寫書的基本物件是猶太人,而猶太人根據舊約的預言,一直在期望他們的彌賽亞會在指定的一個家族裡出生。馬太不必把家譜追溯到亞當的時代,但他一定要以亞伯拉罕為開始,因為亞伯拉罕是選民的始祖;同時他要指出大衛與耶穌的關係,因為大衛正是王族譜系的始源,所應許要來的彌賽亞君王就是從這王族譜系之中出來的。因此,馬太一定要清楚的指出,這位耶穌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才能證明他就是彌賽亞。

  我們不難發現第十七節說:「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不錯,從亞伯拉罕到大衛確有十四代,從大衛到約雅斤也有十四代;但是由約雅斤到基督就只有十三代了,除非我們把約雅斤數兩次,不然如何解釋?請比較一下舊約的記載就知道了。第十一節說:「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那哥尼雅和他的弟兄」。事實上約西亞沒有生那哥尼雅,那哥尼雅也沒有「弟兄」。但約西亞生了約雅敬,而約雅敬也有「弟兄」(參代上三15)。問題是我們現有的馬太福音記錄,其中刪去了約西亞和那哥尼雅之間的約雅敬。事實上,確有一些希臘文的古抄本補上這一個名字,這樣馬太所寫的第三個十四代就足數了。

  這家譜還可能含有一些隱藏的靈意在內的,例如,由亞富至基督只有六十代。這六十代似乎是分成六個十代的。因為每第十代那一個人很明顯的是較為著名的。由亞當開始,第一個十代是挪亞。在他的日子,神審判了並且滅絕了當時的全人類,看來,似乎撒但斷了彌賽亞的譜系;可是神卻在義人挪亞的身上維持了這譜系,顯示出神的計畫是不能破壞的。

  第二個十代是亞伯拉罕,神與他立了一個無條件的約,因這約彌賽亞要從他的後裔中出來,地上萬國也要因這約得福。

  第三個十代是波阿斯,他娶了那美麗的摩押女子路得;因此可以說,藉這外邦女子路得加入了彌賽亞的譜系,所有的外邦人都得以同享彌賽亞的恩惠。

  第四個十代是烏西雅,來到這裡,彌賽亞的譜系進入了猶大王族的譜系,因此那要降臨的基督被稱為萬王之王。事實上,「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那位先知書中最偉大的先知以賽亞,就「看見主」,即是彌賽亞(賽六),「坐在高高的寶座上」(因為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一節告訴我們,以賽亞所見就是基督自己)

  第五個十代是所羅巴伯,他是舊約裡最值得人紀念的人物之一;他可代表猶太人的王,在猶太人被擄巴比倫之後,領導他們歸回猶大!照哈該先知所表示的(哈二20—23),所羅巴伯是基督的預表,在末後的日子,基督就是那些悠長時期被擄分散萬國的以色列人最高的領導者,那時,基督要領他們進入千禧年國裡。

  最後的十代馬太這樣告訴我們:「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每一個第十代的人都是有預表性的、預言性的;而基督卻是這些預言預表的實現。雖然,我們讀經的時候,一定不要把一些自己的意見「讀進去」,乃要把經文的原意讀出來。但是,我們卻高興的看到這六十代的數目確實有奇妙的意義存在。通常聖經裡面的十字是代表完全的數目,六字卻是代表罪人的數目。過了六個十代之後,基督就來了,他成了那六十代罪人所期望要來的救主。到了基督,六十代結束了,但從他開始的,卻永遠不會結束。這正恰切的表示出,他就是從神而來的偉大的七,把過去的六個十結束了,又把人類帶進一個新的,屬靈的一代。跟著又進入那天國,雖然目前那天國是隱藏的、收回的,但到那天國來臨的時候,一個偉大的第七個千年就開始了。這第七個千年又把過去人類歷史的六個千年結束了,有彌賽亞降臨統治全世界,帶給人類十乘十再乘十這麼多年的和平和光榮的日子。

基督針對「有話說」

  今天,我們常聽到一些人引用主耶穌在山上寶訓中重覆的話「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只是我告訴你們……」,藉以指出主耶穌當日是在排斥,或最低限度是在糾正,舊約聖經的道德標準。其實他們太過輕看舊約聖經了。根本他們沒有弄清楚是舊約聖經與兩約之間那四百年內所不斷產生的口傳律法的分別。主引用舊約聖經的慣語是「經上記著說」(46710,十一10,二十一13,廿六2431),而他在山上寶訓中所說的「有話說」,是指著口傳律法說的,這種說法在馬太福音第五章之中有六次(212227283132333438394344)

  或許有人反對,指出主所引用的,確有一些是從舊約聖經來的。其實這樣反對的人弄錯了,主引用的時候,確實是從口傳律法背誦過來的。舉例來說,上句:不可殺人;下句: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下句是照摩西十誡加上口傳律法的注解而產生的。從舊約聖經本文引用過來的那一部分,主不但不會排斥,反而會強調,指出其中不但有外表字句的意義,還有深入的屬靈意義。當時的口傳律法經已發展到了一個非常複雜的地步,反映出猶太教的字句主義和律例主義是使人無法接受的:所以主耶穌特意把這些一一指出來,目的是要百姓離開字句,進入律法的屬靈意義裡。他對舊約聖經的態度,和他對全部舊約的認許,都在未開始排斥口傳律法之前就清楚的表示了(1719)

主耶穌受洗

  為什麼主要在約但河裡受約翰的洗禮?約翰的洗禮原是「悔改」的禮。無罪的主是毋須這樣做的。所以,當主來到河邊的時候,約翰立刻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麼?」雖然這樣,但主仍有他在眾人面前受這洗的理由。

  第一、主耶穌在開始傳道之先,特要藉此表明他與約翰所傳的道是一致的;而且從那時候開始,他自己也按著約翰的呼聲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2,四17)

  第二、主特要藉此高舉約翰的工作,讓這位忠心先鋒可以宣告迎接彌賽亞君王的駕臨,並且經過他的洗禮之後,正式開始彌賽亞的傳道工作(約一3334)。果然在這事之後,約翰的傳道聲音就因被囚至死而停止了(太四12)

  第三、主特要服在約翰洗禮之下,主要是給那些虔誠等候天國降臨的以色列人看見他的謙卑。主現在既然在一個需要徹底悔改的國家裡成為一個國民,他是「理當」這樣做的;所以,他對約翰這樣解釋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15)

  第四、更深的意義,是主為那些他所要救贖的人作代表性的受洗。從他公開傳道那一分鐘開始,他乃是一個有代表性的新人,就是「末後的亞當」,代表整個墮落了的人類,作一位新的得勝者;因此,他立刻取了我們罪人的地位,而且要在第一次的行動中,代表我們受了「悔改的洗」,這是具有非常重大意義的。正如在開卷的家譜裡指出,主的人性是連在彌賽亞來臨的應許裡的;同樣在洗禮和受試探裡面,也是主的人性被膏抹和被試探。主這樣的人性在他所有的行動與經歷中,都是代表我們的。

  再者,我以為在這裡值得一提的,是那從天上來的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句話正是神自己印證了主受洗前寂靜無聞的三十多年,從來沒有犯過罪。而且,在那次的受洗裡,神自己三位一體的神性第一次表明出來讓人看見:聖子站在約但河裡,聖父在天上說話,聖靈像鴿子一般降下來。

曠野的試探

  為什麼主要在曠野裡受試探呢?這是因為基督既然是人類的新代表,他必須像人類一樣受試探。聖靈像鴿子一般降在他的身上之後,就「引」他到曠野去,主在那裡禁食四十晝夜,然後魔鬼趁他饑餓的時候,就來引誘他。

  請注意主是以人性來接受試探的,因為他的神性是不能被惡試探(雅一13)。撒但用一種聽來相當敬虔的口吻來發動它的攻擊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它以這聲音來混亂主受洗時從天上來的聲音——「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主耶穌立刻對準問題的中心點回擊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主在那裡說自己是人。

  我們知道人是肉體、魂、靈三部分合成的,所以撒但就分別在這三方面攻擊耶穌的人性。第一個試探是攻擊主的身體(「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第二個是攻擊主的魂(「可以跳下來」即是說可以藉此表現自己)。第三個是攻擊主的靈(「你若俯伏拜我」)。第一個是合理的意見,第二個是可疑的意見,第三個是肯定錯謬的意見。撒但經常試探人的技巧,豈不就是這些嗎?——由物質、精神,進而攻擊人的靈;由一些似乎合理的事物進到一些可疑的事物,再由可疑的事物進到一些明顯定罪的事物。第一個試探是用同情的面孔。第二個試探是用羡慕的態度。第三個試探什麼面具也不用了,露出本來的面目,說出真正的動機——「拜我」。

  主三次用「經上記著說」這句話作為寶劍來回擊魔鬼的試探。這三次的回擊給我們看見了得勝的秘訣——對神的話絕對順服。而且這得勝是非常徹底的,甚至主在第三次的回擊時,可以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參申六13,十20)

  撒但退去之後,立刻有「天使來伺候他」。在這裡我們看見主的饑餓得到飽足了,並不需要把石頭變成食物;而且「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這節經文也得到應驗了,同樣不須要從殿頂上跳下來!對神的話絕對忠心的人,神常常差派天使來伺候他們的。

不可赦的罪

  究竟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二、三十三節所說的不可赦的罪是什麼呢?聽主警告人的語氣是何等嚴厲,我們是不能不審慎地研究其中的意義的。由於主當時是指著那些法利賽人說的,我們真感到吃驚。這不可赦的罪竟然是一些非常熱心宗教的人士犯的;而且這必不會是一些通常被人看為非常卑鄙、不潔、重大的罪。

  這罪主稱之為「褻瀆聖靈」。很可能當日那些經常聽主講道的人,沒有一個對聖靈有深入的認識,好像我們今天所認識的一樣。這是說,認識他是一位元有位格的神,與主耶穌一樣是三位一體中的一位。他們只以為聖靈是從神發出來的一種感動力。他們的一神觀念是一位一體的,而不是三位一體的。事實上,神三位一體的啟示,只有在新約聖經裡面才完全的表明出來。

  可是,當日聽主講道的人,並不因為對聖靈的位元格沒有認識,而得免受主厲害的責備。反之,他們遭受了更利害的責備。這使我們知道,人雖然對聖靈的位元格沒有認識,但仍可能褻瀆聖靈,犯了不可赦免的罪。

  褻瀆的意思是向神說讒謗的,或侮辱的,或極端反叛的話。或許我們會問,當日的法利賽人只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這樣就是褻瀆了神嗎?是的,因為他們把聖靈的恩惠與聖潔的工作歸在那惡者的身上。可能他們一點不知道聖靈是一位神,正如今天我們所知道的一樣,可是他們確實的知道醫治人的神跡,就是神向人施恩惠的明證。雖然他們明明的知道,只因嫉妒和反叛的心,為要維護自己在百姓中的聲望,竟然埋沒良心,公然撒謊,斷言指出那些出於神恩惠的神跡是撒但自己行的。

  這就是當時主所指的褻瀆:而使這罪得不著赦免的因素(或維持這罪得不到赦免的因素),就是其中自以為聰明的、蓄意的、頑梗的決心。假若這樣的褻瀆是無意說出來的話還可得到赦免(請看提前一13)——請抓緊這節寶貴的經文;但是像當日那些法利賽人所犯的,眼巴巴看見而不承認的,出於妒忌的,惡意的褻瀆,就不可赦免了。他們故意把聖靈所作的工作,曲解為來自地獄的工作。像這樣的褻瀆,是何等的可怕!——主的警告是何等嚴厲!

  (還有其他「不可赦的罪」我們無法在這裡提及了;若讀者希望得到更全面性的研究,請參看拙作「經難研究」一書Studies in Pro-blem Texts第十章)

納稅的神跡

  有不少人對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的獨有記載感到困惑(請先看一遍該段經文)

  問題是在主自己的話,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26)。這分明是暗示自己是可以免稅的,但免稅的理由我們卻想不出來。當然,身為猶太民族的一分子,主是須要納稅給羅馬政府的。

  但是,事情不是這樣,根據希臘原文,「納稅」這個字並不是指政府的稅項而言的,而是指殿稅。向主收稅的人並不是稅吏,聖經說是「收丁稅的人」;所以他們的問題是「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

  根據出埃及記三十章十一至十六節所載,所有成年的以色列人都要繳納半塊錢作為保養會幕的費用,後來,這種費用變成每年繳交一次的丁稅。有關這種丁稅,王下十二4;代下二十四9;尼十32等處都有提及。歷史學家約瑟弗說是每年繳納一次的。腓路(Philo)的史記說這是當時法定的一種費用,由分散在整個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按期繳交,再由專人帶到耶路撒冷作神聖用途的。這不是一種政府收的稅項,也沒有法律強迫一定要交的,只是一種神聖的捐項,各人只負道德上的責任而已。

  我們既然瞭解這種丁稅只是一種殿稅,而不是政府徵收的稅項,馬太福音第十七章所載的故事,立刻就有了新的意義。請注意這故事的背景。那時彼得和其餘的使徒都已經知道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十六1320)。這事之後,主又在山上改變形狀,而且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十七113)。現在主問彼得說:「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回答說:「是向外人」;這樣主就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當然主的意思是說,他是神的兒子,他的家就是猶太人的聖殿,所以他是無需給自己的家納丁稅的!彼得聽了立刻就明白了;我希望讀者也同樣明白。

  當時每人要納的丁稅是半塊錢,所以主若要納自己和彼得的稅,他們合共需要一塊錢,主對彼得說:「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一塊錢剛剛夠兩個人的稅,主跟著說:「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當彼得照做而果然發現了一塊錢的時候,他必會詫異得像那條魚一樣,連口都張開了。這一塊錢是誰丟在湖裡的?那條魚又怎樣的拾起來交給彼得?這問題我們還是最好不要花太多時間去討論了!

有趣的幾點

  當然,若要詳盡的論及馬太福音內許多有趣的地方,還需要許多許多的篇幅。我以為讀者參考一些聖經注釋就可以解決了。所以我們在結束這卷馬太福音的研究之前,只再稍微的提及一些較輕的問題。

彼得對主的認識

  我們知道,主對彼得所說的「你是彼得,我要把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十六18)這句話,羅馬天主教曾加以大事利用。我以為我們每一個抗羅宗的基督徒都應該弄清楚主所說的實際上是這樣:「你是彼得(Petros);我要把教會建造在這磐石(Petra)上」。請注意,主只稱呼西門的別名彼得(Petros),即石頭之意,此外並沒有其他含意在內,或暗指他就是那大磐石(Petra)。其實那大磐石就是主自己,是彼得所承認的神的兒子。主的意思是要把教會(ecclesia)建造在彼得所認識的這位元神的兒子身上。天主教強說這節經文是說主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身上,這解釋肯定是錯謬的。

  還有一點,我們也應該清楚的知道,主從來沒有像天主教所堅持主張的,把「教會的鑰匙」交給彼得。主實際上是這樣對彼得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你」。我們已經清楚的說過,那天國並不是指教會說的。當天國來臨的時候,亦即是主再來的時候,所有地上的人就必會看見。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得著權柄治理天國好像拿著鑰匙一樣。

葡萄園雇工的比喻

  有一些讀者對葡萄園雇工的比喻(廿116)感到困惑。首先請思想那些「只作了一小時工」的,與那些「整天勞苦受熱」的人,同得一樣的工價,這是否合理呢?關於這一點,我們該立刻明白,這比喻不是用來指導人間的雇主怎樣對待他們的雇工的。它的原意只是為要解釋主跟著要說的話:「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絕無半點意思替今天的工商業總會定下一些原則!聖經對於勞資雙方的問題,總是堅立在多少的工作得多少的工價這個原則上。至於這比喻的意思,完全只為了解釋十九章二十九、三十節而有的。

不穿禮服的人

  參考一些著名的注釋書以求解決「沒有穿禮服的人」這個聖經難題是相當有趣的,請再看一遍這個比喻(廿二114)。那人接受了王的邀請赴宴,可是只因為他沒有穿上禮服,在被質問的時候就「無言可答」,而且王要吩咐人把他拉到「外面的黑暗裡」!究竟這人是代表誰?當然不可能代表一些真信主的人,因為他們都是由聖靈重生的,而且又得以穿主的義袍;同時我們在「羊羔婚娶的筵席」的經文中,也沒有發現坐席的人中有「不穿禮服」的。我們深信這人也不會是代表一些假冒的掛名的基督徒,因為這一類的人根本就沒有機會來到主婚娶的筵席,更談不上穿不穿禮服這一個問題!

  但是,倘若我們站在主的立場來看這個比喻,問題就沒有了。主的立場是以這比喻來解釋「天國」(請看第2),而不是解釋信徒所得的救恩。留意經文的上文,你會發現主說這比喻基本上是針對那些法利賽人的(廿一4546,廿二1)。當時的法利賽人以外表的宗教熱誠遮蓋裡面的不義,還自以為義,心想自己必能進入天國。主耶穌斷言指出他們的妄想,主說發兵除滅那些不肯赴天國筵席的殺人兇手,燒毀他們的城(即當代的猶太人,尤其是那些領袖們)。以後,果然事實真的這樣發生了。但是那個娶親的筵席(請牢記是代表天國的),仍將要繼續舉行,並且必會坐滿了客。從前這筵席只限猶太人才可以參加,現在「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了。

  是的,天國仍然要來,那千禧年的「筵席」亦會為所有的人帶來和平和豐盛;但是,對於那些作惡的假冒為善的人,就是那些沒有穿上「禮服」的人,天國是不會容納他們的。讓我們清楚牢記:這娶親筵席的比喻,不是指著教會,而是指著「天國」說的——這天國先被宣告了,後又被拒絕了,現在收回了,到將來仍會再降臨在地上的,那「沒有穿禮服」的人,並不是今天的假信徒,那只是用來解釋那公義的國度來臨的時候所必會發生的事。那時主自己必會應驗以賽亞書十一章四節和其他類似的經文所說的:「卻要以公義審判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研究馬太福音到了這最後的一課,我們已經像河流氾濫似的,超出了本來的界限了。我們還有許多其他的經文想要拿出來討論!然而我們已經討論過相當多的內容,深信足夠激發起讀者的興趣,去再作深入的研究。或者我們可以用馬太的結論作為這段研究課程的結論,馬太記載主耶穌的話說:「看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請注意「我]這個字。在希臘原文,它是用最長的寫法表達出來的——Ego eimi(Iam)Egoeimi二字都是(I am)「我是」的意思;只是前者的語氣較為著重於「我」(I)字,而後者則著重在「是」(am)字。兩者放在一起就成了希臘文語氣最重的寫法,用以表達出神的名字,正如神向摩西宣告自己的名字說:「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主耶穌現在所用的「我是」(I AM),也就是這一種。他說:「看哪!我是(I AM)常與你們同在!」倘若依照希臘文的結構,還有一點是我們的聖經沒有翻譯出來的。希臘文的結構是這樣:

     「看哪!我(I)常與你們同在是(AM)……

  親愛的讀者,你與我,都是夾在「我」(I)與「是」(AM)的中間。他不但與我們同在,他是包圍著我們——不但從前與現在是這樣,而且「常」是這樣。這個「常」(always)字直譯出來的意思,就是「每一天」(all the days)——是今天、今時、今刻。事實上,我們想一想,主在復活與升天之間的那四十天裡面,曾多次突然的顯現又不見了,豈不是為要叫那些門徒(和我們)領會到這一點,就是當見不到主的時候,主依然在他們中間,聽見他們,看見他們,知道他們,同情他們,引領他們嗎?再者,我們也不要忘記,這常與我們同在的應許,是特別關係到要我們往普天下去領人歸主的!

馬太福音溫習題

(1)馬太福音分為哪兩大部分?

(2)山上寶訓分為哪十部分?

(3)第八第九章記載了哪十個神跡?

(4)第十一至十八章記載了那十個反應?這些反應又是什麼?

(5)馬太福音後半部可以分成哪三部分?

(6)既然主早知道他在耶路撒冷裡會被棄絕的,為什麼他還要上去呢?請指出一個特別的原因來解釋。

(7)為何主自己和約翰都沒有解明天國是什麼?

(8)主是否一向都是用比喻講道?倘若不是,到底他是在什麼時候才開始更多的使用比喻?

(9)你可以說出為何芥菜種的比喻、面酵的比喻,和寶藏的比喻等到主再來之時才會應驗,而現在的基督徒國度不可能是這些比喻的應驗?

(10)馬太福音的家譜裡每第十個人是誰?

(11)你可以舉出四個理由指出無罪的主仍須要受約翰的洗禮嗎?

(12)你怎樣解釋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所說的「沒有穿禮服」的人是代表誰說的

── 巴斯德《馬太福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