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徒二十五11)
「上告於該撒」的拉丁語是 Caesaren Appello(發音為凱撒雷姆 艾普佩爾洛)。這句話是一句法律名詞,在羅馬帝國時期,羅馬公民擁有一項特殊的法律權利:當他們認為自己在地方審判中得不到公正待遇時,可以呼喊「Caesarem Appello」(我要上告於該撒),要求將案件呈交給羅馬皇帝本人或其代表的最高法庭審理。只有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才不得上訴。「我要上告於該撒」,這句話是出現在新約聖經《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11節,是使徒保羅被猶太人控告,面臨不公平的審判。他為了避免被送回耶路撒冷(可能會被暗殺),他行使了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要求將案件呈交給羅馬皇帝審理。
此外,巡撫非斯都想再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是否願意換一個審判地點,到耶路撒冷去受審。因為保羅是羅馬公民,他有權要求在羅馬的官方法庭受審,就不願把自己放到猶太人的手中。他如此要求,一方面想避免落入那些罔顧公義、冷酷無理的猶太人手中;一方面他也想實現長久以來的心願,到羅馬宣揚福音。保羅曾說過,「我必須往羅馬去看看。」(徒十九21)主也曾對他說,「你必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二十三11)如今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之後,就用同樣的法律辭令回答:「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這場審判之後,神藉著保羅「上告於該撒」,而成就祂引導保羅到羅馬的旨意,可見萬事都在神的手中,為祂的旨意而效力(羅八28)。因此,「上告於該撒」不僅僅是使徒保羅個人命運的轉捩點,更是福音從猶太地傳向羅馬乃至世界的關鍵一步。這裡生動地展示了神如何在看似絕望的環境中,利用人類的制度和祂僕人的順服來成就祂榮耀的旨意。
保羅「上告於該撒」的行動,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父我知道我的一生】
每條路上都有虛假,
是你要我忍耐;
每種境遇都有十架,
是你引我倚賴;
但心靠你若是卑下,
無論那裡可愛。 上一則|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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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的旨意與引導 ── 神的心意是要保羅去羅馬為祂作見證。儘管保羅身陷囹圄,但神卻巧妙地利用羅馬的法律,為保羅打開了通往羅馬的道路,成就了祂要保羅在羅馬為祂作見證的計畫。這表明我們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掌管之中,即使在人看來是絕境,神也能化為祂計畫的一部分。
2. 運用合法權利 ── 保羅作為羅馬公民,充分運用了法律賦予他的權利來保護自己,避免不公。這告訴我們,基督徒在社會中也要有智慧,可以利用法律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3. 信心的堅固與見證 ── 保羅的經歷提醒我們,即使身處困境,也要堅定對神的信心。保羅相信神的應許,即使以囚犯的身份,也要前往羅馬。在患難中,願我們也順服和信靠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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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被交給猶太公會審理案件,必然得不到公正的審判
2. 在被帶到耶路撒冷的路上,設有埋伏要殺害他的陰謀
3. 前後兩任巡撫,寧願討好猶太人,而欲犧牲保羅
4. 或許因為他曾有過羅馬官方秉公判案的經驗,故相信在羅馬受審可以得到公正的判斷
5. 上訴也給他開了去羅馬傳道的門,得以實現他的心願,並成就主給他的應許
是你要我忍耐;
每種境遇都有十架,
是你引我倚賴;
但心靠你若是卑下,
無論那裡可愛。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