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下)
「基督徒」希臘文是 Christianos(發音為赫里斯蒂亞諾斯),意思是「基督的人」、「屬基督的」、「跟隨基督的人」。這個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三次,但意義非常重大:
【但願耶穌的美麗從我顯現】
但願耶穌的美麗從我顯現 ──
耶穌所有清潔、溫柔與甘甜。
求你用你聖靈,前來煉我性情,
直至耶穌的美麗從我顯現。 上一則|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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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提到這個名稱的來源於安提阿。這是首次門徒被稱為「基督徒」的地方。這不是他們自稱的,很可能是外人(非信徒)對他們的稱呼,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和言論都以「基督」為中心。這也表明「基督徒」在安提阿的見證足以引起外界注意的程度。
2.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8節提到亞基帕王對保羅挑戰︰「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這裡顯示「基督徒」這個稱呼已經廣為人知,甚至連羅馬官員也了解其意義,儘管帶有戲謔或輕蔑的語氣。
3. 《彼得前書》四章16節則鼓勵不要因為作「基督徒」受苦而感到羞恥。在這裡,「基督徒」成為信徒公開認同的身份標誌,儘管這可能帶來逼迫,但彼得鼓勵他們以此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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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徒」的字意 ── 「基督徒」一詞的原文字尾 Iain表示屬於xx幫;例如當時猶太人稱呼羅馬皇帝的走狗作 Caesariani,意思是屬於該撒幫(黨)。而「基督徒」正是安提阿的外邦人給信奉基督的人所起的綽號,因為這些人常講論基督,於是稱他們為「基督徒」,意思是與基督一夥或一黨的人。起初這個名稱可能含有嘲諷的成分,但無論如何,對「屬基督的人」而言,這是恰當不過的稱呼了。
2. 「基督徒」的意義 ── 「基督徒」不是指基督的門徒,乃是指「基督人」或「基督族」;表明那些跟隨基督,屬基督的人。這原是一個輕蔑的綽號,但由千萬歷代的聖徒,用自己的生命和鮮血堆砌而成的稱謂,如今這個名稱,已成為信徒榮耀的標誌。因此,「基督徒」真正的意思是一個願意跟隨基督的門徒,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一個獻身、委身、投身在福音事工上的人
3. 「基督徒」的含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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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這名乃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因此能與基督這名沾上關係乃是無上的光榮。
(2) 「基督徒」表明自己是屬於基督的,基督乃是萬主之主,一切信徒都樂意向祂奉獻所有。
(3) 「基督徒」這名表明裡面充滿基督,外面彰顯基督的人。
(4) 「基督徒」不但口裡稱呼基督,並且行事以基督的心意為心意。
耶穌所有清潔、溫柔與甘甜。
求你用你聖靈,前來煉我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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