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
「奉耶穌基督的名」 ── 「奉」的希臘文是 en(發音為恩),其意義與「在……裡面」或「在……當中」相關。它是一個非常常見且重要的介系詞,然而具體含義會根據上下文而有所變化。它可以引申出多種用法,例如「藉著」、「用」、「以」。這個詞在新約中出現頻率極高,例如「在基督裡」。彼得叫這個生來瘸腿的人起來行走,一面是藉著禱告而來的能力;另一面是與主聯合,而「奉」耶穌基督之名的權能。因此,「奉耶穌基督的名」具有如下的意義:
【我寧願有耶穌】
我寧願有耶穌,勝得金錢,
我寧屬耶穌,勝得財富無邊;
我寧願有耶穌,勝得華宇,
願主釘痕手,引導我前途。
(副)
勝過做君王,雖統治萬方,
卻仍受罪惡捆綁;
我寧願有耶穌,勝得世界榮華,
富貴,聲望。 上一則|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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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靠祂的名行事
2. 為祂而行事
3. 依靠祂的權能行事
4. 讓祂來行事
5. 在祂的名裡行事
6. 所作的也是歸於祂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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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穌基督之名的權能 ── 當彼得開始傳道的時候,真是一無所有,無錢、無勢,沒有任何可以吸引人的地方。但他另外有一樣,能夠給人的,遠超過金銀的能力,那就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叫瘸子起來行走。何等希奇,有耶穌基督的名就夠了,勝過金銀財寶,以及人間的一切權勢。因此我們傳道不是靠金錢、才能、勢力,乃是靠主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10);奉祂的名可以傳道、趕鬼、行異能,叫萬膝跪拜,萬口承認,歸順基督。
2. 耶穌基督之名的內涵 ── 彼得引用聖經神的話,見證耶穌基督是誰,講述了祂的身分、地位、所是、已作並將要作的事和賜下的應許。在彼得的信息裡,他高舉耶穌基督的名,宣告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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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的僕人(13,26節)── 祂是先知以賽亞所豫言的那位「受苦的僕人」,指出祂降世為人,在地上被藐視、被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乃是為服事神,完成拯救罪人的使命。
(2) 聖潔者(14節)── 指出祂是分別出來歸於神,且絕對是為著神的。
(3) 公義者(14節)── 指出祂在神和在人面前,每件事物都是正確的。
(4) 生命的主(15節)── 指出祂是生命的源頭,意即「生命的源頭、創始者、元帥、先鋒」,能帶來身體和靈性的醫治,更能叫人死而復活。
(5) 基督(18,20節)── 指出祂就是彌賽亞,強調基督的受苦、受難。
(6) 那先知(22~23節)── 指出祂在地上為神說話,應驗摩西曾說的話(申十八15)。
我寧屬耶穌,勝得財富無邊;
我寧願有耶穌,勝得華宇,
願主釘痕手,引導我前途。
(副)
勝過做君王,雖統治萬方,
卻仍受罪惡捆綁;
我寧願有耶穌,勝得世界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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