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

〔新約鑰字〕

「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可十三10)

「必須」的希臘文為 dei(發音為德伊),意思是「一定」和「應該」,而用於因著環境與內心的執意,或因著法律與風俗習慣所然,或因著某種情況而生出的決心,或因著要達成某種結果。《馬可福音》第十三章10節適用於任何時代的基督徒。在基督回來之前,我們「必須」傳福音給凡不信主的人。

《馬可福音》第十三章是主耶穌在耶路撒冷的所講的預言和勸勉,解經學家把這部分話語稱為《啟示錄》的濃縮版(The Little Apocalypse)。門徒對聖殿被拆毀的預言,提出了一個問題 ── 「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有關災難起頭的預兆的問題。主耶穌特別清楚地預言:

  1. 1.  聖殿將被毀
  2. 2.  必有人冒基督的名來迷惑選民
  3. 3.  必有打仗和打仗的風聲
  4. 4.  必有地震、饑荒
  5. 5.  必有逼迫

主耶穌所提到的各種災難,包括聖殿,被毀打仗、地震、饑荒和被人逼迫、反對、恨惡,主要是針對主耶穌的門徒而講的,在歷史上已經完全應驗了。此外,主對門徒的勸勉也是對每一個時代的聖徒的忠告:

  1. 1.  要謹慎,免得受人迷惑 ── 對於論到有關基督再來時的預言,應謹慎分辨,不要相信人言,更不要以是為非,或以非為是。
  2. 2.  不要驚慌 ── 對末世的災難,應坦然面對,隨時準備好,迎見主的再來。
  3. 3.  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 ── 對萬民,應與主同工,到宣傳講福音,直到地極(徒一8)。在傳福音事工中,讓我們有份,而投入參與,促進這世代的結束並主的再來。
  4. 4.  要忍耐到底,必然得救 ── 對自己,在諸多不法之事的環境中,仍持守主的道和主的名,並且盡心竭力至死忠心。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主穌告訴門徒將來要發生的事,預先警告他們,好叫他們可以學習現在好好地活在神面前,時刻準備好隨時見主。究竟末世預兆是什麼呢?過去二千多年至少有─件事已發生,就是福音傳給萬民。福音的傳遍天下,是結束這世代的先決條件。換句話說,主告訴我們,將福音傳遍有人的每一個角落,可以促成末期的來到。因此,我們在末世首要的使命,就是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把福音傳開!我們最好的行動就是向我們的鄰居傳講主耶穌!此外,在基督回來之前,對萬民,教會應與主同工,速興起傳福音,而傳講直到地極。

親愛的,我們既知身處末世,怎能不趁著現今,趕快傳揚福音,搶救靈魂呢?在傳福音的事工中,讓我們有份,而投入參與,促進這世代的結束並主的再來。

【速興起傳福音】

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
請你看千萬人天天沈淪!
莫塞住憐憫心,莫看重金銀,
鬆開手,傳福音,趁著現今。
(副)
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
你為何仍忍心,看人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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