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可五19~20)
「傳揚耶穌」的「傳揚」希臘文為 kerusso(發音為克魯索),意思是「正式公告」,「公開提說」,「大聲宣讀」和「宣講神的訊息」。《馬可福音》第五章19~20節表明主耶穌服事的目的,就是祂憐憫人,把人從惡者的轄制之下救贖出來,這件事也顯明了鬼附著人惟一的目的,就是要破壞人性。人被鬼附著的光景說出多少人受盡罪惡捆綁,失控自殘,以墳塋為家。因此,「傳揚耶穌」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所該作的見證,而使人得救。
《馬可福音》第五章詳細記述主耶穌趕逐群鬼的事。馬太和路加也都記錄了這件神蹟,但相比之下都沒有馬可記得那麼詳盡。可以看出他特別重視趕逐惡鬼,表明主耶穌擁有戰勝邪靈世界的大能。主耶穌來格拉森的目的,似乎就為了遇見這一個被群鬼附著的人。這位被鬼附之人顯示出什麼樣的光景?(1)他常住在墳塋裡,終日與死亡、黑暗、污穢為伍;(2)沒有人能捆住他,連鐵鍊和腳鐐也不能;(3)他痛苦發洩,晝夜喊叫;(4)他傷害自己,用石頭打自己;和(5)他迎見主耶穌,承認祂是至高神的兒子,並求祂不要叫他受苦。主耶穌問被鬼附的人的名字,而回答的卻是「群」(原為羅馬軍隊編制的名稱,每群大約有三至六千個士兵)。可以想像他被邪靈轄制得多麼痛苦,悲慘到如此可怕的地步。主耶穌定意要把他身上所有的群鬼完全趕出去,所以答應群鬼的要求讓他們去附著在豬群中。結果兩千頭豬闖下山崖、掉在海裡淹死了。
之後,因著主的能力與恩典,這個被鬼附的人得著釋放,就要求與主同在。但主卻吩咐他,先向眾人作蒙恩見證。結果,他接受主的差遣,成了福音的使者,過著嶄新的生活,而使眾人以為驚奇。從這件事,我們看見主對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有相同的託付:要先回到自己的家中、親友、同事、同學當中,見證祂在我們身上所行的是「何等大的事」 ── 祂如何改變我們,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和罪惡的捆綁;並我們如何得到救恩的平安、喜樂。傳揚福音固然需要有裝備,但我們若得救已久,仍未向家人傳福音,那我們是何等虧欠主的託付呢?
親愛的,每一位嘗過主恩的人,都能傳講主為我們作了「何等大的事」!
【我愛傳講主福音】
我愛傳講主福音,福音美妙稱心;
勝過奪人的奇珍,勝過所夢黃金。
我愛傳講主福音,福音益我何多;
使我得到一新心,使我得進神國。
(副)
我愛傳講主福音,傳講老舊的福音,
傳講耶穌愛罪人,傳講耶穌救恩。
我愛傳講主福音,
福音美妙稱心;
勝過奪人的奇珍,
勝過所夢黃金。
我愛傳講主福音,
福音益我何多;
使我得到一新心,
使我得進神國。
(副)
我愛傳講主福音,
傳講老舊的福音,
傳講耶穌愛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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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過奪人的奇珍,勝過所夢黃金。
我愛傳講主福音,福音益我何多;
使我得到一新心,使我得進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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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講耶穌愛罪人,傳講耶穌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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