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殿

〔新約鑰字〕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太二十一12~13)

「我的殿」「殿」希臘文為 hieron(發音為希倫),原文的意思是「神聖的處所」,特別是包括「聖殿」本身,並其四圍和院子的全部地區。而《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12~13節指的「殿」應該是指「外邦人院」,是開放給外邦人敬拜用的院子。主耶穌在開始作工之時,曾潔淨一次聖殿(約二13~17),趕走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三年之後,這種做生意的濫風還存在,主必須再度潔淨殿。第一次祂稱殿為「我父的殿」(約二16),因祂是以神兒子的資格來潔淨聖殿;此處祂則稱「我的殿」,因祂是大衛的子孫,以王的資格來潔淨聖殿。

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作買賣,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猶太人繳納殿稅或奉獻,須用指定的希伯來錢幣(出三十13~15),故有兌換銀錢的人,為那些外來朝聖者提供方便。這類買賣商業行為,表面看似乎並無不妥,但實際上有下列嚴重的弊端:

  1. 1.  因買賣是在聖殿的範圍內進行,神聖之地因而被玷污。
  2. 2.  佔用外邦人的院子,剝奪了外邦人敬拜神的權利。
  3. 3.  因祭司和商人勾結串通,祭司給予商人各種方便(例如祭牲未嚴格檢驗,有瑕疵者也予通融),商人高價剝削,而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於是,主耶引述以賽亞(賽五十六7)和耶利米(耶七11)的話,解釋祂潔淨聖殿之舉。因為祂的殿應該是「禱告的殿」,是人與神交通、和神同工,讓神得著榮耀的地方;而之處如今卻成了「賊窩」,被一班在殿裡作買賣的人,搞得烏煙瘴氣。他們兌換庫幣、賣祭物,的確便利人對神的敬拜。但他們作買賣,使人對獻祭輕忽,成為例行公事,虛應故事一番。結果,人不但未被帶到神面前,專心尋求祂禱告,反倒沾染污穢,使神無法在這樣的殿裡得著安息。主耶穌潔淨聖殿之舉,一面表明祂對神的殿有權柄,因這殿也是祂的殿;另一面表明主不容許祂的殿沾染任何汙穢。

親愛的,主潔淨聖殿說出我們也要被祂清理乾淨!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有聖靈居住在其中。讓我們與祂交通,讓祂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管理我們的一切吧!

【從我活出你的自己】

殿宇今已完全奉獻,已除所有的不潔。
但願你的榮耀火焰,今從裡面就露襭。
全地現在都當肅穆,我的身體今進供。
作你順服安靜奴僕,只有被你來推動。
殿宇今已完全奉獻,
已除所有的不潔。
但願你的榮耀火焰,
今從裡面就露襭。
全地現在都當肅穆,
我的身體今進供。
作你順服安靜奴僕,
只有被你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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