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申第十七章
【主題】對付拜偶像、判案、立王之例
【提要】
第十七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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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敬拜的條例(1~7節)
2. 訴訟公平審判(8~13節)
3. 立王的條例(14~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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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人告訴
2. 人也親自聽見
3. 細細的探聽
4. 果然是真
5. 立準有這可惡的事;並且有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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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所揀選者
2. 不可倚靠軍力
3. 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
4. 不可多立妃嬪
5. 不可多積金銀
6. 時刻誦讀律法書,對神敬畏遵行
7. 不應向弟兄心高氣傲
「神工人的標準是主耶穌基督自己,不是其他神的工人。」 ── 章伯斯
【默想】 以色列人所選出的君王,必須自律和愛慕律法書。從這兩方面,神的工人在治理教會上得到什麼啟迪呢? 【禱告】 親愛的主,幫助我們尊重在教會中的職份,追求美好的屬靈品格。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